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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落后妇女观的表现及根源

2014-03-12

语文教学与研究 2014年12期
关键词:女英雄礼教水浒传

李 英

李英,教师,现居江苏苏州。

一、落后观点:红颜本祸水,英雄不动情

(一)书中“红颜害英雄”的故事不断上演,女性背上“祸水”罪名。

中国古代的封建人士历来有歧视妇女的传统,他们把女人视为祸水,是男人犯罪的根源。作为统治者的男人,他们一次次把“祸国殃民”的罪名推给了女人:商纣王因妲己的妖媚而亡国,西周的灭亡来自褒姒的嫣然一笑,唐朝的衰乱源于杨贵妃那能使“三千粉黛无颜色”的美色……“红颜本祸水”这一封建理论在中国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作为封建文人的施耐庵谨遵孔夫子“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古训,在创作时继承了“红颜祸水”的封建妇女观,正如他在《水浒传》中说:“原来这女色最是可怕。”

《水浒传》中许多女子犹如洪水猛兽:宋江名满天下,江湖拜服,但先后吃了阎婆惜和刘高老婆的亏;卢俊义也因老婆与别人通奸险些送了性命;雷横的祸事,起自与勾栏娼女白秀英的口角;史进被陷东平府,在于妓院虔婆的告密;林冲娘子固然美丽贤惠,但她终究连累了林冲,使其流离失所,吃尽苦头……作者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述着这些“红颜害英雄”的故事,似乎有意在大声疾呼:“看,这就是女人,如此英雄了得的好汉也为女色所害,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怎能不引以为鉴。远离女人吧!”从中可见,在作者的两性观中,无疑是贬低排斥女性的。

(二)书中“英雄不动情”的美德随处传颂,女性身处“祸水”地位。

1.对女子“不动情”被视作江湖好汉的重要美德。《水浒传》中的水泊梁山是一个没有爱情的男人天地,这不仅与西方的绿林小说、流浪汉小说截然有别,也与洋溢在宋元话本中的市井趣味大相径庭。作者高度赞扬晁盖“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赞扬“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不十分要紧”;赞扬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书中除了对林冲与其妻的“儿女情长”进行了较多描写外,全书几乎没有对真正的爱情、婚姻和家庭作什么正面描写,虽然这与《水浒》的作为英雄传奇这一特定题材有关,刀光剑影多于儿女情长。但作品中一再强调对女子“动情”是有损英雄形象和美德的,所以作者自然就避开了婚姻与家庭的描写。

2.评判英雄好汉的重要标准就在于能否抵御住女性的诱惑。燕青抵住绝色佳人李师师的诱惑,被称为“好汉胸襟”“燕青心如铁石,端的是好男子”。武松不为色诱、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英雄品质在“杀嫂”的过程中得到了有力的体现。甚至梁山好汉把“禁欲”当作拉人入伙的“高招”,为拖秦明上山,先杀了他的老婆,要安道全回梁山,先杀了李巧奴,无论是从杀人者还是被拖上梁山者,他们同样忽视女性作为“人”的存在价值。《水浒》第九十三回写“李逵梦闹天池”:李逵救了一女子,其母想把女儿许配给李逵,李逵竟跳将起来辱骂道:“这样的腌脏歪货。”梁山好汉们忽视女人、轻视女人,乃至远离女人,这种现象的根源就在于“女人是祸水”这一封建理论,只不过施耐庵为它加了一个注脚——英雄不动情。作品中作者一再警示读者:“看官听说:但凡世上妇人,由你十分精细,被人小意儿过纵,十个九个着了道儿。”“原来这女色坑陷得人。”如此等等,都反映了作者对妇女的偏见,持有较落后的妇女观。

二.落后观点:万恶情为首,礼教高于情

《水浒传》创作期,在思想文化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是程朱理学。这种由儒学发展而来的理论体系不仅维护着君臣、父子、夫妻间尊卑关系,还进一步使这些封建纲常伦理具体化为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严重地约束与压制了妇女,这在《水浒传》中表现也很明显。

(一)作品忽视女性的痛苦,书中礼教是女性行动的唯一准则。

《水浒传》中塑造的许多美丽女子皆沾上了“淫”字,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卢俊义妻贾氏,乃至妓女李瑞兰、李巧奴等,即便在描写作者肯定的人物——李师师时,依旧用“淫”来衬托燕青的英雄。文中说:“美色必生淫心,淫心必生歹意。”再次表明她们是“祸水”。

人的本质属性固然是社会属性,然而自然属性也不容忽视。客观地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水浒传》中的这些“淫妇”,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他们也不过是封建宗法制度的牺牲品。恩格斯认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水浒传》中许多“淫妇”的婚姻是合“礼法”的,却是不合情的。阎婆惜曾让宋江“你可从今日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可见这不过是一段买卖婚姻。潘金莲作为地位卑下的使女成了张大户赐给武大郎的一份礼品,毫无人的尊严可言。她们的悲剧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意志自由和婚姻自由的“人”的悲剧。作者笔调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更不用说对她们某些行为的合理性有任何的考察和谅解。

