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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罪”与“宽恕”在《一报还一报》中的体现

2012-08-15邵星宇

文教资料 2012年12期
关键词:克劳狄律法西奥

邵星宇

(温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1.引言

作为16至17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威廉·莎士比亚以其不朽的剧作,有力地推动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随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人们开始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和看待《圣经》里的说教与准则,并以《圣经》作为自己进行道德判断的准绳。对于这一点,莎士比亚这位文坛巨匠当然不会忽视,因为他的剧作在很多方面似乎在努力迎合这种无所不在的凡人对于“神性的企望”。(Simond,1898:15—16)

英国学者柏恩思曾经指出:“莎士比亚汲取《圣经》的井泉如此之深,甚至可以说,没有《圣经》便没有莎士比亚的作品。”(转引自朱维之,1992:64)莎士比亚的戏剧《一报还一报》正是一部这样深受《圣经》影响、贯穿着《圣经》教义与宗教典故的作品。该剧创作于1604年,其创作时间与《詹姆士王钦定本圣经》的编撰时期不谋而合。6年之后,世界上第一部权威的英文版《圣经》便宣告问世了。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与莎士比亚的其他作品相比,《一报还一报》暗藏了更多的《圣经》因素。

柯尔律治曾称《一报还一报》为“莎翁剧作之大成”。(转引自梁工,2006:1038)剧本融合了悲剧、喜剧两种因素,与《圣经》中“罪”与“宽恕”的观念密切相关。 本文从“罪”与“宽恕”两方面入手,探讨该剧同《圣经》的联系。

2.《一报还一报》的主要故事情节

公爵文森修统治着维也纳,他十分仁慈宽厚,对犯法的人也不加惩罚。因此,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社会上伤风败俗的现象十分严重,神圣的婚姻制度遭到破坏。有鉴于此,公爵想暂时离开公国,派安哲鲁代行职权。安哲鲁担任新职不久,发生了一位叫克劳狄奥的绅士勾引一位年轻小姐并导致其怀孕的事件。安哲鲁按照法律条文把克劳狄奥关进监狱,并判处死刑。克劳狄奥托人叫他姐姐依莎贝拉向安哲鲁求情。安哲鲁对美丽的依莎贝拉动了邪念。他对依莎贝拉表示:如果她把处女的贞洁献给他,他可以饶她弟弟一命。依莎贝拉坚决拒绝了安哲鲁的卑鄙要求。公爵用计谋揭穿了安哲鲁的卑鄙行径,保全了克劳狄奥的性命,也成全了克劳狄奥的婚姻。依莎贝拉以其高贵品德赢得了公爵的爱情,并做了公爵夫人。

3.罪与恶

3.1 《圣经》中的“罪”

《圣经》的主题就是人类的罪,以及神从罪中拯救人类的恩典。“罪”的神学含义主要包括:首先,罪是违抗神,违背神的律法:“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3:4)其次,罪亦是不遵守神的准则。

基督教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原罪,认为人是有罪的存在。所谓原罪,即人类始祖因为偏离了神的准则而堕落。(肖四新,2007:96)据《圣经》记载,亚当、夏娃偷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导致“原罪”产生。人的原罪首先造成人与上帝关系的破裂,因为人企图与上帝一样拥有智慧,这使他们再也不能坦然站立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必须“藏在园中的树木中, 躲避亚卫神的面”(《创世纪》3:8)。 其次,原罪还造成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破坏。男人犯罪之前称女人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世纪》3:23),犯罪之后把责任推在女人身上,说:“与我同居的女人,把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创世纪》3:12)

基督教文化认为,因为原罪,人无法自救,需要上帝的救赎,所以原罪观成了基督教文化理论与实践得以立足的基础。

以上是《圣经》中关于“罪”的基本观点,下面结合剧作《一报还一报》进行具体分析。

3.2 《一报还一报》中的“罪”

3.2.1 安哲鲁与路西奥

信徒与异教徒的两种罪恶

新摄政安哲鲁上任之初极为严厉地执行了律法,他企图通过把妓院夷为平地,重判犯“奸淫罪”的克劳迪奥来宣告自己的权威和对律法的尊重,这与《圣经》向来对淫荡罪大恶极的看法和重判相一致。然而,安哲鲁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以克劳迪奥的生死诱逼依莎贝拉委身于自己,不禁使人想到《圣经》中的扫罗、大卫、所罗门和亚哈,他们在追求妇女和财富的过程中反复滥用权力,使律法在这些“上帝代理人”手中未被有效和公正地运用。

安哲鲁表面是天使,骨子里却是魔鬼:他以执法严明的法官角色来行事,以神圣法律的崇高名义来说话,可内心深处隐藏着不可遏制的罪恶欲望。他既具有《旧约》中犹太人的愚顽,又具有《新约》中法利赛派的伪善。他拒绝宽恕依莎贝拉的弟弟,反而要求依莎贝拉屈服于他,并犯下她所请求宽恕的罪行,这与那些伪善的《旧约》中的犹太人十分相似。保罗就曾经批判《旧约》中的犹太人:“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不偷盗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罗马书》2:22-23)

路西奥蔑视律法和公爵的权威,他所体现的是异教徒的罪恶。剧中描绘了路西奥和朋友们嘲笑律法的场景:

路西奥对绅士乙说:“你倒像哪个虔敬的海盗,带着‘十诫’出去航海,可是把其中的一诫涂掉了。”

绅士乙问:“是‘不可偷盗’那一诫吗?

