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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福保《文选类诂》的体例、内容和价值

2012-04-29张鹏飞

文学教育 2012年11期

内容摘要:丁福保耗费二十年精力纂辑而成的《文选类诂》,堪称一部“选学”和“雅学”现代化的新书。其全新的编排体例,决定了它全新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按笔画类聚《文选》辞藻,成“《文选》李注通检”,方便人们学习《文选》;作为训诂辞书,又为后代辞典编纂提供文例参照或义项补充;类聚同形词、多义词,有利于词汇学、语义学的研究。

关键词:《昭明文选》 《文选类诂》 辞藻类纂 李善注

一.丁福保及其《文选类诂》

丁福保(1874-1952),字仲祜,号畴隐居士。祖籍江苏常州,生于无锡。幼通经史,长而中西兼贯,长于算术、医学、词章、考据,通日文。少年时入江阴南菁书院,光绪二十八年(1902)考入上海东文学堂。曾任京师大学堂算学教习、生理学教习及译学馆教习。一生治学精博,热心收集整理古籍;著作分为医学、文学、进德、佛学等四种丛书。编印有《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历代诗话》及续编、《清诗话》、《一切经音义提要》、《佛学大辞典》、《古钱大辞典》、《说文解字诂林》、《尔雅诂林》、《文选类诂》等。

《文选类诂》,是丁福保花了二十余年的精力编写成的一部检索《文选》李善注的辞书。有1925年医学书局版竖行排印本,又有中华书局1990年4月横排本行世。其自序云:

余自弱冠前,即喜读汉魏六朝名家集,而于《萧选》尤深嗜焉。盖梁昭明太子聚高斋十学士,集周秦至梁文笔,成《文选》三十卷。凡所谓综辑辞采,错比文华,沈思翰藻,锦篇绣什,靡不灿备,洵古今总集之弁冕,词林之钤辖也。隋唐传者,遂成“选学”。《隋志》:《文选音》三卷,萧该撰。《唐志》:萧该《文选音》十卷,僧道淹《文选音义》十卷,李善《文选注》六十卷、《文选辨惑》十卷,公孙罗注《文选》六十卷又《音义》十卷,康国安注《驳文选异义》二十卷,《五臣注文选》三十卷,曹宪《文选音义》卷亡,许淹《文选音》十卷。今案:隋兰陵萧该与陆法言同撰《切韵》,盖最初为“选学”者。“三卷”亦作“十卷”者,或有增纂也。曹宪精诸家文字之书,远绍杜林、卫宏之古文学。《旧唐书·儒学·曹宪传》:“所撰[1]《文选音义》,甚为当时所重。初,江、淮间为《文选》之学者,本之于宪,又有许淹、李善、公孙罗复相继以《文选》教授,由是其学大兴于世。”又《文苑·李邕传》:“父善,尝受《文选》于同郡人曹宪。”然则许淹、李善、公孙罗之学,当俱出诸曹宪者也。僧道淹即许淹,《唐志》两见,盖传本题名之不同。惟康国安未详所出。今诸家书俱亡,仅存李善《注》及《五臣注》而已。李善《辨惑》十卷亦亡。五臣者: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五人也。南宋时曾与李善《注》合刻,亦题曰“六臣注”。自唐李匡乂《资暇集》,已备摘五臣窃据善注,巧为颠倒,尔后代有攻驳,指不胜偻。则《五臣注》之疏陋,不待言矣。若夫李善《注》,敷析渊洽,援引浩博,但检书目,新、旧《唐志》已不多载,马氏《经籍考》,十仅存一二耳。都凡引用诸经传训一百余种,小学三十七种,纬、候、图谶七十八种,正史、杂史、人物别传、谱牒、地理、杂术艺,凡史之类几及四百种,诸子之类百二十种,兵书二十种,道释经论三十二种,若所引诏、表、笺、启、诗、赋、颂、赞、箴、铭、七、连珠、序、论、碑、诔、哀词、吊祭文、杂文集几及八百种。其即入选之文,互引者不与焉。是以近代辑佚书者,为笺注疏证之学者,咸莫不资之为渊薮。而采李《注》以自成诂训之书者,则如朱氏《骈雅》、夏氏《拾雅》、洪氏《比雅》、杭氏《续方言》、张氏《广释名》之属,皆是也。盖李《注》包罗群籍,羽翼《六经》,虽零金断璧,不免丛碎;而残膏剩馥,犹足沾溉无穷。余自十七岁从事选学,即拟将李《注》逐字逐条辑出,依照字典编排,名曰《文选类诂》,以便读书注经时易于检查。其后十余年中,率因衣食于奔走,未能发凡而起例。至光绪乙巳,于役京师,得程一夔先生所辑《选雅》二十卷,依《尔雅》分类,其体例一如陈硕甫氏本《毛传》而作《毛雅》,朱丰芑氏本《说文》而作《说雅》,俞荫甫氏本《唐韵》而作《韵雅》,亦可谓笃古之作矣。然欲猝检一字,往往不能遽得,辄引以为苦。余于是尽变《选雅》之例,仍吾初志,依照笔划多少、部居先后,略仿《骈字类编》之法:某诗、某文,注于各字之下;三言、五言,悉以首字为断。东海无际,既汇众流;南山虽高,此其捷径。假令颜曰“《文选》李注通检”,当可无愧。惟是先梁作家文字,每用同音通借,犹本六书假借依声托事之例。如《上林赋》之“消摇”即“逍遥”,《长扬赋》之“桔隔”即“戞击”,《射雉赋》之以“剔”为“惕”,张景阳《杂诗》之以“阵”为“尘”,诸如此类,不遑枚举。初学读之,每多不能得其会通。故余复取薛传均之《文选古字通疏证》二百四条,杜宗玉之《文选通假字会》四百六十九条,并辑入焉。薛书则注明“疏证”,杜书则注明“字会”,以示区别。夫许叔重《说文解字》一书所载,多有借义行而本义转晦者,亦有用本字而退借字者,证以薛、杜二书,而益昭若发蒙,洵足补《选雅》之阙漏矣。此书经始于乙巳(案: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脱稿于乙丑(1925年),时阅二十载,而始克告成。尚冀闳淹博闻之士,以匡正不逮,则幸甚矣。中华人民建国之十四年八月,无锡丁福保仲祜序。

