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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好小伙布朗》中霍桑宗教思想探究

2014-04-07范宏宇

关键词:清教徒霍桑巫师

范宏宇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

一、小说作者介绍

纳赛尼尔·霍桑1804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家族是典型的清教家庭。祖辈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是著名的塞勒姆审巫案的八名法官之一。他年幼时生活在没落家庭的沉闷窒息的氛围之中,祖辈对异教徒迫害的历史使他深深自责,心灵遭受了创伤。儿时他大量阅读了菲尔丁、司各特等人的作品,从博多因学院毕业后,他回到塞勒姆镇,开始创作有关殖民地历史的小说。

不像他的朋友赫尔曼·梅尔维尔一样在年轻的时候遍走四方,从1825年到1836年,他独自一人居住在塞勒姆,镇上听人们聊天讲故事,有码头上的老水手、乡下的农民、酒馆的男人、市场上的女人,他们的谈话充满了传奇、迷信。在写作中,他成功地超越了新英格兰的文化局限,从他的清教文化传统中发现了和谐的音调。

霍桑拒绝了同时代爱默生、梭罗的超验主义乐观的思想,他是第一个取材于美国历史的作家,探索人类与内心邪恶作斗争。他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寓言神秘色彩,充满阴郁的调子。

二、小说情节

《好小伙布朗》是霍桑的一篇短篇小说代表作。故事的背景是17世纪晚期,某天傍晚时分,新婚三个月的古德曼·布朗准备离开在马萨德塞州的塞勒姆镇的家,与他的新婚妻子费丝告别到森林里去。他没有透露去做什么,只是说这件事必须在日落到第二天日出之间完成,费丝哀求他推迟这件事,但是布朗很坚决,还是出发了。

进入阴郁,漆黑的森林不久,他就遇到了扮成中年人的魔鬼,当布朗意识到这位看似令人尊重的人是谁以及那天晚上森林里要发生什么时,他一度想要回到家中。魔鬼没有挽留他,布朗最终还是和他走入了森林深处。魔鬼还告诉他,他的祖先是宗教盲从者、偏执者、残酷的剥削者,可以说是魔鬼的仆人。不仅如此,他还是被告知作为新英格兰的支柱的教会,牧师、执事都是亵渎神明的人,魔鬼的同伙。路上布朗还看到了教他教义回答的老太太古迪·克洛伊丝去参加邪恶的巫师聚会,偷听到牧师和执事路过谈论参加聚会。突然一条粉红色的缎带飘落了下来,那是费丝的缎带,看到它,布朗绝望了,原来费丝也来到了森林中。他匆匆向森林深处走去,在森林中心处,他看到了巫师的聚会。聚会中见到了许多他一直认为是正直诚实的人,而他那被认为是完美的新婚妻子也站在他身边,准备接受入会的洗礼。布朗朝她喊叫,让她拒绝,但他并不知道结果,因为突然之间他孑然一身,“正侧身倾听风声沉甸甸地穿过森林,消失无声。”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塞勒姆,他开始怀疑任何人都是邪恶的,至死郁郁不乐。

三、小说体现的霍桑的宗教思想

在小说《好小伙布朗》中,霍桑带读者进入了一个浪漫的甚至是哥特式的世界里,但他是在评点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故事中的巫师,人化的魔鬼对于现代读者来说是荒诞的,但对于当时的新英格兰人来说是完全可信的。同时,霍桑又带领读者进入了主人公布朗内心的阴影,复杂的心情,了解他的心路历程。布朗是那个时代普通人的代表,而小说的故事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霍桑这个清教徒的宗教思想。

(一)霍桑接受的清教思想在小说中的体现

1.清教思想的主要观点

早期移民到美国的英国人有很多是为了逃避宗教迫害。他们大多是英国清教徒,他们不能接受英国国教的准则和行为。他们把新大陆看作是伊甸园,认为那里没有旧教中的腐败,没有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宗教简洁明了,教徒人人平等。为了追求宗教自由,他们漂洋过海到了美国。

清教主义思想是个包括宗教、政务、家庭、社会生活等方面错综复杂的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奉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取名来源于法国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圣经故事中,亚当与上帝约定,只要他听从上帝的旨意,就能在伊甸园里享受永久的幸福,但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违背了上帝意愿,偷食智慧树上的禁果被逐出乐园。从那以后人类便无一幸免,注定要背负与生俱来的罪孽。加尔文主义认为由于“原罪”,人生来是堕落的、无助的,无法自我拯救,同时加尔文主义又强调上帝的绝对权威,上帝是强大的、万能的。人们唯有仰赖上帝才能获救,而出生之前,一些人就注定会成为上帝的选民,获得拯救,预定进入天堂。(2)清教主义认为他们就是上帝的选民。“要想获得上帝的拯救无需经过教会的中转,只须经过忏悔形式。”[3](史志康:11)人们要强制自己反省,探索自己的心灵来消除罪恶,涤荡心灵。在他们看来那些徒有外表的有形教会的人可能并不是上帝的选民。(3)从积极方面讲,清教主义教诲美国人应该从自己的善行来赋予生活以意义。每个人对自己和家庭的幸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还教导美国人一些人生美德,诚实、节俭、守法、尊重学识、尊敬老人和权威人士。

2.小说中体现的清教思想

小说中,随着他在森林里前行,负罪感像阴影般笼罩在他的心头,他不断有想转身返回家的念头,但他还是想品尝禁果,内心邪恶的本能还是驱使他往森林深处走去,森林被早期清教徒看作是超自然邪恶存在的地方。他的妻子也被讽刺性地命名为faith(信仰),要想去参加邪恶的巫师聚会,他不得不暂时和妻子faith(信仰)分手。在看到牧师和石金执事也要去参加聚会后,布朗不禁发出痛苦的呼喊:“天国在上,费丝在下,我还是要对付魔鬼,坚定不移”。当时“高空中,仿佛自云团深处,传来一片可疑的嘈杂人声,霎时间,他觉得听出了村里乡亲们的声音,男男女女,有的敬神,有的不敬。”

