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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习非成是”看修辞原则与语言规范的关系

2013-04-29孟倩玫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3年8期
关键词:语言规范

摘 要:修辞应以遵守语言规范为前提,而违反及突破语言规范的修辞往往是由于追求表达和交际的需要所致。汉语中有很多“习非成是”的现象,本文试从这些现象入手,讨论其中所反映出的修辞原则与语言规范的关系。

关键词:习非成是 修辞原则 语言规范

人类通过语言进行沟通,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就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现代汉语规范化是对现代汉语的语音、词汇、语法以及记录语言的文字、标点等进行规范。在交际活动中,我们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力图追求最佳的表达效果,这个过程中我们所使用的这些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规则就是“修辞”。由此可见,修辞也是有原则的,即在语言交际中为实现并努力提高行为的有效性所遵循的标准和准则。关于修辞原则很多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说“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王希杰在《修辞学通论》中说“语言的规范性是修辞最基本的原则”“修辞学的最高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得体性原则”;他在《汉语修辞学》中提到“把握对象,保持自我,适应语境,明确前提,视点适当”。张弓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说“修辞的原则是结合现实语境,注重交际效果”。刘焕辉在《修辞学纲要》中说“明确目的、看清对象;适应环境、注意场合;前后连贯、关照上下文”。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修辞原则和语言规范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修辞原则可以突破或者违反语言规范吗?

修辞活动的顺利进行要以合乎规范的语言为首要前提,因为合乎规范的语言为其提供了良好的语言物质基础和丰富的语言资源。语言规范必须要对语言本身及其运用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语言规律,而且要研究言语规律,包括修辞规律。语言规范以语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交际需要为依据,而修辞活动正是促进语言发展、促成语言新规范的活跃因素。每一个使用汉语的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汉语规范。汉语规范化不影响汉语丰富多彩和灵活多样的形式。汉语的各个层面上都有各种各样的、有差别的语言形式存在,这样才能够满足修辞活动的最根本要求:“一样话,多样说。”修辞与汉语规范化分属不同的层面上。修辞是语言的运用,是言语行为,属言语范畴;语言规范化是对语言体系自身所作的限定与规划,多涉及语言体系自身。修辞主要关系到言语规律,语言规范化主要关系到语言规律。修辞的最终目的在于把话说好,即提高表达效果;汉语规范化的最终目的在于把话说对,即说得合乎汉语规范。

那么,是不是不合语言规范的修辞就是不正确的、要被遏制的呢?其实不然。言语交际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正常交际层面,也即通常所说的规范化层面;一是艺术交际层面,也即通常所谓的审美层面。不规范的话语,就是有违于语音规范、构词造句规则或语义组合范式的话语,也即病句,是与规范的话语相对立的概念。可接受的话语,就是为人们所认可,为人们所承认,并能被充分理解的话语。可接受的话语与不可接受的话语是二元对立的,它处在言语交际的规范化层面和审美层面(孟建安,2002)。不规范的不一定是不可接受的,意思是说,有的不规范的话语也是可接受的话语。这就是语言中常见的“习非成是”的现象。比如:“凯旋而归”中的“凯旋”是“战胜归来”的意思,“归”也是“归来”的意思,两个词的意义重复雷同;“而”作为连词,通常连接形容词性成分构成并列结构,当连接动词性成分时往往表示目的、承接、递进等关系,显然,“而”在该词中连接非上述关系中任何一种的“凯旋”和“归”,是不合语法规范的。由此分析得出,从语义和语法角度看“凯旋而归”这个成语,有不合语言规范的地方,但长久以来,人们经常使用它来表达“胜利归来”的意思,已经被社会文化心理认可,那么它就是可接受的话语。从语音上看,它还符合“2+2”的音节结构,这与汉族人喜欢成双成对的心理有关,也符合汉语双音节词和四字格成语居多的汉语发展趋势。语音和语义层面不相符的例子在成语中还有很多表现,比如,“一衣带水”,意思是“像一条衣带那样窄的水面”,所以从语义上进行断句应该是“一/衣带/水”,但是人们长久以来的习惯读法是“一衣/带水”;又如,“肆无忌惮”,意思是“任意妄为,毫无顾忌和畏惧”,根据语义的断句应该是“肆/无忌惮”,但语音上的停顿是“肆无/忌惮”;再如,“如履薄冰”,意思是“如同走在薄薄的冰河上”,根据语义应该这样断句“如/履薄冰”,但口语中读作“如履/薄冰”。它们都是“2+2”的音节结构,成语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表面上看这样不规范的语音读法不符合语言规范,同语义是矛盾的,但是在交际活动中,从来不会影响语义的理解。汉语中还有许多其他“习非成是”的现象。比如“信口开河”,按照语义“河”应该写做“合”,嘴巴一张一合,毫无根据地随口乱说一气,以“河”的意思是解释不通这个成语的。该词语出自元代无名氏《争报恩》三折:“那妮子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怎当他只留支剌,信口开合。”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最初应该是写做“信口开合”,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被人们写做了“信口开河”,时间久了就变成“习非成是”了。