路西奥答:“对了,他把那一诫涂掉了。”(第一幕第二场)

这个例子体现了路西奥代表的国民对律法的违抗和权威的藐视。正因为如此,公爵才布下选定代理人的计划以加强统治。这与《旧约》中的描述很形似:上帝任命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犹太人作代表向世人宣讲律法,以求在混乱的持续中重建权威。另外,路西奥并不是公爵的信徒,他对公爵的不恭最后暴露时,曾用一个不尊敬的笑话回复公爵的归来:“殿下刚才还说过,您本来是一个教士,是我把您变成一个公爵,那么好殿下,您就是为了报答我起见,也不该叫我变成一个乌龟呀。”(第五幕第一场)类似的,在耶稣复活中,大祭司和长老们付钱给罗马士兵,让他们作伪证,说是耶稣的门徒从坟墓里偷走了尸体,以证明耶稣复活不过是一个骗人的把戏。路西奥与这些人物之间有着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显然莎士比亚对于路西奥这个异教徒的塑造借鉴了《圣经》中的这些典故。

3.2.2 罪与救赎

“原罪”使人的形象难以完美,而《圣经》揭示的罪却是指向救赎的。

犯罪之人必然受到惩罚。在《圣经》中,犹太人一再违背神的律法,背弃与神的约定,因而受到上帝的一次次无情惩罚。罪的救赎只能来自神。上帝派耶稣来到人间,就是让他替人类赎清罪责,让信奉他的人因而得救。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意义也正在于此。他用自己的死而复活表明,他已经战胜了罪给人带来的最大惩罚——死亡。

《圣经》中很多经文论及罪与救赎。参见《罗马书》:“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罪与救赎的《圣经》观念在《一报还一报》有着很充分的体现。比如:

依莎贝拉为了说服安哲鲁赦免自己的弟弟,旁征博引,据理力争,充分利用《圣经》中有关赎罪的训导,希望安哲鲁能以慈悲为怀,宽恕自己的弟弟。依莎贝拉对安哲鲁说:“唉!一切众生都是犯过罪的,可是上帝不忍惩罚他们,却替他们设法赎罪。”(第二幕第二场)

依莎贝拉这里所说的“惩罚”,是指上帝可能采取的用以毁灭整个世界的手段,如同《新约·创世纪》中记述的那次洪水一样。而“赎罪”则显然是指耶稣的殉难。依莎贝拉的这句话可能是在暗指《罗马书》里的一段:“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她的话也可能是指《约翰福音》里的一段:“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人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莎士比亚熟悉基督教教义,对人性的理解也特别深刻,因此他没有让《一报还一报》中的几个罪人死去,而是设法救赎他们。克劳狄奥得到许多人的同情和关爱,安哲鲁获得了宽恕,巴那丁也因醉酒无法忏悔而被推迟处罚。

3.2.3 善与恶

“原罪”是由于人类始祖偷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致,换句话说,人是为了追求知识,获得智慧而犯下原罪。理性智慧一方面使人类摆脱原始状态的无知,另一方面又使人远离神的庇护,导致种种罪孽和邪恶。其实,“‘罪’不只是基督教对于人类存在方式及其现实处境的神话式描述,从道德的层面上说,它已经在逻辑上承认了某种“善”,否则便无所谓“罪”。 (杨慧林,2002:290)莎士比亚受《圣经》影响至深,他通过改造和利用这些观念,在创作中频繁表现善与恶冲突的永恒主题。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一报还一报》,会发现剧中明显写到善与恶的冲突和斗争,当时社会风气败坏到令人瞠目的程度,上层人开妓院,下层人充当老鸨子,绅士们公开谈论自己的性病和风流韵事。

依莎贝拉是按照圣徒形象塑造出来的人物,对信仰的忠诚使她成为毫无世俗欲望的人。一方面,她尽管知道修女生活的艰辛和严肃——“讲话的时候不准露脸,露脸的时候不准讲话”(第一幕第四场),依然想皈依圣·克来尔做修女,因为她期望的修女生活比现实生活更肃穆。另一方面,她的许多行为暗示她一直默默地以圣徒为规范。这也使她将新摄政安哲鲁的求欢视为对自己信仰的测试和考验。安哲鲁说:“放弃礼法的拘束,解脱一切忸怩。把你的肉体呈献给我,来救你弟弟的性命。否则,他不但不能活命,而且因为你的无情冷酷,我要叫他遍尝各种痛苦而死去。”(第二幕第二场)面对这无耻的要挟,作为虔诚信徒的依莎贝拉把肉体的痛苦化作精神的愉悦,断然拒绝了这个伪君子:

