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考
2014-04-23李莉
李莉
摘 要: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规模小、融资难、组织化程度低、品牌意识差、人才匮乏和缺乏规范的操作管理等问题。以青海省民族自治县大通县为例,在阐述合作社基本发展现状和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034-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快速兴起的重要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帮助广大农民跳出土地进市场,由单枪匹马致富迈向群众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大通县是青海省的回族、土族自治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慢到快的渐进式发展过程,带动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正在逐步成为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一、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大通县为回族、土族自治县,总面积3 090km2,辖9镇11乡,289个村委会,20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5.5万,其中农业人口35.6万人。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抗风险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78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75家、林业合作社98家、畜牧业合作社129家、服务业合作社42家、其他类合作社34家,年实现收入0.99亿元、入社社员5 758人,辐射带动农户2.7万余户,户均增收2 000元以上,较一般农户增收近20%,合作社数量位列青海省第一。总结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的发展,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自愿性。农民根据自己发展生产的需要,自主决定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民主性。合作社在内部管理上充分实行民主,体现了“民办、民管”的原则,突出农民为主体的指导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以及一些重大事项都经会员大会决定。三是专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牛羊、蚕豆、蔬菜、苗木等优势主导农畜产品的生产、收购、销售开展工作,为农户提供相应的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四是互利性。在经营宗旨上坚持“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有效服务,以订单和保护价等方式,使广大社员享受到了真正的经济实惠。
二、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类型主要有专业大户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能人领办型、村干部领办型、营销大户领办型、农技专业人员领办型,这些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搞活了农产品市场,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能人领办型。多数是由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的农民牵头兴办,长期从事种养、运销、生产、经纪的能人或大户,自身有着扩大规模、加快发展的需要,以期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这种类型的合作社占到了绝大多数,如大通国良蔬菜专业合作社、大通明亮良种肉牛繁育专业合作社等。
龙头企业带动型。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社+基地”为运作模式,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服务环节上,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如佳青绿色果蔬专业合作社。
村干部牵头型。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如大通新华农机科技示范专业合作社。
农技人员兴办型。由农业技术人员牵头发起,以“农业技术人员+合作社+基地+订单”为运作模式,依托农技人员的技术、管理经验等优势进行带动,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海顺农作物种植运销专业合作社。
三、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如大通县85%的合作社流动资金不足,资金筹措困难,使合作社很难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金融部门没有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政策,对合作社的贷款参照企业贷款政策,而合作社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值或缺失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突出。
2.规模普遍偏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大通县现有37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绝大多数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成员不足百人的有220个,占总数的86%;年经营额超过1 000万元的只有10个;超过3 000万元的只有1个。同时,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制度较松散,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了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不够完整、不够稳定,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格局,总体上仍然处于“小、散、弱”的状态。
3.组织化程度低,品牌意识不强。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小,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是很显著。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35家实现了产、加、销,但市场占有份额依然很小,品牌意识不强,拥有商标的合作社思想观念还比较保守,商标知名度不高,不能发挥品牌效应。
4.人才缺乏,存在一定数量的挂名空壳社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大多综合素质不高,市场意识不强,适应能力弱,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依赖性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部分合作社存在商业投机心理,考虑到有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跟风成立挂名空壳合作社,以争取项目资金为主要目的,依靠自身发展壮大的意识和能力欠缺。
5.合作社缺乏规范的管理运作。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都制定了章程,还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但是有些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共享还不够紧密,实践中绝对控股较多,纯农户股份较少,缺乏民主、规范的管理运作,民主意识淡薄,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偏重于注重数量发展,忽略了质量提升,在2013年被当地主管部门认定为管理规范、决策民主的合作社只有118家,仅占总数的31.2%,普遍存在着“重发展轻规范、重建设轻指导、重扶持轻监管”问题[1]。endprint
四、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管理制度,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少合作社内部建设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完备、合作关系不紧密、整体布局不合理。为此,应不断完善扶持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优、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同时,制定更为细致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准入门槛较低和个别的“挂名空壳合作社”,制定出更为详细全面的管理办法;对一部分不符合发展的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对一些带动能力不强、服务能力弱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整改。通过示范引导,强化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发挥好六个载体的作用,即科技推广、品牌建设、项目实施、市场营销、信息服务和农业保险[2]。
2.落实优惠政策,提供更为宽松的市场经营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筹措困难主要表现在贷款难、融资难等方面,合作社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难度大。为此,一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对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的合作社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二要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国开村镇银行等,利用财政资金担保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三要协调安排落实100万以上的互助试点资金,对规模小的合作社进行流动资金扶持,解决合作社小额资金需求。
3.加强典型培育,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发展。培养带头人,分期分批组织当地热心于合作事业的龙头企业法人、农业大户及社会能人进行合作社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增强组建合作社的信心和能力,提高他们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培养有文化、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社员”、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经理人”、合作社“理财能手”、合作社“农民技术员”、“合作社辅导员”,从根本上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素质和运营质量。
4.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指导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劳动、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合作社成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着力培育规模骨干合作社,探索“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复合经营模式。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好、服务功能强、经济效益高、产业发展优,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同类合作社联合和整合。同时要切实贯彻平等互利原则,利益协调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重点处理好社员与合作社、社员与社员、社员与大股东等之间平等互利的关系[3],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余丽燕,郑少锋,罗良标,徐贵兰.探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10,(9):59-63.
[2] 王晓燕.民族地区贫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3):102-104.
[3] 张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的对策[J]学术交流,2011,(11):101-106.
[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