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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视角下的校企合作

2012-04-29王东

职业技术教育 2012年16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摘 要 在职业教育大力倡导校企合作的背景下,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参与校企合作。辽宁成大集团的个案分析表明,企业的规模、业务类型、人才发展战略是制约企业是否适合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因素。在国家主导下,搭建企业参与学校职业教育的公共平台,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权利等,是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的关键。

关键词 校企合作;企业视角;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16-0021-05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广义上是指教育机构与产业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的各种合作活动。从我国职业教育的实践来看,校企合作属于国际上通称的合作教育,其核心内容主要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在相关人才培养、培训中进行的合作[1]。近年来,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背景下,校企合作成为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学术界对校企合作开展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在既有研究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2][3]、制约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4][5] 是重要研究主题。

2010年11月,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组① 对辽宁成大集团开展了实地调研,围绕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战略、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等话题与成大集团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管理者进行了座谈,校企合作是本次调研的目标之一。严格来说,成大集团并不是校企合作的典型,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反例”,但从此个案的分析中仍可获得诸多启示,对加深了解当前我国校企合作的现实问题富有意义。

一、个案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改组具有40多年经营历史的国有外贸专业公司——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6月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8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同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成大股份已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型国有外贸专业公司发展成集商贸流通、生物制药、能源开发、金融服务等多业并举、协调发展的综合型大型上市公司。截至200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73.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57亿元人民币,年贸易总额近60亿元人民币,年进出口总额近4亿美元,年净利润10多亿元人民币。目前,成大集团有员工8000余人。

国有控股集团、上市公司、业务多元化、地处中心城市等是成大集团的特征,这类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在理论上也被寄予了厚望[6]。探明以成大为代表的这类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现状、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以及它们对校企合作的评价,这是课题组在研究之初所确定的目标。成大集团作为调研样本,其回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成大集团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分析

(一)企业现有员工培训是成大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

从现代企业发展的理论看[7],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大量吸纳企业之外的优秀人才;二是发掘企业内部人才、培养内部精英;三是对企业员工进行定期全员培训,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吸引外部人才十分重要,特别是在创业阶段,“空降兵”的作用更是突出,但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人才工作的重点放在自主培养上。鉴于此,内部培训是成大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内部人力资源的开发、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主要工作。

1.储备中高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

企业国际化、人才市场化,人才流失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建立起人才储备机制,保证不至于因为重要岗位的个别人才流失而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成大集团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已经制度化,每年要对后备人才队伍进行考核和调整,保证后备人才随时可用,基本做到某重要岗位人员离职的同时,接任的人选已经基本产生,随时可以上岗。

2.重视员工培训

没有高质量的培训就不会有高质量的员工队伍。在培训方面,成大集团总公司主要负责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督促检查各子公司和职能部门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二是建立相关制度,保证各级各类人员按制度参加培训,更重要的是把培训和员工职业发展挂钩,规定未参加相关培训就不能到相关岗位就职,从而让培训真正成为员工自身发展的需要;三是抓好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董事长、总裁等主要领导成为此类培训的主要讲师,对这部分人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公司文化、公司管理思想和公司经营理念,公司发展战略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方针与步骤,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素养等。通过这样的培训使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统一思想认识。

(二)成大集团的人才需求层次较高,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少

作为一家谋求多元化发展的上市集团公司,成大集团业务主要集中在商贸流通、生物制药等行业,这些领域的人才需求要么是综合素质较高、人际交往能力较强的商贸人才,要么是科研能力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科技人才,对中职、高职层次的人才需求较小。表1显示,辽宁成大2011年校园招聘的学历门槛是“研究生”,对毕业生的专业化需求程度也较高。

表2反映的是2010年1~6月份,成大集团不同行业的经营业绩。从营业收入来看,加工制造业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只有0.11%,而且这段期间加工制造业是赔钱的(利润率是负值),与2009年同期相比,加工制造业营业收入减少11.39%。可见,在成大集团的各项业务中,对中高职需求人才较为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发展前景不太好。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成大集团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少的事实。

(三)企业大学、在线培训是成大集团员工培训的重要平台

2010年11月初,成大集团下属的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网络培训中心”正式开学。网络培训中心是成大集团实施员工培训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是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和职业素质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其基层员工的主要培训途径。基于内部员工培训的需要,成大集团正在谋划企业大学的建设(即成大大学),希望为企业员工搭建一个职业能力、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的平台。

成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指出,“大学提供的多是通识性知识,企业的特定需求很难进入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另一方面,大学提供的通常是学历教育,这种学历教育的灵活性差,其教学大纲与授课内容更是不可能个性化。所以,企业员工去大学接受学历教育,大都是个体行为。企业不愿意也不可能介入大学的教育活动中。”因此,“我们最关心企业内现有人员的培训,在社会上很难找到满足我们需要的培训机构,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搭建学习平台。”

更为重要是,随着成大集团多元化发展战略的推行,其业务覆盖面增加,传统的面授培训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需求。E-Learning② 在线学习的方式可以很好地满足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的需求。

三、成大集团对参与校企合作的评价

(一)成大集团尚未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

学校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而作为一家贸易公司,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是成大集团招聘岗位的最低门槛。因此,成大集团与职业院校之间可以说没有交集,如果探寻成大集团的“校企合作”经历,那么唯一可以讨论的则是其与北京大学合作进行的“企业大学”建设③。而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也从未与成大集团接洽过。

