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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负罪感的文化意蕴与艺术表达
——以《诉讼》为中心

2014-03-21吴金涛张沁文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陕西汉中723001

安康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诉讼负罪感守门人

吴金涛,张沁文(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卡夫卡负罪感的文化意蕴与艺术表达
——以《诉讼》为中心

吴金涛,张沁文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卡夫卡有着尴尬的文化出身和民族身份,这让他产生了极大的负罪感,而负罪感又是形成其双重人格的深层原因。卡夫卡的“负罪感”不等于“原罪”,而是他特有的生存体验的文化符码。《诉讼》主要通过主人公约瑟夫·K的双重身份和双重人格展现小说“负罪感”的文化内涵,具体表现为主人公的人格分裂和人格异化,艺术上则浓缩为“法的门前”的悖谬性寓言,而主人公的自我救赎是人类普遍境遇的一种诗性观照。

卡夫卡;负罪感;文化意蕴;艺术表达;《诉讼》

《诉讼》 (旧译《审判》)是最具卡夫卡个人风格的长篇小说之一。学界对《诉讼》的研究主要有两种代表性意见,一是奥地利批评家、卡夫卡研究权威人士马克斯·布罗德对卡夫卡所作的宗教与文化学的解读。布罗德认为,卡夫卡作品的主题可以概括为“失根与救赎”,卡夫卡的民族身份与文化出身让他始终处在欧洲主流文化的边缘地带,这种失根状态又使他产生了沉重的“负罪感”,而救赎成为他必然的宗教与文化选择[1]239。另一种意见是由国内卡夫卡研究专家叶廷芳提出来的,他从社会学立场出发,把《诉讼》的主题概括为“威权与压迫”,老百姓在法的威权的重压下,负罪感会油然而生[2]49。其他研究者的观点大体上没有超出这两种观点。笔者仔细研读作品并分析各家观点后发现,《诉讼》“负罪感”的主题主要通过主人公约瑟夫·K的双重身份和双重人格得以展现。在强大的法权制度下,约瑟夫·K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人格被异化,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负罪感”是导致其走向死亡之路的重要原因,他最终以肉体的消亡实现了灵魂的救赎。所谓“卡夫卡风格”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这种负罪感。因此,本文试从文化与哲学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卡夫卡研究提供一种新思路,并就教于方家。

一、负罪感——卡夫卡生存体验的文化符码

《诉讼》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手法,描写银行襄理约瑟夫·K莫名被捕、被审判和被处死的荒诞人生境遇。小说这样开篇:“一天早上,约瑟夫·K莫名其妙地被逮捕了,准是有人诬陷了他。”一开始,逮捕一事只是一个口头通知,法院只是宣布他有罪,但却不揭露他的具体罪名及其缘由,他也不知道自己所犯何事。法院自始至终没有关押他,也没有限制或者剥夺他的行动自由,但他要随时听候法庭的召唤。为了尽快洗清冤屈,他开始为自己的被惩罚寻找根由,但是“K不知道自己被控告的是什么……他决定检查自己全部的生活和全部的过去,‘直到每个细节’。‘原罪感’的机器开动起来了,被控者寻找他的错误”[1]101。然而事实表明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徒劳,他渐渐意识到存在的无意义。他最后服从了法院对自己的死亡判决,这不仅是一种无奈之举,同时也惊醒了他内心深藏的负罪感。就这样,卡夫卡通过主人公约瑟夫·K的遭遇,

将“负罪感”这样一个文化命题转换成艺术情境,让人感同身受。可以说,“负罪感”是卡夫卡生存体验的最突出特征。

卡夫卡所谓的“负罪感”不等于《圣经》里的“原罪”,是除“原罪”之外,现代人在特殊语境之下的一种时代之罪,是弱者面对强大的法权系统产生的一种莫名之罪。“负罪感”是卡夫卡独特的生存体验,也是犹太文化和时代特色赋予他的独特感受。作为犹太人,卡夫卡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罪感,他被这种负罪感所控制,每时每刻都活在恐惧之中。同时,卡夫卡又力图通过惩罚和救赎之路来缓解身上的负罪感。在卡夫卡眼中,人类有两大主罪,“漫不经心和缺乏耐心。由于漫不经心,他们被驱逐出天堂;由于缺乏耐心,他们无法回去”[2]111。卡夫卡认为人类的一切罪恶皆出自于这两大主罪,他的“负罪感”正是这两大主罪的衍生物。随着二十世纪人类物欲的膨胀、权力的横行,人们越来越被欲望牵着鼻子走,变得盲目、屈从,以致迷失了自我和人生方向,失去了起码的辨别力和判断力,以至于以一种随心所欲的姿态去面对人世。

