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糖尿病患者用药合理性分析
2014-02-20张新兰牛淑忠
张新兰 牛淑忠
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医院,新疆玛纳斯 832200
对糖尿病患者用药合理性分析
张新兰 牛淑忠
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医院,新疆玛纳斯 832200
目的探讨2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合理用药情况。方法该研究中共入选研究对象184例,均为2012年6月—2014年6月期间接受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根据患者就诊门诊的医院级别不同,将184例患者分为两组,对照组86例,在一级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观察组患者98例,在二级、三级医院接受诊治。对两组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分析,对比两组患者的用药情况。结果观察组患者使用单用磺脲类药物、含非磺脲类药物方案、含二甲双胍方案、含ACEI方案、阿司匹林方案的比例分为8.2%、91.8%、85.7%、81.6%、83.7%,对照组分别为39.%、60.4%、48.8%、46.5%、41.9%,两组比较差异明显,P<0.05。结论二级、三级医院的2型糖尿病患者用药方案较为合理,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2型糖尿病;合理用药;磺脲类;二甲双胍;阿司匹林
糖尿病是临床常见的慢性代谢性疾病,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为患者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该文以184例2型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2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合理用药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研究中共入选研究对象184例,均为2型糖尿病患者,所有患者就诊前均采用降压药物和降糖药物口服治疗。根据患者就诊门诊医院的不同级别,将184例患者分为两组,对照组均为在一级医院就诊患者,共86例,其中男性56例,女性30例,患者年龄在41~70岁之间,年龄中位数为(55.20±3.10)岁,病程在半年至11年之不等,平均病程(4.50±1.50)年;观察组均为在二级、三级医院就诊的患者,共98例,其中男性患者64例,女性患者34例,患者年龄最大70岁,最小42岁,平均年龄为(55.25±3.05)岁,病程范围为0.5~10年,平均病程为(4.60±2.10)年。对两组患者的一般情况进行初步统计,未见组间有明显差异,P>0.05,可对其进行对比研究。
1.2 方法
对两组患者的病史和住院资料进行查阅和询问,记录患者近1年内的降压药和降糖药物服用情况,依据患者是否联合用药及用药种类将其用药方案分为三种:单用磺脲类;非含磺脲类;二甲双胍方案[1]。依据患者治疗期间的血管紧张素受体Ⅱ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使用情况将其分为ARB方案和ACEI方案两种。患者采用阿司匹林抗血小板治疗即可定为阿司匹林方案。计算和比较炼骨患者的不同用药方案比例情况。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5.0统计软件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比较观察组患者使用磺脲类药物方案的比例低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含非磺脲类方案、含ARB或ACEI方案和含二甲双胍方案、阿司匹林方案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3 讨论
肥胖、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三者存在共同的发病机制,即胰岛素抵抗,其主要治疗原则在降压、降糖、控制体重[2]。临床治疗中主要采用口服药物治疗,在预防体重上升、改善胰岛素敏感性和减轻体重等方面格列酮类药物、双胍类药物和葡萄糖苷酶抑制都明显优于磺脲类药物,故《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3]中指出,超重或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常规运动和饮食治疗时仍不能够满意控制血糖的情况下,应给予非胰岛素促分泌剂进行治疗。给予肥胖患者U类药物治疗可能会使患者体内原本存在的高胰岛素血症增加,然而联合使用二甲双胍等非胰岛素粗分泌剂药物治疗则可促进减轻患者的副作用。经本研究观察,观察组患者在临床用药治疗时多考虑胰岛素抵抗、肥胖等因素,降糖效果也十分合理。
表1 两组2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情况比较分析[n(%)]
对于合并高血压的糖尿病患者,降糖和降压治疗同样重要,除达到良好的降压水平外,还应选择延缓和预防微血管、大血管并发症的药物。ADA实用临床建议中曾将ARB、ACEI作为具有A级证据的一线降压药物应用于糖尿病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同时还明确指出可采用阿司匹林作为初级预防用药,然而在实际的治疗中,大多数2性糖尿病患者在初次确诊中就已明确伴有心血管危险因素,故早期为患者提供阿司匹林治疗十分重要。
[1]邓玉红.合理使用降糖药治疗糖尿病的临床药学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0,7(1):171-172.
[2]李国强,杨斌,邓源,等.我院门诊部178例糖尿病患者路径干预后降糖药物使用情况观察[J].中国药物警戒,2012,9(8):492-495.
[3]魏亚力.我院2008-2012年抗糖尿病药物利用情况研究[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3,6(3):10-11.
R587.1
A
1672-4062(2014)06(a)-0038-01
2014-03-01)
张新兰(1963-),女,甘肃甘谷县人,大专,主管药师,主要从事药学服务与研究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