(二)对校企合作的评价:缺少正式的合作渠道或平台

成大集团目前没有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主要原因是自身的“无需求”。虽然如此,在谈及企业参与学校办学时,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表现出开放的心态。其负责人认为,“目前,企业需要的人才,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这成为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瓶颈。与此同时,我们国家每年都培养几百万的大学毕业生,而且大学生找工作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难题。这说明并非我们国家人才饱和了,而是缺少企业真正需要的合格人才。”因此,成大集团认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招人难”。

从事多年的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某负责人认为,企业非常希望能介入人才培养过程,按照企业的需求规格来培养人才,这样可以降低人才招聘的成本。这一观点与学术界所提的校企合作“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的论断相左。实际上,企业对校企合作并不冷,他们有旺盛的需求和急切的愿望。

学校与企业合作,首先要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接洽,因为其对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最为清楚。然而,如果企业希望参与校企合作,他们需要怎样做,是否能直接找学校?这就涉及到“为何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处于被动”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企业不知道如何介入人才培养过程,在无非正式资源(如人际关系)的情况下,校企合作的正式渠道、平台是缺位的。其次,如果企业找到学校,要求介入人才培养过程,学校是否有自主权,学校愿意放多少权给企业,学校能够放多少权给企业,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第三,部分学校仅仅追求校企合作的形式,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止步于校企合作的挂牌,这令企业对与学校合作失去兴趣。

四、反思

(一)明确适合成为“校企合作”主体的企业

在谈及“校企合作”时,企业通常被认为是任何一家用人机构或组织。但是,根据在成大集团的调研,校企合作中的“企业”是有门槛的,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成为校企合作的主体。

1.企业的规模

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有条件参与职业教育。所谓一定规模,重点是指该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地位,能掌握行业内的前沿技术,能在校企合作中提供有效的“知识”,这样的企业才能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明确且具有远见的意见。

2.企业的业务类型

作为一家涉足外贸、生物制药、能源开发、金融等领域的上市集团公司,其业务类型属于知识、资本集中型;而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是技术、技能型。因此,就业务类型而言,成大集团并非是合适的校企合作主体。

3.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

企业间的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企业人才发展战略的定位,决定了其是否适合参与校企合作。企业间的人才竞争从三个方向展开:一是从人才的“出口”即学校开始竞争,表现为对毕业生的争夺;二是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的保值增值,即企业员工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三是企业间对优秀人才的相互争夺,如通过猎头公司从竞争对手那里挖人才。如果一个企业的人才战略定位于向“学校”要人才,那么其参与校企合作的可能性就大。如果一个企业的人才战略定位于“企业内部现有员工的培训”,鼓励其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也有一定可能性。因为这样做能将企业员工培训提前一步(如订单培养),或者将企业内培训的需求外包给职业院校。即使企业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诸如成大集团的企业大学建设、E-Learning学习平台的建设等),也不会是障碍,因为企业大学与校企合作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但是,如果一家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定位于“从对方那里挖成品人才”,那么,希望这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参与校企合作就是不可能的。当然,企业人才发展战略定位仅是一种理想类型,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单纯依靠一种人才来源,而是普遍采取多元化的人才发展战略。表3是对这一理想类型关系的总结。

(二)规避校企合作造成的企业不公平竞争

规模、业务类型、人才发展略定位仅仅是一些企业的外在指标。不可否认,在当前中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不会觉得有多幸运,因为校企合作的补偿机制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在此种情况下,强迫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要参与校企合作,实在勉为其难,甚至是在执行一条近乎“奖懒罚勤”的规则。

在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一定程度上是在“付出”(包括人员、设备、资金、时间等),按企业家的逻辑,这需要回报。否则,校企合作就会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利用税收杠杆来协调这种不公平。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一些省市也已出台了相应的试点政策。不过,税收杠杆的制度设计尚存在非常大的空间。在此基础上,还应探索更加多样化的补偿措施。

(三)校企合作是企业的一项权利,倡导雇主导向是一种国家战略

学校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因此,学校教育由政府来提供。各用人机构或组织通过税收来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政府使用财政经费来支持各级各类教育。按此逻辑,校企合作并非是义务,而应是一种企业的自愿行为或选择。

但是,这样的思维逻辑将校企合作看作是企业的负担。如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倡导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是一种赋权,是学校教育权力向企业的一种让渡[8]。作为纳税者、作为将人才培养任务委托给国家(学校)的企业而言,他们有权利过问人才培养过程,也有权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他们对职业教育的参与,有利于纠正人才培养的模式、有利于改善人才培养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从国家角度看,倡导企业行使自身权利,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过程是对学校职业教育的反省。企业是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应该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传统学校职业教育遵循是学校办教育的思路,没有考虑到职业教育的特性。因此,应该改变学校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垄断”,走出学校办教育的一元逻辑,突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 5-11.

[2]查吉德.广州市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意愿的调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9):19-22.

[3]霍丽娟,等.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调查与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09(34): 35-39.

[4]徐丽华.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制约因素与保障措施[J].职业技术教育,2008(1): 48-50.

[5]张利庠,杨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33):56-59.

[6]苏敏.从企业角度谈职业教育的吸引力[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 31-33.

[7]金泓,沈洪.企业发展:理论、实践与对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8]王东.雇主导向的新意及意义[J].职业技术教育,2011(10):11-13.

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erprise

——Based on Case Analysis on Liaoning Chengda Group

WANG Dong

(College of Education,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dvocating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t should be recognized that not all enterprises are suitable for participating i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Case analysis on Liaoning Chengda Group showed that, the scale, business type and talent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re important factors restricting whether the enterprise is suitable for participating in the talent cultivation proces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nation, the following are key factors to motivate the enthusiasm of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building public platform for enterprise participating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formulating relative policies to guarantee the rights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enterprises perspective; vocational education; talent cultivation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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