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干群矛盾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2013-08-15关琴艳
关琴艳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任何不和谐的因素都有可能演变为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国社科院对和谐社会的首份研究报告《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指出:“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冲突是和谐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干群矛盾的日益显化令人担忧。”当前我国干群矛盾呈现多样性和突发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应正确分析,采取多方面措施来消除和化解这些矛盾,切实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当前干群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干群矛盾产生的物质根源
目前,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比较落后,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同群体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导致了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引起了群众心理上的不满和怨恨。另外,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着重效率轻公平的弊端,加之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由此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必然会引起各个群体的尖锐矛盾。特别是少数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大捞灰色收入,而服务群众的意识逐渐淡薄,对群众的呼声和疾苦漠不关心,久而久之,使干群矛盾进一步激化。这种对社会财富的掠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干群矛盾产生的制度根源
近几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受制于经济发展和政治意识水平,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反映在干群关系中,具体表现为:第一,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政府服务意识不强,官僚思想、形式主义严重,这已经成为危害干群关系的一大毒瘤;第二,在干部的任用中存在着漏洞,任人唯亲、拉关系、走后门现象盛行,德才兼备的人通过正规途径上岗渠道受阻,而部分通过非正规途径上岗的干部因其素质较差,在执行公务时简单粗暴、恶言冷语,更易与群众发生矛盾;第三,缺乏有效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部分干部利用法律中的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或为自己的贪污腐败进行开脱;由于监督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的不完善,使一些干部成为“漏网之鱼”而逍遥法外,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使得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极为紧张,成为影响当前我国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第四,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机制,群众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解决渠道,往往选择激进、暴力上访,通过把事态扩大来引起政府重视,而政府干部的不作为或消极作为使得群众不满情绪长期积累,最终将仇视的目光对准当权者。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机制的堵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群和谐关系的形成。
(三)政治觉悟不高是干群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
现阶段,我国干部的思想素质还有待提高。部分意志薄弱的干部受西方腐朽价值观的影响,淡化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现了贪污腐败、生活腐化、损公肥私等不良行为,这种价值观念错位、价值体系异化的现象,使得他们在处理问题时不是以群众是否满意、问题是否妥善解决为标准,而是脱离群众,用强迫命令或粗暴干预的手段行使权力。这种失信于民的干部破坏了干部的公仆形象,为干群矛盾埋下了新的“火种”。
另外,部分群众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对干部开展工作不积极配合,盲目急切地想从中获利;有的明辨是非能力差,受人唆使干一些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部门正常工作的事情;还有一些群众民主法律意识缺乏,采取非正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干群矛盾的解决呈现长期化趋势。
二、妥善解决我国干群矛盾的对策
妥善化解干群矛盾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积极探索现阶段干群矛盾的化解之道。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高速协调发展,为化解干群矛盾提供物质基础
虽然利益的不一致是干群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但从本质上讲,干群矛盾是在人民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可协调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引导实现我国经济高速、全面、协调发展,缩小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以及行业差距,进而减少不同群体间经济利益失衡带来的社会冲突。另外,经济的发展可以带动国家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的投入,这样一方面缩小了社会贫富差距,使各阶层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完善各项机制体制,为化解干群矛盾提供制度保障
1.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在调节干群矛盾过程中,仅仅依靠强大的经济基础做后盾远远不够,最重要的是做好“分蛋糕”的工作。干部由于身份地位的特殊,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和获益机会,收入渠道比较复杂,在公共政策领域还可能存在寻租现象,这进一步扩大了干群收入,引起了社会不满。为了减少这种不平衡感,必须在注重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通过财政和税收等第二次分配手段,适当照顾弱势群体;通过规范干部人员工资制度,使政府开支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全社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公平等等。
2.建立干部问责监督机制。规范健全的问责监督机制对于约束干部行为、构建良好干群关系意义重大。问责监督机制明文规定了干部的应作为和不应作为,明确的职责规定减少了滥用权力的发生,实现了用制度约束人的硬性准则。同时也加强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度,群众通过监督干部工作,及时发现其中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使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和公开透明,这些都可以有效缓解干群间的冲突。
3.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往往使干群矛盾事态扩大,造成破坏性极大的群体冲突或政治冲突。只有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疏导机制,才能使干群矛盾及时化解。现阶段,必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政治协商制度的主体性作用,继续推进信访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再借之于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及时化解干群矛盾于萌芽之中,避免事态扩大化。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化解干群矛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一是加强干部的公仆意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人民的疾苦和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树典型做宣传。利用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大力表彰勤政爱民、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的典型干部,通过他们的事迹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
三是加强群众的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让群众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对各项政策的落实进行监督,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行监督,杜绝干部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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