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校释札记——《搜神记》语言研究系列之五
2012-08-15舒韶雄
舒韶雄
(湖北理工学院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3)
干宝《搜神记》是我国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千百年来广为流传,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原书已经散佚,现存的二十卷本是明人纂辑各书引用内容,再加别的志怪书而成,所以鲁迅说它是一部半真半假的书。不过,现存的二十卷本多数条目仍然出自干宝原书,因而保存了晋代当时很多的常用语汇,在中古汉语词汇研究史上有一定语料价值[1]。只是距今已久,书中有一些词语意义不易明确;有些词语虽然常见,其意义又不见于辞书,或是辞书释义不准确;而且汪绍楹先生校注本虽然是目前最好的《搜神记》校注本,但大醇小疵,该校注本还存在一些点校问题。中华书局2007年出版了李建国先生的《新辑搜神记》(下文简称“《新辑》”),该书对通行的胡应麟本作了系统、全面的勘订,对汪校本疏误多有辩正。有些学者也做过《搜神记》的词语校释工作,或是针对汪校本做校勘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按照汪校本卷数顺序,择取部分文句点校问题和疑难词语予以说明①。
一、文句点校
1.早失父母,天地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卷1,31/17②)
汪校本此处校注有误,“天地”应为“天帝”。其一,文中神女自称是天上玉女,从文意上说,“哀其孤苦”者以天帝为宜;其二,下文说“遣令下嫁从夫”,“遣令”行为必是人所发出。另,《艺文类聚》卷79《灵异部下》引此句作“早失母,天帝哀其孤苦,令得下嫁从夫”,《太平广记》卷61《女仙六》“成公智琼”条引作“早失父母,上帝哀其孤苦,令得下嫁”。均可为证。《新辑》亦作“天帝”,校注曰:“汪绍楹校注本(据《学津讨原》本)‘帝’讹作‘地’,《津逮秘书》本不误。”[2]129
2.十八年而山东贼樊子都等起,实丹其眉,故天下号曰“赤眉”。(卷6,153/84)
汪校本断句有误。按汪校本断句,则“樊子都”为一人,但后文用了“等”字,则应为二人,“樊子都”必误。根据赤眉起义史实,文中“樊”、“子都”应分指农民起义首领樊崇、刁子都。故首句应断为“十八年而山东贼樊、子都等起”。汪校本此处断句之误,在《新辑》中仍未纠正。
3.式忽梦见元伯,玄冕乘缨,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当以尔时葬,永归黄泉。子未忘我,岂能相及?”(卷11,299/145)
此则亦见于《后汉书·范式传》,句中“乘缨”当从《后汉书·范式传》作“垂缨”。《说文·糸部》:“冠系也。”段注:“冠系,可以系冠者也。系者,係也。以二组系于冠卷结頣下是谓缨。”“缨”本义是系在脖子上的帽带。“乘缨”不成词,“乘”为“垂”之形误。
4.有大青小青黑居,山野之中,时闻哭声,多者至数十人,男女大小,如始丧者。(卷12,312/154)
《新辑》此句校作:“有大青小青,里居。山野之中,时闻有哭声,多者至数十人,男女大小,如始丧者。”校注曰:“《珠林》‘里’作‘黑’。旧本同。案:《珠林》卷五六引《搜神记》阴生事,其‘旋复见黑’一句,‘黑’乃‘里’之讹,此当与之同,今改作‘里’。里居者,言其居于乡里,故下文有邻人之谓也。”[2]287此说虽可通,但我们认为此处“黑”不必改作“里”,因为在《珠林》、旧本均作“黑”字的情况下,以“旋复见黑”句中“黑”乃“里”之讹并不一定就能类推出“此当与之同”的结论。相比之下,我们认为汪绍楹先生的校注意见较为合理。汪先生认为此处“大青、小青”实即“大黑、小黑”,而“黑居”之“黑”则是后人附注,误入正文,当删[3]155。
“青”有“黑”义,《尚书·禹贡》:“厥土青黎,厥田惟下土。”孔颖达疏:“王肃曰:‘青,黑色。’”《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李白《将进酒》:“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青”与“白”、“雪”相对,“青”为“黑色”义。“青”又指春季植物叶子的绿色,意味着生长。《释名·释采帛》:“青,生也。象物生时色也。”故王充《论衡·论死》篇以青为物之生色,黑为物之死色。秦汉人避忌讳,故讳“黑”为“青”。后人把附注误入正文,所以汪校本认为“黑”字当删,是很正确的。据此,此句应断为:“有大青小青,居山野之中,时闻哭声,多者至数十人,男女大小,如始丧者。”
5.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卷15,359/178)