卡夫卡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一直生活在矛盾和纠结中。他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享有世界声誉;他表面开朗外向,内心敏感多疑;他既害怕孤独又渴望孤独;他对婚姻既渴望却又害怕,曾三次订婚又三次悔婚;他深爱语言文学,却迫于父命转修法学;当他想要发奋写作时却被病魔缠身;他对自己所在的城市布拉格既熟悉又陌生,既想逃离又囿于各种原因而无处逃离。卡夫卡最集中的矛盾体现在父子之间的冲突上,父亲与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高大健壮,一个瘦小羸弱,致使卡夫卡每次看到父亲高大的身影时总会心惊胆寒。他对父亲专制有如暴君的统治深恶痛绝,甚至一直耿耿于怀,写了著名长信《致父亲》,酣畅淋漓地倾吐了多年的不快。但他又非常仰慕父亲的精明能干,对父亲充满了敬畏之情。同时,他也为自己作为长子没有尽到父亲希望他尽的义务和责任而深深内疚和自责;当他看到父亲谩骂家里的员工时,他只能对他们报以怜悯之心,却爱莫能助,这就激起了卡夫卡内心深处的负罪感。

德国文艺批评家安德尔·龚特尔对卡夫卡的概括最能解开卡夫卡负罪感的谜团:“作为犹太人,他在基督徒中不是自己人。作为不入帮会的犹太人,他在犹太人中也不是自己人。作为说德语的犹太人,他在捷克人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说德语的犹太人,他在德国人当中也不是自己人。作为波希米亚人,他不完全是奥地利人。作为替工人保险的雇员,他不完全是资产阶级。作为中产阶级的儿子,他又不完全是工人。但是在职务上面他也不是全心全意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作家。但是就作家来说,他也不是,因为他全部精力都是用在家庭方面。而‘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3]。这种尴尬的文化出身和民族身份恰恰是形成卡夫卡双重人格的深层次原因,这种双重人格赋予卡夫卡的符码就是“负罪感”。除父亲、民族因素之外,社会环境对卡夫卡负罪感的形成也具有深远的影响。他曾在日记中说:“我们之所以有罪,不仅是由于我们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而且也由于我们没有吃生命之树的果子。有罪的是我们所处的境况,与罪恶无关。”[4]120这句话就点出了社会环境因素,我们之所以有罪是我们所处的环境。作为法学博士,卡夫卡对自己所在的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之城的法律机制了如指掌,对自己的生存处境有着深刻的体悟。奥匈帝国的统治专横跋扈,其可怖蔓延整个欧洲,这使富有正义感的卡夫卡感到莫名的痛苦和恐惧。但是无权无势的他,对这种社会现状无能无力,只能任其发展。民族的、文化的、社会的以及家庭的因素共同造成了卡夫卡内心独有的负罪感,他自命自己是一只“寒鸦”,一个被罪感攫住生命的弱者,他用他那瘦弱的身躯背负着负罪感活过了整个人生。

卡夫卡的负罪感常常以双重人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他时而软弱、妥协,时而又倔强、反抗。卡夫卡一生就被这种悖谬式的负罪感包围着、困扰着。卡夫卡的负罪感扎根在他深入骨髓的不安里,在他的》作品中,往往表现为扭曲的人物性格——主人公常常由反抗转变为顺从乃至屈服。《诉讼》中的约瑟夫·K就表现了这样的特征,一开始他对案子漠不关心,后来急于弄清楚真相,最终却又屈从判决。卡夫卡的很多作品都具有自传性,其笔下的人物或多或少都带有卡夫卡的影子。卡夫卡之所以创作《诉讼》,是与他生活乃至生命中的一件大事密切相关的。1914年7月12日,卡夫卡主动与自己的第一位未婚妻菲莉斯解除了婚约。针对此事,菲莉斯本人及其亲朋好友专门成立了“法庭”对卡夫卡进行了审判。这场审判激起了卡夫卡的罪孽感和负罪感,尽管他备感痛苦,但他仍然无心也无意去挽回这份爱情。因为比起爱情来,他更钟情于写作。这场真实的“审判”成了他日后创作《诉讼》

