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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的《大公报》舆论

2013-04-10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5期
关键词:来函选举权议事会

吴 晶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1905年清政府派遣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1906年五大臣归国后,会奏宣布立宪,以日本为模仿对象,推行地方自治制。同年9月1日,清政府颁布预备立宪上谕。1908年,宪政编查馆拟定预备立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对地方自治的实施步骤作了详细部署,1909年1月,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1910年2月,又相继颁布《京师地方自治章程》、《京师地方自治选举章程》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等有关地方自治的法律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地方自治制度的规模。1908年以前,部分地区在政治变革潮流和地方自治思潮的影响下,由绅商自发倡办或由官府督导倡办,前者如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后者如天津自治局,此为地方自治运动试点阶段。1909年以后,各级地方自治章程颁布后,在清政府的统筹规划下,进行全面推行。在推行过程中以城镇乡为下级自治,以府厅州县为上级自治。

《大公报》1902年6月17日由英敛之创办于天津,《大公报》同仁对报纸功能的把握十分清晰,认为报纸是“开通文明之利器,社会之教科书”,[1]“我们报馆的责任,一为国民的向导,一为政府的监督”。[2]正是基于这样的媒体定位,在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大公报》以社会舆论的方式积极参与近代中国的政治转型。本文即拟从媒体与社会互动的视角,论述《大公报》与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之间的关系,一窥报纸媒体在社会变迁中担负的角色和作用。

一、对地方自治制度的多维阐释

《大公报》首先阐释了地方自治内涵。何谓地方自治?“关系地方公益之事,于国家所不干涉之范围,自地方公共团体处理,名为地方自治”。[3]地方自治,即以地方团体为主体的自治,地方团体“所行皆国家行政之事,是国家付托以公法之权力”。简言之,地方自治是“以地方之人行地方之事,(地方)自为经理而官吏监督之”,地方自治是为地方团体的自治,“若一私人之机关行事,不得谓之地方自治,若所行于行政上无关系,即非私人之机关,亦不得谓地方自治。”[4]

自治主体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立法之权在政府,执行之权在自治,各成一完全无缺之主体,混合则两有所防”,强调自治是“分政府之权而独立,非依赖政府以行其权”。[5]

关于地方自治与宪政之关系,时人即指出“中国今日之立宪,当以地方自治为基础”,[6]攻法子说,今日中国实行地方自治,有两点必要之原因:“其一,分政府之劳,以速改革事业;其二,养人民之政治思想,炼人民之政治能力,以为立宪之准备”。[7]在此问题上,《大公报》和时人看法一致,认为实行地方自治是宪政的基础,在为一篇署名刘宝环的文章《论开国会必先立于地方自治制》,特加“记者按语”强调,我国应于“预开国会之数年间,立地方自治制实行于各地……俾人民得以讲求宪法之良,斟酌国会立法之例,则人人知宪法之必立,国会之必开,而民气自奋,人才自出,然后举(为议员),而实开国会,自无窒碍龃龉之患”。并进一步引申,国会以国民为基础,而以国民为基础,必须与政党政治相配合,“必政党之人才足,而后可”。[8]在此,《大公报》实际指出了建设政党政治的必要性。

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选举各级自治机关的议员是一项重要内容。选举,对20世纪初年的国人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国人宪政知识尚不完备。《大公报》指出地方选举的两大弊病:“限于门第”和“迫于亲长”。若要避免这两种弊病,必须组织政党,“政党者,一国舆论之导线,即可以为选举之标准”,[9]“无政党以为选举之向导,则选举者必迷失其路途,以致议院无完全之议员,而宪政无良美之效果”。[10]可见,对如何办理地方选举,《大公报》仍然强调建设政党政治。

由上可知,《大公报》对地方自治制度及其相关要素了解得较为全面,有关政党政治与自治、宪政关系的观点尤为突出。关于政党,《大公报》一直认为,其与报纸性质一样,“皆为发表民意之物也”。[11]《大公报》借由本报同人发表言论,或以刊登读者来稿的方式来宣导地方自治制度,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国民对宪政思想的理解。

二、对地方自治实践活动的监督和引导

《大公报》不仅多角度阐释地方自治法理,而且还发挥报纸的舆论监督作用,批评诸种自治乱象以及发挥“国民之向导”的报纸功用,呼吁国民参与自治改革,对国民的错误实践进行指正。

1907年8月天津县议事会成立,作为当地媒体的《大公报》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功能,对天津县议事会投以诸多关注,指出议事会是地方自治团体中最重要的机关,议事会议员负有监督之责任,若议员“赞否毫无定见,或仰鼻息于官府”,则仍以官治无异,批评议员放弃责任敷衍办事,“视独立发表意思之机关无足轻重”;[12]抨击议员不到会议事,“或有请假终日者,或有远仕他省者,或有开会数次而不到者”;[13]指责议长是“一模棱之代表”,监督乃是“秉承之监督……官之所可,吾可之,官之所否,吾否之……”,[16]《大公报》叹曰:“地方之议事会,岂为少数议事会诸公而设哉”?[17]

