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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刘大夏的军事思想与治河主张

2012-08-15毛兰

关键词:兵部弘治黄陵

毛兰

浅谈刘大夏的军事思想与治河主张

毛兰

刘大夏为明朝“弘治三君子”之一,多年在兵部任职,并临危受命治理过黄河。介绍了刘大夏的军事思想和治河经验,以及他对子女和族人的言传身教。

明朝人物;刘大夏;军事;边防;黄河治理;家庭教育

一、刘大夏的个人经历

据《岳阳府志》记载,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刘大夏(24岁)获湖广乡试第一名,天顺八年中进士。刘大夏一生历6朝,辅佐过3位君主。中进士后,他被任命为翰林院庶吉士,3年后被授予兵部职方司主事之职,这是他政治生涯的开端。8年后,升任兵部车驾司郎中。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职方司郎中一职出缺,尚书项忠再次将刘大夏调到职方司任郎中。直到成化二十年(1484年)冬天调任福建左参政兼巡海道之前,近20年里,刘大夏都在兵部职方司、车驾司任职。兵部职方司的作用是掌管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等事务。无论征调、守卫、朝贡、保塞的命令,还是请命将出师、调集军粮、评价功过、整顿军纪,都是职方司的职责。刘大夏在这种环境中不断历练,逐步了解和掌握了全国的军事状况。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任兵部尚书,在位期间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如裁减中官、调整财政和调整宿兵营地,并力阻出兵大同,巧妙平定鲁麟叛乱等。

张秋镇在元明清时期是鲁西南的一个大镇,地处南北大运河中段,在阿城与安山之间。弘治五年(1492年)八月,黄河从开封东南流入淮河,由于故道淤浅,河水北向侵入泗水,河南兰阳、考城,山东曹县、郓城等处都被淹没,张秋河道受到威胁。之后,河决于张秋戴家庙,使得运河与汶水汇成一片北流。朝廷派工部侍郎陈政负责督治。陈政“请浚旧河以杀上流之势,塞决河以防下流之患”,但是陈政“渐次修举,未几卒官”[1]。吏部尚书王茹向孝宗推荐刘大夏。弘治六年二月,刘大夏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身份督治黄河,直到弘治八年秋治河工程完成。

刘大夏长期在外做官,回乡的日子并不多。弘治十一年 刘氏积劳成疾 乞归获准 回乡后筑草堂 日课子孙读书力田种树及诲以修身齐家之道”,制 《家规》并资助扶持族人;做《寿藏记》自述履历,以防“子弟爱其父兄者”,“求名儒大笔铺张其行业以志于其墓”[2]。正德六年,刘瑾党羽被除,刘氏从肃州赦归,再居东山草堂,躬耕田野,周济族人,命侄子祖震修家乘。刘大夏对子女和族人的言传身教,影响深远。

二、刘大夏的军事思想

刘大夏在兵部职方司任主事、郎中近20年,深知兵政之弊。他从守军军官私役士兵、持势贪婪、挪用马政经费等方面对军队弊端进行过总结。他的军事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将领的选拔

明代的武举制度在弘治年间正式确立,弘治六年开始武举,六年一试[3]。周期性选拔间隔过长,武将供给跟不上需求。更多的将领来源于以下两种方式:从士兵中提拔和有官职的人保举推荐。但是这两种求将方式都有缺点:从士兵中选拔的将领往往勇敢有余而谋略不足;而保举之人又往往“徇名而不责实”。在弘治十七年,刘氏上疏请改三年一试,并对具体操作方式进行了修订。武举分两个等级,先是省里进行考试,合格者送兵部。次年二月兵部考试,分三场:骑射,九发中三者合格;步射,三中一者合格;文化考试,内容分策和论。刘大夏认为,武举能“驱天下之英雄而入吾之觳中”,能解决朝廷“求将之意虽劳,而选将之路太狭”[4]的困境。