但真正进入森林深处后,他发现邪恶不是随便玩耍一会儿然后放下的东西,邪恶无处不在,是整个社会的支柱:他的祖先,统治者,甚至是他认为完美的妻子。这里体现了加尔文主义人生来有罪的思想。“妻子粉红色的丝带象征着布朗内心无法解决的含混不清,因为粉色是象征着纯洁的白色和象征激情的红色的混合物。”[6](Guerin Wilfred L.,Labor Earle:143)布朗怀疑善的存在,变成了一个多疑的厌世嫉俗的人。在他去世后,人们不曾在他墓碑上刻下任何充满希望的诗句,因为到死他都郁郁不乐。

因此霍桑通过布朗的一场梦巧妙地透视了加尔文主义盛行的清教社会中每个凡人的潜意识,每个凡人虽然怀抱向善的信念,却又始终有灵魂的阴暗面。

那些代表教会的人,牧师、执事、教他教义回答的老太太,平日里向人们布道,私下里竟然也去赴巫师的聚会,布朗听到老太婆说:“我的那把长笤帚莫名其妙就不见了。”(西方语言中女巫总是乘一柄长笤帚在空中飞行)后来又听到执事对牧师说:“我宁愿放弃授圣职的宴席,也不愿错过今晚的聚会……还有几位印第安巫师哩,他们依自己的方式施行妖术,跟咱们当中最出色的不相上下。”从小说的这一节选可见霍桑所认为的外表虔诚的信徒内心也有隐秘的罪恶,同时也体现了清教徒认为教会没有资格或能力拯救人类,那些预定进入天堂的选民才组成无形的真正的教会。

(二)霍桑不能接受的清教徒迫害异端的罪恶行径在小说中的体现

1.清教徒迫害异端事件

殖民时期,美洲新大陆展现出崭新的面貌:神秘、浪漫、新奇,同时也古老、恐怖、罪恶。新大陆居民一面在怀揣着梦想,辛勤耕种劳作,一面又制造了一起起审理女巫和宗教迫害的事端。由于加尔文主义认为教会要根据上帝的旨意制定律法迫害异己,他们疯狂地保卫自己的信念,却不能容忍他人的信念,他们将与他们意见相左的人赶出了居住地。

审理巫师是17世纪新英格兰清教徒中很重要的一个现象,“巫师被认为是为魔鬼服务行邪恶之事的人。和邻居相处不和谐或是经济上较富裕的遭来他人嫉妒的人都有可能被认为是巫师。”[4]被指控为巫师的90%为女性,对巫师的指控现在看来是荒诞不经的。

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巫师审理案是1692年发生在霍桑的家乡塞勒姆,审理巫师的八个法官之一就是霍桑的祖辈中一位叫约翰霍桑的人。案件中许多人遭受折磨,被指控的人被预先设定为有罪,许多是在威胁恐吓下坦白的。当时有19人被处以死刑。霍桑在自己的《红字》等其他小说中都有对祖辈参与这些罪行的负罪感,认为那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西方人不断地涌入北美开拓殖民地,而他们向北美移民的同时还大批屠杀了原来生活在北美的印第安人。

2.小说中体现的清教徒迫害异端行径

当布朗向魔鬼提到了自己的父辈都是诚实虔诚的基督教徒时说:“我爹可没为这号差事上林子里来过,他爹也没有过。我家世世代代忠厚老实,全是好样的基督徒。难道我得成为布朗家头一个走上这条道的人……”而魔鬼却告诉他,“你那当警察的爷爷有一回狠狠地鞭打一名贵格会女教徒,从塞勒姆街这头一直抽到那头,我帮过他一把(贵格会是基督教的另一个教派)。跟菲利普王开仗的时候,你爹放火焚烧印第安人的村子,是我递给他的松脂火把,还是在我家炉子上点燃的呐。他俩都是我的好朋友 (菲利普王是印第安酋长,美国历史人物,曾率印第安人与白人殖民者战斗)。”

霍桑通过魔鬼的嘴说出清教徒对贵格会教徒、印第安人的残害是魔鬼般的行径,他们可以说是魔鬼的朋友。这段小说片段体现了霍桑对清教徒不容异端残害异端行径的谴责和批判。

四、结论

小说主人公布朗以偏概全的悲观的想法反映了作者霍桑阴郁的宗教思想。布朗并不能区分表象和事实,在他眼中看起来值得尊敬的人、神圣的人内心也一定是这样的。但如果那个人成了恶棍,尤其是那些他奉为神的教会,统治机构的人,他的评判标准立刻不成立。当他发现那些人不可信之后,他不再信任任何人,变成了愤世嫉俗的人。而事实上许多信奉加尔文主义的清教徒对社会、人生是充满希望、积极向上的,其中有不少是社会政治改革家、教育家、企业家,只能说布朗不是一个好的加尔文主义者或者说不是一个好小伙。(Goodman Brown也意为好小伙布朗)

小说提出了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究竟是像“原罪说”提到的人本恶还是像法国哲学家罗素提出的人本善,还是善恶受环境塑造。不同时代地域的人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人类永远是向往真实、善良的,因为它们是最美好的。

[1]罗选民.英美文学赏析教程(小说与戏剧)[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史志康.美国文学背景概观[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3]童明.美国文学史[M].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8.

[4]Brooks Cleanth,Warren Robert Penn.Understanding Fiction[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

[5]Guerin Wilfred L.Labor Earle A Handbook of Critical Approaches to Literature[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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