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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与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列维纳斯思想初探

2012-11-01侯强强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时间性胡塞尔维纳斯

侯强强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18)

在列维纳斯那里,我们经常能读到这样的说法,“……任何一个当代的研究者都对海德格尔有那么一点债务关系——一种常常使人觉得遗憾的欠债。”毫无疑问,他本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是这种负债人,当然这种密切复杂的思想关系丝毫不会贬损列维纳斯思想的重要价值,毋宁说正是他本人经过艰苦的“对反”与“出离”,通过那些丝毫不逊色于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描述并从中汲取力量的箴言式的、撼动人心、令人感动莫名的言说,通过他面对他者的伦理学是真正的第一哲学的主张再一次真正激发出了整个现象学哲学的至深内涵。

在列维纳斯看来,20世纪思想的新的根本理念在于将人这种存在者与其存在本身之归属关系理解为生存斗争本身,但生存斗争本身并不能使我们把握住存在者与它的存在的关系,因为生存斗争“表现为一种争取未来的斗争,表现为一个存在者为了延长、维持其未来而产生的操心,表现为已经存在的存在者为了延长其存在而斗争。”为了“能以足够的深度”把握存在者与存在的关系,我们必须“把一切反思所得的关乎存在的态度——已经成立的存在会通过这样的态度俯首审视自身——搁置一旁暂且不论。”由此我们回到事实本身——作为存在者的存在、作为事件的存在。

列维纳斯以对黑夜的经验描述作为存在的ilya这种先于世界、没有存在者的匿名状态,万物的形式都消融在夜幕中,夜色的黑暗仿佛一种在场弥漫过来,而这种黑暗不是一个客体,我们被牢牢地钉在黑暗之中与任何事物都脱离了联系,但这种普遍的不在场也意味着一种在场,这种在场我们无法用思想去把握,没有世界,自我也被黑暗淹没、浸透,失去人格,无法呼吸,当我们身处失眠状态时,我们就最能体验这种蔓延、匿名而又不可逃避的存在本身。

列维纳斯分别分析了疲惫和懒惰这两种现象,来描述它们作为存在事件的悲剧性质。疲惫是一种厌倦,这种厌倦厌倦了所有的一切,尤其是厌倦自身,厌倦既不是一种意向意识,不是厌倦具体的某人或某物,也不是彻底地撒手不管,而恰恰相反,疲惫、厌倦反倒提示我们必须行动,必须做些什么,“在厌倦中的存在,就像有人在提醒你存在的义务,重申这纸无法解除的契约的庄重与严厉。”厌倦所无法拒绝的就是必须如此、必须存在的绝对命令,在厌倦中我们渴望一种逃离存在的彻底的无方向无目标的奔逃,我们渴望作一个“真正的行者,为了离开而离开。”在列维纳斯看来,作为厌倦的疲惫标志着存在的逊位、它以它的全部生命完成了对存在的拒绝,厌倦是拒绝生存得以完成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厌倦只因这种对存在的拒绝而存在。

与疲惫相似,懒惰“它处于意向之后”,它“处于清醒地意识到必须起床之时与把脚放在地面的那一刻之间。”懒惰意味着开始的不可能,它是对努力的厌恶,但同时又必须打扰自己、强行起身,因此它又意味着对开始的完成,开始并不像风一般的自由,并不是意味着自由的单纯的无偿的馈赠。在列维纳斯看来,疲惫与懒惰的区别在于,疲惫无力拒绝必须存在的绝对命令,而懒惰则更进一层地希望存在能够放过自身,而这种逃避又从反面证明了解除契约的不可能性,懒惰只因这种对存在的逃避而存在。

列维纳斯认为,我们必须将自身置于这个疲惫的瞬间,并揭示出其中蕴藏的事件,“翻检一个瞬间,在其中搜寻散布在一个意想不到的维度上的辩证法,就是我们所采用的方法的核心原则。”我们发现努力就意味着疲惫和劳苦,疲惫并不是一个伴生现象而出现在努力之中,毋宁说努力是从疲惫中冲动而出,而又回落到疲惫中,疲惫总是标志着相关于自我和现在的滞后,而努力作为现在的努力就发生在现在的滞后中,努力所呈现出来的是这样一个充满张力的瞬间,这些瞬间并不轻松,“疲惫在现在中的滞留产生了一种间距,在此间距中,这样一种关系形成了:现在的构成,就是对现在的承担。”

