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州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以江口县省溪、提溪司为例
2014-02-12张旭
张 旭
(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
黔东北地区的土司文化由来已久。自唐代以来在武陵地区就有土司、大姓和蛮族的活动记录,期间又经历了多次对中央王朝的归顺和叛乱。直至元初,思州田景贤于至元十四年(1277)归附后,元朝设立了黔东北地区著名的思州土司。省溪长官司和提溪长官司从元朝始就属于思州土司管辖。
至元十七年(1280),原思州一分为二,北部为思南宣慰司,南部为思州宣抚司。入明以后,思南、思州均降朱元璋。明永乐十一年(1413),思南、思州因争沙坑地(朱砂)互相仇杀。明王朝派兵镇压,但仍继续相互攻击。为杜绝后患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王朝对思州、思南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取消思州、思南两宣慰司,改设思州府、思南府、镇远府、石阡府、铜仁府、乌罗府、新化府、黎平府共八个府,将其辖地划入八府管辖。但是,思州、思南地区改土归流并不彻底,两大宣慰司虽已覆灭,任设三十四个长官司分据其地,省溪司、提溪司就是其中之二,位于今江口县北和县西①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明实录·英宗正统实录》卷 42,“正统三年五月庚寅条”。“永乐十二年三月乙亥初二(1414.3.22.),以贵州布政司所辖思南、思州两宣慰司地方,分隶八府。都坪峨异溪、都素二蛮夷长官司、黄道溪、施溪二长官司隶思州府。蛮夷长官司、水德江、沿河佑溪、思印江三长官司,并务川县及板阳、木悠、岩前、任办四坑水银局,隶思南府。施秉、镇远金容金达、邛水一十五洞三蛮夷长官司、偏桥长官司、并镇远州隶镇远府。苗民、石阡、龙泉坪、葛彰葛商四长官司隶石阡府。铜仁、省溪、提溪、大万山四长官司并鳌寨、苏葛棒坑朱砂场局、大崖土、黄坑水银朱砂场局隶铜仁府。郎溪蛮夷长官司、乌罗、答意、治古、平头著可四长官司隶乌罗府。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龙里六蛮夷长官司,赤溪楠洞长官司隶新化府。潭溪、曹滴洞、古州、八舟、福禄永从、洪州泊里、西山阳洞七蛮夷长官司隶黎平府。”。归流后,思州地界一直处于土流并治的局面,如省溪司、提溪司一样的众多长官司一直延续到清朝。
一、省溪、提溪土司基本概况
(一)省溪长官司
省溪司,元置省溪蛮夷长官司,司址位于江口县西北部,现为双江办事处镇江村的一个自然村寨,位于锦江上游太平河畔,江(口)梵(净山)旅游大道穿境而过,水利资源丰富。省溪司由镇江村七、八、九共3个村民组组成,210户,840人,是一个以杨姓为主的土家族聚居的自然村寨①数据来源:镇江村计划生育办公室2014年人口普查数据。。省溪一词,据《贵州通志·梵净山水系》载:“省溪即辰水之讹,又名罗江……南俯大江,北连梵净,东带小河,西界提溪,连同叠嶂,翠竹虬松,真是芙蓉开山顶之仙峰,水道四方之舟楫,其司治亦大可观矣!”省溪司面临太平河,背倚飞凤山,地势起伏大。
省溪长官司正长官杨氏,原籍华阴。其授职及其传袭情况,清光绪《铜仁府志·土官》记载如下:杨政德→杨通诚→杨光祖→杨昌懋→杨胜奎→杨秀纪→杨再本→杨政缨→杨政淇→杨通达→杨光勋→杨光熙→杨昌绪→杨胜德→杨秀铭→杨再位→杨懋源→杨勣垢→杨宪烈→杨宗训→杨建瑛→杨鸿煦→杨成章。省溪司副长官司副长官戴氏:戴子美→戴口口→戴达可→戴贵德→戴以正→戴圣心[1]。
(二)提溪长官司
提溪司,元置提溪蛮夷长官司,司址位于现贵州省江口县闵孝镇政府所在地西北侧铜(仁)遵(义)公路线上,303、305省道和在建的杭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距县城22千米,距闵孝镇镇政府所在地2千米。提溪司由现下街、院子、牌坊、店上、杉树5个村民组组成,252 户,1240人,是一个以张姓为主的土家族聚居的大寨子。提溪司村除上述 5个以张姓为主的村民组外,还有上舟、下舟、过江、雪洞坪(现简称“雪坪”)和下坝组,共辖 10个村民组,共2687人。2006年9月,原提溪司村与原红石村合并成为现在的提红村,共24 个村民组,967户,4537 人②数据来源:闵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2014年人口普查数据。。提溪司处于闵孝河中游,司址前俯大江。提溪大坝有600余亩旱涝保收良田,后依张家屯大山,地势险要。