丁氏《自序》表达了三层意思:1.《文选》学的兴衰传承;2、李善注的重大价值;3、自己编纂《文选类诂》的缘起、体例和内容安排。

二.《文选类诂》的内容和价值

(一)按笔画汇集《文选》辞藻,成“《文选》李注通检”

《文选类诂》作为一部《文选》注疏辞典,是按照笔画多少为顺序部居先后,分一言、二言、三言等布列《文选》辞藻,用李善注文作为解释语,然后注明该辞藻在《文选》选文中的出处。程先甲《选雅》[2]是以“义类”为钮结串缀《文选》辞藻和李注,而丁氏则是以笔画为红线串缀《文选》辞藻和李注。这种编排,克服了程先甲《选雅》不便翻检的缺憾,学习者可以把它作为一部现代辞书意义上的辞典加以使用,遇到《文选》某字、某词,只要李善做过注解,都可以按首字笔画进行检索,按图索骥,很快就可以明白其意义,并可迅速回查到《文选》选文出处,进行上下文语境考索。所以丁福保自谓其书为“《文选》李注通检”是恰当的!

例如:“一画”共收六个词条:

【一】道也。(碑文简栖)

【一斤】为一金。(论班)(案:此用医学书局版本,中华书局版本作:“【一斤】一斤为一金。(论班)”补加了二字,合于今传《文选注》文。)

【一切】权时也。(琴)

【一介】独使也。(论陆机)

【一纪】十二年曰一纪。(魏都)

【乙乙】难出之貌。(文)

由第一条回查,可得王巾《头陀寺碑文》:“穿凿异端者,以违方为得一。”李善注:“钟会曰:‘一,亦道也。”可见丁氏的《文选类诂》对于检索《文选》李善注,理解《文选》辞藻的意义,极其便捷。

(二)为汉语辞书编纂提供文例参考和义项补充

在我们看来,丁氏《文选类诂》不仅方便学习者翻检《文选》辞藻语义,恐怕其更大的价值在于:为今人编写汉语字典辞书提供文例参考和补充义项。例如上列“【一】道也。(碑文简栖)”条,就被作为今编著名汉语训诂辞书《故训汇纂》之文例、义例之来源。

《故训汇纂》“一”部“一”字头下有312条,其中第一条、第三条就引用到了“【一】道也。(碑文简栖)”相关内容:

①~,道也。……|《文选·韦孟<讽谏诗>》:“恭俭静~”李善注;王巾《头陀寺碑文》“以违方为得~”吕向注。

③~,亦道也。《文选·王巾<头陀寺碑文>》“以违方为得~”李善注引钟会曰。

如果认为吕向的注说是对李善注的翻用,那么,这两条的文例和释义其实就可以用第三条一条来独出。我们举出这样一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文选类诂》对于编写字典辞书的帮助,即涉及《文选》辞藻及其注解这一大块,我们只需要翻检丁福保《文选类诂》、然后回查《文选》相关注文即可。(虽说这样做有些取巧,但借用前人的杰出成果进而推进工作,是更有效率的。)经统计,我们今天使用的《汉语大词典》其中多达一万余条文例和注释是采用《文选》及其注解的,如此之大的数量,如果一一排查将是一个多么浩大的工程,但是如果借助《文选类诂》就省却了很多功夫,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命的效率。从这一点来说,丁福保倾注二十年生命凝铸成的《文选类诂》厥功甚伟!

