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大学与中小学伙伴合作关系的途径
2012-08-15王俊
王 俊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论发展大学与中小学伙伴合作关系的途径
王 俊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以全国性课程改革为契机,通过教育实习、教育培训、建立研究团队和 “学习共同体”发展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以教育实习为纽带,深入教育实践第一线;通过教育培训,统一大学与中小学合作意识与思想;建立研究团队,在合作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建立 “学习共同体”,巩固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性。促进学校间的交流、合作及相互发展。
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途径
美国在19世纪末出现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发展的景象。这种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不仅保证了大学的升学率,而且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给予中小学以支持。在我国,以全国性课程改革为契机,建立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有效实施国家—地方—学校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课改主线,在学校层面加强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各施所长,互惠共赢。因此,合作关系建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作的效果,建立良性关系的途径必将成为发展大学与中小学合作成效的关键。
一、以教育实习为纽带,深入教育实践第一线
中国自清光绪二十二年开始就有教育实习。1904年颁布的 《奏定学堂章程》中也有关于教育实习的规定和要求。辛亥革命后,师范院校进行教育实习逐渐规范。到了解放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教育实习愈加受到国家重视。当前国家认定教育实习为师范教育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综合实践环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教高司函 [2011]34号)文件中强调“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制定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相关政策”。[1]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 [2010]10号)中强调,“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年龄低、实践工作经验少、异地实习等问题,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2]我国各省份都有若干所高等院校组织教育实习,抽调出有实习经验的优秀教师组织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培训、分配学校和前往本省的多所中小学进行实习。实习前制订实习计划,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内容安排、指导教师配备、划分实习组以及组织领导检查慰问等内容。实习过程具体包括上课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课外辅导工作实习。教育实习在中高等院校教师和实习学校教师共同配合下进行指导。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双方指导教师按照标准,共同商议进行,并写出评语。为了使学生在实习中便于组织和管理,学校应从实际出发,制订 “实习生守则”,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通过教育实习与中小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愈加频繁。师范院校的高年级学生到中小学中去,在实习指导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与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合作,实习生在学校中不仅可以得到良好的实践锻炼,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获得宝贵经验,提高自身实践教学能力,而且还可以为中小学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理念、新思想,减轻学校教师教学负担,便于实习学校考察学生能力以备招聘未来所需教师。这种教学专业训练的实践形式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实现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小学提高师资队伍力量,接受新理论、新思想、新成果的机会,更是大学与中小学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有利途径。
二、通过教育培训,统一大学与中小学合作意识与思想
教育培训是学校间交流的平台,是学校间相互学习,加强合作的重要途径。2011年8月15日,刘延东同志在世界大学校长论坛的讲话中谈到:“加强各国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的知识传播、文化传承、多元文明互鉴以及实现全球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鼓励中国大学与各国大学构建有深度、更持久的合作共赢关系”。[3]虽然刘延东同志在强调中国大学与各国大学加强合作,然而我国国内学校间就要更加如此。乔纳森·特纳用网络分析理论也证明了 “联系中互惠的范围和性质都成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4](P204)我国自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在这10年中,为了保证课改的顺利实施,国家大力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课程改革从国家层面落实到地方和学校基层,保证“三级管理”有效衔接,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统一思想和意识。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 [2010]4号)中提到 “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支持 ‘国培计划’的实施。通过创新培训机制,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和大规模教师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5]教育培训不仅表现在纵向的国家至地方,地方至学校的路径中,还借助高校平台建立培训点,创建大学至中小学的横向路径。借助丰富的高校教育资源,组织高校教育专家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在分期多次培训中,专家与中小学教师、校长直面接触,传授课改新理念、教授新方法,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在课改思想的指导下解决教师、校长们的实际问题。
大学是培养高端人才的摇篮,是创造新知识、新思想、新科技的基地,是承担历史使命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基础。中小学同样是培养未来人才的摇篮,是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教育活动结合的基地,是国家未来发展成败的基础。通过教育培训建立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是检验教育理论在教育实践面前是否有效的重要途径,是通过大学新知识、新思想、新科技带动中小学快速发展的手段,是大学、中学、小学良好衔接和一体化建设的保障。施良方先生说过:“教师是课程实施的关键,课程的变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人的变革”,[6](P135)通过教育培训,大学与中小学统一思想,统一意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于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研究团队,在合作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科研,为科学研究。团队,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由相互协作的个体所组成的正式团体。科研团队,是为了实现某一科学研究的目标而由相互协作的个体所组成的正式团体。这里的相互协作的个体包括大学与中小学具备研究能力的专家、教师、学生、管理人员。
