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收费乱象的原因及治理对策探析
2013-04-11徐江巍
徐江巍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一、目前高校收费乱象
近年来,一方面,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完善收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有效地规范了高校的收费行为;另一方面,各高校内部也不断加强管理,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收费管理制度,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学杂费收缴率,有效的保障了高校高等教育资金的筹集。尽管高校收费的规范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各类乱收费、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依然存在
(1)违规提高学费标准
国家规定,高校是按各专业培养成本不同来核定收费标准的,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可上调30%,但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专业总数的20%。一些高校将部分收费低的专业套用收费高的专业收取学费,一些高校擅自将非热门专业按热门专业收取学费,还有些高校本校热门专业数比例超过了20%,学费上浮比例超过上浮上限,这些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变相提高学费标准。
(2)违规收取捐赠款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高校以“专升本”、“转专业”、“转学”等名目向学生收费,但仍有高校对录入本校的“专升本”学生,通过生源学校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捐资助学之名对“专升本”学生变相收费。
(3)任意扩大收费对象范围
依照教育收费相关文件政策,计划内研究生应免收学费。但部分高校为招收学生,采取对部分计划外研究生只收50%学费,对单位能报销学费的计划内研究生收取50%学费来弥补差额。还有部分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对部分计划内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取学费。
(4)公寓制住宿费不规范
按照文件规定,高校自建公寓应根据相应的条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收费标准,并按审批后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然而,有些高校通过擅自增设住宿床位或减少相关设施设备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2、收费时间跨度过长,恶意拖欠学费现象值得关注
纵观目前的教育收费,从幼儿园到高中,通常都是在开学时将绝大部分学费收齐。只有大学是从九月份开学一直到十二月底都在收费,收费时间跨度长成为高校的通病。高校针对拖欠现象采取了很多措施,欠费率逐年下降,但是截至到十二月底,高校平均欠费率仍然徘徊在4%左右。欠费学生中既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有具有支付能力却恶意欠费的学生。近年来,高校收费管理工作中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是,研究生(特别是有支付能力的研究生)恶意欠费的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亟待加强这一方面的收费管理。
二、高校收费乱象的原因分析
导致高校乱收费及欠费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当前教育财政体制上的弊端、高校内部管理不足的原因,同时也与高校领导干部、学生自身的思想认识有相当的关联。
1、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不健全
(1)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尽管高等教育经费筹措多元化的改革一直在持续,但国家的财政投入始终是高等教育经费的最主要来源。20 世纪后半叶以来,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成为一个消耗巨大的产业。美国政府的教育投入一直保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7%以上[1]。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1 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 的均值就已经达到4.8%[2]。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从2000 年到2012 年十多年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每年均未达到4%,2003 年的经费投入甚至比2002 年还少。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实现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型和过渡,高等教育经费缺口越来越大。虽然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每年都在增加,为化解高校债务危机也提供了资金,但仍然很难堵住资金的缺口。在巨大的经费压力下,部分高校不得不通过各种形式的乱收费来增加收入,用于弥补资金的不足。
(2)高校学费定价机制不合理
第一,高等教育的学费相对于居民的承受能力来说过高。我国高校经费筹措多元化改革实施成果并不显著。除国内外知名的少数高校外,绝大部分高校缺乏社会资金的支持,严重依赖国家教育财政的投入。而国家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导致学费成为高校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导致我国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相对于居民收入偏高。以湖南省为例,高校学费基本标准5000 元/年,2012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319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440元。就城镇居民而言,学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学费占人均纯收入达67%。而国外这一比例通常仅在15%左右。因此,尽管多年来高校学费并未提高,但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甚至没有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学生来说,学费仍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部分学生的欠费占整个欠费的90%以上,亟需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高校学费定价机制缺乏灵活性,相对于逐年上涨的办学成本,学费实质上在下降。我国高校学费标准采取政府直接干预的手段,执行与市场脱钩、与物价脱钩的政策。这样一来,高校学费的收费标准就不能作为一种价格机制,无法发挥调节高等教育市场供求关系、实现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2000 年至2012 年的十多年间,在名义学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的办学成本必然也会相应上升,高等教育的实际学费标准是下降的[3]。
2、高校内部管理措施不完善
(1)助学体系有待完善
