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玩具召回制度进程路
2014-02-10
中外玩具制造 2013年11期
2007年8月我国正式实施的儿童玩具召回制度,今年起其管理权限下放各省市区质监局,8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责令召回公告。儿童玩具召回制度关乎消费者健康安全,关乎每一个玩具企业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玩具行业的健康发展。由此,《中外玩具制造》本期特别策划玩具召回专题。
专题开篇通过对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有关负责人及行业企业的采访,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介绍;继而发散分析召回玩具普遍存在的问题、增塑剂安全问题以及企业如何做好召回工作;最后对国外儿童玩具召回制度进行分析借鉴,从而形成系列对召回制度的特殊思考。
专题策划:《中外玩具制造》编辑部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特别鸣谢: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
广东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