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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名人传记

2012-04-29何玉蔚

文学教育 2012年11期
关键词:胡适

内容摘要:胡适始终不遗余力地倡导中国传记文学的写作,他认为传记具有强大的感化教育功能,相信传记作品对人格的塑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启蒙者、学界名流的显赫身份和社会把位又使他难以摆脱传统思想的约束,他的自传难以避免他所指出的中国传统传记的缺陷,即忌讳太多,即便如此,胡适对中国传记文学特别是名人传记的贡献几乎无人能及,称其为奠基者毫不为过。

关键词:胡适 名人传记 羞惭

胡适自从1919年9月在留学日记中第一次提出“传记文学”的名称起,终其一生,始终不遗余力地倡导中国传记文学的写作,特别是名人传记,这基于他对传记文学的重视和热爱。他认为:传记起源于纪念伟大的英雄豪杰,正因为柏拉图与色诺芬念念不忘他们那位身殉真理的先师,才有苏格拉底的传记和对话集,另外,他认为传记具有强大的感化教育功能,相信传记作品对人格的塑造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当然,作为一位做学问强调充分证据的历史研究者,胡适无疑对传记文学保存史料的功能也尤为看重,因此他提倡传记文学的一个更为实际的目的即是希望以此保存真实可靠的历史材料。但是,由于中国忌讳太多缺乏保存材料的公共机关还有文字的障碍等原因,传记文学在中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佳作极少,胡适在《四十自述》的自序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不幸的很,这班老辈朋友虽然都答应了,终不肯下笔……我的《四十自述》,只是我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我们抛出几块砖瓦,只是希望能引出许多块美玉宝石来;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1]的确,胡适身体力行,一生创作的传记种类和数量都很多,从字数上看,约120万字,各种类型的传记都有;自传方面,有自述、散文体自传等,他传方面有长篇传记、短篇传记等,此外,还有传记理论方面的演说、序言、日记等,他提出传记文学的原则是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使读者如见其人,并感到真可以尚友其人,他还特别指出,近代中国历史上许多重要人物,远一点的如洪秀全、曾国藩,近一点的如孙文、袁世凯、梁启超等,这些关系着近代中国命运的人物,都可作为传记的资料,也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应当承认,胡适这些见解对中国传记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而这些见解的得出,部分的原因是他撰写传记文学时的亲身体悟,部分的原因是受西方传记文学作品的影响,总而言之,他是五四以来第一位大力倡导、研究和写作传记的作家,为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胡适传记笔下的人物多是名人,包括现代的、古代的,还有他自己,胡适自己当然也是名人,其中《丁文江的传记》、《追悼志摩》和《四十自述》等都是较为出色的。

《丁文江的传记》是胡适50年代卜居美国时的作品,差不多是他写出的唯一一部完整的传记,同时也是最能代表胡适传记文学作品风格的著作。丁文江是胡适的挚友、中国著名的地质学家,胡适以丰富的材料,从不同的角度和视点,把丁文江从幼年生活到故去的历程描绘得须眉毕露、惟妙惟肖,为我们写出了一个最有光彩又最有能力的好人,一个天生的能办事、能领导人、能训练人、能建立学术的大人物;而《追悼志摩》则以胡适自己对新月派主脑徐志摩的友谊和了解,以徐志摩的优秀诗篇切入,写出了徐志摩单纯的理想主义和他所追求的“三位一体”的人生——“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可以说,胡适是真正深切地理解和同情徐志摩的朋友,而这篇悼文也可以看作是徐志摩的一部传记,真正写出了诗人的灵魂;平心而论,胡适的《四十自述》整个来说不失为一篇生动传神的自传,胡适在书中真实、坦率地叙述了他少年时代的生活,因而有很高的历史感和时代感。又因为他描写的是“琐碎生活”,因此真实而生动地写出了那个时代的人情世态,另外,胡适还以精彩的细节写了自己童年生活和顽皮的性格,如写他小时候想把神像抛到茅厕里,吃了酒装疯以躲避母亲的责罚等,都十分生动有趣,也表现了作者不隐瞒自己缺点的坦率作风。

