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撰写要求(三)
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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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撰写要求(三)
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不加注释直接使用,如DNA、ELISA、CT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首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则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 coronary syndrome,ACS)。
统计学方法 注明应用的统计软件版本及选用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对于定量资料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学分析方法。建议请统计学专业人员把关。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
图表 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题、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正文中未注释过的缩写。表格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三版)。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人、台、次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 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 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 mm Hg=0.133 kPa);如血压数据只出现在图、表中,也应在先出现的图或表的注释中注明换算系数。
数字 执行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公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65±2)%不得写作65±2%,也不宜写作65%±2%。附有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书写方式为: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