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现状
2013-04-29陈庆伟
摘 要:通过对我国19个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98名在职博士生导师的现状进行统计研究,以期发现现存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为更好地提高我国高端体育人才培养水平提供参考。采用文献资料、数理统计和逻辑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显示:从自然特征看,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过分集中在华北和华东两地,年龄结构以中青年博导占较大比例等。就教育背景而言,年轻博导中绝大多数具有博士学位,但具有海外进修经历的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仍然偏低。关于专业素养,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h指数值整体偏低,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人数较少等。研究结论:这种非均衡分布状态反映了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准入门槛较高,体育学科的不成熟,以及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学科建设结构上的差异,这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体育教育
中图分类号: G 811.5 文章编号:1009-783X(2013)06-0516-06 文献标志码: A
Current Situation of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Sport Science in China
CHEN Qingwei
Abstract:Adopting the research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statistical research and logic analysis,the present thesis sets to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198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19 doctoral degree granting units of sport science in China,so as to locat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vide relevant solutions and reference for the elevation of the cultivation standard of high-level talents in sport science.The results show that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sport science geographically concentrate in North and East China and that mid- and young-aged doctoral supervisors take up a large proportion of all.In terms of educational background,the majority of young-aged doctoral supervisors have obtained their doctors degrees,but few from abroad.As for their professional quality,the h index values of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sport science are on the whole at a comparatively lower level.And the number of doctoral supervisors who preside over national-level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 are relatively small.Finally,the thesis arrives at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unbalanced distribution reflects that admission standards are too strict for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sport science,that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 science is not mature,and that the relative systems for team construction of doctoral supervisors in sport science in China are not complete.These result in the structural differences in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nd are in need of attention and solution in the future.
Key words:sport science;doctoral supervisor;physical education
收稿日期:2012-11-14
作者简介:陈庆伟(1968-),男,河南商丘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
作为博士生培养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体育学博士指导教师是体育界学术与科研的带头人,导师水平对于培养工作的质量不仅起着重要的作用[1],而且关系到一个学科的发展方向,甚至关系到一个学科的国际声誉。文献检索显示,目前未见专门研究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论文,相关的研究仅在几篇关于体育学博士生培养的文献中就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问题泛泛提及。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1.1.1 研究对象界定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副主任谢桂华指出:“博士生导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不是教授职务中的固定层次和终身的荣誉称号。招生并实际指导博士生者即为博士生导师,不招生且不实际指导博士生者则不是博士生导师。”[2]因此,本研究对博士生导师从3个方面作出相应限定。