的灵感来源和重要素材。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卡夫卡用文学和艺术的形式为我们揭露了司法制度下的混乱和阴暗。《诉讼》中约瑟夫·K这个形象就是卡夫卡身与影的化身,这部小说就是卡夫卡生存体验的艺术写照。“正是对世界的这种从属关系,使他在自己眼中成了‘不干净的人’。他仿佛成了周围现实对人犯罪的同谋犯”[5]。正如卡夫卡所说,《诉讼》中的一切“皆出于我表达个人内心生活的欲望”[4]151。卡夫卡在给挚友布罗德的一封信中也提到,“我面临的情况是,悲惨的生活,悲惨的死去。‘仿佛活下去是耻辱’,这大概是《诉讼》这部长篇小说的结束语”。因此,可以明确地说,“负罪感”是卡夫卡生存体验的文化符码。

二、双重性——主人公约瑟夫·K负罪感的特质

卡夫卡本人的性格具有双重性,他笔下的形象也不例外。约瑟夫·K可以说是卡夫卡的一个化身,其身上负罪感的特质就表现为双重性,即双重身份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双重人格。通过分析约瑟夫·K的双重身份和双重人格,我们可以挖掘其背后深藏的“负罪感”,进而加深我们对约瑟夫·K“负罪感”的“掘进程度”。约瑟夫·K有着双重身份,他既是被告,也是银行里的一个高级职员,享有某种特权。作为被告,约瑟夫·K莫名地被法庭冷漠和孤立,他开始同情那些被自己拒之门外的客户,深感弱势群体的渺小和无助,顿生恻隐之心。这两个角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当约瑟夫·K被捕时,才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负罪感。福柯认为:“权力是借助一个网络状的组织来运用和实施的。个体不仅在权力的网络间循环流转,而且他们总是处于这样一个情景,既受制于这一权力,又施行这一权力。他们不仅是权力所运作的迟钝或心甘情愿的目标,也是权力发号施令的一员。”[6]福柯的这段话无疑指出了人在权力体制下的一种二律背反的荒谬处境。约瑟夫·K一方面是权力的实施者,一方面也是权力的受害者;他在受着法的迫害的同时,也在迫害着那些弱小者。

作为襄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约瑟夫·K是官府和权势的代表。他的身份跟那腐败的官僚机构有着密切关系,是“法”的一部分。“官”的身份反映在约瑟夫·K的人格上就体现为他对客户的怠慢和轻视。当约瑟夫·K因被捕一事耽误上班时,他认为凭他在银行的地位,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轻易搪塞过去。当监督官到约瑟夫·K的地盘进行审讯时,他给约瑟夫·K派来三个同事,专门为他服务和听他指挥。三个同事的奴才相使约瑟夫·K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被告身份转为高高在上的“官”的形象,他们对约瑟夫·K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然而他们的在场多少还是引起了约瑟夫·K的不愉快,一方面他为自己的上司身份而窃喜,一方面又害怕他们散布他被捕的消息,损害他的声誉,动摇他的地位。但是很快约瑟夫·K就证实了他们是没有这个企图的,因为他们和约瑟夫·K一样认为他的被捕是一出恶作剧。约瑟夫·K对任何事情都“尽量抱着满不在乎的态度”,“不到灾祸临头,他根本不会去替明天操心”。这种优越的身份或者说是“官”的社会地位带给约瑟夫·K巨大的优越感,使他在初审时满怀正义地痛斥法院及其背后庞大的机构,认为他们的存在是“滥杀无辜,给他们施加荒唐的和大多数情况下不了了之的诉讼……醉翁之意,不在于审判无辜,而是要让无辜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人格的侮辱”,他最后甚至带着愤怒甩门而走。