提溪长官司正长官杨氏,原籍阳曲人③此处引文原为“原籍阳人”,根据民国铜仁府志(中共贵州省铜仁地委档案室,贵州省铜仁第五政治志编辑室,整理,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年)核实应为“原籍阳曲人”。。其授职及其传袭情况,清光绪《铜仁府志·土官》记载如下:杨秀纂→杨胜秀→杨秀洪→杨再印→杨政新→杨通祯→杨光玺→杨昌玉→杨紱胜→杨溥秀→杨永才。提溪副长官司副长官张氏,原籍咸宁人。张恢→张焕→张坤厚→张应宣→张恕→张秉仁→张绅→张琼→张洪→张承祖→张腾→张洪谟→张位→张文奎→张文轸→张体泰→张懋禧→张运隆→张鸿翼→张志尧→张学文→张学连→张前光→张思明[1]。
(三)省溪、提溪土司后裔
光绪六年(1880)九月二十日铜仁县迁至江口,废除省溪、提溪两个土司。从元朝设土司到清光绪六年废除止,省溪、提溪土司有 600年历史。在江口县境内的杨、张二姓土司官之后裔分居黔东北各省,在川、黔、湘、鄂四省边境邻近地区的土家族中较有一定的影响。据历史文献记载,省溪司、提溪司历来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铜仁府志·户口》载:提溪司原额丁人俱系洞蛮,原来审定征银。恩旨、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明《(嘉靖)贵州通志》载:提溪司,杨黄,种类最多,男不耕,女不织,生则执雀萝,以渔猎为生,婚嫁同铜仁司、省溪司土人。张姓族谱记载,张恢后裔及其各处字派,有四川酉阳、贵州安化(思南)、德江、沿河、印江。
改土归流至今,江口县杨姓最多,其次是张姓,当地人常用“遍地杨,满坡张,旮旯角落都是王”来形容当地的姓氏分布格局。省溪司杨姓的分支主要在太平云舍、重庆秀山,提溪土司张姓的分支主要在官和、凯德、茶寨、德旺等地。也有由官和迁往岑巩、石阡的。在民族识别中大多数已恢复为土家族[2]。省溪司、提溪司及其分支的杨姓和张姓,是江口的土著,居住在此近 700多年,是土家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二、省溪、提溪土司文化遗产
土司制度在江口县延续了 600余年的时间,是该县历史记忆的浓重一笔。众多的史籍、方志、族谱、史传谣谚和民间传闻,还有山野间的土司墓、土司印章、土司城遗址,以及仍然在当今人们生活中使用的若干地名,都是留给后人的文化遗存。主要的文化遗存有土司衙门遗址、墓葬遗址等。
(一)土司衙门遗址
省溪土司衙门遗址位于江口县城北郊 3千米处的双江办事处镇江村省溪村民组,围城约七八百米范围。1988年贵州省民委对省溪土司历史及文化习俗的调查中载:“省溪土司从元朝开始设置,光绪九年(1883)铜仁县移至江口为止。土司衙门虽于民国初年烧毁,但土司城墙、城门和土司衙门遗址尚存。城墙脚尚在,用大青石砌的西门和城内上、中、下、后四条主要街道,用沿卵石铺的人字形路面还清晰可辨。土司门前,土主庙旁圆径约 9米的古楠木树还青枝绿叶。”[3]但在笔者调查中,当地居民对这些遗址只能辨其一二了。据当地村民介绍,从江口经过嫩寨可见三孔门牌坊,高10米,宽6米,原有四根大石柱,但在1958年修江(口)梵(净山)公路时被毁。过了杨澜桥不远就可看到省溪土司城门,城门口立有一块石碑,刻着“大小官员到此下马”。村里有老人亲眼见过土司官审案的衙门大堂,练兵演武的校场坝,关人的监牢,杀人的刑场,以及书院、集市、码头、飞山庙等遗址。而这些现今早已烧毁或开垦成耕地,但地名仍然沿袭使用至今。
提溪土司衙门遗址分为上、中、下三衙。上衙为后勤粮草管理的地方;下衙为接待传达的第一道门;中衙门为土司官驻地。在提溪司的周围,有哨口、关塘口、塘房、笼子、打铁沟、马架坳、城隍庙、上马蹬、下马蹬、官坟山等地方。笼子是专门用来关犯人的;打铁沟是专门造兵器的;马架坳是用来关马的地方;进土司城要在下马蹬下马,有一石碑刻有“大小官员到此下马”字样。这些地方现在要么被烧毁,要么被开垦成耕地,也有的被开发或重建成其他用途。虽然这些地方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地名仍然沿袭至今。从上述地名看,现在的提溪司只相当于原提溪司中衙的一部分。原提溪司管辖范围除现提溪司的五个村名组外,还有现在的老街,相当于原提溪司的下衙,上马蹬、下马蹬和石碑就在此,改土归流后,这里便利的水路使之成为闵孝镇原赶集的场所,老百姓称之为老街。
(二)墓葬遗址
省溪司墓葬遗址有杨政德墓,位于城南 2千米处的挂子沟,地名岑向山,俗称官坟山,为普通墓葬,只有坟堆,无墓碑。每年清明节,杨姓或邻近边沿县份的杨姓后裔都要前往祭祀。1985年,以省溪杨姓后裔为主集资新建了墓碑。墓主杨政德为省溪杨氏16世祖,元至正九年(1349)因征剿有功,授镇远知府职。洪武七年(1374)始授省溪正六品承职郎,世袭长官司职,名列乡贤祠,为省溪杨姓之肇祖。该墓葬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是省溪司杨姓现存最早的土司墓。省溪29世祖世袭土司官杨再位之墓葬于王家山左侧半山腰,现尚有墓碑。