努力承担着瞬间,又不得不复归于疲惫,在承担的同时不断地扯断又接上时间之线,努力的绵延整个都是由不断的开始所构成,对列维纳斯来说作为瞬间的现在也意味着意识的出现,意识是一种存在方式,它承担着存在的同时也代表着存在着的犹疑,它靠这种瞬间的犹疑攫取它的存在,但意识同时也可以为自己提供一个退缩后撤的空间,这种抽身而退是在睡眠的可能性中达到的——入睡标志着悬搁、遗忘存在的可能,这种可能性先于意识,是意识得以可能的条件,是意识得以展开的场所,是意识的置放,“置放并非一个由意识所决定的动作而补充于意识,相反,正是源出于这种置放、一种静止状态,意识才成其自身。”列维纳斯指出的这种置放之于意识的优先性与海德格尔赋予此在之此的优先性有什么区别呢?在他看来,“意识的此处——它睡眠和逃回自身的场所——与海德格尔的此在中的此有着严格的区别。Da已经暗示了世界。而作为我们出发点的此处是置放的此处,它先于一切理解、一切视域及一切时间。”只有基于这种先于意识的并为其起源、基础的置放,身体的意义才能得到本真的展现,身体不再是胡塞尔意义上的一个认识对象,而是人类介入存在、置放自身的方式,它不是置放的外在的工具与象征,而就是置放本身,“就在身体上,完成了从事件转化为存在者的脱胎换骨的过程。”

通过置放,匿名的ilya中确立了一个主体,所谓确立,列维纳斯认为就是置放在坚实的土地或地基之上,设置条件、奠定基础。列维纳斯认为这种确立就是实显,在实显中一个存在者得以出现,因此匿名的存在丧失了ilya的性质,存在者因此成了系动词存在的主语,由此主宰了存在的命运,把后者变成了它的属性,存在之人所承担的存在变成了他的存在。

这一置放、实显皆是在一瞬间开始与完成,瞬间的存在方式就是现—在,就是当下存在,它只以其自身为出发点,即它既不奠基于过去亦不因为未来而存在。“现在就意味着对历史的无知。”一个瞬间在同它前后的瞬间发生关系之前,首先蕴含了一个存在获取其自身的动作,每一个瞬间都是一个开始、一次诞生、一种关系、一种征服,一个瞬间内部的这种充分的介入存在而产生的这种张力、这种关系不必与任何未来、过去或与置于这段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事件或存在者产生呼应。在列维纳斯看来,瞬间自身所包含的存在者开始存在的复杂的张力与痉挛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思考。瞬间的重要地位总是被哲学家们忽略,庸常的时间理解将时间理解为是众多现在构成的集合,这似乎构成了这样一个悖论:现在无所不是但又一无所是,我们是否就存在在现在之中?现代哲学特别是现象学哲学怀疑并批判了这种日常的无疑性,在时间性的体验中滞留、当前、前摄一举而呈现,脱弃了过去与将来的现在只是一种抽象,具体的现在孕育着过去的同时已经奔向了未来,现在似乎已经不再具有标志存在的特权。胡塞尔关于时间的论断在海德格尔那里在存在论的层次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在当下维度上的此在的生存首先即是沉沦,是此在非本真的存在,此在作为能在只有在向死之在中才能把握自身本真的能在。列维纳斯认为海德格尔此在的在世即在世界之中无法发现瞬间的真正意义,更无法触碰到真正的时间问题,因为在他看来,在世界中蕴含在现在中的努力的痛苦与痉挛卸去了本有的重负,因为在世界中总是有客体被给予。列维纳斯认为在胡塞尔的意向性及其边缘域、海德格尔在此在生存论中得以发挥的世界总是被给予的、总是可理解的、总是光照的世界,这种世界在列维纳斯看来标志着现在这一瞬间所蕴含的存在之承担与痛苦总是可以得到卸除并在其中得到补偿,“世界意味着获得酬劳的可能。在排除了一切歧义的意向之真诚中,自我是天真无邪的,他全不在意无人称自身牢固的束缚。在世界中,时间会拂去每一滴泪水,这意味着对不被宽恕的瞬间的忘却,忘却了这无从补偿的辛劳。自我所牵涉的一切,所有自身之焦虑,所有无法摘除面具袒露面孔的假面舞会,全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世界的本质因此就是经济活动,所谓经济活动就是努力所代表的对存在的介入并没有在现在时刻中得到修正,而是得到了抑制、补偿与缓和。列维纳斯认为,经济世界不仅包括了我们的物质生活,而且涵盖了我们的一切存在形式,世界提供给我们的是瞬间与瞬间间虚假的连结与绵延,经济的时间是虚假的时间,它并不给我们提供救赎的可能。

作为瞬间的现在展现的是一个存在者的实显、一个主体的置放,这种瞬间的转瞬即逝并不等于游戏或梦的无故无偿的转瞬即逝,它标志着存在者对其存在的介入与承担,这种介入是存在者在世界及其经济时间中无法得到补偿并抛弃的命运,在瞬间中形成的主体犹如西西弗斯,对此一筹莫展、无能为力,要获得救赎、“要获得解放,时间与他者是必不可少的。”

