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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直隶子牙河的管理与河工建设

2014-03-31郑民德孙元国

关键词:通判河工滹沱河

郑民德,孙元国

(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山东聊城252059)

子牙河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河流,与大清河、漳卫南运河同属海河南系,其由发源于山西五台山的滹沱河与源于河北邯郸的滏阳河组成,沿途接纳众流,因下游在献县子牙村经过,故名子牙河。子牙河流经山西、河北、天津三省市,长约700余公里,流域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该河“总会南北二泊、滏、滹诸水,终以滹沱为经流,其湍悍、迅激、浑浊、冲垫,性与余河异”[1](卷四五《河渠》),并且每到夏秋汛季,“势如激箭,滏阳河复挟宁、晋全泊之水附而益之,势逾汹涌,过藏家桥以下地势渐低,荡击益暴”[2](卷二《直隶河道事宜》),导致“河间以北,静海以南,皆被其害”[3](卷七《顺天府二》),对河北、天津等地的农业生产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目前学界对直隶地区的永定河、南北运河、海河多有研究,但对子牙河却着墨不多,因此有进一步深化探讨的必要。

一、清代子牙河的河道管理

子牙河主流是源于山西五台山的滹沱河,流经原平与代县诸地,并汇聚冶河、云中、牧马等河,至河北献县与滏阳河汇,全长700余公里。其南源滏阳河则出河北邯郸,沿途接纳牤牛河、沁河、洨河,最后在献县与滹沱河合,全长约400公里。二河在献县子牙村合流后方称子牙河。其后经河间、大城、静海,与卫、漳、南北运河并注于天津三岔河口,“伏秋盛涨,强潮抵牾,洄旋而不下,则逆流涌灌,啮堤决田庐荡然”[4](《卷一九》),对河北与天津等地造成了巨大危害。但又因子牙河是河北与天津、北京等地的商业航道,且为长芦盐引、畿南运漕必经区域,所以为清代不得不治之河。

遍查各种史料,清之前尚无子牙河之名。据明隆庆《赵州志》载:“成化八年,滹沱河由真定出晋州紫城口,南入宁晋泊,会卫河入海。正德十三年,紫城口淤塞浅漫,分为两股,一股仍由宁晋,一股东溢束鹿、深州等处……两股皆东北流,转入献县,大为深、献之害。”[5](卷一《地理》)明代文人陈仁锡在《无梦园初集》中亦说:“滹沱河会卫河繇直沽以入海……从前上流之迁改不一,而其下流会卫入海,未尝有异。今饶阳现行之道,自河间、任丘、雄县,同十五河之水至保定、霸州、文安等处地方,达龙堂淀,正会于卫。盖卫与海接,自大沽以上皆卫也,真定、河间等河舍卫无入海之路,惟京东滦河、还乡等河直入海耳。”[6](《劳集四》)可见明代滹沱河下游或仍称滹沱河,或与其他诸水概称卫河,还无固定称谓。清顺治时,子牙河一名仍不见于各类史籍,直到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直隶巡抚郭世隆上疏言:“霸州等处田被水淹,皆由子牙等河堤岸冲决未修之故,查大城县赵扶村之南堤及龙王庙堤,青县杨村堤起至东子牙村堤止,雄县蒲淀、五官淀之东堤,俱单薄不堪,应行修筑,黑龙港河及大城县王家口淤塞,俱应开浚。”[7](卷一六三,康熙三十三年四月已卯条)据此可知,子牙河之名应该出现于康熙中前期,最早不会超过顺治朝,而子牙河工的大规模修建及水利机构的设置也始于康熙中期。

康熙帝将三藩、漕运、河工列为国家三大政,可见其对水道治理的重视。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圣祖巡视子牙河工,“命于阎、留二庄间建石闸,随时启闭”[8](P2617),且“特授方略,颁发帑金于献县、河间东西两岸高筑长堤,西接大城,东接青县、静海,各二百余里。又于广福楼之东焦家口开新河一道,东北至贾口入淀,特设分司一员董其事,令河间府同知分辖,增置县丞、主簿等官专汛防修”[1](卷四五《河渠》)。此次河工规模较大,不但开凿了用于泄水的子牙新河,而且初步建立了以子牙河分司为主的管河机构,由正五品工部郎中担任主官,中央政府直接考核与任免,其他沿河州县皆有协防之责。

雍正初,子牙河堤由于数十年的洪水冲刷,加之“分司不得其人,河员怠于其职,堤多溃决”[9](卷一〇七《工政十三》),其防护功能大为削弱。雍正三年(1725年)清廷裁子牙分司,将河务划归天津道管理,第二年又设天津管河道,“总理南运河一局,兼管子牙、苑家淀河等处,驻札天津府,增设局员共二员,天津县丞一员,青县主簿一员,子牙河主簿一员”[10](卷四《滹沱河》)。当时之所以设立直隶诸河局,是因怡亲王允祥考察京畿水利后建言:“直隶兴修水利,请分诸河为四局,专官管辖,以便稽查。南运河与藏家桥以下之子牙河,苑家口以东之淀河为一局,应令天津道就近控制,同知以下等员受其管辖,永定河为一局,北运河为一局,苑家口以西各淀及畿南诸河为一局。”[11](卷四一,雍正四年二月甲戌条)该建议为清廷同意。雍正八年(1730年)为完善河政制度,清政府又设直隶河道总督,专管永定河、子牙河、南北运河、东西淀诸河流的抗洪、抢险、修治、漕运事务,建立起了完善的直隶河政体系。