提溪司墓葬遗址有张琼墓,位于城西21公里的闵孝区哨上后山,墓前竖有长方形素碑一块,高1.06米,宽0.54米,碑刻横刻“永古碑”三字,碑志 8世祖张琼于明正统七年(1442)袭提溪司长官司职。碑边两侧有“山明水秀传万古,竹苞松茂谱千秋”楷体阴刻。墓碑重建于光绪三十年(1904)二月清明。张琼生卒年月无考,但他袭任提溪土司官较早,距今已有 547年,至今张氏后裔仍将其作为祖宗祭奠。在德旺乡桐子坳官坟山有提溪张氏土司夫人墓葬二所,一所墓碑立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一所墓碑立于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两墓并排。
(三)民间器物
在物质文化遗产中,保存得比较好的实际上是民间自用的物品,特别是宗教器物,现在仍在使用。被保存的工艺品中有土家织锦,又名“西兰卡普”,秦汉时即是朝廷贡品,以工艺精湛,造型生动,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强烈的民族特色而著称。还有土家刺绣,多用于装饰,如床单、帐帘、枕巾、帕子、飘带等,都是嵌有精美大方图案的艺术珍品。有民歌曰:“白布帕子四只角,四只角上绣雁鹤;帕子烂了雁鹤在,不看人材看手脚(工艺)。”可见土家姑娘擅长刺绣,其工艺精湛绝伦。土家族中年以上男子都包头帕,头帕有青丝或青布,也有白布,长 2米左右,可折成条状,也可随意包。在鄂西恩施一带,土家人的头帕则是人字帕,但铜仁市的土家族头帕包的是一字帕,可能是借鉴了苗族头帕式样。铜仁的土家人认为,除了音乐和银饰之外,土苗两家的许多东西都有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成分。小孩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禄寿禧”等花鸟和字外,还在帽沿正面缝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
(四)土司传说
在江口县流传着干溪沟和落印塘传说,清初铜仁府辖四司即省溪、提溪、乌罗、平头。顺治十五年(1658),洪承畴督师至滇黔,时任土司杨秀铭缴印投诚,换颁印信,仍准袭本司职,并任都督。不久,吴三桂起兵反清,兵至省溪,见这里易守难攻,便屈尊下马向杨秀铭借路并打尖。杨秀铭与吴三桂话不投机半句多,于是双方打了起来,吴三桂的三十万人马骑马踏过土司衙门旁边的小河,竟然将河水踏得干干净净,从此这条小河就叫“干溪沟”。土司的人马仗着人熟地熟情况熟,也顽强反抗,将吴三桂的人马赶进土司衙门旁的大山沟,这里满是悬崖峭壁,地形狭窄,易攻难守,吴三桂的数十万人马竟然将石板踏得满是马脚印,就是现在的“马蹄迹”。惊慌中,吴三桂的印信掉进一个圆形的深潭里,直到现在也没有捞出来,这就是现在的“落印塘”,与“马蹄迹”同在一条山沟中。由于杨秀铭的土司人马不足一万,在长达数天的战斗中,人马损失惨重,为保全子民不受叛军凌辱,杨秀铭被迫投降。后吴三桂兵败,杨秀铭及其子孙仍袭土司之职,直至光绪六年(1880)铜仁县迁来江口。
(五)民俗节庆及习俗
在梵净山流行着土家族少儿舞草龙的健身娱乐活动,受此影响,当地的苗族、侗族少儿也参与其中。据史志载:“五六月间,雨阳不时,虫或伤稼。农人共延僧道,设坛诵经,编草为龙,从以金鼓,舞田间禳之”。按习俗,如果一个寨子中,草龙丢掉一户不去游动,那么这家人一年四季都要遭瘟遭灾。一户遭灾全寨子的家家户户都不得安宁。
在江口县的日常娱乐中有一项重要的活动叫做“打金钱杆”,又名“霸王鞭”、“打洋钱”、“赶山鞭”、“打钱杆”、“打花棍”、“莲花闹”等,是江口地区民间保护和传承下来的一门自成体系、参与人数最多、最具民俗特色和独立舞蹈表现形式的活动。2007年,江口县的“金钱杆”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口金钱杆历史悠久,确切年代虽已无从考证,然与江口县普通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却密不可分。
居住在黔东北梵净山区的土家族,婚嫁有“哭嫁”的习俗。家族新婚姑娘出嫁前,便开始“哭嫁”,既要哭爷娘哥嫂,还要哭亲友、哭祖先,倾诉离别之情。亲族中的女性都要前来“陪哭”,唱“伴嫁歌”。届时堂屋里要摆起歌场,全寨男女老幼都前来参加伴唱、对歌。谁唱一首,由歌师发给一颗针,最后比谁得的针多,就是受人夸耀的好歌手。
另外,江口县的傩文化也是地方重要特色之一。土家人有小孩哭闹、家人生病或遇到什么难事时,就会去找土老司以傩的形式驱灾。在江口县境内,傩戏历史悠久,影响极大,分布较广。解放后一度被禁止,改革开放以来又得到恢复,眼下在民和、双江、坝盘、桃映一带广为流传。由于受巴楚文化的影响,江口的傩戏与原始宗教、民间传说、地方歌谣融为一体,成为一种独特的戏曲形式。目前,在江口境内的传人主要有:双江镇新街的胡胜光、坝盘高墙的邱小满、盐井河的文再顺、桃映瓮稿的杨六斤等。