在海德格尔对此在生存论的分析中,死亡首先使作为能在的此在能够整体存在;其次是此在的日常存在总是首先淫浸于世界、消散于他人之中的沉沦的非本真的存在,死亡使此在的本真的能在成为可能,而对死亡现象作为此在的整体性与本真性存在的可能性条件,阐发出此在的存在即操心的存在论意义即是时间性提供了现象基础。列维纳斯准确地把握住了死亡这一问题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对死亡现象的思考和在此问题上与海德格尔的争论构成了列维纳斯重要的思想路标,在此他更加明确凝练地表达了他关于时间与他者的看法。

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死亡标志着一种不确定的确定性,它向此在展示的是此在最本真本己的可能性,是始终无法回避的可能性,正是此在自身之死的本质向我们暴露出了此在的时间性总是以将来为其首要维度的——向死存在即是本真存在即是为将—来存在。以此在列维纳斯看来,在海德格尔那里,他总是从死亡出发来设想时间,因为时间的起源就是向死而生,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存在问题始终是首要问题,恰是因为此在总是以生存作为自己的存在和本质,所以它有与其他世内存在者相比的优先地位,此在就是为了自己存在而存在,此在总是忙碌于自己的存在。此在总是有向来我属的对自身存在可能性的领会,因此他总是对自身之死有所领会,即使是逃避死亡也是从侧面证明了死亡的本己性,因此对此在而言该去存在就是该去死亡。“人们可以稍稍夸张一点地说,对于海德格尔(他自己或许没有这么说过),对成为杀人凶手的恐惧不能够超越对死的恐惧……在纯粹冲动的形式主义中,生存是最高的奖。只有一种价值,那就是存在的价值——纯粹形式上的价值,在这价值中植根着海德格尔对诸价值的拒绝。”

吊诡的是,海德格尔在他的现象学之路的开端就拒绝了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理论化态度和形式化方法,视其为“脱弃生命”,因而试图牢牢抓住存在之意义这一主脉问题,创造性地发挥他早期就已初露端倪的形式显示的现象学方法,但在列维纳斯看来,海德格尔的思想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形式主义,这种彻底的形式主义更从根本上歪曲了人之本性和价值。对存在问题的“着魔”使海德格尔对他人视而不见,对除存在之外的价值视而不见。

列维纳斯认为在海德格尔那里,死亡依然被理解为毁灭与虚无——当然不再是一现成存在者的毁灭与虚无——而是总是对超越于我们当下的领会而言,我们总有一种对虚无的领会,对虚无的认知。海德格尔以探讨存在之意义为己任,他第一次在此在生存论分析的层面上挖出了形而上学之根源,在列维纳斯看来,海德格尔之思想只是形而上学思想土壤之翻耕,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翻耕是最彻底的形而上学。翻耕了的形而上学之底色在列维纳斯看来使海德格尔将人之本性规定为冲动——海德格尔的表达是此在的本质是生存——这种冲动以存在为己任,没有陌生、没有他人,只有在人之冲动中存在没完没了的拓展和繁殖,一切都被同一化、存在自身就是一个整体,一切都在以存在为对象的理性的掌握之中——这就是理性之光的暴力。

在列维纳斯看来,我们必须“独立地设想时间,使时间脱离由衰老的消极综合渐渐趋向之的死亡,独立地描绘时间,使之脱离死亡或者死亡所意味的终结之虚无。”我们必须“按照时间来设想死亡,而毫不在死亡中看到时间的投射本身。设想时间的意义——不使死亡变得无冒犯性,不为它辩护,不承诺永恒的生命,而是试图显示出它赋予人类历险的意义,也就是说,显示出死亡所赋予存在之状态、或存在状态之外之物的意义。”——即他者的意义。列维纳斯认为时间是一种持续,它显示自身为与无限、与不可包容者、与有差别者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意向性的,因为意向性总是意味着吞噬与同一,与超出自身的无限、不可包容者与有差别者之关系是一种不是关系的关系,“时间既是这同一个之中的另一个,又是这不能和同一个在一起、不能是共时的另一个。”时间是由另一个所引起的同一个的不安,而这同一个永远不能包容另一个,不能合并它。时间是一种纯粹的希望,纯粹的希望不是一种已有目标的欲望,而是救赎的希望。

面对他人之死,我们并不是将死亡理解为自身的毁灭,而是必要的疑问,这种疑问使我们保持警觉:“由于他人不可吸收的相异性,足以维持在它的同一性中的自为的清醒,被自我所迷醉的同一个的不断醒悟。这一清醒应该被设想成清醒中的清醒:如此的清醒成为一种状态——必须有一种这种清醒的清醒。有一种清醒的重复。由他人的过度无度或无限造成的清醒。”正是由于维持这一清醒,对他人的责任心得以展露,或者毋宁说这种清醒正是被作为对责任心不可抗拒的召唤而产生,这是一种消极性,它意味着:在任何时候,我都不能心安理得的成为自为的我。