后来约瑟夫·K又莫名其妙地主动关心起自己的案子来,甚至无心上班。他开始为自己的被惩罚寻找缘由,一心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一向兢兢业业的他对工作懈怠了,对顾客也不像以前那么用心了,让他们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当他接待老客户工厂主时,心里想的都是与自己案子有关的事情,甚至他为那帮误以为他还在和工厂主谈生意而依旧等待他的顾客感到“爽心”,他在被案子折磨的同时,也折磨着他的客户。当工厂主告诉他一个画家有可能会帮他忙时,他居然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立马去求见,他无心理睬那些在一旁着急等待了好几个钟头的客户,甚至认为别人的事情没有他个人的私事更加重要。约瑟夫·K总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在约瑟夫·K与客户的对话中,他始终以一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形象出场,一切都以他的利益为出发点,而从不考虑别人的需求。他这种仗势欺人的做法和法院对待无辜者的态度有何区别呢?在这个层面上,他和那些法官的做法如出一辙。时间一长,他渐渐意识到深藏在内心的负罪感,并认为自己是有罪之人。约瑟夫·K的言行举止正是卡夫卡一直期待的,即“人人都在正义的法庭面前检讨自己的罪过”[7],从而寻求自我的解放和灵魂的救赎。

约瑟夫·K的双重人格一方面体现为官府和权势的代表,另一方面,作为被告,一名受害者,约

瑟夫·K在诉讼过程中遍尝人间冷暖和世态炎凉,这又值得人同情。与他在银行里的身份和地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在被捕后,成了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被边缘化的人物。这个身份的反差也使约瑟夫·K开始体会到被自己冷落了的客户的心酸。房东格鲁巴赫太太认为他的被捕“像有什么奥秘似的”,他本人则认为是“有人指控了”他,是“地地道道的无中生有”。为了给自己的案子一个明确的说法,他努力寻找被人指控的罪证。作为正义的化身,法院的法官也没有给约瑟夫·K一个明确的答案,就连他们也说不清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正如昆德拉所言:“在卡夫卡那里,逻辑正相反。受罚者不知道惩罚的原因。惩罚的荒谬性难以忍受,致使被告者为了获得安宁,总想给自己的痛苦找到一个说明:惩罚寻找错误。”[1]100叔叔的闻风到来和急切关心,使约瑟夫·K有了自己的私人律师——胡尔德。然而事实却表明,正是律师在给他制造障碍,阻碍案子的进程,使他的一切努力化为泡影。从律师这里,约瑟夫·K了解到法院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一切伤风败俗的画面在这儿应有尽有。鉴于律师九个月都写不出一份申诉状,故意拖延并冷落他的案子,再加上约瑟夫·K意外地结识了律师的另外一个当事人——谷物商布洛克,两人的交心使约瑟夫·K对律师怀恨在心。这些因素叠加起来,促使约瑟夫·K解聘了他的律师,他感到大快人心。法的无边权威和力量笼罩着主人公,这其实是荒诞社会的一种异化力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约瑟夫·K被抛入到被压迫被虐待的人群中,被法院搞得心力交瘁,身心俱疲。这股强大的势力无时无刻不牵动着他的心,使他欲罢不能。尽管他拼尽全力,可还是被法院戏弄了,他被法院牵着鼻子走。他的一切反抗和挣扎都是无用的,其死亡结局是注定的。

卡夫卡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法律的正义性和公平性持否定态度,他最终让约瑟夫·K屈从法院的死亡判决,这是卡夫卡在艺术上对法律作出的强烈回应。对于约瑟夫·K的莫名被捕和无辜被杀,卡夫卡只能从文学和艺术的角度给我们加以解释。约瑟夫·K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的双重人格,因为他的负罪感。卡夫卡对约瑟夫·K双重人格的艺术描写,旨在揭示其负罪感的历史文化根源。这种负罪感并非一时一地或一人一事,它可能来自于个人或家族,也可能来自于社会或传统,想要摆脱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人生来就有双重性。因此,《诉讼》是“对无罪的审判,也是对有罪的审判,同时又是对审判的审判”[8],是对人一边夸夸其谈一边无耻堕落的分裂人格的审判。