来自贫困家庭的困难学生是当前高校欠费的主体。为解决学生的学费问题,国家建立了一套“奖 (国家奖学金)、贷 (国家助学贷款)、助 (勤工助学)、补 (困难补助)、免(减免学费)”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但是现行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评定标准十分滞后,导致了很多应该获得资助的大学生无法得到资助,而家庭条件还可以的却得到了资助。某些高校往往仅凭学生入学时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来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情况,或者仅凭有关部门的一纸证明来确定部分资助名额[4]。某些高校在助学金的管理上措施更细,要求辅导员在学生入学后一学期通过观察了解学生的生活,并结合其他同学对希望接受资助的学生的看法进行评定,然后由辅导员确定资助等级。但是由于缺乏一套确定资助等级的准确标准,这样就出现了一些学生为了金钱的利益,为了能够拿到一部分资助而弄虚作假,制作假证明,托关系甚至贿赂有关负责老师,出现了贫困生不一定贫困的怪现象。
(2)内部管控措施形同虚设
在高校内部收费工作的管理上,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有些学校虽然建立了收费管理制度,但却得不到坚持和监督,“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流于形式。有些高校甚至违反相应的法规、政策,私自将某些下属部门或单位定性为自收自支、工资自保、奖金自发、利润上缴的盈利性组织,默许乃至纵容其下属单位的乱收费行为[5]。
(3)收费违纪行为得不到惩处
某些高校部门自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收费、坐支,私设小金库。校内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在检查发现情况后,只是将违规行为、涉及金额上报,提出的处理意见也往往不了了之。加之,高校对内部乱收费行为一般会选择隐瞒,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就不作处理,甚至采取投诉才退钱的办法[6]。不惩处收费违纪行为,就是对下属各部门乱收费行为的默认和纵容。
3、高校管理者和学生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1)部分高校领导法制观念不强
一部分高校主管收费的负责人对教育收费政策在思想上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政策、法制观念不强,凭主观意志行事,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把学校的困难和学生欠费作为乱收费的理由,置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还有一部分高校主管收费的负责人对教育收费政策不了解,一些明明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因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而成为无证收费的乱收费。
(2)部分学生缺乏诚信
部分不属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有能力交清学费却不交,个人诚信意识淡薄[7]。他们把家长给予缴纳学费的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学生用于购置电脑、更新手机、上网支出等,有的学生谈恋爱,为了博得对方的好感,将学费用于购买礼物或娱乐消费,还有的学生看见有同学不缴纳学费照常上课、考试、评优、认为学费早交与晚交没有区别,交与不交对上学也无影响,因此在缴费问题存在侥幸和逃避心理。这种恶意欠费学生的比例虽不大,但影响非常坏。还有一部分通过贷款缴纳学费的学生,到毕业以后即使有偿还能力了,也不肯还贷,并以各种理由推辞。
三、治理高校收费乱象的对策建议
针对高校收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国家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同时要强化高校收费内部管理;更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高校管理者和学生的思想认识。
1、完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
(1)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的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乱收费治理的成果难以巩固,治理工作就难以取得根本性进展。一方面建立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受教育者分担培养成本的比例;同时根据办学成本、物价变动情况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另一方面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制订教育捐赠管理办法,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和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捐资办学;开拓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筹措教育经费的途径,鼓励高校积极发展与企业界的合作关系,将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引导企业界向高校投资;鼓励高校开展社会服务,对学校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进一步完善收费标准的确定机制
目前的收费标准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有的项目收费标准较高,超过了一些经济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有的项目收费标准相对于办学成本较低,收不抵支。还有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学费①。因此政府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依据“受益原则、成本原则、能力原则”这三个基本原则,建立高等学校成本核算机制,将学费标准与支付能力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好收费标准三原则,建立合适的收费调整周期和合理的收费调整幅度,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从而制定出更为合理的收费标准[8]。
高校在办学中还应进一步拓宽思路。应立足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趋势进行高校办学模式改革,逐步将高校学费的收取、专业的设置、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与市场挂钩。根据市场对某类人才的需求量、专业冷热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成本,参照“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变动”的规律,实行相对灵活的收费标准,该升的升,该降的降,既不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更要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办学资金,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质量,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
2、强化高校收费内部管理
(1)完善学生资助机制