(2)非常重视马政

明代的马政弊端严重,“官马出之民间牧养,或凑合买补,公私草料之费,一马或至数金;而私拨借人,略无忌惮”[5]。为了管好马政,他推荐杨一清去陕西整治马政,并且上书皇帝“仍敕将、抚、按衙门不得干扰马政,都、布、按三司以下,悉听节制委用等情,增入敕内,以便行事”[6]。杨一清到任后弊端尽除。

(3)边防以守为主

“皇上神武固同于太宗皇帝,奈今之将领、兵力,远有所不逮。且在当时,如淇国公邱福,稍违节制,遂令数万兵俱陷虏地。况今之将,又在邱福之下。不若令各边将料敌战守,犹似得策。”[7]这段话出自刘大夏所著的宣召录中,比较全面的反映了他以守为主的思想,同时也表明他非常重视将领的素质问题。巩固边塞城堡,要有精兵强将。因此,他非常重视招募士兵的质量。主张对那些因为军情紧急而“急招”的士兵,要采取自愿去留的原则,并对士兵进行清审,以保证士兵质量。他不主张在边防上搞一些用处不明显且施工难度很大的实物工程,以减轻边区人民的负担。他认为防守边疆需要军队和地方相互谅解,对于因公殉职的士兵要给与抚慰,对于有战功的士兵要给与奖励。他重视养马制度的完善,特别强调对所养之马质量的评定和对养马者的赏罚。

三、刘大夏的治河经验

刘大夏曾经督治黄河。弘治六年十二月,巡按河南御史涂升提出了疏浚、扼塞、用人、久任的治河四策。弘治七年七月,礼部给事中孙濡也上折提出建议,“应在自丁家道口濬其南岸广二三仞以容狂澜,复濬桃源、宿迁深二三仞以杀水势,开符离、归德使其势北高南下”。刘大夏将众多合理的建议运用到治河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治河思想。

(1)根据实际条件,顺地形而导,把旧址、故道充分利用起来,减少治河工程量

在治河之前,他首先观察地势,发现河南、山东、两直隶这片地方“西南高阜,东北底下”,这种情况设堤是不可能阻止水流的。“欲改于下游修治,缘水势以逼,尤难为力”。看到黄陵岗、荆隆有旧堤可用,因此他主张将河流向南疏导到淮河入海[8]。黄陵岗在张秋的上流,荆隆等口又在黄陵岗的上流,等这些河口疏浚之后,张秋上流的水势重新回到兰阳、考城,再分流经徐州、归德、宿迁,流入京杭运河,再会淮水,东流入海。

(2)将疏导和蓄水相结合,同时注重加固堤坝,减少洪水泛滥时水流量造成的压力

刘大夏除了因地势向南疏导黄河由淮入海外,还在朝神明南北各修一个水库,并疏导汶水接济京杭大运河,这样发大水的时候“坝可以泄河流之涨,堤可以御河流之冲”。除了在张秋决口处,“联巨舰穴而窒之,实以土。至决口,去窒沉舰”,绕以石堤,还对另外两条河堤进行了加固:一条是大名府长堤,它起于胙城,经过滑县、长垣、东明、曹州、曹县抵虞城,全长360里;另一条西起家店、经过铜瓦厢、东桥到小宋集,全长60里。“大小二堤相翼,石坝俱培筑坚厚”[1]。

(3)防洪与漕运相结合

刘大夏认为,黄河下游北入东昌、临清到天津入海,航道已经打通,“然必筑黄陵冈河口,导河上流南下徐淮”,这才是“运道久安之计”。因此,在黄陵岗、荆隆等处将河流向南疏导入淮,又疏导济水接济京杭大运河,这样,黄河、淮河、京杭大运河就连接起来了,不仅能起到防洪的作用,同时也能保持漕运的畅通。