“我宁愿接受死刑的宣判,让无情的皮鞭在我身上留下斑斑血迹,我会把它当做鲜明的红玉,即使把我粉身碎骨,我也会从容去死,像一个疲倦的旅人奔赴他渴慕的安息地,我却不愿让我的身体蒙上羞辱。”(第二幕第二场)

莎士比亚在依莎贝拉身上集中了“善”与“恶”的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之体现出善良与邪恶的较量,激励着观众以纯正的信仰去追求至上的纯洁。

4.仁慈与宽恕

4.1 《圣经》中的“宽恕”

宽恕通常理解为饶恕人的罪和不足之处。熟悉《圣经》的人都知道,宽恕是贯穿其始终的神学精神。《旧约》描述神为满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出埃及记》34·6),“有恩典,有怜悯”(《诗篇》103·8)。

对于“原罪”的认同,使得刑罚和律法必定让位于拯救一切罪人的仁慈和宽恕。善良的基督徒都能怀着无比博大的胸襟为众生祈祷,以仁慈之心去宽恕罪人。《新约》中有关宽恕、仁慈、博爱的箴言和训诫比比皆是,它们告诉世人,有了爱,一切过错和仇恨都可以掩盖和化解。

上帝的仁慈和宽恕之心在信徒心中激起回应,并透过信徒的行为在人世间实现最为广泛的宽恕。莎士比亚对此的赞同与支持在其剧本中《一报还一报》清晰可见。

4.2 《一报还一报》中的“宽恕”

莎士比亚的剧作充分体现了对《圣经》中宽恕思想的认可和赞同,他主张世间每个人皆应怀有对其他人的宽恕之心。

与其他剧作相比,《一报还一报》更是明显体现出了莎士比亚的宽恕主张。依莎贝拉直接引用或间接化用《圣经》中的章节,为弟弟向安哲鲁请求宽恕,最终又以实际行动宽恕仇人安哲鲁。

依莎贝拉面对弟弟受到的刑罚,她先是说:“法律是公正的,可是太残酷了。”(第二幕第二场)后来又论述了宽恕的无害性:“可是您要是能够对他发生怜悯,就像我这样为他悲伤一样,那么也许您会心怀不忍而宽恕了他吧?您要是宽恕了他,对于这世界是毫无损害的。”(第二幕第二场)

世人要铭记上帝赐予自己的仁慈,并将同样的怜爱带给他人,这是《圣经》通篇所推崇的精神。正如《马太福音》所述:“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债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悯你的同伴,像我怜悯你吗? ’”(《马太福音》18:32,33)

聪明的伊莎贝拉灵活地运用了这段典故,采用近乎同样巧妙的方式来恳求安哲鲁饶恕自己的弟弟:“要是高于一切的上帝,毫无假借地审判到您,您能够自问无罪吗?请您这样一想,您就会恍然自失,嘴唇里吐出怜悯的话来。”(第二幕第二场)

接着,依莎贝拉又对安哲鲁说:“请您反躬自省,问一问您自己的心,有没有犯过和我的弟弟同样的错误;要是它自觉也曾沾染过这种并不超越人情的罪恶,那么请您舌上超生,恕了我弟弟的一命吧。”(第二幕第二场)这段话其实是借用了《圣经》中的一个故事来进行推己及人的劝说,目的仍是让安哲鲁宽赦克劳狄奥。

在莎士比亚的许多作品中,宽恕犯罪者或仇敌是常见的结尾形式。在《一报还一报》中,公爵文森修信奉“慈悲调剂着公道”。慈悲代表人道,法律代表公道。(陈宏新,1997:20)按法律条文规定,未婚男女同床是非法奸淫行为,判处克劳狄奥、安哲鲁死刑是罪有应得。但如果照此执行,则法律显得过分严苛,是小过错大惩罚,是轻罪重刑。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慈悲”出面“调剂”了。在《一报还一报》结尾处,公爵文森修充分体现了仁慈和宽恕的观念,赦免了假仁假义的安哲鲁所犯奸淫与背信之罪,并下令叫三对发生性行为的未婚男女(克劳狄奥和朱丽叶、安哲鲁和玛利安娜、纨绔子弟路西奥和因他而养下孩子的妓女)正式结婚。这样一来,本属不合法不光彩的丑事,就变成了合法而皆大欢喜的喜事。

5.结语

《一报还一报》的创作时间与《詹姆士王钦定本〈圣经〉》的编撰时期相吻合。因而,与以前的莎翁剧作相比,该剧受到了更多的《圣经》影响,也渗入了更多的《圣经》元素。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圣经》中的“罪”与“宽恕”观念在《一报还一报》中体现得十分充分。莎士比亚利用《圣经》的精神资源,认同“原罪”观念,承认人的不完美,力图弘扬向上的精神而痛斥邪恶;进而又盛赞宽恕情怀,表达出一位现实主义作家希冀社会和谐向善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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