针对贫困生欠费这一问题,标本兼治,要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将助学与育人相结合[9]。第一,加大“奖(国家奖学金)”的投入。对优秀的贫困生加大奖励的力度,鼓励贫困生多读书,有利于学生能力、素质全方位的提高。第二,推行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贷”款方式。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将贫困生认定工作转移给了学生所在地的银行,他们更容易了解到学生的家庭状况、收入情况等资信内容,能更准确地界定学生的贫困程度。杜绝造假骗贷行为的发生;二是贷款由家长和学生共同承担,如期还款有了保证。即使学生毕业后不在本地工作,家长一般情况下还会在本地生活,家长会督促学生还款,即使到期未还,银行追讨起来也较容易。从2012 年开始,湖南省将全面停止高校助学贷款,转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将“助”和“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将困难补助资金融入到勤工助学基金,扩大勤工助学的规模,提高岗位酬金,提倡学生通过诚实劳动,获取资助,自力更生,自食其力。既达到了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目的,又达到了全方位育人的要求。第四,逐步退出“免”。学费减免属于无偿资助,虽然能解决贫困生一时的经济困难,但是副作用较多,容易让学生养成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或滋长其侥幸心理,甚至催生少数人日益膨胀的索取欲等,不利于贫困生的健康成才,建议去除这种资助方式。第五,对恶意欠费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高校依法收取学费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大学生读书必须缴纳。针对主动欠费的学生,因为其主观存在故意欠费,客观造成恶意欠费后果,单凭学校制定的管理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应通过法律渠道,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让高校处理这种欠费行为有法可依[7]。
(2)严格执行高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高校收费公示制度,首先需要对高校内部各部门加大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高校应借助一切可用的媒体资源,加强对社会和学生的宣传工作,宣传我国高校的收费政策,讲解高校收费对我国高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树立“上大学不缴纳费用也是违法行为”的意识。其次,做到收费标准公开、监督公开。在校园内的网络上公布收费的标准,这样大家都清楚学校的各项收费政策,也方便学生和家长的监督[10]。
(3)加强高校内部收费监管
第一,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程序。首先,制定票据管理制度管好票据。高校收费必须出具相应的票据,在收取行政性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在收取服务性费用时应使用税务发票。严格收费票据的领取和核销制度,把好票据核销关。核销时注意审查票款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项目收费。其次,制定学生收费计算机系统安全制度。当前,学生收费工作已经离不开计算机系统,要加强收费的软硬件安全保障,建立机房及收费专用计算机的管理制度。采用防火墙技术、访问控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身份认证制度等多种安全防范体系保证系统安全。此外,制定收费初始审定制度。学生信息初始化、设置应收款是做好学生收费工作的第一步,是杜绝乱收费、防范长期欠费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收费初始审定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能,保证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应收项目的准确性。学生收费的基础性资料应由院系、学工处、财务处联合审定,以确保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必须制定学生异动处置制度,以处理学生的降级、转学、开除、休学、复学等特殊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均涉及学费减免、退费等资金问题,通过学生异动处置机制,严格各级管理人员审批额度,有效杜绝违规漏洞[11]。
第二,实行岗位分离,完善岗位责任制,有效约束高校收费行为。高校收费涉及的岗位包括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审核员、收款员以及票据管理员等数个岗位。实行岗位分离是为了明确各岗位职能,实现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首先,系统管理员与操作员相分离。系统管理员负责学生信息的收集整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初始化以及学生学籍的异动。操作员负责相关费用的操作,与财务实施对账,领取收据、开出收据并对收据进行保管。其次,系统管理员、操作员与审核员相分离。数据审核员的设置是必须的,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录入的收费初始化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操作员关于费用收取、退出的操作行为进行审核。再次,操作员和收款员岗位分离。这一措施有助于严格执行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操作员进行收费系统的操作、出具票据,收款人进行学杂费资金管理。最后,票据管理员和操作员岗位分离,由票据管理员对操作员的票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12]。
(4)建立收费激励机制
湖南省某高校在建立激励机制之前,学费收缴一直是学校的老大难问题,学费欠费率最高时达10%。2005 年开始,学校针对欠费出台了奖励政策,执行这一政策以来,该校的欠费比率逐年下降。
3、提高高校管理者和学生的思想意识
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防范欠学费,涉及到高校管理者与学生双方思想认识、法律意识的提高。一方面,高校管理者应重视收费工作,加强收费的规范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考核成绩与高校管理者的政绩联系起来,建立惩罚机制,对教育成本控制和管理不力、乱收费的高校管理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动员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收费工作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才是最终解决欠费问题的治本之举。尤其要对恶意欠费的学生,加大思想教育工作的力度。对恶意欠费的学生,可以联合学生管理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同时亦可取消该部分学生争先评优的资格。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采取果断措施,能够有效防止不良势头的蔓延[13]。
乱收费与学生欠费现象在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方面的因素,也反映出高校内部管理以及高校管理者、学生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教育强国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理顺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同时还必须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管理能力;还应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高校管理者和学生的诚信守法意识。这才是解决高校收费问题的根本途径。
【注释】
①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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