1)在学科范围上,指体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等4个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对于在其他学科之下设置的交叉性质的博士点的导师不纳入统计。
2)在单位权限上,指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的具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博士生导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我国共有19家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15家一级学科授权单位为: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4家二级学科授权点为:辽宁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是体育教育训练学授权点;曲阜师范大学是体育人文社会学授权点。
3)在就职状态上,指当前在职并全职工作(每年在所在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的博士生导师,不包括退休的导师,但若退休后获返聘且仍招收博士生的纳入统计范围。
1.1.2 研究框架
研究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群体的现状,必须确定一个分析框架。为便于统计,本文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将研究阶层特性的分析框架细化为具体的指标系统,并强调指标系统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所谓有效性,指框架能够恰当地描述体育学博导的存在状态;所谓可行性,指框架中确定的指标要具备可量化统计的现实条件。引入3组变量来描述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当下状态:一是自然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和所在城市等指标;二是教育背景,包括最高学位及是否有国外进修经历等指标;三是专业素养,包括职称、职务和科研绩效等指标。
1.2 研究方法
1.2.1 数据采集
研究数据于2012年6月25日至7月25日通过以下途径采集:1)各博士生导师的自然特征和教育背景等数据信息通过我国19所体育学博士授权单位的官方网站、电话或以该博士生导师的姓名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工具上获得。2)各博士生导师的科研绩效信息通过中国知网(CNKI)获得:各博士生导师的论文h指数及发文量、被引频次等科研信息通过CNKI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重要会议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检索各博士生导师截止2012年6月在CNKI数据库中收录的全部论文量和这些论文在 CNKI 数据库中的被引频次等数据,然后用h指数计算方法计算各博士生导师在2012 年(统计年)的h指数。各博士生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信息通过CNKI“国家各级科研项目”平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数据库”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年度课题名单”,检索各博士生导师截至2012年6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科研项目信息。
1.2.2 数理统计法
采用了常规描述统计,对统计数据进行了专业处理。
1.2.3 逻辑分析法
综合运用了比较与类比,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逻辑方法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自然特征分析
2.1.1 我国体育学博士授权单位空间分布状况
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有19家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单位由2010年前的4家增至15家。
由表1可见,19所体育学博士生招生院校中:华东地区6所,分别是上海体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和曲阜师范大学;华北地区6所,分别是北京体育大学、清华大学、河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山西大学;华中地区有武汉体育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3所;华南地区有华南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2所;东北地区有东北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2所;西南与西北地区均没有体育学博士生招生院校。体育学博士生招生院校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东地区,各占31.6%,华中地区占15.8%,东北和华南地区各占10.5%。
表 1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情况统计表
人
注:“上体”指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指华东师范大学;“浙大”指浙江大学;“南京”指南京师范大学;“苏大”指苏州大学;“曲阜”指曲阜师范大学;“华南”指华南师范大学;“福建”指福建师范大学;“北体”指北京体育大学;“清华”指清华大学;“河大”指河南大学;“河北”指河北师范大学;“北京”指北京师范大学;“山西”指山西师范大学;“武体”指武汉体育学院;“华中”指华中师范大学;“湖南”指湖南师范大学;“东北”指东北师范大学;“辽宁”指辽宁师范大学。下同。
从区域来看,重东部,轻西部,布局结构明显不平衡[3]。从地方来看,重省市级大都市,轻地方小城市,招收体育学的19个博士点学校只有辽宁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和曲阜师范大学3所学校在地级城市,其余都是在省级城市。
