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九溪卫地区民族教育发展刍议
2013-08-15杜成材
杜成材
(安顺学院旅游系,贵州安顺 561000)
为有效控御湘西北诸少数民族,以洪武二十二年镇压湖广千户夏德忠作乱为契机,朝廷在湘西北地区置九溪、永定二卫,增卫军,筑卫城,加强了对永顺、保靖、桑植、茅冈等土司势力的军事扼制。雍正年间,朝廷在湘西北地区改土归流,雍正八年裁九溪、永定二卫。学界对该地区卫所沿革已有深入研究,而对文化教育在地方纳入王朝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缺乏应有关注。本文拟对洪武前期至改土归流初期这一时段,九溪卫地区教育发展的原因、状况及其社会影响作一个探讨。
一、民族教育发展的动因
九溪卫下辖麻寮、安福和添平三千户所,“其地扼要,为诸溪所汇,堪控苗蛮”[1]《建置沿革》。卫所具有控御土司,保障州县行政安全的作用,在土司与州县之间形成一道安全屏障,稳定了该地区卫所防御格局。明清时期九溪卫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对该地区纳入王朝体制具有重要影响,民族教育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中央政权的文化控制
明清中央王朝对九溪卫地区实行的文化控制,是该地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在卫所设立卫学,在土司地区设立司学,发展儒学教育,传播汉文化,通过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精神教化,加速王朝一体化进程。
1.卫学传播中原汉文化
九溪卫远离经济文化核心区,“武臣子弟久居边境,鲜闻礼教,恐渐移其性,今使之诵诗书,习礼仪,非但可以造就人才,亦可资用。”[2]卷一六八在明政府大力倡导下,正统八年九溪卫地区设立了卫学,将士子弟入学习礼。九溪卫所的“官丁之子弟,读书入学,崇祀先圣先贤。建文庙,设教授,敦诗说,礼弦诵,蒸蒸当日。户口之繁,科名之盛,亦有可观。”[1]《修辑九溪卫志跋》
2.土司子弟的儒化教育
为了使九溪卫地区尽快纳入王朝体制,使土官、土司能够更好地为王朝统治效力,明政府特别重视土司继承人的教育,规定土官、土司子弟继承司主职位的前提是必须进入学校接受儒化教育。同时将九溪卫学向土官、土司子弟开放,鼓励他们进入其中进行学习,接受儒学教育,如麻寮所“其官家子弟,皆肄经史而入慈庠也”[1]《麻寮所志》。弘治十六年,朝廷诏谕:“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3]《湖广土司传》九溪卫的土官、土司子弟为了能世传绶印,就必须努力接收汉文化及儒家思想。这使土官、土司子弟接受教育的途径和机会增多,加速中原汉文化在土家族地区的传播。
3.科举选拔隽秀
土民的归化,莫过于通过科举选拔统治阶层需要的人才。据《麻寮所贡赋》记载:“洪武十六年唐贤公进贡香马入京请袭……回与叔清公议,以虽沐国恩,以镇峒苗,世袭军民,子孙未便考试,曷沾朝廷文物之化,亦臣子之所羞也。不如官军自备器械 ,纳粮应考,止求概免差徭,杂派,以奏圣上。太祖准奏。”[4]还规定专门录取“苗生”的名额,“司寨之子可考,亦准考,称苗生。”[1]不许汉族考生占用。九溪卫地区土官土司子弟参加科举,作为进入统治阶层的必由之路,为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提供了进入仕途的机会。
(二)地方官绅的重视
地方官绅的重视和提倡,是这一时期九溪卫地区教育发展的又一因素。明末由于战争灾难,九溪卫学宫被毁,到清朝时,“依滇黔捐修之例,广修学宫,正文教昌隆之元会也”。朝廷大力兴办教育,时任九溪卫守备的袁季文发起了募捐活动,“毡俸虽微,亦应减餐捐助”,修复卫学学宫。“莫谓天下学宫,惟事修茸其费少;独九溪学宫,庠址新建其费大”,“其卫学文武数十生及合卫荐绅,虽则无多,亦听量捐,以襄厥成。”[1]《艺文志》此次募捐的对象是卫学的几十个文武生员以及九溪卫的乡绅等,捐出数额不定。九溪卫的统治者对教育的重视,推动了九溪卫地区教育的发展。
二、民族教育发展的状况
以改土归流为界,九溪卫地区民族教育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改流前土司地区内设有卫学和司学,清初改流后教育形式增多,卫学、县学、义学、书院等并存。
1.卫学
九溪卫学初建时设有两名训导,生员有廪增生,附学生,武生,附生,苗生等。清代仿效明制,亦于各卫所设立卫学。每卫学额设廪膳、增广生员各十人,其余为附生。按照卫学的规模,“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一十名”[5],对各卫学的贡举名额也都各有规定。雍正八年 “土司归化”,九溪卫被废,九溪卫学也不复存在,卫学的廪增生名额全部归安福县学。卫学的兴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经济文化极不发达的局面,为这些地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2.县学
除卫学外,对九溪卫地区教育具有较大影响的还有县学,如桑植县学,“在县署西南,雍正七年知县连际颖初建。”[6]雍正七年时任桑植知县的连际颖在县署西创建桑植文庙,作为初进生员的学习场所,“春秋两季,学署教官陪同知县率领生员来此举行祀孔大典”[7]
3.义学
九溪卫地区的义学多为官办启蒙学校,规制简陋,由政府提供馆食年薪及膏火费用,并选胜任教学的童生为馆师,从而为贫困的士民子弟入学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清政府分给义学、书院以“学田”,提供教员以“束脩”,给应考学生以“试资”、“公车”银两。官府津贴、社会捐赠,是办学经费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
4.书院