子牙河流经河北与天津诸州县,其河务管理也异常细密与复杂,其中“山东故城县、直隶清河县之南运河及河间、献县之滹沱河,系河间河捕同知管辖,保定府管河通判一员驻子牙河”[10](卷四《滹沱河》)。雍正十二年(1734年)又设三角淀通判一员,“驻札王庆坨,令疏浚永定河入淀下口,文安县左各庄以东之石沟、台头、扬芬港、杨家河至三河头以下之一带淀河及东子牙河一并俱拨归该通判管理,听永定道管辖,以专责成”[12](卷一二《奏议三》)。这样子牙河分属天津、永定两河道管理,充分体现了清廷的重视程度。乾隆六年(1741年)直隶河督顾琮为提高河工效率,建言:“河间县县丞跨管子牙河东西两堤百二十里,巡防维艰,请将东岸堤工归驻河东之景和镇巡检兼管,老漳等河亦就近归杜林镇巡检兼管,祁河通判改设于子牙河,将青县、静海与子牙河主簿,文安、大城两县县丞、主簿,霸州州判所管堤工均隶该通判,其祁河通判原管堤工改隶清河同知。”[13](卷一四二《人物志二十一》)朝廷商讨后同意。乾隆七年(1742年)又裁祁河通判,设子牙河通判,并将原三角淀通判所管“子牙河及静海、青县,闫、柳二村堤工改隶子牙河通判”[12](卷九《建置考》)。子牙河通判为正六品,下辖霸州州同、州判两员,把总四员,外委二十名,掌管垡船一百只,衩夫三百名,“疏浚苏家桥至扬芬港一带淀河工程”[12](卷一五《奏议六》。乾隆十年(1745年)因子牙河河务繁巨,人员不敷所用,又添设“土槽船二百只,衩夫六百名,千总两员”[12](卷七《工程考》),分别由三角淀通判与子牙河通判分辖。同年为增强子牙河堤的防护能力,再建格淀大堤,“自大城县之庄儿头起,至天津县之西沽止,长八十四里,自当城以西属子牙河通判,当城以东属天津同知,天津府自西沽淀东北属杨村通判管辖,西沽淀桥西北属三角淀通判管辖”[10](卷四《滹沱河》)。除河官外,子牙河沿岸还设有诸多的堡、铺、浅,由河兵与夫役驻扎,随时巡防河堤,预防险情,相关经费由沿河州县派征。

清代子牙河行政管理始于康熙,发展于雍正,形成于乾隆,其河官设置、工程建设、水道治理属清代最积极的时期,这是因为康雍乾三朝国家政局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有足够的财政力量去整治河道,进而保障漕运与民生。

二、河工与区域社会

清代河工关系运道民生,对国家与社会意义尤大。从康熙到光绪年间,清廷在子牙河流域修建了一系列水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沿河民众的生命安全与农业发展。除此之外,封建王朝还利用河工经费的征派与人工安置等,将子牙河区域各阶层调动起来,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河工建设中去,从而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河道安澜。

有清一代,子牙河工经历了从中上游到下游转移的过程,这既是地理环境与气候变迁的结果,同时也是中央政府河政政策的演化。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因子牙河汇聚漳河诸水,“其势湍悍”[14](卷五《食货》),于是命直隶巡抚于成龙修子牙河堤上千丈。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挑杨村旧引河,先是子牙河广福楼开引河,时文安、大城民谓有益,青县民谓不便,各集河干互控,至是河成三县民皆称便”[8](P2618)。可见河工与民生密切相关,不同区域民众对于施建水利工程观点也各不相同,而如何协调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合理化解与消融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就成为中央与地方政府重要的职能之一。乾隆十年(1745年)为加固沿河堤防,修“大城等县子牙河西堤长三十六里,又筑子牙河格淀堤起自大城县庄儿头至天津县,长八十四里”[15](P30)。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又因天津、大城、文安诸地屡遭子牙河洪涝之害,命军机大臣阿桂与直隶总督方观承筹办河工事务。两人勘察沿河形势后,“以子牙河自大城张家庄以下分为正、支两河,支河之尾归于正河,形势不顺,请于子牙河村南斜向东北挑河二十余里,安州依城河为入淀尾闾,应挑长二千二百余丈,安肃之漕河应挑长三千七百余长”[8](P2653),其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除此之外,针对康熙年间开子牙新河造成新、旧两河“相去二十余里,两河之堤南连而北缺,所谓其形如环而缺其十二三者也,环中村落数十,地皆肥美,然南面无堤,每遇淀池涨溢,二河倒灌,则数十村宛在水中”[2](卷二《直隶河道事宜》)的弊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接筑堤自文安县属之三滩里千里长堤起,至大城县属之庄儿头格淀堤止,共长二千七百七十二丈,顶宽一丈六尺,底宽五丈,酌就地势,高五六尺不等”[16](卷四六《河渠志》),大大降低了水患对民众的危害。