西部地区含12个省市自治区,辖540万km2,人口近3亿,迄今尚无一个体育博士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点。这种学科专业布局的缺位,既不利于全国培养体育高层次人才的均衡发展,也不能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发展要求,更没有真实反映西部体育学科的水平[4]。
这种不平衡缘于教育部在进行首批博士授予单位、学科和专业授权审核时强调“主要限于全国高等学校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能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重点学科”,并且在此后的博士学位授权审核过程中长期坚持在已有条件的基础上强化发展,强调“应首先考虑将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集中在已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且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特别是要注意充分发挥研究生院在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的作用,不要搞平衡照顾、分散布点”。这一种强迫性机制,最终导致了博士点向条件较好的高校和地区高度集中的现象,体育学博士点的区域布局亦然[5]。
可喜的是,位居西南的成都体育学院正在进行“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工作,该项工作的验收将由国务院学位办和四川省学位委员会联合于2012年12月—2013年2月期间进行。成都体育学院此次“博建”若能成功,将对提高西南地区体育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和均衡体育学博士授权单位空间分布状态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1.2 我国体育学博士授权单位性质及学科分布状况
我国体育学研究生从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二级学科进行培养,形成了体育院校、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培养的格局,体育学博士点的规划经历了体育院校—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的发展过程。现阶段,19所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中,体育专业院校3所,师范院校11所,综合性大学5所。目前,全部3所体育院校、11所师范院校中的8所和5所综合性大学中的4所均已成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招生专业涵盖了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学科。辽宁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为体育教育训练学授权点,曲阜师范大学为体育人文社会学授权点。
2.1.3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状况
与体育学博士生招生院校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东地区相应,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分布也呈高度集中状态。目前,我国在职体育学博士生导师共198人,其中:华北地区体育学博士生导师数达82人,占总数的41.4%;华东地区67人,占总数的33.8%。仅这2个地区的博导人数即占到我国体育学博导总数的75.3%,即近一半的体育学博士生导师集中于华北地区,近8成集中在华北和华东2地。其他依次为:华中地区21人,占总数的10.6%;华南地区19人,占总数的9.6%;东北地区9人,占总数的4.6%。博士生导师还处于流动状态,总体趋势是由各地省城流向位于华北的首都北京,由中西部城市流向东南沿海城市。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模式已经形成“马太效应”,博士生导师过分集中于少数城市,不利于体育学的均衡发展。
各高校体育院(系)所拥有的博士生导师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该学科的实力。以院校为单位,对我国19个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数量进行排名发现,北京体育大学有体育学博士生导师54人,居全国之首。该校是我国体育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第一个拥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学一级授予点的单位,体育学学科设置齐全,二级学科划分比较细,因而,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较多。往下依次是:上海体育学院34人,居第2位;华东师范大学14人,居第3位;武汉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各13人,并列第4位;苏州大学8人,居第5位;福建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各6人,居第6位;南京师范大学5人,居第7位;其他授予点的体育学博士生导师均为4人或3人,其中,4人的院校5所,分别是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南大学,3人的院校4所,分别是浙江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对各单位数据进行加权平均发现,我国平均每个体育学博士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数是10.4人,但最多者拥有54人,最少仅3人,极差值达51,足见各体育学博士授予单位博士生导师数量分布也极不均衡。尤其对于新增的11家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单位而言,博导数量远跟不上学科数量的增加。这种不均衡是否会引发不惜通过降低增补博导的标准,尽力扩大博导的数量与规模的现象,这也正是验证体育学博导选拔制度公信度的契机。
2.1.4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性别分布状况