方言中的有些词语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规范的,但是由于对修辞效果的追求,很多方言中的表达已经进入普通话的交际中。比如吴语区的“VV+结果补语”结构:“这种饮料,喝前要不要搅搅匀呢?”“请你把这个问题说说清楚。”“我的房间太脏了,下午我要扫扫干净。”“我请我的同屋把这篇文章讲讲明白。”普通话的基础方言是北方方言,它的“V+结果补语”结构形式无法既表达动作及其结果意义又带有尝试、舒缓的语气。因此,由于表达中修辞的需要,吴方言中的“VV+结果补语”就进入了普通话,追求普通话中的“V+结果补语”所无法表达出来的特有的表达效果。又如粤语中的“有+VP”结构,朱德熙先生在他的《从作文和说话的关系谈到学习语法》这篇文章中举了这样一个翻译小说中的句子为例:“你有替我买一点白兰地吗?”朱先生这样说道:“用不着什么语法知识,单凭我们对口语的感性知识,就知道这句话是不通的。”他认为这句话“不符合汉语的语法规律”,并做了如下解释:“在一般情形之下,‘有的否定形式是‘没有(有人——没有人,有事——没有事),但是放在动词前边,情形就不同了,我们可以说‘没有去,可是不能说‘有去,‘没有去的反面是‘去了,不是‘有去。同样,可以说‘你没有替我买点白兰地吗?也可以说‘你替我买了点白兰地吗?但是不能说‘你有替我买点白兰地吗?”但以现在的眼光再来看这句话,我们已经觉不出有什么不妥,类似的表达在口语中和媒体中可以找出很多:“我有跟你说过这样的话吗?”“他有跟你提过这件事吗?”“你有看过这部电影吗?”“当她站上凳子,勉强可以够得到灶台时,有试过自己做一道没人教过她的菜——腰果炒白菜。”(语料来自温都论坛)“高速交警漳州支队民警介绍,当时小客车上没有其他乘客,只有司机一人,而小客车发生事故停在快车道时,司机有在车后方放置警示牌。”(语料来自温都论坛)“‘咚的一声,一边开车一边听音乐的金女士被吓了一跳,只见刚买一个多月的新车前挡风玻璃迅速裂开,原来是块飞来之石。‘还好还好,有保玻璃险。金女士很庆幸。”(语料来自温都论坛)“你有去过北京没有?”(语料来源于北大中文论坛)这种“有+VP”结构可以看作是一种完成体的肯定式表达,包含着一种强调肯定意味的修辞意图。其进入普通话中显然是由于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复杂的因素所致,比如改革开放带来的南方经济发展,香港、台湾和内地的交流日益增多,港片、粤语歌曲、台湾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流行等等,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了英语的影响,这个表完成体的“有”有点类似于英语完成时句式中的“have”。

社会不断地发展,生活不断地发展,新事物不断地催生出许多新词新语,很多是不符合语言规范的。比如“被+名词”:“被就业”“被高速”“被潜规则”等等;“很+名词”:“很重庆”“很中国”“很女人”等等;名词功能扩大化:“百度一下”等等。现代汉语中“被”字句的谓语必须是动作性较强的及物动词,且不能是光杆动词,一般要在后面带上别的成分,如补语、宾语、“了、着、过”等。但“被就业”等新式表达完全颠覆了这一规范,生动地表达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情感。“很”作为一个程度副词,语法上只能修饰形容词或者心理动词,但“很中国”这样的表达中却用名词来形容人或者事物的特征,当然是最典型的特征,比如提到“重庆”,人们马上联想到“辣”“火锅”等关键词,所以“很重庆”(一家火锅品牌的广告语)不动声色地就达到了宣传火锅地道、够味儿的效果。“百度”作为网络生活中常用的搜索引擎,人们对其熟悉度非常高,它几乎已成为“搜索”的一个替代词,“百度一下”,你就可以得到几乎任何你想要的资讯,简洁形象。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什克洛夫斯基提出过“语言陌生化”的概念,即对日常语言进行有组织的“强暴”。他认为,只有“陌生化”的语言才能产生文学性,才能被别人感受和体验,因为“经过数次感受过的事情,人们便开始用认知来接受:事情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知道它,但对它视而不见。”这些违反语言规范的新词新语可以说是一种“语言陌生化”现象,正是由于它们的“陌生化”,才使得人们对它们印象深刻、津津乐道。不符合语言规范的“非”,说的人多了,说的时间久了,就成了“是”,正是所谓的“习非成是”。

语言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着的,语言规范自然不能是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修辞必须建立在语言的规律规则基础之上,但绝不能机械地、消极地对待语言规范。特定的语言环境和特殊的交际需要及对修辞效果的追求可以允许对语言规则一定程度的违背和超越,只要经过社会、人们和时间的检验证明是可以接受的即可。

参考文献:

[1]王希杰.修辞学通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3]孟建安.不规范的话语与可接受的话语——兼答曹德和博士的提问[J].修辞学习,2002,(2).

[4]孙德金.语法规范、修辞张力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J].修辞学习,2009,(1).

[5]朱德熙.从作文和说话的关系谈到学习语法[J].新闻战线,1959,(5).

(孟倩玫 合肥 安徽大学文学院 2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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