乾隆朝后,国家财力衰退,政局混乱,黄淮运危机频现,子牙河管理虽不及黄运,但仍得到了清廷的关注。嘉庆十一年(1806年)直隶总督裘行简奏修破败的子牙河格淀堤,“起文安县三滩里,至天津县西沽止……分七十二段,长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五丈五尺”[16](卷四六《河渠志》)。道光七年(1827 年),“修子牙河东堤至小河村,西堤至王家口,高四五尺、六七尺,顶宽六七尺、丈余,底宽一丈五六尺、二丈余不等,以下东西民埝高三四尺、五六尺,顶宽四五六尺,底宽六七八尺”[16](卷四六《河渠志》)。光绪七年 (1881年)直隶总督李鸿章整顿京畿河工,修“滹沱减河自献县之朱家口起至子牙河,长三十三里零,挖口宽十一丈到十五丈,底宽五丈到十二丈,高处挖深一丈九尺,最洼处挖深七尺,于两旁五六七丈以外出土堆筑南北新堤,底宽五六丈,顶宽二丈二三尺,高一丈三四尺……并将旧有臧家桥修建完整,以便行旅,其附近子牙河、古羊河堤巨口一并堵筑”[17](卷四一《大清滹沱各工完浚折》)。清中后期的子牙河治理,多为在康雍乾三朝水利设施基础上的修补,此时的清廷既没有足够的财力去整顿直隶河政,又被诸多的军事战乱所掣肘,被动应付的态度非常明显。

除中央外,清代地方官员对子牙河治理也很重视。如康熙时俞品任河间府同知,“时漳水、子牙河决,品修筑堤防,水患以平”[18](卷一三五《人物四》)。道光间大城县典史沈钰,“其在大城最久,县有子牙河,滹沱支流也,道光庚寅河决,钰为筑堤,民称便”[19](卷八九《人物十六》)。金福曾,光绪十三年 (1887年)任道员,他“循贤王之旧……河间以北,静海以南筑堤三百余里,开王家口支河,而子牙河治”[4](卷一九)。经过历任官员的整顿,子牙河流域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其中大城诸县“土性膏腴,最为宜稻之区”[20](卷九四《工政七》),粮食产量较高。

河道治理需费甚巨,所以清代子牙河经费的来源与使用非常重要。康熙三十九年(1735年)工部奏“永定河、子牙河、清河等河并高家堰等河所遣大臣、官员亦有捐助银两者,亦有本身效力勤劳修完河工堤岸者,交于工部。将所捐银两数目并修完工程、职名俱查明奏闻”[12](卷十《奏议一》),可见该时官员助捐是子牙河工经费来源之一。同治十二年(1873年),“发修筑子牙河南堤银两一千两”[17](卷二六《赈抚收支实数折》)。光绪四年(1878年)直隶河工实行以工代赈,用“修筑河间县子牙河堤银二百五十两”[21](P1362)。光绪七年(1881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另辟滹沱减河,从献县朱家口起,由半截河头向东,循旧有河形至野厂,转北入子牙河三十三里,以纾水患,并集附近灾民,以工代赈”[22](卷一二六,光绪七年正月乙酉条)。光绪九年(1883 年)静海修筑子牙河堤工,用“工银三千九百二十六两七钱二分”,并“高粱七千二百五石二升三合”[23](卷六《恩泽二》)。光绪十九年(1893 年),“静海县加筑子牙河东堤工,共银一千八百四十四两六钱八分,津钱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八串六百六十二文,漕米一千石”[23](卷六《恩泽二》)。

由以上资料可知,清末子牙河经费来源广泛,有助捐、国库拨银、地方河工存银等,甚至也有高粱、漕米等充当河工夫役的工食与薪水。以工代赈不但可以救济灾民,而且有助于发展地方公共事业,稳定区域社会、平衡银与钱价格,加强中央政府对基层的控制。

三、结语

清代子牙河的管理与治理主要集中在清初的康雍乾三朝,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是河道变迁与自然环境影响的结果,同时也与当时的政治与经济局势密切相关。正是因为清初的持续繁荣才为河工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与人力,而中后期的国困民乏则导致子牙等河水患频繁。如光绪四年(1878年)御史刘恩溥请求“治子牙河、黑龙港河,以疏下游,既可以工代赈,亦免频年水患,新准盐商二文加价,提作商捐,归公办赈,于水利、盐务均有裨益”[22](卷六七,光绪四年二月戊子条)。面对这一建议,直隶总督李鸿章回复说:“直省向系缺额,加以连年灾歉,库储空虚,商民交困,实无财力议兴大工。”“所有查明滹沱河工程艰巨,盐务无款可筹,势难兴办。”[21](P1305)这正是当时民困国贫,河工荒废的真实反映。通过对子牙河的研究,不但可以使我们对清代北直隶河工有所了解,而且对于今天海河流域的水系治理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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