三、文化遗产景区开发现状
江口县现已开发的土司文化遗产景区有“云舍土家民俗文化村”、“亚木沟景区”、“黄岩大峡谷”、“省溪司峡谷”、“鱼粮溪风景区”等。这些已经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旅游地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重自然而轻人文。
贵州省江口县太平乡云舍土家民俗文化村是最早开发的景点之一,全村总面积4平方千米,465户1864人中,98 %的村民都是杨氏后裔。实际上,云舍是江口土家族的代表村寨,其民风古朴,传承了武陵土家民族的特点。其源系省溪土司杨胜平之二子(长子杨秀颛世袭土司)杨秀基开疆辟业于茫洞(今云舍),逾今已41代700多年历史。民间流传的“冲傩”、“还愿”等体现祖先崇拜的“祭祀土王”,神秘原始的“祭风神”,伴随着生产劳动所产生的“打闹歌”、“上梁歌”、“土歌”、“情歌”、“盘歌”、“打溜子”、“毛古斯”、“金钱杆”、“猴儿鼓”、“八宝铜铃”、“摆手舞”、“花灯”、“农灯”、“彩龙船”等,都显示出云舍土家人的古风习俗。云舍的古民居多是以筒子屋、三合院、四合院为主的干栏式建筑,翘角白沿,廊椽相接,青瓦若鳞,气势辉宏,十分古朴壮观。各个筒子屋之间相互串联,构成一体,巷道相通,外来人若没有向导几乎走不出去。但是,云舍在开发的过程中没有能好好利用这些鲜活的文化资源,而是仅仅注重自然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利用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游客,把主要经济收入放在经营农家乐上。
省溪司峡谷,也是江口县的著名景点,距县城1.5公里,位临城南。土司传说中的“干溪沟”、“马蹄迹”、“落印塘”就在此处。现省溪司峡谷也有几家山庄可承接农家乐,利用其优美景色吸引食客,除了农家肥种植的绿色蔬菜,还有野生的菌、蕨菜,竹笋及晒干的干豇豆、干白菜等。特色菜则有土家酥肉、过桥排骨、农家大碗肉、赛金秋(土豆为原料)、蕨粑、杂木菌等。除此之外,并没有对省溪司峡谷进行开发。根据记载,干溪沟里曾发现一门铁铸的土炮台,长约1.5米,直径约30厘米。这些土司文物和传说说明省溪司大峡谷是一个土司文化深厚的地方,但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亚木沟风景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境内,毗邻梵净山,是景区及文化开发相对比较完善的地方,由亚木沟峡谷和土家风情园两部分组成。峡谷口的土家风情园,占地1.8万平方米,包括图腾广场、中国第一玉牛、民俗博物馆、蜡染体验坊、土王楼、民俗演艺厅、丰年水车、水碾坊、榨油坊、酿酒坊、天下第一大鼓等,演艺厅还有各种原生态土家舞蹈和民间绝技表演。
鱼粮溪景区位于闵孝镇与民和乡交界处,是原提溪司的范围,是正在开发的旅游项目。鱼粮溪因盛产珍贵的黄颖鱼(当地人称“角角鱼”)而得名。历朝历代,这里的村民以鱼代粮上交皇粮国税,一直沿袭到清末。鱼粮溪的风光以溪、瀑、峰、岩、洞、屏、桥、崖的雄奇险峻而驰名,开发部门对鱼粮溪进行的实地勘测和规划认为,“鱼粮溪”以其幽深的峡谷,清澈的泉水,让当地人引以为傲。而在距主河两公里左右的地方有拖船沟、寸口坝和抱木山三个民族村庄,共有村民近 500余口。其中,山地农耕梯田分布广,地势开阔,有利于进行包装打造。总体来看,项目区及其附近范围地质基础稳定,地貌景观类型多样,适合进行旅游开发。从正在进行的规划来看,鱼粮溪景区的建设也是主要利用和开发自然景观,对提溪司的文化没有挖掘和考虑。
上述景区都是土司时期人们依赖优越的自然环境生产生活的地方,留下了宝贵深厚的土司文化资源,今天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却只看到环境的优越性忽视了文化的厚重性。江口县文化底蕴深厚,但欠开发和保护,导致游客只有观光游而没有文化游,梵净山和江口县城缺乏文化特色,更缺乏具有古代土司文化的看点和亮点。
四、土司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策略