汪校本断句有误,“父母逼迫不免”不成句,应为“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此处“不免”意为“不得不、只得”。《搜神记》还有一例:“石曰:‘纵未熟,且与一杯,得否?’希闻此语,不免饮之。”(卷19,447/235)“不免”此义《大词典》、《大辞典》中均未载。蒋绍愚先生已指出“不免”有“不得不、只得”义,举《入唐求法巡礼行记》5 例,可参[4]96-97。
6.后有一法师过其家,语二儿云:“君尊侯有大邪气。”(卷18,422/221)
“尊侯”一词,汪校本校注:“《法苑珠林》‘侯’作‘候’。当据正。”[3]221《新辑》作“尊候”,《新辑》校注:“《广记》、《珠林》、《四库全书》本(卷四二)及《大正新修大藏经》本‘候’讹作‘侯’,旧本同。”[2]307二书校注均误,此处“尊侯”不必改动。
古代称人之父母伯叔等为尊,赵翼《陔馀丛考》卷37“尊老、尊兄、令弟”条:“杭州人自称其父曰尊老,徽州人自称其兄嫂曰尊兄、尊嫂。他处则称人之父曰尊公、尊老,称人之兄嫂曰尊兄、尊嫂。”“尊侯”是魏晋时期对别人父亲的尊称,如《梁书·孝义列传》:“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这是吉翂的父亲“为吏所诬,逮诣廷尉”,吉翂乞代父命后,廷尉对他说的一段话。“尊侯”指吉翂的父亲。再如《世说新语·言语》:“中朝有小儿,父病,行乞药。主人问病,曰:‘患疟也。’主人曰:‘尊侯明德君子,何以病疟?’答曰:‘来病君子,所以为疟耳。’”亦是如此。
二、词语释义
1.过大将军孙綝门,褰衣而趋,左右唾践。(卷1,24/12)
“唾践”,此词仅见于《搜神记》和《太平广记》(《太平广记》卷119,注明引自《还冤记》),二书所叙本是相同,文字亦无大异。《大词典》、《大辞典》均无“唾践”词条。“唾践”是一个结构较为松散的复合词,意为吐口水并且用脚踩踏,其情形类似于妇人骂街。“褰衣而趋,左右唾践”是指徐光提着衣裳从大将军门前快步走过,表示不愿看见孙綝,吐着口水并且用脚踩踏,以此蔑视孙綝。
“唾践”一词,《新辑》作“唾溅”,其义亦通。《新辑》校注曰:“径山寺本《珠林》(卷四一)‘溅’讹作‘浅’,《广记》作‘践’,旧本亦作‘践’。”[2]55
2.魏襄王十三年,有女子化为丈夫。与妻,生子。(卷6,115/71)
此例中“与”为“娶”义,“与妻”即“娶妻”。《大词典》、《汉语大字典》、《辞源》、《大辞典》均未注明“与”有此义。《说文·勺部》:“与,赐予也。”“赐予、给予”义是泛指意义上的,意义在引申中由泛指到专指,可以表示“嫁”和“娶”两个反向意义[5]29-31。如《搜神记》:“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卷15,359/178)后文又说“岂料官有牵缠,致令乖隔,使汝父母与刘祥”,此处“与”即“出嫁”义。《史记·高祖本纪》:“吕媪怒吕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也。’卒与刘季。”其中四个“与”均为“嫁给”义。再如《史记·大宛列传》:“留骞十余岁,与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与”也是“娶”义。
3.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卷12,318/158)
“惊惋”,《大词典》释为“惊讶叹惜”[6]891,首举《搜神记》此例。《大词典》释义不够准确,应释为“惊异、惊叹”。从《搜神记》此例看,前文“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其事只会令全家惊讶,而不应叹惜。《搜神记》尚有一例“惊惋”:“两孙惊惋,叩头言:‘为子孙,宁可有此。恐是鬼魅,乞更试之。’”(卷16,390/198)此是琅琊人秦巨伯被两孙扶着走了百余步,忽然便被两孙捉着按在地上准备杀掉,秦巨伯佯死,后“伯归家,欲治两孙”,于是两孙说了引文中的话。两个孙子在得知秦巨伯的行动之后,应该也是只会惊讶而不会叹惜的。上引《搜神记》两例“惊惋”,黄涤明分别译为“惊奇惋惜”[7]361、“惊奇又难过”[7]444,马银琴、周广荣译为“吃惊惋惜”[8]236、“又惊讶又难过”[8]300,均为随文释义。再如《艺文类聚》卷73“杂器物部”:“太原人夜失火,出物,欲出铜鎗,误出熨貐,便大惊惋。”《太平御览》卷757“器物部二”亦引此文,唯“惊惋”作“惊怪”,此为“惊惋”有“惊异、惊叹”义之证。