1909年1月,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后,各地陆续进行自治改革。在自治改革过程中,各地却频发反地方自治风潮。《大公报》指出其根源在于自治款,“不筹款,则无以地方自治;筹款,则行见地方自乱”;[18]严斥贪官污吏奸绅劣董借自治之名鱼肉乡里,“各省官绅以民之脂膏为不足惜,民之抵抗为不足忧,专借新政为唆民之具,而驱之为变也”,“窃恐中国之亡,不亡于敌国不亡于土匪,而亡于地方自治之官绅”。[19]

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开创国民参政的历史先河,在此过程中,《大公报》不遗余力地呼吁国民积极参与自治改革。天津议事会成立后,《大公报》撰文鼓励天津市民积极投身天津自治改革运动,认为国人素无市民观念,则“欲求地方自治之发达完全,犹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如今天津议事会成立,欲保障自治改革顺利进行,“必先鼓吹爱市心”。[20]1909年之后,全国性地方自治运动开始全面推行,《大公报》更大张旗鼓呼吁民众参与自治改革,“苟欲救国,必先唤起人心,使油然而生其责任之观念,乃有措手之处”。[21]《论国民不可放弃之责任》一文,再次强调国民应该担负起“改良自治”、“普及教育”、“注重实业”和“推广教育”的社会责任,不然“恐自治前途必多梗阻”。[22]

地方自治运动中,国人主要是士绅,积极参与地方自治实践,投身于各类选举活动。由于士绅阶层本身的局限性,在选举过程中,产生诸多有违法理之乱象。对此,《大公报》刊发一系列言论对国人参与选举状况提出批评。如痛斥天津董事会,进行董事改选时,“竟有以父举子以舅举甥,甚至有以饮食宴会预先央求说合而运动会长者”,又 “虽托名于议事会场,而其意思之表决则在于红杏饭庄”。《大公报》指出,“以父举子,是误认选举权为相续权,以舅举甥是误认选举权为亲族权。若更以饮食宴会之故,而为投票之约束,是以选举权为普通之财产权,可以各随己意私相交换”,把选举权视为个人私权,上级督导机关却置若罔闻,《大公报》诘问如此地方自治“何益于地方,何补于国家呢”?[23]

选举,对国人而言,是一新事物。对待选举,国人反应不一。《大公报》细述国人对待选举的四种态度:“冷淡派”,此是“国民不知自负责任之本性”,属于此派者居多;“笑骂派”,“科举中之人稍有学问者”,属于此派;“敷衍派”,此派习于世故,自许圆通,“开会集议时,不肯自达其见。调查之事,不肯一膺责任。选举之事,亦不肯稍稍计议”;“恐惧派”,此派只知铜臭,唯恐担负地方义务经费,地方富翁多属于此派。[24]

《大公报》强调国人应重视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而凡有选举权者,更应该慎重其事。《大公报》发表了一系列言论,殷殷告诫国民选举议员时应持有的标准。如病囚的《警告有选举权者》、《敬告今日选举人》、沈祜辰的《警告吾邑有选举权者》,而以贺培桐的来稿最为详略,连续刊登四天,足见《大公报》及投稿人对选举的关心及对宪政前途的关心。贺氏指出选举时应该抱持九种心理:“不可存自私之心”、“不可受运动之误”、“不可存慕名之心”、“不可存附和之见”、“不可有矜异之心”、“不可存玩视之意”、“不可存畏势之心”及“不可因投票区生方域之见”、“不可误认初选当选人,为复选当选人之预备”,若无法做到上述九个方面,选举则沦为“骨肉之选举”、“奴隶之选举”、“耳食之选举”、“面目之选举”、“矫情之选举”、“鬻国之选举”、“赎罪之选举”、“瓜分之选举”及“科第之选举”,最后贺氏提出五类办法,保障宪政前途。[25]

《大公报》发挥“政府之监督、国民之向导”的媒体功能,呼吁国人参与自治实践,对国人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进行舆论引导,彰显出报纸媒体的责任意识和独立精神。

三、与读者互动,营造公共话语表达空间

一份报纸媒介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传播内容的组织,也即栏目的安排。《大公报》以“政府监督”与“国民引导”为己任,为更好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调整了版面设置,相继增设“关于天津地方自治之文件”,主要刊登天津县议事会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决议文件;增设“直隶选举纪事”,及时向民众传达直隶地区咨议局的选举讯息;开辟“演说”一栏,登载地方官员、地方士绅关于地方自治的演说,开通民智。为沟通与读者的联系,《大公报》又开辟 “来函”(“来稿”),刊登读者对当地地方自治的意见。“来函”(“来稿”)栏目的开辟,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公共话语表达空间。如1908年4月26日,天津士绅温世霖致函议事会,质问天津县议事会以董事会无常年办事经费为由停开通常会议、议事会拖延立案时间、议事会不接收清丈公所、建植树园事及侯家口(字迹不清)拆修马路却迟不见议复等五事。 伯泉来函批评天津地方自治的腐败,企望士绅们在读了他的这封来稿后能引以为棒喝,以保障宪政顺利进行。[27]

