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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筑施工中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

2013-08-15耿春红

山西建筑 2013年24期
关键词:发包方发包人承包方

耿春红

(山西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06)

0 引言

一个完整建筑工程的最终造价由静态工程造价和动态工程造价组成。其中,静态造价是工程合同价款,即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的内容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动态造价是在工程合同价款的基础上追加的价款,即工程变更价款。

近年来,受国际环境的影响,加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与残酷,施工企业在项目竞标时常常提出各种优惠条件,降价让利是其中之一,也最为行之有效。但降价竞争的实质是恶性竞争,直接后果是牺牲了项目的合理利润,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为了应对这种局面,施工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精简、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等等,而针对具体的项目管理和操作,最主要的措施是采取“低价中标,后期签证”策略,也就是通过合理增加施工任务,提高施工产值,使项目的利润回到正常水平范围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工程变更签证是关键,它形成的动态造价决定着工程最终结算价的高低,也是项目和企业能否盈利的关键点。因此,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都会把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开展工作。

1 工程变更的类型及特点

工程变更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涉及到发包方、承包方、设计方及监理方等诸多单位。从类型上划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大类。其中,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为了修正或完善原施工图设计提供给发包方的相关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修改图纸和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设计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联络单。设计变更的内容多为技术性变更,是为了完善建筑功能、改进施工工艺及方法等方面的变更。设计变更可能涉及到工程量及价款的调整,也可能与工程量与价款无关。

另外一类变更为施工变更,也就是我们在项目中俗称的工程签证。包括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发包人提出的新增工程等。施工变更可以由发包人提出,也可以由承包人提出,具体形式为书面的工程洽商单或现场签证单,并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等几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施工的指导、验收以及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与设计变更不同,工程变更的项目几乎全部涉及工程量及价款调整,在动态工程造价中,工程变更的项目形成的工程量价款约占到动态工程造价的70%以上,有的项目可能达到90%。因此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变更管理是技术和经济工作的统一,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下我们对工程签证的管理予以阐述及分析。

2 工程签证的概念

2002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对工程签证的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具体解释为: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3 工程签证管理应注意的要点

在工程签证管理实务中,工程签证管理要注意以下的要点,使每项签证的内容都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具体为:

1)签证的内容要合法。工程签证的内容要符合现行的法律及法规,并与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及内容完全一致。具体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载明:“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根据以上依据的要求并结合现行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我们认为签证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如何界定及区分设计变更与施工变更。一般而言,对施工图纸的任何更改与完善、设备及材料的替换、施工工艺及方法的改变及增减工程项目都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方下发或由承包方提出,经设计方、发包方及承包方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方为有效,并作为确认工程量及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将设计变更的内容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出现,此时虽然项目中的有关方面予以了确认,在工程造价审核时仍被质疑其合法性而予以拒绝。

2)在项目进程中,工程签证的办理和确认要及时。正常的工程签证应该在变更工程施工前就办理好,施工单位按照发包方已签认的工程变更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工程签证单同其他文件一起汇总形成结算文件,这种做法是最规范的,也对施工企业最有利。但在实际项目中,遇到资金短缺或赶进度时,某些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或者抢时间,对于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签证资料先行搁置,或要求承包方先施工后确认,个别项目甚至是工程竣工后集中签认或补签。这种情况下签认的工程签证的内容往往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工程费用可能偏低,承包方非常被动。

因此,承包人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项目中产生工程签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并且要保留好相关依据,做好施工日志,为确认工程变更造价作准备。一旦发生纠纷时,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同发包人予以交涉,维护自身的权益。

3)工程签证内容要合理。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签证时最注重的是内容是否合理,有据可查。合理性首先体现在签证原因上,必须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其次签证内容中工程量、费用、顺延工期和赔偿损失的计算既要满足合同条款约定,又要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例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变更工程中工程量的单价与价格应执行合同中工程量的单价与价格,在签证确认时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易于接受;再如定额计价下签证人工单价必须按定额有关文件规定计算,若签证单价为实际用工工资,工程造价审计时就会被审计方拒绝。而此情况下的合理做法是:为了弥补市场人工单价与定额规定单价的差额,首先我们应与发包方协商,将签证中实际用工数量进行调整,人工单价仍按定额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4 工程变更造价的确定方法

以上探讨了工程签证管理要注意的要点,同时我们注意到在工程签证管理中,工程变更造价的确定方法非常重要,以下对此予以浅析。

目前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有两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和定额计价方式。这两种计价方式与之对应的工程变更造价确定方法也有较大差异。

1)分析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在工程项目实务中,通常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条款,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将计价方式予以明确。具体条款及内容为: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价款调整时,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予以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量项目及单价,按合同现有的价格计算并变更合同总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计算并变更合同总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的单价时,需要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工程量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予以书面确认后执行。

2)对采用定额计价的方式予以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变更量的单价及总价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并确定,变更工程量单价套用双方合同中约定的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并得出总价,有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包干价,不再调整。

5 结语

我们对工程签证管理需注意的要点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在具体落实时,还要制定配套的流程及管理措施,保证各个管理点的到位及顺利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各级管理层面、操作层面人员责任、权利和义务,做到岗位明确、流程顺畅、反馈及时,提高项目的工作效率。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每一个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对全体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了解合同技术及经济内容,使全体人员对项目的情况“心中有数”,在工程出现变化需要变更时,及时作出相应的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应对及处理。3)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负责签证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要具备建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知识结构,要经常深入一线工地,查找实际工程与施工图不符之处,及时发现工程中异常情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理有度地追求工程最大效益。由于建设工程具有规模大、时间跨度长、影响因素众多等特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的情况相当普遍。因此,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尤其是工程变更造价的研究及管理,对所有施工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施工企业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本着合同优先,公平、合理,兼顾工程综合效益的原则,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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