《玉篇·心部》:“惋,惊叹也。”《广雅·释诂一》:“愕,惊也。”《说文·马部》:“骇,惊也。”玄应《一切经音义》引《字略》:“惋叹,惊异也。”所以,“惊惋”、“惋愕”、“骇惋”、“叹惋”均为同义复词,都是“惊异、惊叹”义[9]189-190。如《世说新语·赏誉》:“后聊试问近事,答对甚有音辞,出济意外,济极惋愕;仍与语,转造精微。”因为对答得很好,出乎意料,所以才会极为惊叹。《宋书》卷68:“忽见来表,将兴晋阳之甲,惊愕骇惋,未譬所由。”“惊愕”、“骇惋”同义连用,“骇惋”即“惊愕”义。陶渊明《桃花源记》:“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桃花源中人不知世事,对所言之事闻所未闻,故有叹惋之情。
4.家人不解其意,于壁穿中窥之,不见人体,见盆水中有一大鳖。(卷14,356/176)
“壁穿”,《大词典》、《大辞典》未收。“穿”有“孔、洞”义,《玉篇·穴部》:“穿,穴也。”《字汇·穴部》:“穿,孔也。”如,《说苑·修文》中曰:“使子贡往而观之。其穿,深不至泉。”《后汉书·刘虞传》曰:“初,虞以俭素为操,冠敝不改,乃就补其穿。”“壁穿”即在墙壁上凿的孔洞。如《搜神后记》卷4:“家人于壁穿中,窥见沐盆水中有一大鼋。”《真诰》卷15:“昔有人病在地卧,于病中乃见鬼于壁穿下。”
5.姻缘始尔,别甚怅恨,今复致衣一袭,被褥自副。(卷16,397/204)
《大词典》“自副”条释为“辅助自己”[10]1325,于此不合。《新辑》此则题为《卢充》,在《新辑搜神后记》卷10,其校注云:“‘被褥自副’,《世说》注、《琱玉集》‘自’作‘一’。”[2]595我们认为,《搜神记》此处“副”为动词,乃“相配、配合”义。再如陶弘景《授陆敬游十赍文》:“今故赍尔香炉一枚,熏陆副之,可以腾烟紫阁,昭感上司。”《艺文类聚》卷4“岁时中”:“正朝,县官杀羊,悬其头於门,又磔鸡以副之,俗说以厌疠气。”“自副”犹言“相配、配套”[11]188,是偏正结构词语,中古典籍习见。如《六韬·虎韬·军用》:“天浮铁蝗螂,矩内圆外,径四尺以上,环络自副。”东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卷9:“女便自取金银杂宝珍琦好物,盛捣栴檀名香及余杂碎诸宝蜜香甚多,以五百乘车载自重,五百侍女自副。”《法显传·竭叉国》:“供养都毕,王以所乘马,鞍勒自副,使国中贵重臣骑之。”《晋书·何曾传》:“赐钱百万,绢五百匹及八尺床帐簟褥自副。”《大词典》“自副”条失收此义。
6.操二三量不借,掛屋后楮上。(卷17,400/207)
“不借”,指草鞋。扬雄《方言》第四:“丝作之者谓之履,麻作之者谓之不借。”《急就篇》卷2:“裳韦不借为牧人。”颜师古注:“不借者,小履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
不过王念孙《广雅疏证》卷7 下说:“《释名》以‘搏腊’为‘粗貌’,是也。‘搏腊’叠韵字,转之则为‘不借’,非不假借于人之谓也。”[12]235钱绎《方言笺疏》说得更明白:“《广雅》:‘薄,履也;舄,亦履也。’薄与搏声近,舄与腊同声。薄舄犹搏腊,分言之则曰薄曰舄,连言之则曰搏腊,转言之则曰不借、曰不惜,义并同也。刘熙、颜师古以为不假借于人,赵岐、贾思勰以为敝且贱而不惜,皆望文生义之失也。”[13]285比前人的解释合理得多,而《大词典》和《辞源》修订本均未采用。
7.诞殊不信,试为视之,封题如故。诞曰:“小人故妄言,膏自如故。”给使曰:“试开之。”则膏去半。为掊刮,见有趾迹。诞因大惊。(卷17,404/210)
“掊”,《说文》:“把也。今盐官入水取盐为掊。从手,咅声。”段注:“掊者,五指杷之,如杷之杷物也。”意为用手扒或用工具掘,如《庄子·逍遥游》:“非不呺然大也,我为其无用而掊之。”《史记·孝武本纪》:“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齐民要术·种瓜》:“先卧锄,耧却燥土,然后掊坑,大如斗口。”
“掊”、“刮”动作方式相近,“掊刮”即用工具刮掉粘附在物体表面的东西,文中指刮掉附在膏药上的封泥。他书未见“掊刮”一词,本事亦见于《艺文类聚》卷97、《太平广记》卷473,均注明引自《搜神记》。
8.庆都观河,遇赤龙,腌然阴风,感而有孕。(卷佚,22/249)
“腌”同“奄”,“忽然、骤然”义,“腌然”即“奄然”,“腌然阴风”是写阴风骤然而起时的情形。《搜神记》另有“奄然”二例:“更进一冢上便止,徘徊良久,奄然不见。”(卷2,47/26)又,“有顷,奄然来至。”(卷5,98/63)“奄然”均是“忽然、骤然”义。再如《后汉书·侯霸传》:“朕以军师暴露,功臣未封,缘忠臣之义,不欲相逾,未及爵命,奄然而终。”《梁书·顾协传》:“奄然殒丧,恻怛之怀,不能已已。”
注 释
①文字和标点根据中华书局1979年汪绍楹校注本,文中《汉语大词典》简称《大词典》,《中文大辞典》简称《大辞典》。
②本文引《搜神记》例,依汪绍楹校注本分别标明卷次、条次和页码,条次和页码以斜线隔开,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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