1911年4月19日的陈龙篪一封来函,更足证《大公报》影响力之大。世新澡堂老板乔玉卿当选为镇议事会议员,三太爷庙女道士请他说项,将三太爷庙以及戏楼改造成民房数所,以为糊口,乔答应设法办到。陈龙篪得知后,认为此事不妥,乔玉卿既为议员,应该为地方公益谋长远计。陈氏从公心出发,又念“与乔君素不相识,不能晤面一谈”,因此致函《大公报》“敬祈贵报大主笔将此函登报尾,以俾乔君寓目”。[28]

潘智周因为办地方自治开罪地方父老,惟恐“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惑我父老兄弟”,特草就一文投递《大公报》,详细解释。[29]清末著名卫生专家丁福保警告各省地方自治议员,要把地方卫生事务放在首要地位。[30]

对办理地方自治得力的官吏,读者也投书赞扬。如1911年5月31日,丰润县民陈之骏来信赞扬县令,1910年10月29日及1911年7月11日的来函均是赞扬山西石楼县县令马再锡,热心地方自治,造福人民,读者投书《大公报》反映当地地方自治情况,可见《大公报》在读者群中的影响。《大公报》为读者建构了一个公共话语表达空间,从这亦可见《大公报》对地方自治运动有一定的影响力。

结语

综上所述,《大公报》在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充分发挥媒体的政府监督和国民引导的功用,以社会舆论方式参与地方自治运动,其舆论呈现这些特点:第一,独立性。《大公报》是一份具有坚定报格的报纸,刊登的一系列有关地方自治的言论,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敢言”是其最大特色,此处不再赘述。第二,批判性。《大公报》批评地方议员选举是“官僚党、富豪党、科第党、学生党”之四党横行,[31]批评地方自治“以自治始,而以自乱终”。《大公报》并在“要闻”栏及时报道各地地方自治运动的实际进行情形,批判地方自治运动中出现的诸种乱象。诸如此类,均可透视《大公报》的强烈批判色彩。第三,公共性。方平认为“报刊上揭载的社会舆论,不仅以一种公开的形式集中反映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愿望和利益诉求,而且还倾向于导引公众关注社会公共事务。”[32]《大公报》言论栏不断登载读者来稿,并专门设立“来函”及时发表读者意见,发挥报纸的“对话场所”作用,扩大了公众参与政治的途径,为公众营造一个表达对地方自治运动看法的舆论空间,实现报纸媒体与读者的良性互动。

[1]言论·祝天津各日报之发达并述报业之困难以告同业[N].大公报,1910-05-06.

[2]附件·说国家思想[N].大公报,1904-09-01.

[3]孙松龄.言论·为志学社说地方自治[N].大公报,1906-09-20.,

[4]言论·法政毕业生陈树楷上顺天府地方自治述略[N].大公报,1906-12-24.

[5]言论·说地方自治之性质[N].大公报,1907-09-27.

[6]论立宪当以地方自治为基础[J].东方杂志,1905,(12).

[7]攻法子.敬告我乡人[A].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C].北京:三联书店,1960.

[8]刘宝环.言论·论开国会必先立地方自治制[N].大公报,1908-07-27.

[9]言论·政党与选举之关系[N].大公报,1908-10-15、16、17.

[10]言论·再论选举与政党之关系[N].大公报,1909-07-29.

[11]言论·论实行宪政宜先扩张言论权[N].大公报,1909-06-01.

[12]言论·议事会之责任[N].大公报,1908-04-30.

[13]言论·箴议事会文[N].大公报,1908-05-06.

[14]言论·论议事会议长之资格[N].大公报,1907-10-30.

[15]闲评二[N].大公报,1910-04-05.

[16]言论·对于江苏川沙厅民变之感言[N].大公报,1911-03-25.

[17]言论·爱市心之培养[N].大公报,1907-04-07.

[18]言论·论国民图存宜先有责任心[N].大公报,1910-11-29.

[19]言论·论国民不可放弃之责任[N].大公报,1911-04-23.

[20]言论·选举权为公权乎?私权乎?[N].大公报,1908-07-17.

[21]言论·论国民对于选举权[N].大公报,1908-11-22.

[22]贺培桐.言论·敬告天选举权者[N].大公报,1909-05-18-21.

[23]温世霖.附件·温世霖来函[N].大公报,1908-04-27.

[24]伯泉.来稿·敬告我津士大夫书[N].大公报,1909-05-07.

[25]陈龙篪.来函[N].大公报,1911-04-19.

[26]潘智周.来稿·为办地方自治敬告通州父老兄弟书[N].大公报,1909-04-13.

[27]丁福保.来稿·警告各省地方自治议员[N].大公报,1911-02-11、14.

[28]陈之骏.来函[N].大公报,1909-05-31.

[29]来函[N].大公报,1910-10-29.

[30]闲评·选举人之参考品[N].大公报,1909-04-01.

[31]闲评二[N].大公报,1911-03-22.

[32]方平.清末上海民办报刊的兴起与公共领域的体制建构[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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