(4)下游决口,当治上流

首先在决口西南开3里多的越河,使得漕运不至于受到影响,然后治理了缺口上游三条河道,疏通了仪封黄陵岗南贾鲁旧河40余里,由曹出徐,杀住水势。又疏通了孙家渡,同时别开新河70余里,把水流引向南,从中牟、颍川东流入淮河。再疏通祥符四府营淤河,从陈留到归德分成两条河道:一条走宿迁小河口,一条走亳涡河,都流入淮河。最后,加固张秋两岸,“联巨舰穴而窒之,实以土。至决口,去窒沉舰,压以大埽,且合且决,随决随筑”,“决既塞,缭以石堤”[1]。 将缺口上流的三条河道疏通,缓解下游水势,同时加固决口处的河道,加固堤防,有效地治理了河道,预防了水患。

经过刘大夏的整治,黄河在张秋、黄陵岗段的状态是:南北分道,利用了故河道,河床得到疏通;同时,改道的黄河北部有堤防守,而南边和京杭大运河通过淮河及其支流连接起来。据明史记载,“及大夏塞张秋,而昂又开康济,漕运上下无大患者二十余年”。明孝宗对刘大夏的表现很满意,特遣人送羊酒犒劳,并将“张秋镇”改为“安平镇”。

四、刘大夏的教育思想

在品德和文化教育中,刘大夏更注重品德。他认为,个人品德方面,第一位的是要孝,“孝敬父母,恭敬长上。此外,勤俭、忠厚,也是必须的。刘大夏把家族看得很重,认为在与同为一脉的族人相处时,要相亲相爱,“不可视为路人,强弱相凌,彼此嫉妒”,不能说乡里和府县官员的家长里短,乡里遇事要劝解;“不幸遇着艰难,亦只守本分过日”[9]。

刘大夏对其子女的要求具体而严格。他要求自己的子女,学会内敛,拒绝张扬,广施阴德,不结仇怨,举止要符合礼仪,不能做兴风作浪、斗狠害人的事,处事要老成,对人要和气,尊重长辈,礼奉双亲,出门在外不能占小便宜。

刘大夏并不要求子孙出仕做官。他认为“人家保守田园乐,胜似朱门万户侯”,做个江湖散客,渔樵耕读也是一件逍遥的事。刘大夏出仕时不为子孙请求荫庇,被贬时也不带子嗣随行。刘大夏说:“吾宦时,不为子孙乞恩泽。今垂死得罪,忍令同死戍所耶。”[10]他拒绝厚葬,对自己的身后事要求很简单:多添些土,把坟做严实些;多种些树,禁止牛羊来践踏。

刘大夏历任兵部职方司主事、车驾司郎中,福建右参政,广东右布政使,浙江左布政使、左副都御使,户部右、左侍郎,兵部尚书。涉职范围包括全国军事统筹、地方事务处理,还在水灾泛滥之际受命督治黄河。他重视道德修养和子女、族人的教育,表现出了卓越的组织和执行能力,体现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史赞其“练达”[11],并与王茹、马文升一道享誉“弘治三君子”。

[1]张廷玉.明史:河渠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6:2022-2024.

[2]刘大夏集:寿藏记[M].岳麓书社,2007:24.

[3]晁中辰.明代的武举制度[J].文化周刊,2007(5).

[4]刘大夏集:议行武举疏[M].岳麓书社,2007:10-11.

[5]刘大夏集:条陈军武利弊疏[M].岳麓书社,2007:12.

[6]刘大夏集:陕西马政疏[M].岳麓书社,2007:13.

[7]刘大夏集:宣召录十二则[M].岳麓书社,2007:28.

[8]刘大夏集:议疏黄河筑决口状[M].岳麓书社,2007:9.

[9]刘大夏.家规十条[M].岳麓书社,2007:34-35.

[10]张廷玉.明史:刘大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1]古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162.

K248.2

A

1673-1999(2012)15-0129-03

毛兰(1986-),女,湖南岳阳人,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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