思州地区以土家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自然条件下,创造出了丰富的土司文化遗产,反映了思州地区悠久的土司统治沿革、人民的生活生产状况、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族群的心态变化。目前,随着杭(州)瑞(丽)高速公路的全面通车,江口县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如何在以旅游助推经济的发展的方案中,全面挖掘土司文化以突显民族文化特色,在保护性开发土司文化遗产中重视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一)强化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思州土司改土归流时间较早,设八府三十四长官司,省溪、提溪土司虽历时 600年,但很早就由流官管辖,当地汉文化、儒家思想渗入较深,又因省溪司、提溪司是通往苗区的交通要道,苗文化在当地也有一定体现,所以很多文化是当地土家族、苗族、汉族的共有文化。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既要强化土司文化这个特殊的文化遗产,又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以维护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但是由于受到自然因素、政治因素、战争因素等方面的影响,思州土司文化遗产情况不是很乐观。首先是交通由以前的水路船只交通变为现在的公路汽车交通,打破了土司时期由山坡、河流为区域划分的方式,在现代交通的建设过程中,对原有土司基层结合方式有较大改变,但也破坏了很多历史古迹。再则是改土归流、吴三桂反清、红号军起义、黔东事变等历次战争,还有新中国的民主改革运动,使土司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处于断裂和支离破碎状态。上述这些因素都使省溪、提溪土司文化遗产加速消亡,特别是处于土司文化表层的物态文化所剩无几。但是作为非物态的土司文化却保存流传较多,有土司传说,哭嫁、赶年等节庆习俗,舞草把龙、傩戏等民间习俗等,还有遇到困境、难题或重大事件找“土老司”的现象。这些土司心态文化和行为文化的踪迹,被称为土司文化的“活体”,具有强大的社会遗传性。因此,应针对省溪、提溪土司文化遗产现状制作出提溪、省溪土司文化遗产保护说明,规划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土司遗迹和土司文物的归整、修复和保护工作,并对土司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挖掘、收集整理、编撰研究和创新传承。对土司文化进行编制和规划,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注重城镇现代建设与土司文化历史的融合。
(二)科学审视土司文化遗产的价值定位
土家族土司文化是生活在湘鄂渝黔境内的土家族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在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在我国,土司现象及土司问题发端于两宋之交,形成于元朝,完善于明朝,衰落于清朝,绵延至民国时期,结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958年民主改革完成之后,前后历时近800年。“从文化发生学考察,自然环境逐步影响人的生存技能、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社会生活或社会结构),人的社会生活又进一步决定了文化现象(或文化系统)的形成与文化环境的营建,从而影响文化的发展。”[4]由此看出,生活在湘鄂渝黔境内的土家族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在土司制度下形成的文化即是具有土家族特点的土司文化,不仅是土家族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土家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更是对土家族传统文化精髓的解读。省溪、提溪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不仅反映了封建社会时期江口县土家族人民特殊的文化、经济、社会生活状况,也反映了西部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江口县在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中之重。