至于说可以补充现有辞书义项之阙失,我们在“一”目下就可找到例子。此处仍以《故训汇纂》为参照系,上列“一”目下有6个词条,就有两个是《故训汇纂》漏收的:“【一斤】为一金。(论班)”“【一纪】十二年曰一纪。(魏都)”何谓“一斤为一金”?原来“一金”,是古代钱币重量单位。班彪《王命论》:“所愿不过一金,终于转死沟壑。”李善注:“韦昭曰:‘一斤为一金。”《汉语大词典》:

一金:1.古代钱币数量名称。二十两或一斤为一金。后亦用以称银一两。《战国策·齐策一》“公孙闬乃使人操十金而往市卜于市”汉高诱注:“二十两为一金。”《史记·平准书》“一黄金一斤。”司马贞索隐引臣瓒云:“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清赵翼《陔余丛考·一金》:“今人行文以白金一两为一金,盖随世俗用银以两计,古人一金则非一两也。”2.指少量钱财。南朝宋鲍照《代贫贱苦愁行》:“或以一金恨,便成百年隙。”《晋书·顾荣传》:“官无一金之费,人无终朝之劳。”

《汉语大词典》列词条“一金”作了比较详实的解说,但文例却没有引到《文选》及李善注;至于《故训汇纂》则不论“一斤”还是“一金”,皆未加收录和解说,此诚《汇纂》之一遗憾!所以我们说《文选类诂》很多词条可以补充现有辞书之阙失。当然,《故训汇纂》的编修做法是:首先是从浩如烟海的古籍原书中勾稽词条,然后对照《经籍籑诂》等取舍确定词条和文例,这种做法是诚实的、特别值得肯定的!十八年磨一剑的功夫,是学术界永远值得宣扬的学术精神!但是,在数据汇编、补遗校理的时候,如果把《文选类诂》考虑进去,无论在词条的确立、文例的选用上都会方便很多,起码可以不再更多地考虑有关《文选》及其注解这一块儿,而这可以说恰恰是汉语训诂中极大的一块。

或曰:《文选类诂》仅是采用李善注,对于五臣注未加采摘,然则在编写辞书时若仅考虑《文选类诂》势必导致丢失了五臣注内容。其实,这一点很好处理,可以以李善注为基准确定词条后,找到相应的五臣注,不就可以搜罗到五臣的不同解说了吗?

(三)类聚同形词、多义词,有益于词汇学、语义学研究

丁福保为何名其书为“类”诂?其“类”究竟是指什么?所谓“类”当是分类编录。而《文选类诂》却没有体现任何分类,只是把所收李善注相关词条按照字头的笔画数,布列在33个笔画下。而丁福保自称“略仿《骈字类编》之法”,《骈字类编》“凡例一”云:“是书义取骈字,必选字面确实的,然成类不假牵合造作者,除虚字不采外,将天地、时令、山水、居处、珍寳、数目,方隅、采色、器物、草木、鸟兽、虫鱼分为一十二门。至如字面虽实,而类聚不伦及不甚雅训,或于对属无取者,槩不泛及。”《骈字类编》的确是分类收录“骈字”。而丁氏所仿者只是“某诗、某文,注于各字之下”,即在释义之后,注明出处。然则,丁氏之“类”似乎没有落实。倒是我们在研读其书时,发现了这样一种编列情况:

1.字头相同的词,以字头为准,按字头类聚。

如以“人”为字头的辞藻,则将【人】、【人有十等】、【人肖天地之貌】、【人皇九头】、【人谋】、【人籁】六个词条汇聚一处,先后分列。

2.同形、同音的词聚合在同一条目下。如:“二画”中有“二八”“八风”等词,就类聚在一起:

【二八】八元八恺也。(思玄)【二八】十六日也。(杂诗鲍贰)【二八】二列也。(招魂)