作者如此描写是因为始终把礼教、封建伦理道德作为女性行动准则。“臣事君、子亊父、妇事夫”是“天下之常道”,在作者看来,只要是合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不管她们如何结合,差距多大,有无感情,女子必须以礼教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不爱的丈夫,以礼教来压制自己的真实情感。在唐传奇及元戏剧中都有许多对于女性爱情的大胆描写,而《水浒传》不顾人性的天然之道,以封建礼教的观点看待妇女的爱情无疑是落后的。

(二)细致刻画杀害妇女的情节,笔端颇有“欣赏”之意。

《水浒传》中的女子若违背了封建礼教,作者则让她们一个个“死于非命”。也许作者安排大量的“杀淫妇”的情节是为了起到警世作用,但这些情节与“官逼民反”的主题相去甚远,写得如此之细,似有玩弄“欣赏”之意。如宋江杀阎婆惜:“宋江左手早按住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娘颡子上只一勒……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了枕头上。”武松杀嫂:“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血流满地。”潘巧云按照当时的“七出”之条完全可以被休而免于一死,却先被杨雄用刀割了舌头,然后“一刀从心窝里直到小肚子,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树上”。如此残忍的画面,读者都不忍卒读,作者却津津乐道。面对这种血腥场面,作者甚是得意:“从来美兴一时休,此日娇容堪恋否?”“须知愤杀奸淫者,不作违条犯法人。”正如周作人说的:“《水浒》中杀人的事情也不少,而杀潘金莲、潘巧云之处都特别细致残忍,或有点欣赏的意思,在这里又显示出虐狂的痕迹来了。”尼采告诉我们:“到女人那儿去,不要忘了带鞭子!”而施耐庵告诉我们:“到女人那儿去,不要忘了带刀子!”

作为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水浒传》敢于直面腐朽浊恶的人生,把笔锋对准现实生活。但作者抨击的只是反面女性本身而并非是不合理的封建礼教。而且作者本人恰恰正是运用封建的礼教来要求女性,妇女的悲惨下场也正是宋元以来封建礼教的虚伪性与残酷性的集中体现。

三、落后观点:失节事极大,巾帼让须眉

马克思说过:“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可见女性的地位也可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思想。

(一)有限的同情:绝不原谅“失节”的弱女子。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形象,作者对于她们有一定的同情,但这种同情有较浓重的江湖气。金翠莲终究还是给一个老头作外室;玉娇枝的归宿是“投井而死”;张太公女儿的结局是“自缢身亡”……她们的“不得善终”与作者的观念是分不开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观点在作者脑海中根深蒂固的,从人性这个角度作者同情她们,但从“礼教”这个角度作者又不能原谅她们失节,即便她们的“失节”本身就是一种受迫害的表现。

至于像迎儿、玉兰这样的弱女子,在《水浒传》中她们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迎儿为潘巧云作内应是受命而为,却被杨雄“斩草除根”了。玉兰不过是张都监的一颗棋子,武松依然毫不留情地杀了她,即便对林冲娘子的赞颂中也散发出“节女贞妇”的气息。这些弱女子不过是男性的附属品,她们只是为刻画男性的需要而产生,这是封建世俗偏见在作品中起的作用。

(二)变味的赞扬:贬抑塑造“符号化”的女英雄。

《水浒传》对于三位女英雄的形象塑造也是有偏颇的。这并非因为作者本身不具备正确把握人物形象塑造这一能力,这从对男性形象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塑造就足以说明。也并非女英雄的塑造无可借鉴之处,因为唐传奇中就有谢小娥、红拂、红线等女豪侠的形象,所以这就只能归结于作者主观存在的对妇女的世俗偏见了。

1.从美学角度看,《水浒传》中的女英雄是按照男性标准来塑造的。孙二娘、顾大嫂的绰号分别是“母夜叉”“母大虫”,本身就含有侮辱性。她们的外形“眉横杀气,眼露凶光……棒锤般粗莽手脚”“眉粗眼大,胖面肥腰”;在气质上粗俗不羁,“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这样的刻画与李逵、鲁达的刻画如出一辙,难怪金圣叹都要说:“可号之为母旋风。”作者的潜意识里,要赞扬的终究只是男人,女英雄不过是作为间接歌颂男性的载体而已。

2.从情理角度看,《水浒传》中的女英雄丧失了许多人性的合理性。孙二娘和顾大嫂比男性更凶暴嗜杀,文中过多地渲染她们杀人、卖人肉馒头之类的阴森恐怖的情景,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变态异化的女性。扈三娘才貌双全,但她的形象最不符合生活原理。她的夫家、父家毁在好汉手中,她的未婚夫、亲生父亲亡于好汉刀下,可她毫无怨言,宋江把自己“送”给王英,犹如张大户把潘金莲送给武大郎一样。

3.从结局来看,《水浒传》中三位女英雄的地位始终从属于丈夫。宋江打方腊时,王英夫妇、张青夫妇双双阵亡,做到“妇随夫亡”。尽管她们最终被追封为花阳郡夫人,旌德群君,表面荣光,实质不过是男人的附庸品,女英雄也只是贞妇烈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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