应该说,名人传记是英雄传记的世俗化,在很长时间里,英雄传记是传记的主流。在现代社会里,古典式的英雄已经很少,甚至不可能再出现了,但是英雄精神是任何时代都需要的;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活的内容愈益丰富多彩,英雄的概念也在逐步扩大,超出了战争英雄的范围,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种领域都会出现自己的杰出人物,这样,名人就渐渐取代了英雄,占据了现代传记的舞台,也日益为读者所接受,于是,英雄传记就衍化成名人传记。既然名人具有英雄的血统、英雄的气质,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十全十美、光彩照人的古典式英雄,那么有的传记作家就出于职业上的道义,把知名人物不可告人的一面予以曝光,还历史以真实面目。还有一些传记作家以揭秘为能事,哗众取宠,在满足读者猎奇心理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商业动机。曝光与揭秘都是掀开大人物的神秘面纱,让读者一睹庐山真面目。这两类名人传记的共同点是容易制造轰动效应,但要避免昙花一现的命运,传记作家就应该有意识地做到保持一种倾向性平衡,即瑕瑜互见,但瑕不掩瑜,或瑜不盖瑕。

由此反观胡适所写的名人传记,不论是他传还是自传并没有做到一种倾向性平衡,这种不平衡不是说走向了曝光与揭秘,而是多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在他的自传写作中表现得尤其明显。也就是说,胡适虽然具有现代自传意识,把自传看作个性的表达,但是启蒙者、学界名流的显赫身份和社会把位又使他难以摆脱传统思想的约束,他的自传难以避免他所指出的中国传统传记的缺陷,即忌讳太多,表现在他相当明显地回避个人私生活,尤其是掩饰情爱经历,纵观胡适的自传作品,甚至包括在日记中的内容大多写的是日常事务、时事、学术札记等,私人情感较少表露。现代研究者一致认为他在留美期间和美国女士韦莲司有过情感关系,1923—1924年间与曹诚英也曾有过婚外恋情,他试图与江冬秀离婚,却因为江冬秀的大闹而没有成功,只好让曹诚英堕胎,并留学美国,但这些在胡适的自传中都难觅踪影。他和妻子江冬秀乃奉母命完婚,在才情和性格上并不般配,婚姻也未必和谐。但他是一个“爱惜羽毛”的人,因此非常谨慎,不会把情事公开,造成自己的尴尬局面,胡适实际上是喜欢隐藏自己的。而这种隐藏自我的根源是人的羞愧感。因为人本身有虚荣的一面,总是希望自己卓尔不群,完美无缺地出现于别人面前,而不是相反,因此他所追求的是,让他的那些丑恶的秘密、他的缺陷以及他的浅薄狭隘,都随他一起走向坟墓,与此同时他还想让他的可人形象活在人间,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茨威格曾精辟地论述到:“羞惭是一切真实自传的永久敌手,因为羞惭谄媚地诱使我们不照我们本来的面目进行描述,而是照我们希望被看到的样子进行描述,羞惭会施展种种狡猾伎俩和欺诈手段引诱准备以诚实对待自己的艺术家隐藏内心深处的事情,遮蔽他的要害之处,掩饰他讳莫如深的问题,羞惭无意识地教导塑造的手舍弃或者欺骗性地美化有损于形象的琐碎事情(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些却是最本质的东西!),以便巧妙地分配光线与阴影,从而把性格特征修饰成理想的形象。但是谁要是软弱地屈从于羞惭的谄媚催促,那么,他所做到的准定是自封为神或者为自己辩护,而不是自我描述。”[2]德国大文豪歌德应该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他把他的自传的书名题为《诗与真》,这个书名也适于绝大多数名人自传,其中也包括胡适的自传作品,胡适没有做到他所标榜的赤裸裸地叙述自己,没有战胜羞愧这个永久敌手。

有人根据胡适1930年对自己人生志愿的评语来评价他的传记文学事业,即“提倡有心,实行无力”,大致是恰当的,但即便如此,胡适对中国传记文学特别是名人传记的贡献几乎无人能及,称其为奠基者毫不为过。

注释:

[1]胡适:《四十自述》,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自序,第1-4页。

[2]茨威格:《茨威格散文精选》,高中甫等译,人民日报出版社,1997年,第37页。

参考文献:

[1]章清:《胡适评传》,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2年。

[2]杨正润主编:《众生自画像——中国现代自传与国民性研究(1840——2000)》,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3]杨正润:《现代传记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4]郭久麟:《中国二十世纪传记文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

何玉蔚,文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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