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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分析教学内容中的“非常规”曲式类型
——以乐段范畴为例

2012-08-15孙熠

文教资料 2012年13期
关键词:曲式乐段乐句

孙熠

(宿州学院 音乐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音乐作品分析教学内容中的“非常规”曲式类型
——以乐段范畴为例

孙熠

(宿州学院 音乐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音乐作品分析是建立在曲式学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全面技术分析的一门学科。在教学中,教师往往关注一些相对常见的基本曲式类型,而忽略了一些较为复杂的、难以界定的“非常规”曲式类型。“非常规”曲式类型作为音乐作品结构样式的组成部分,需要对其形态与结构特点做细致的梳理与分析,帮助学生对各种复杂多变的曲式现象作出合理而全面的解释。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高师音乐作品分析教学内容中最基本的乐段为例,对乐段范畴内的三种主要的“非常规”曲式类型,即一句式乐段、对比复乐段、展开型乐段的结构特征进行阐述,并结合实例做具体的音乐分析。

作品分析教学 乐段 “非常规”曲式类型

前言

人类在音乐创作实践中,将某些通用的既有模式与结构类型进行抽象提炼、形成一些定型化的乐曲格式,我们称之为曲式结构。大部分音乐作品都是沿袭一定的曲式结构,结合特定历史时期的音乐风格与内容需要而创作出来的。音乐作品分析就是建立在曲式学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全面分析的一门学科。高等院校音乐院系为音乐学专业学生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就是希望帮助学生更好地把握和理解不同风格不同作曲家的音乐作品,进而指导学生进行理性的创作实践与演奏实践。音乐作品中的曲式现象是纷繁复杂的,不同的曲式结构范畴内,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曲式类型。由于课程进度和授课时间的限制,许多教师在教学中往往关注一些相对常见的基本曲式类型,而忽略了一些“非常规”的曲式类型,使得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很不完整。

所谓的“非常规”曲式类型,是指那些在不同的曲式范畴中,结构特征较为复杂或特殊、对其结构的界定较为繁琐的曲式类型。这些“非常规”曲式类型作为音乐作品结构样式的组成部分,应该纳入到音乐作品分析的教学内容中,成为常规曲式结构之外的有益补充。这样才能开阔学生视野,进而帮助学生对各种纷繁复杂、变幻莫测的曲式现象作出合理而全面的解释。

乐段是音乐作品中表现完整乐思或相对完整乐思的最小结构,是建立在单一主题上的、最小的完整曲式。[1]作为构成独立段落的最小的结构,乐段既可以作为独立乐曲的曲式,又可以构成较大型作品的一部分。就音乐作品分析这门学科而言,乐段结构是最基本的教学内容之一,学生只有在完全掌握乐段的内容之后,才能顺利进入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甚至更复杂曲式结构的学习。

多数教师在乐段这一章节的授课中,比较重视单乐段形态中的二句式乐段、三句式乐段、四乐句乐段;复乐段形态中的平行复乐段等常规类型的讲解,大部分教科书中也对以上这些基本的曲式类型做了详尽的理论讲解与实例分析。其实,乐段作为一种结构范畴,其内部的分类与结构形态是比较复杂的。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种常规类型外,还有几种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曲式类型,它们分别是:单乐段形态中的一句式乐段、复乐段形态中对比性复乐段、展开型乐段、多重乐段、乐段聚集等。其中后两种类型很少出现且作品规模较大,本文限于篇幅不做重点展开。下面分别对较为常见的、适合于大学本科基础教学的三种“非常规”的乐段类型(一句式乐段、对比性复乐段、展开型乐段)的结构特点进行阐述,并结合实例做具体的音乐分析。

一、一句式乐段

一句式乐段是单乐段形态中的一种类型,它是指由单句结构构成的乐段,它是乐句升级的产物[2]。对于单乐段划分,国内大部分教科书是依据其所拥有的乐句数量为分类线索进行理论阐述的,其中对二句式乐段、三句式乐段、四乐句乐段等类型给予较大篇幅的关注。但一句式乐段由于情况较为特殊,部分教科书都一带而过,没有做具体的讲解与实例分析。其实一句式乐段应用的范围很广泛,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旋律、节奏与和声的原因,有时音乐的陈述不需要呼应或分句,而采用一气呵成的陈述方式,因此,这时一个单句也表达了一种完整或相对完整的乐思,直接形成了一句式乐段。例如:贝多芬《第一交响曲》第三乐章谐谑曲的开始段落,该曲的1-8小节原本应该是4+4的二句式乐段,但是,由于音乐的速度快(Allegro molto vivace),主题旋律采用连续上行级进的线条,伴以力度的持续增长,并采用相似的节奏型贯穿发展,使原来的分句弥合成一句,形成了完整的乐段。

第二种情况是某一个单句内的次级结构出现排比或模进时,形成连锁式的音乐进行,中间无法再划分乐句而构成的一句式乐段。这种较长的单乐句往往具备独立或相对的曲式功能,例如:舒伯特的艺术歌曲《春梦》的中段由一个较长的单句构成,这里采用了戏剧性的宣叙调风格,以2小节的音型为单位,不断做重复与模进,形成了完整的乐段结构,并与前后的抒情性段落形成对比。

