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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子账户问题应引起重视

2014-03-28郑家庆王雪莹

财政监督 2014年25期
关键词:专户财政部门人民银行

●郑家庆 王雪莹

财政专户子账户问题应引起重视

●郑家庆 王雪莹

财政专户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立和使用较之普通账户有更严格的规定,但是,随着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部分商业银行存在为财政部门开立财政专户子账户问题,需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财政专户子账户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表现形式

一般而言,子账户是附属于主账户、同时具备转账交易功能的一种账户。据某市在开展账户常规检查时发现,多个商业银行为8个财政专户开立了38个子账户,分布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子账户在财政专户上的运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种基本形式。

1、明细核算,分户计息。财政部门在一个银行网点只开立一个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体现为一个账号、一套账户资料和一套预留印鉴。商业银行将财政部门的一个普通结算账户签约为主账户,同时主账户内根据约定设立相应分账户,用于对主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明细核算。某市的商业银行为6个社保基金专户开设了31个子账户用于核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子账户采取分户计息方式,利息收入分属于不同子账户,满足开户单位明细核算需求。

2、集中存放,分类管理。即以主账户实现资金集中存放,以子账户实现资金的分类管理。子账户资金能办理人民币活期、定期、通知、协定存款,法人理财等业务,资金可以在账户之间划转。该模式下,子账户资金流动性较强,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商业银行还可为客户开通网银服务,方便客户网上资金运作。虽然在检查期内内未发现财政专户资金采用该运作模式,但并不能排除其运用于财政性资金账户的可能。

(二)主要特点

1、应用范围相对有限。相比较财政专户数量而言,财政专户子账户数量较少。某市全辖有财政专户365个,存在子账户的仅8个,子账户数量38个,且分布比较集中,社保基金类占31个。

2、资金性质不尽相同。在检查中发现,某市辖内子账户核算资金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相同性质资金,即子账户资金性质与主账户资金性质相同,如社保专户主账户,子账户分别核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一部分为不同性质资金,即子账户资金性质与主账户性质不同,不存在对应关系,如某县一专户开设5个子账户分别核算法院诉讼费、土地保证金、非税收入、办案费、交通罚没收入等资金,子账户资金性质差别较大,执收单位不一,业务互不交叉。

3、开户手续简单。主分账户模式下,主账户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部门审批生效后,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申请,按照同一账户资料、同一预留印鉴要求为其开立子账户,不需要人民银行核准和备案,开户手续简单,子账户开立不受限制。

二、财政专户子账户产生原因

(一)满足客户单位核算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收入增加,管理精细化要求随之增加,客户要求商业银行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分户核算,减轻分账核算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二)满足客户单位理财需求

由于种种原因,财政专户收支环节较多,资金滞留时间较长。以某市为例,截止2014年5月末,全辖财政专户资金余额达80多亿元,财政资金定期户余额30多亿元,共计100多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存量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成为财政客户不可遏制的利益诉求。

(三)商业银行竞争需求

为了抢占更大、更多的金融市场,留住优质客户,商业银行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开发该类产品,以满足客户要求。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核算系统功能日益强大,操作程序便捷,也为子账户业务开办打下了基础。

(四)规避监管

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在开户限制情况下,通过挂靠合规主账户、开立子账户形式,变相开立财政专户,规避人民银行监督。

三、财政专户子账户风险分析

(一)财政专户子账户开立、使用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虽然开立、使用财政资金子账户的商业银行内部均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子账户的操作程序,但其向人民银行报备不足,基层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沟通不够,其做法存在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如农行、建行的多级账簿和一户通产品,子账户开立时,不需要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核准或报备,工行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报备或核准,而三家商业银行主、分账户均可直接对外办理结算业务,主、分账户共同预留一套印鉴,在使用子账户进行清算资金时,造成账户名称、预留印鉴与在当地人民银行核准或备案的账户内容不相符。

(二)财政专户清理工作流于形式,乱开户现象会更加严重

从表面上看财政部门通过专户清理减少了专户数量,实际是把减少的专户并列到子账户中,而子账户在设立时,并未到当地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造成财政部门开立子账户无任何约束,商业银行只要有一个专户,就可以在主账户下设立多个账户,将不同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账户开设在一个主账户下,乱开户现象将会更为严重,资金风险隐患增加。

(三)多头开户的主、子账户核算模式更加复杂,财政资金潜在风险加大

目前商业银行子账户产品均有网银、透支支付等功能,更加适合大型企业(如农行直接表明“多级账簿”是为企业服务),并没有专门针对财政性资金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容易留下财政资金安全隐患。同时,分资金性质设立子账户便于核算是财政部门设立子账户的主要原因,而在检查中发现,基层财政部门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开立的主、子账户大多是同一类型资金账户,如某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分别在建行和农行开立专户并设立子账户,子账户个数高达十多个,个别子账户资金性质相同,加大了财政部门核算业务量,资金潜在风险加大。

(四)影响地方金融秩序稳定

存款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财政存款金额巨大、用途稳定,是金融机构积极揽储的重点对象。财政专户子账户开立门槛过低,为各家银行竞争财政存款提供便利,使乱开户和争夺财政资金情况愈加严重,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不利于地方金融秩序健康稳定发展。

四、对策建议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规章

各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部门一直沿用2003年颁布实施的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账户管理,其中没有任何子账户相关内容。总行应尽快修订该办法,规范子账户和虚拟子账户开立、销户、变更管理等具体内容,使基层人行账户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有据可依。

(二)合理、有效地管理财政专户,提高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尽快制定具有统一标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系统地规定财政专户管理的具体措施,从制度上明确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职责,清理、撤销不合规专户,并统一规范财政专户开设、使用和管理。明确界定商业银行财政性资金缴存范围。

(三)切实履行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引导商业银行依规服务

财政专户子账户是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大型集团客户对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分户明细核算”的要求下产生的银行新型会计核算产品,该产品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能力。财政部门使用专户子账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量,提高了对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程度,但目前几家商业银行设定的子账户模式均存在制度或操作上的缺陷,打政策的擦边球。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商业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严格财政专户子账户开立报告制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商业银行合规、合法开展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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