三、法的门前——人类普遍负罪感的诗性观照

卡夫卡最喜欢“在大教堂里”一章中守门人的故事,他甚至给它取名《法的门前》予以单独发表。“法的门前”是神甫讲给约瑟夫·K的一则悖谬性寓言故事,大意是乡下人求进法门而不得。简短的寓言却蕴含深刻的哲思,通过对乡下人和守门人之间层出不穷的矛盾的描述,这则寓言典型地再现了卡夫卡“笼子寻鸟”式的悖谬思维。乡下人要求进入法的大门,但看守却说“现在不行”,暗示着以后可以。奇怪的是,大门一直敞开着的,却不让他进去,于是乡下人决定耐心等待机会。人人都在求法,可在等待中却无一人对这法门问津。在乡下人弥留之际,守门人颇为诡异地说“这道门只是为你开的”,并要关上大门。神甫给他讲完这个故事后,约瑟夫·K断章取义地随口说:“守门人捉弄了这个乡下人。”然后两人针对这个说法展开评论和分析。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在这则悖谬性寓言故事中,想要进入法的大门者非乡下人一个,因为,从守门人的话中(“这道门只是为你开的”),我们知道还有别的人想要求见法,而且,除了此门,还有别的无数道门可以进去。问题在于,乡下人和大家一样,都缺少足够勇气,原因是当他们面对高高在上的“法”时,都意识到自己不那么干净,不那么纯粹,而是程度不同地背负某种罪孽。由此,卡夫卡将乡下人个体的负罪感演绎为人类普遍的负罪感,这则故事应当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

神甫认为这则寓言里守门人的两句话至关重要,一句是“我现在不能放你进去”,一句是“这道门只是为你而开的”。神甫解释道,如果把这两句看成是互相矛盾的话,那么守门人确实捉弄了乡下人。然而换个角度看,这两句话一点也不矛盾。恰恰相反,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是相互暗示的。故事中的两个主角都有着双面性,初看上去好像是守门人捉弄了乡下人,细细分析下来却发现守门人也被乡下人捉弄了。守门人在故事里是一个恪尽职守的员工,他自始至终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明白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就是看守法的大门,直到最后一刻他才把门关上。乡下人甚至把他当作发泄的靶子,对他抱怨命运的不幸。从一个侧面看,守门人从属于乡下人,是不自由的。乡下人的等待是出于自

愿,而守门人却束缚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能有丝毫怠慢,否则就会造成可怕的后果。守门人名义上是为法服务的,实则是为这道门服务的,更确切地说,是为这个乡下人服务的。守门人和乡下人相反相成,两者互相依赖,互为彼此。然而神甫强调,“这个故事没有赋予任何人来评判守门人的权利”。守门人是以法的代表在场的,因此超脱于人们的评价之外。约瑟夫·K也许从这个故事中领悟了自己的案子,法院就像“法的大门”,他既找不到进去的入口,也找不到离开的出口。

加缪认为:“基本的双重意义就是卡夫卡的秘密之所在。自然性与非自然性之间、个别性与普遍性之间、悲剧性与日常性之间、荒诞性与逻辑性之间的这种持续不断的抵消作用,贯穿着他的全部作品,并赋予它们以反响和意义。要理解荒诞作品,必须清点一下这些悖谬手法,必须使这些矛盾粗略化。”[9]因此只有深入了解这则寓言的悖谬性艺术,我们才能深刻发掘其中的寓意。寓言中的守门人和乡下人其实就是法院和约瑟夫·K的具体化,守门人可以作为法院的代表,而乡下人则可以看作是约瑟夫·K的化身。守门人身上有约瑟夫·K作为官的一面,也有他作为被告的一面。守门人作为法的代表,高高在上;但是他却无意间对乡下人动了怜悯之心,于是为他搬椅子、听他诉苦、假装收礼等。正是法的威慑和无情激发了他对无辜的弱者的同情心,引发了他的负罪感。乡下人则是约瑟夫·K的替身,两人一直在法的大门前徘徊,却始终无法窥探到其内层,两者都深受“法”的迫害,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与神甫的对话中,约瑟夫·K如梦初醒,他深深意识到法律引言中讲述的不是错觉而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一道光芒从法的大门射出来时,约瑟夫·K苦苦寻求的错误昭然若揭:“法院一旦提出诉讼,就会认定被告有罪。要想使法院改变这种信念,那可是难上加难。”同时,结果也验证了谷物商为约瑟夫·K讲过的迷信:“许多人企图从被告的脸上,尤其是从嘴唇的斑纹上,看出案子的结局会怎样……从你的嘴唇斑纹看来,你肯定会被判罪,而且就在不久的将来。”这看似迷信,实则是一个真实的寓言。约瑟夫·K从被捕伊始就处在一种自我意识和自我认识的觉醒状态中,而认识越是清醒就越是易于走向毁灭,“刑罚是权力和权力话语得以维系的重要手段,权力和权力话语又为刑罚提供合法性依据”[10]。作为弱者,他们活着就是受难,死亡对他们来说只是对权力的服从。约瑟夫· K最后不得不屈服于法院的判决,因为他不知道对手是谁,不知道该向何人反抗,便只能以死结束。