表1统计表明,在全国198名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中,男性164人,占82.8%,女性34人,占17.2%,男女比例为4.8∶1。据教育部2010年教育统计数据,全国博士生导师为1万2 460人,其中男性1万787人,占88.2%,女性1 673人,占11.8%,男女比例为7.4∶1。总体看,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男女比例较全国水平更趋平衡。
但具体到各授予单位,博士生导师的性别结构状况又有所不同:北京体育大学女博士生导师12人,占该校总数的22.2%,男女比例是3.5∶1;上海体育学院女博士生导师5人,占该校总数的14.7%,男女比例是5.8∶1。但其他院校的女性博士生导师均未超过4人,武汉体育学院等9所院校无一名女性体育学博士生导师。
与男性相比较,女性在认知力、瞬间记忆力、语言组织能力等方面的天然优势更有助于其科学研究;女教师在形象思维、观察力、注意力和动作协调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使其更适合体育教学;而性情温和、细腻和体贴的天性使其在工作中更加细心,更擅长处理细节问题,更有利于彰显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因此,各体育博士授权单位在根据按需增补原则进行自行审核、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工作中,要注重对女性教师的培养与选拔,加强性别结构的优化。
2.1.5 我国体育学各学科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状况
由表2可知,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学科分布主要是:体育人文社会学导师60人,占总数的30.3%;体育教育训练学导师76人,占38.4%;运动人体科学导师53人,占26.8%;民族传统体育学导师9人,占4.5%。民族传统体育学博导数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生培养历程较短,是我国的特色学科,在研究生培养上没有模式可借鉴[6]。从各学科在各地区的分布状况看:体育人文社会学导师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有26人,占该学科总数的43.3%;体育教育训练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导师在华北地区的比例最大,分别有42人和有23人,分别占各自学科总数的55.2%和43.3%;仅有的9位民族传统体育学导师在华东地区有7个,占该学科总数的63.6%,华北和东北地区0个。5个有博士点的地区,其中3个地区是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全有的全学科地区,而东北地区仅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一个博士点。研究方向并无优劣高下之别,却有分布和发展水平的差异。统计数据说明,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研究兴趣仍集中在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领域,对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等新兴学科的研究比较薄弱。
2.1.6 我国体育学各年龄段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状况
合理的年龄结构是博士生导师梯队形成最佳群体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合理的导师梯队应该由老、中、青年导师按适当比例结合而成。从表3统计的198位体育学博导年龄情况看,各出生时间段人数由多到少排序依次是:1951—1960年91人,占体育学博导总数的45.9%;1961—1970年68人,占34.3%;1941—1950年34人,占17.2%;1971—1980年5人,占2.5%。总体看,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中,60岁以上的老年博导和50~60岁之间的中年博导,以及50岁以下的青年博导的比例为1∶2.7∶2.1,由此比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以中青年占较大比例,并且显现出年轻化趋势。具体到各校,华东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50岁以下体育学博导人数占到该校7成以上,北京师范大学占到该校近7成。年轻化虽然彰显了体育学博导队伍的动力与活力,但有时也暴露出经验不足的弱点。
表 2 我国体育学各学科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情况
人
注:“人文”指体育人文社会学;“教育”指体育教育训练学;“人体”指运动人体科学;“民传”指民族传统体育学。
表 3 我国体育学各年龄段博士生导师人数分布情况 2.2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教育背景状况分析
2.2.1 我国体育学各年龄段和各学科博士生导师学历状况
表4统计显示,本课题研究的198位博导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共111人,占56.1%;具有硕士学位的共30人,占15.2%;具有学士学位的共57人,占28.8%。
从各年龄段学历情况看:1971—1980年出生的5位博导全是博士;1961—1970年出生的68位博导中,博士学位者占80.9%;1951—1960年出生的91位博导中,博士学位者占49.5%;1941—1950年出生的34位博导的学位,学士有22人,博士和硕士各只有6人。由此可见:年龄越大,最高学位越低,具有学士学位的比例越高;年龄越小,最高学位越高,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越高。这反映出当前我国博导遴选对最高学位的政策性要求。
从4个二级学科学历情况看,各学科拥有博士学位人数占该学科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运动人体科学占67.9%,体育人文社会学占63.3%,民族传统体育学占44.4%,体育教育训练学占43.4%。此排序也反映出我国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学科建设和学缘结构问题。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的“民族性”特点限制了其博士点的发展,也自然限制了该学科博士生的培养数量。调查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博士生导师在本校获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其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有4成,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占不到1成。由此表明,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队伍中存在着较严重的“近亲繁殖”和“师徒同堂”的现象,这不利于不同学术思想的交流,不利于拓展博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表 4 我国体育学各年龄段和各学科博士生导师学历及海外进修情况