第三种情况是某一变奏曲的主题仅为一个乐句结构,但因所处的地位特殊,而升格为乐段级别。例如:陈培勋的钢琴曲《双飞蝴蝶主题变奏曲》开始的主题非常简短,它总共只有5小节,但由于音乐速度较慢(Largamente),而且节奏稳健、肯定,主题性格强烈,最后又有明确的调式终止,因此自身的独立程度仍然较高,其后乐曲对这一主题进行变奏。所以,从结构功能上看,这一乐句独立承担了主题陈述的重任,自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乐段结构。[3]

第四种情况是出现在复调音乐中,由于主题动机或核心连绵不断的发展,音乐在陈述中无法中断而形成一句式乐段。例如:柴可夫斯基《F大调变奏曲》变奏Ⅵ开始部分的赋格段,它的主题动机即乐谱的第一小节,整个乐句都采用模仿复调的技法,主题动机在不同的声部进行展开。乐句从F大调开始,到d小调开放终止,中间并无停顿,音乐浑然一体,所以也形成完整的乐段结构。

二、对比性复乐段

对比性复乐段是复乐段的两种类型之一(另一种是更为常见的平行复乐段)。对比性复乐段很容易与并列单二部曲式(或称为无再现的单二部曲式)相混淆。因为从结构规模上看,二者都是由两个乐段构成的,而且两个乐段的音乐材料不一致。部分教科书在乐段这一章节的内容中,没有对这种结构进行详细的讲解与分析。其实,对比复乐段与并列单二部曲式有本质的区别。对比复乐段中,前后两个乐段的音乐形象是统一的、乐思是一气呵成的,而且第一乐段采用半终止。第二乐段开始时虽然曲调与第一段有所不同,但其音乐语言与前面一脉相承,并保持一问一答的呼应关系,调性与和声进行较为稳定,所以它仍然与前面乐段融为一体。而并列单二部曲式的两个乐段各自相对独立,除了曲调不同外,相互之间在调式、调性、织体、节奏、力度、音色等方面也存在较强的对比。因此“同质性”的对比性复乐段属于乐段范畴,“异质性”的并列单二部曲式属于单二部曲式范畴,两者的曲式结构级别不同,有着本质的区别。

例如瓦格纳歌剧《汤豪瑟》序曲中开头的主题(《巡礼者合唱》),这段音乐庄严、凝重,有进行曲的特点,形象单一、集中,主要表现朝圣队伍的行进:其第一乐段为“a句(4)+a'句(4)”,停留在E大调半终止;第二乐段为“b句(4)+c句(4)”,也停留在E大调半终止,两段的材料一脉相承,并无强烈的材料并置,音乐内容统一完整,形成结构方整的对比性复乐段结构。

三、展开型乐段

展开型乐段是以一个比较简短的主题核心为基础发展而成的乐段。构成展开型乐段的三个步骤:①主题核心的呈示,②主题核心的重沓(即反复或模进来巩固主题核心),③主题核心的展开和收束。[4]在一些戏剧性音乐作品中,其主题可能采用展开型乐段,这类乐段吸收了复调作品动机或主题核心发展的方式来陈述和展开乐思。展开型乐段与一句式乐段有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强调音乐陈述的连续性和不可中断性,音响效果一气呵成,中途无法划分乐句。

例如贝多芬《c小调32首变奏曲》的主题,它总共8小节。其次级结构包括有:主题核心的原始陈述(2小节)、二度上行模进(2小节)、结构分裂(1+1小节,推向高潮),结构收束终止(2小节)。短短的八小节,规模虽短,音乐语言却完成了从陈述、变化到收束的过程,形成了完整的乐段结构。

结语

以上所列举的三种曲式类型,都是乐段范畴内的“非常规”曲式类型。通过以上实例分析可以发现,“非常规”曲式类型在各类音乐作品中有着广泛的运用。“非常规”并不代表其地位与作用不重要,相反,这些结构类型因其特征更为复杂、出现的情况更为特殊、所要考虑的因素更为繁琐,学生对这种结构作出正确判断的难度也更大。因此,在音乐作品分析教学内容中,不能忽视这些较为特殊的,相对难以界定的“非常规”曲式类型。在讲授基本曲式结构的同时,还要兼顾这些“非常规”的曲式类型,这样才能完善这一学科的教学内容,扩充学生的知识体系,帮助学生在纷繁复杂的曲式现象中正确把握和理解音乐作品,避免混淆不同类别的曲式结构,进而理性地指导创作实践与演奏实践,使音乐作品分析课程的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

[1]钱亦平.音乐作品分析简明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8.

[2]李吉提.曲式与作品分析[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79.

[3]李吉提.有关曲式结构理论问题的探讨[J].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1,(3),47.

[4]钱仁康,钱亦平.音乐作品分析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62.

宿州学院硕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10yss11),项目名称:柯达伊音乐作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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