列维纳斯认为西方哲学自古希腊始就以存在为论题,而存在首先被理解为在场,形而上学即以这种在场的存在为研究对象,古希腊人认为这种在场之存在向人类呈现为世界之安宁,正是世界之安宁给予了形而上学的可理解性,因此在西方的哲学传统中,合理的思想永远是正题的,它思考存在者之存在,它思考存在者的安宁。列维纳斯认为在以希腊为其思想源头的西方理性传统里,这一安宁是如此的基本:“这安宁是基本的——说它基本是因为,它是一切运动和运动的一切停止的支撑,由动词存在所表达。由于这安宁,多样的被思者,多样的思想才能在这一不动性中有其位置,才能在其中找到自己,认识自己,成为在场,同一化,并由此形成一个世界(世界,就是位置,就是地点)”在这样的世界中,理性拥有一切意义,这基于这样一种理性的经验,种种存在的同一也取决于此,这是一种关于大地之坚实的形而上学的经验。

与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西方哲学家不同,列维纳斯认为主体之主体性的源头并不在于其自身同一的确定性,而是这一主体性本身总是被他者、被另一个所引发,这不是意向性的认知关系,它超越了意向性、溢出意向性之外,比意向性更为在先的在先,这种关系被列维纳斯表达为“同一个为另一个”,这一连接同一个与另一个的为的不同寻常得到了如是的说明:“这个为是人接近下一来者的方式,是与他人建立一种不再在一人范围之类的关系的方式。这是一种临近的关系,在其中起作用的是一人对另一人的责任心。在这一关系中,有一种不能被主题化的智性,这一关系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自身的缘故,而不是一种主题或主题化的缘故。”处于这种与另一个的他者关系之中的主体之主体性,在他看来即是面对他人时那种责任心的不可回避性,这是先于任何主动性的消极性和被动性。这似乎是贬损、消减了主体的主体能动性,但在列维纳斯看来这恰恰是呈现出主体本性的实情,他形象地将此称之为“减中之加”,这是一种新的同一性:“在涵义与责任心的一人为另一人中,有着一种主体性。它是一种唯一的主体,存在于它从外部无法分辨的同一性之中,它不由属性或者谓项之参照来界定,但他有着受传讯者的同一性,有着负有责任的、不可替代者的同一性。下一来者正是被托付给了他,他的同一性的构成,是作为面对着这一责任心时的不可逃避。”进一步的,列维纳斯将这种关系称之为伦理的关系,这一伦理关系之中的责任心表明人类本质首先并不是冲动,而是人质,他人的人质,即消极性主体本身即是责任者,在作出任何能动的决定之前的责任者。

伦理先于自由、先于意向而潜入自我之中,自我在选择善之前就已经与善为伍,列维纳斯发问:“善在选择之前,难道没有挑选主体吗?”答曰:“责任心的这种与自由相比的先行性意味着善的善良:善应该在我还不能选择它之前挑选我;善必须首先选上我。”这种拣选、这种挑选先于自我之知,它是一种前—原始的接受,它是“一种永远不曾为现时的过去。这是一种超越了我的时间界限的消极性,一种先于任何可再现之先行性的先行性。就好像作为他人之责任者的我,有着一种久远的过去,就好像善要先于存在、先于在场。”——列维纳斯说:“人们称之为历时性之概念的意义就在于此。”——历时性是时间性。列维纳斯之历时性并不是庸常的线性时间,而且超越了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和海德格尔的存在的时间性,“如此的时间,远非意味着存在的易变质性,倒是意味着向着上帝的上升,意味着超脱本质、超脱存在的过程。”历时性之为时间性所说的是自我向善之运动的时间性,是正义时间、是伦理时间,这一时间性使面对他者得以可能——“在一种历时性的关系中,我是为了他人的:我是为他人服务的”——这使自我之救赎得以可能。

雅克·罗朗认为,在与一种有关基础的思想的决裂方面,列维纳斯与海德格尔一样激进,他提醒我们,当列维纳斯与基础思想决裂时,他所寻求的任然是另一种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一种真正的合理性,是伦理学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要求它的优先性。在西方哲学传统中,伦理学始终被设想为以一种形而上学为基础或前提,因此伦理学不能不以世界、存在、认知、同一个以及同一个的认知为参照,但是列维纳斯认为伦理学要比形而上学更加古老,伦理学是真正的第一哲学,如上所述,这是列维纳斯对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代表的西方思想反思批判的合理结论,也是他对他者与时间性问题艰苦思考的必然归宿。

[1]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2]勒维纳斯.上帝、死亡与时间[M].上海:三联书店,1997.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上海:三联书店,1999.

[4]施皮伯格伯.现象学运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5]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M].上海:三联书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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