书院原为县学辅助,儒学衰微的时候,逐渐取代县学。在教学形式上,以学生自学为主,兼与听课和教师指导相结合,提倡独立研究,独立思考;课程以四书、五经和史籍为主,教材的主要来源是官府颁发或由私人捐赠。由于政府的重视,书院基本上由官府承办,山长由儒学教官兼任,为政府的教育部门,是培养地方科举人才的重要场所。明万历元年,永顺土司彭元锦在老司城建立若云书院,改土归流后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兴办书院,这一时期九溪卫地区著名的书院有月川书院。
三、民族教育发展的影响
明清时期,九溪卫地区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了九溪卫的向学之风
统治阶级对九溪卫地区民族教育的重视,促进了当地向学之风的形成。方志记载:“九溪建学未久,初时人文亦有可观……及国朝首重学校,皇上更文治洋溢,天下无不修茸之学宫,而溪庠旧址独须辟莱鼎建。当事仰作人体雅化,独立捐建,师生亦乐助不给。从此学校既兴,重师儒以茂正学,未有不蒸蒸蔚起者。”[1]《学校》民国《九溪卫志》卷四《风俗》也载:“明初设卫所,惟澧州所附文明之区,余皆蛮地,自不免多蛮族遗俗。然自成化设学以后,数十年间,登甲乙科者六七人。虽交通大邑,或未能过之。当时人士之悦学,文化之骤进,盖可想见矣。”明清时期九溪卫地区的人民入学读书,已经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富家或贫寒子弟都以耕读为重,甚至以不能够学习儒家文化为耻。时至今日湘西地区各族人民仍以读书为重,不能不说是优良传统的沿袭。
2.为国家培养了治理人才
受教育途径的增多,使得九溪卫地区的少数民族能够更加广泛有效地学习汉族的文化。通过对汉族先进文化积极有效地学习,一批拥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土家族知识分子脱颖而出。如添平所“边塞一兴,文教风习,渐为醇美。俊秀子弟,读书应试,身列贡衿者,前后数十名。”[1]《添平所志》
据康熙《九溪卫志》卷二《选举志》的记载统计,有明一代,九溪卫的进士4人,举人8人,岁贡11人,恩贡17人,武勋9人,选贡已不可考。清代,九溪卫的恩贡2人,岁贡37人,选贡失考。这些考取功名的人大都被派往全国其它地区做官,担任知府,知州,知县,教谕,教授等文武百官的枚不胜数。官员文化水平的提高,对地方文化事业也有所促进,有力地推动了汉文化的进一步传播。
3.巩固了王朝的统治,维护了国家安全
九溪卫地区的儒学教育,一方面使得土官、土司及其子弟知晓更多的王朝礼仪规范,达到朝廷通过民族教育来加强中央集权、文化控制的目的。另一方面,九溪卫地区的土官、土司对政府大力兴办学校,为其辖区的子弟提供多种受教育的途径十分感激,“世受国恩,衔结图报。”他们服从朝廷的调遣,参加各种维护疆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如九溪卫庠生,麻寮所土千户唐仁就多次带领土兵丰调抗倭,平叛,立下了赫赫战功。史载:“麻寮、桑植二司土兵隶总兵俞大猷,今经营舟山之贼。会十二月二十日夜大雪,大猷乃督兵官及桑、麻兵,环巢四面攻之……诸军共斩首一百四十余级,悉获焚死。被掠男妇得出者百余人,贼遂平。”[2]卷四四五总之,这一时期九溪卫地区教育的发展,对于中央政府加强统治,维护国家安全有着积极作用。
4.促进了九溪卫地区文化的繁荣
随着九溪卫地区教育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各种教育途径造就产生的一批知识分子,在文化艺术等方面,创造了大量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作品,给当地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一时期,九溪卫地区的诗歌十分著名,诗歌、诗集不断涌现。传世作品彰显了当时九溪卫地区教育发展的水平,丰富了九溪卫地区文化的内容,标志着九溪卫地区的文化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5.搭建了民族文化交流与发展的平台
明清时九溪卫地区的人民通过各种形式接受儒家思想,学习儒家文化,加强了民族间的文化交流,树立了湘西各民族良好的教育心态。一方面使得他们对儒家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汉族文化中的许多优秀成分也被他们所接受与认同。而另一方面,从外地赴任的流官及聘请来的名师,带来了商业观念和农业技术,促进了湘西经济的发展。他们还将他们所了解的这些民族文化带回汉族地区,从而使少数民族文化被更多的人所认识。这种文化间的双向交流,推动着九溪卫地区社会进一步发展。
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九溪卫地区实行文化控制,在九溪卫地区设立了卫学、县学、义学、书院等,大力发展儒学教育。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经当地统治者的大力提倡而得到发展。九溪卫地区教育的发展推动了九溪卫向学之风的形成,为国家培养了治理人才,巩固了明清中央王朝的统治,维护了国家安全,促进了九溪卫地区文化的繁荣,为九溪卫地区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九溪卫志[M].袁周,董儒修等撰修,清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2]明世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中文出版社发行.
[3]张庭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4:7997.
[4]中共鹤峰县委统战部.唐氏族谱[Z].鹤峰县民族工作办公室编印,1984:485.
[5]昆冈,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七〇[M].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
[6]曾国荃,郭高焘,等.湖南通志:卷六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571.
[7]桑植县史志办公室.桑植县志[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