大学与中小学通过建立科研团队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大学具备丰富的教育资源,具备优质的研究机构,具备高水平的科研人员,是理论创生的基地。中小学是教育实践的第一线和最前沿,是检验理论成效的田园。大学与中小学通过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是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往复循环、追求真理的正确途径。我国课程改革初期建立的四省实验区就是在 “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寻找课改的光明之路。在进行合作研究过程中,理论研究者可以深入教育实践第一线,进行实地的考察、调研和实验,进行真实的访谈、听课、评课,进行与校长、老师、学生和家长的亲身交流。同时中小学的研究人员也可以接触到丰富的大学教育资源,提高科学研究能力。
另外,国家十分鼓励、支持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 “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 [2011]6号)中提到 “近年来,中央财政先后支持实施了 ‘985工程’、‘211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及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促进了高等学校学科发展、改善了教学科研条件、提升了科研水平”。[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8]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大学与中小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扩大社会互动领域,加强跨校文化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将成为大学与中小学共同寻求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建立 “学习共同体”,巩固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性
学习共同体又称 “学习社区”,是指一个由学习者及其助学者 (包括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关系。“学习共同体”起初是从 “共同体”概念发展而来,没有 “学习”二字在前限定,可以解释为带有自然色彩所组成的团体,如“血缘共同体”,即具有亲属关系的团体;“地缘共同体”,即生长在一起的团体;“精神共同体”,具有相同信仰或思想意识的团体。此时的 “共同体”没有发展到与学习行为有关,具有自然性、封闭性的特点。随着社会发展,信息高速流通,“共同体”的 “地域性”的色彩逐渐淡漠,并出现 “脱域”现象,“共同体”逐渐打破自然性、封闭性的枷锁,表现出了外延的伸展性,这是 “共同体”发展进程的重要环节。人们对 “共同体”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从 “血缘” “地域”等逐渐转向 “身份认同”和 “知识建构”。在 “身份认同”方面表现为带有社会属性的 “社会共同体”;在 “知识建构”方面表现为带有学习属性的 “学习共同体”。例如佐藤学谈到 “21世纪的学校是 ‘学习共同体的学校’”,[9](P78)“学习共同体”是超越了课堂同新的生活方式 与社会原 理相同 的共同 体。[10](P385)可见“学习共同体”随着时代的发展打开了时间、空间的墙壁,打破了范围的界限。在 “共同体”概念的构建过程中赋予了社会和学习的双重属性,即社会—学习属性,社会属性中可以有学习行为,学习属性中可以有社会行为。因此,依据同理,在学校与学校间可以建立 “学习共同体”,促进大学与中小学伙伴关系的发展。
大学与中小学 “学习共同体”的建立可以通过校长、专家、教师、学生甚至家长共同组成,既有社会属性,又有学习属性。成员间可以沟通、交流、互助、分享、学习、解决困难等行为。在大学与中小学成员中建立 “学习共同体”可以保证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第一,“学习共同体”具有组织目的性。成员都是为了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拥有共同的目标。第二, “学习共同体”具有结构性。成员都身处学校,拥有相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第三,“学习共同体”具有组织活动的平衡性、协调性和程序性。成员间分工平衡,不平衡时易于协调,遇偶然事件具有长期所积累的一致的特定反应方式。因此,建立 “学习共同体”有利于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发展。
通过开展教育实习、进行教育培训、建立研究团队和 “学习共同体”四种途径发展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学校间的交流、合作及相互发展。S.E.Taylor认为 “发展人际关系有四个要素:相近性、熟悉性、相似性和个人品质”。[11](P255)恰恰这四种要素都存在于四种途径之中。论其相近性,四种途径都有条件将高校与中小学合作伙伴们共享相处的空间;论其熟悉性,四种途径都有条件将高校与中小学合作伙伴们共享相同的时间;论其相似性,四种途径都有条件将高校与中小学合作伙伴们共享相似的活动;论其个人品质,四种途径都有条件将高校与中小学合作伙伴们共享相近的角色。因此,通过教育实习、教育培训、建立研究团队和 “学习共同体”四种途径可以很好的发展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伙伴关系。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 (教高司函[2011]34号)[Z].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职成厅 [2010]10号)[Z].
[3] 刘延东.要加强各国高等教育合作 [OL].新华网.2011-08-14.
[4] 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 (下)[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5]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 [2010]4号)[Z].
[6] 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7]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 “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11]6号)[Z].
[8]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Z].
[9] 佐藤学.静悄悄的革命——创造、合作、反思的综合学习课程 [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3.
[10] 佐藤学.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11] S.E.Taylor,L.A.Peplau,D.O.Sears.社会心理学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On the Approach of Developing the Partner Relationship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chools
WANG Jun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of Northwest Minorities,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70,PRC)
Using national curriculum reform as a springboard,partner relationship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chools has been developed via teaching practice,educational training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research panel and learning community.The coopera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chools can be connected by teaching practice to meet the practical need in basic education;the cooperative awareness in common can be raised via educational training;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can be strengthened in cooperation via the establishment of research panel;learning community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chools can be established to consolidate the partner relationship and to boost the communication,cooperation,development.
universities and schools;cooperative partner;approach
G 521;G 642.0
A
1674-5779(2012)01-0075-04
2011-12-28
王俊 (1982—),男,黑龙江哈尔滨人,西北师范大学讲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责任编辑 陈育/校对 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