2.2.2 我国体育学各年龄段和各学科博士生导师海外进修状况
具有海外进修经历往往意味着具有国际化的跨文化资源和开放的学术视野,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推进体育学学术研究与国际接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所说的海外进修经历是指在海外有过一定时间的留学、访学或专业培训经历。
表4统计表明,统计的198位博导中,仅有57人有过海外进修经历,占28.8%,不足3成。从各年龄段看,有过海外进修经历的博导人数占该年龄段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5位“70后”博导中有60%,1951—1960年出生的有31.7%,1961—1970年出生的有25%,60岁以上的有23.5%。研究发现,海外进修形式因年龄而不同,年龄越大,留学进修越多,年龄越小,访学进修和培训进修越多。从各学科看,有过海外进修经历的博导人数占该学科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体育人文社会学38.3%,体育教育训练学27.6%,运动人体科学24.5%.此3个学科差距不大,而民族传统体育学则为0。由此反映出民族传统体育学这个新兴学科的发展难度和光明前景,若能在内无前车之鉴,外无先进经验的条件下将其科学开展,发扬光大,则不失为世界体育学的发展与完善作出了贡献。
2.3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专业素养状况分析
2.3.1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职称、职位(兼职)状况
职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统计显示,198位体育学博导中,98.7%具有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的高职称传达出2方面信息:一方面表明体育学博导的进入门槛较高,博士生导师的整体水平高;另一方面表明我国体育学博士生教育的体制不够灵活[2]。过分强调导师的职称有时会限制博士研究生对导师的选择权,许多能力较强的教授以下职称的教师被剥夺了指导学生的资格,而学生也就失去了选择那些没有博导头衔的老师作为论文指导者的权利[7],不利于博士生培养。2010年,上海体育学院首开评聘副教授为博士生导师的先例,打破了大陆只有教授才能成为博士生导师的现状。
198位博导中,90.6%的导师兼任党政工作,其中,93.6%的导师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机构和体育单项协会兼职或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国家二级学会任常委以上职务。在本单位任职或在相关组织机构兼职虽然无可厚非,但恐怕这在某种意义上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世佑先生所讲,当“官本位”的管理模式与价值体系把许多在学术上相对稍优者推向系、所、院、校各级领导岗位时,当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政治荣誉与社会兼职不期而至时,兼职的博导们即使个个都很讲职业道德,都很尽职,其应对本职的时间与精力也不过是雪上加霜。个中甘苦,唯有自知[8]。
2006年6月,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对2006届全体研究生毕业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35%的研究生每周与导师见面少于1次,45%的研究生与导师交流的时间小于1 h/周,而70%的研究生希望的是至少能每周与导师交流1次。有近60%的学生论文导师没有看过,近20%的研究生认为导师对自己学业帮助不大,其原因主要是导师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和导师工作繁忙[9]。此现象并非北京体育大学独有。
尤其现在有些学校力聘上级部门行政官员当博导的作法很是流行。笔者认为,无论由博导提拔为官员,还是由官员被聘为博导,凡不能以培养博士生为主业者,需在每次博导选聘时,真正从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出发,扪心自问能否尽到博导职责,为振兴我国博士生教育事业以身作则,起“领导带头”作用。
2.3.2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科研绩效状况分析
2.3.2.1 h指数概念解析
一直以来,科学家科研能力和学术造诣的主要呈现形式是学术论文,因此,用来评价科学家科研绩效的主要方法是对其学术论文进行计量分析。2005年8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物理学家乔治·赫希教授(Jorge E.Hirsch)提出了一项旨在评价科学家个人绩效的指标——h指数。h指数的定义是:如果一位科学家发表的n篇论文中有h篇论文被引次数不小于h,其他(n-h) 篇论文中每一篇的被引次数都小于h,那么这位科学家的h 指数就是h[10]。例如,某科学家的 h指数为18,则表示该科学家至少发表了18 篇被引频次至少在18次的论文。该指数巧妙地将数量指标(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指标(被引频次)结合在一起,h指数高不仅表明评价对象发表的论文质量高,而且表明高质量论文的数量多,克服了以往各种评价科学家科研绩效的单项指标的缺点;因此,在它发表后的短短几个月当中,就在10多个国家的文献计量学研究者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11]。
2.3.2.2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科研绩效概况
通过对19所院校的198位体育学博导在CNKI 数据库中收录的全部论文量和这些论文在 CNKI 数据库中的被引频次等数据的统计计算得出,198名体育学博导的h指数值范围为2≤h≤28,平均值为11.3。
根据乔治·赫希教授的研究,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物理学家要获得永久教职(副教授),h指数一般大约为12,晋升正教授大约为18[12]。上述198名体育学博导的h指数平均值较之偏低。统计表明:我国体育学博导的h指数达到或超过12的有84人,占42.4%;达到或超过18的有18人,占9.1%。尽管存在物理科学的h指数普遍高于社会科学这样的学科差异,但如此低的人数比例亦将成为体育学奋起直追的动力。