作为一则悖谬性寓言,《法的门前》所描述的不仅是约瑟夫·K或者乡下人的遭遇,也是人类生存境遇的艺术表达。每个人都是有罪之人,但却不知道所犯何事。美国当代法学家波斯纳说过:“请想象一下,一天早晨醒来,你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捕,并且发现自己无法找到被指控的罪名——而你不可能做过任何可能被认为违反了任何法律的事情。作为不公平生活的有力象征,严格的责任感——为无过错的、甚至是完全无法避免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已经够糟糕的了。而约瑟夫·K不是因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情而受到惩罚,不论这些事情是否含有过错;他没有做过任何事情。”[11]这就是卡夫卡所谓的“负罪感”,是资本主义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卡夫卡之罪,而且人人难辞其咎。《法的门前》将个人负罪感普遍化,是人类普遍负罪感的诗性观照,包含着深刻的诗性智慧。它既从哲学上高度隐喻了人类悖谬性的生存处境,又从艺术角度对这种荒诞境遇作出了生动的比喻。

“我有罪”是卡夫卡的人生格言,他认为人是生而有罪的,是难逃审判和惩罚的。自从亚当和夏娃被上帝逐出伊甸园后,人类就在劫难逃。卡夫卡劝慰我们要从这种包袱中挣脱出来,而挣脱的唯一办法就是死亡。卡夫卡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悲观主义者,他用灵魂写作,用生命思考未来。卡夫卡认为作家是人类的“替罪羊”,他始终以一个苦行僧的自虐方式生活着、写作着,他用生命诠释了人类罪孽的文化内涵。

[1]马克斯·布罗德.卡夫卡传[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

[2]叶廷芳.现代艺术的探险者[M].广州:花城出版社,1986.

[3]昆德拉.小说的艺术[M].孟湄,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471.

[4]卡夫卡.卡夫卡书信日记选[M].叶廷芳,黎齐,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

[5]德·扎东斯基.卡夫卡真貌[M]//叶廷芳.论卡夫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437.

[6]周宪.二十世纪西方美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420.

[7]卡夫卡.卡夫卡全集[M].叶廷芳,黎奇,译.石家庄:河

北教育出版社,1996:59.

[8]凯特·费洛里斯.判决(1947)[M]//叶廷芳.论卡夫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7.

[9]加缪.弗兰茨·卡夫卡作品中的希望和荒诞[M]//叶廷芳.论卡夫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5.

[10]孙彩霞.刑罚的意味[J].当代文坛,2003(3).

[11]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M].李国庆,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78-179.

The Artistic Expression of Cultural Implication and Sense of Guilt in Kafka's Novel—The Trial

WUJintao,ZHANGQinwen
(School ofLiberal Arts,Shaanxi UniversityofTechnology,Hanzhong723001,Shaanxi,China)

:Kafka has an awkward cultural background and national identitywhich lead himtoa strongsense ofguilt causingKafka's double personality.But Kafka's sense of guilt is not an original sin but a kind of cultural symbol of living experience.Kafka's novelThe Trailhas showed a cultural connotations of“guilt”through Joseph .K,the main protagonist's dual identity and dual personality which performances in a split personality and personality alienation.Meanwhile,the novel concentrates a preposterous fables“Before the Law”artistically with kind of poetic reflection for a universal human situation through the protagonist's self-redemption.

Kafka;Sense of Guilt;Cultural connotations;Artistic expression;The Trial

I51.45

A

1674-0092(2014)06-0052-06

2014-06-16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卡夫卡创作的文学人类学研究”(12JK0273)

吴金涛,男,陕西洋县人,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西方文学和比较文学研究;张沁文,男,陕西扶风人,陕西理工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西方文学和比较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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