(三)建立专管机构,培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江口县土司文化遗产因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而导致破坏、流失严重,文化部门形同虚设,对文物、古籍文献均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保存。为加强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尽早设立、完善土司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来落实土司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当地政府、文化部门和民族宗教事业管理局组建领导小组,对本地土司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同时,联合地方土司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组建土司文化研究小组和地方史文化研究中心。通过铜仁学院地方文化研究中心,联合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铜仁旅游学院等高校,组建思州土司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交流中心,创建思州土司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机构的咨询平台。这样不仅可以大量地节约开发成本,还可以提高思州土司的地方文化研究水平。
(四)整合旅游资源,注重点面结合的开发
土司文化是江口县重要的旅游资源,广义而言,江口县地域文化包括土司文化、民族文化、佛教文化。土司文化资源是县域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文化旅游开发中不能以点概面,还应合理安排和结合其他文化资源进行精心整合。开发土司文化的歌舞、民族节日、民俗、服饰、婚嫁以及工艺,结合特色村寨文化、自然山水和田园风光,发挥风景名胜区的辐射作用,构建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体系;深入挖掘佛教文化和土司文化,以佛教朝山、观光、体验以及还原土司文化等活动为主;将土司文化与旅游产业紧紧结合起来,打造土司文化景观景点,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在具体的土司文化专项旅游策划和开发时,要注意点面结合、整体与局部结合,正确处理土司文化与县域其他旅游文化资源的关系,定位土司文化历史作用与价值,使江口旅游文化资源得到整体优化和协调发展。
(五)健全法律保护机制,坚持可持续发展
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必须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首先,应普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其次,还要出台具有实效意义的、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行政法规,做到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于非法盗墓、非法盗卖景区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文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再次,要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坚持循序渐进的、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有方向的开发战略,杜绝乱开采、乱发掘的现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 龚荫.中国土司制度史(下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
[2] 江口县志编撰委员会,编.江口县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3]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土家族卷)[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
[4] 成臻铭.论土司与土司学——兼及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J].青海民族研究,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