【八风】天有八风:条风、明庶风、清明风、景风、凉风、阊阖风、不周风、广莫风。(江)【八风】八方之风。金干主磬,其风不周。石坎主鼓,其风广漠。革艮主笙,其风明庶。匏震主箫,其风条。竹巽主柷敔,其风清明。木离主琴瑟,其风景。丝坤主钟,其风凉。土兑主埙,其风阊阖。(长笛)

所以,丁福保《文选类诂》所体现的“类”应当是指词条字形笔画的类聚,以及同音词、同形词和多义词的类聚。

三个“二八”,应当是同形词。“同形词”是指词形相同(甚至读音也相同),而意义上没有关系的一组词。三个“二八”虽然同形,但它们的意义毫不相干。第一个“二八”指八元八恺。八元,古代传说中高辛氏的八个才子。《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八恺,相传古代高阳氏的八个才子。《左传·文公十八年》:“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第二个“二八”指十六天时间。第三个“二八”则指古代歌舞队伍分为两列,每列八人。《左传·襄公十一年》:“凡兵车百乘,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

不过,学术界对“同形词”有另外的主张,如主张同形词是指形体相同,词义、读音却不同。而且认为同形词在现代汉语里少见,古代汉语里时有。如“乐”和“乐”写法一样,但读音不一样;前者意思是“音乐”,后者意思是“开颜笑”。于此,我们的说法算是对“同形词”概念的泛化、发展。

至于两个“八风”,它们没有意义上的太多区别,只是人们在解说时所本的典籍不一样造成的。在《江赋》中对于“八风”的解释,郭璞注引的是《淮南子》的说法;而在《长笛赋》中李善注引的是杜预《春秋左氏传注》的说法。但其基本意思没有改变,所解释的对象还是同一个,所以应当看作是一个词。

除了同形词之外,《文选类诂》还类聚了很多多义词。所谓多义词是指有两个以上意义的词,几个意义之间往往有联系,这些意义是同根于一个本义或基本意义的引申意义。人们在社会生产发展中要反映日趋复杂的客观现象,就不可避免地要用原有的词来表示相关的其它事物,使新旧词义并存。多义词大多是一些和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常用词,以单音词居多,以动词、形容词居多。多义词在使用时,在一定的上下文中一般只表示其中的一个意义。多义词在比拟、比喻、借代等修辞中,因其“多义”的特点,可以收到良好的表达效果。例如:“三画”中类聚有四个“子”词条:

【子】爱也。(论陆三)【子】男子美称。(东都)【子】男子之通称。(好色)【子】通称也。(碑文仲宝)

这一类聚的辞目,应该是多义词。因为四个“子”词条在意义上有相互联系,都具备从一个共同的根系意义引申发展的特点。子,甲骨文、金文等,就是一个小孩的象形。《说文》云:“(子),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人以为称。象形。”然则,“子”的本义是婴儿、小孩。人们对小孩、父母对子女总是疼爱有加、呵护备至,故而引申一义为爱,慈爱。《诗·周颂·时迈》:“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郑玄笺:“天其子爱之。”《礼记·礼运》:“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此处采自陆机《五等论》:“上之子爱,于是乎生;下之体信,于是乎结。”古时用“子”兼称男孩和女孩,所以“子”就变成了对男性和女性的通称,泛称人。《诗·邶风·匏有苦叶》:“招招舟子,人涉卬否?”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者。”到了父系氏族以后,男权社会尊崇男性,于是这个兼言两种性别的“子”就发展为对男性的尊称或美称。《谷梁传·宣公十年》:“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范宁注:“子者,人之贵称。”《左传·昭公十二年》:“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杨伯峻注:“子为男子之美称,意为顺从我者不失为男子汉。”

《文选类诂》中像上述同形词、多义词的类聚条目还很多,它们对于我们展开汉语词汇、语义的研究很有裨益。

综上所述,《文选类诂》堪称一部“选学”和“雅学”现代化的新书。作为“《文选》李注通检”,可以方便人们学习《文选》;作为训诂辞书,可以为后代辞典编纂提供文例或义项补充;类聚同形词、多义词,有利于词汇学、语义学的研究。其实,丁福保耗费二十年心血纂集而成的《文选类诂》,其最大价值就是要我们把它作为研读《昭明文选》的一个桥梁、工具!

注释:

[1]撰:中华书局1990年版作“选”,误;今依《唐书》原文、1925年医学书局排印本校正。

[2]程先甲:《选雅》二十卷,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千一斋刻本;今收录在《四库未收书辑刊》第四辑第8册中,北京出版社2000年。

※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昭明文选》辞藻类纂之书的语言学价值探讨”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编号:2010b214。

张鹏飞,文学博士,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经籍训诂、文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