表 5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h指数及相关绩效概览表
从表5统计的各项指标数据范围的底线数值,如h指数2、个人发文量4篇、总被引频次6次、第一(含独著)作者百分率6.3%和篇均被引频次1.1次等数据信息,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较之一名普通体育教师都显低的科研评价数据让人实难与体育学博导联系起来,当然,有些博导的有些文章可能未被收录在CNKI中。198位博导中,h指数小于等于5的有18位,这些博导中确有文章多发在他所留学国家的期刊上的,但有些并未发现有留学经历。
表6统计了198位博导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科研项目情况。统计显示,198位博导共有115(占58.1%)人次主持过共计249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社科基金项目105项,66位主持人,占总人数的33.3%;自然基金项目27项,19位主持人,仅占总人数的9.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4项,21位主持人,占总人数的10.6%;体育总局项目93项,59位主持人,占总人数的29.8%。由此不难发现,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数不足6成,尤其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更是体育科研的弱项。
表 6 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主持科研项目状况统计
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肩负着培养体育高端人才的重任,其学术态度与水平直接影响博士生质量的好坏。当前,国际上评价科学家的科研绩效仍以学术论文为主要评价标准,而我们的一些博士点对博导的科研绩效以申请的科研课题经费多少为主要标准,降低甚至忽略了对论文的要求,以致一些教师在评上博导后的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量明显减少。在当今搞课题颇受重视的形势下仍有4成多博导没有主持过课题,这除了课题立项竞争激烈的原因外,科研态度和环境也不容忽视。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19所体育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名在职博士生导师的统计分析,对这一特殊阶层的现状进行了全方位研究。总体来看,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呈“非均衡分布”状态:就自然特征而言,体育学博士生导师过分集中在华北和华东两地;男性博士生导师占据绝对优势;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等新兴学科的研究比较薄弱;博士生导师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占较大比例。就教育背景而言,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学位分布已经比较合理,年轻博导中绝大多数具有博士学位,但具有海外进修经历的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仍然偏低,学缘结构不尽合理。就专业素养而言,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基本都有教授职称,9成以上有行政职务和学术兼职,目前,国内其他学科学者科研成果的h指数相关研究未见,与美国物理学相比,体育学博导的h指数值整体偏低,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导人数较少。这种非均衡分布状态可从两方面阐释:一方面,由于体育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体育学博士生导师的准入门槛较高,博导队伍发展必然是非均衡的,不可能同步发展;但另一方面,也正因为体育学科的不成熟,我国体育学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学科建设结构存在差异,这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3.2 建议
1)均衡布局结构,促进协同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多集中在发达地区,而西部地区为零的不平衡布局结构,必须充分发挥我国目前的教育资源优势,进行科学的全局性布局考虑,从而有效促进我国体育学科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和整体水平的快速提高,进一步优化我国高层次体育学教育资源的配置。
2)落实遴选机制,狠抓质量建设。
遴选体育学博导的关键在于遴选制度是否落到实处。在遴选时要严把质量关,要对遴选对象的事业心、责任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科学、客观考评,并且要进行任期内的年度评估。
3)注重学习交流,改善学缘结构。
为防止“近亲繁殖”,改善学缘结构,要从制度入手,研究出台高校教师出国研修相关政策,把年轻教师出国进修深造经历作为晋升职称和评聘博导的必备条件,并且,鼓励支持教师在高校间自由流动,在多所高校间承担岗位教学或科研任务。从而加强学术思想的交融,促进学术交流,促进创新,促进学科发展。
4)加强梯队建设,形成优势互补。
加强体育学博导梯队建设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要使导师队伍保持持久活力和发展动力,老中青比例要协调,既要有利于发展年轻导师的工作热情,又要敢于为年轻导师提供承担重大课题的机会,让他们在实际操作中探寻经验和寻找不足,为自己才华的发挥创造足够的空间。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即将退休的老教授、有经验的导师的传、帮、带作用,缩小导师队伍中因年龄和阅历而造成的衔接困难。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条件所限,本研究在统计上存在一定的误差,如在博士生导师数量的认定上,有的单位聘请了大量的兼职博导,有的单位对博导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有的单位信息不够公开,博导的详细信息不充分等;还有就是对个别留学时间较长的博导所发表的论文量的统计不够完整。这些因条件造成的不足留待下一步研究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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