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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晃晃的日子

2012-04-29何智

青春 2012年3期
关键词:三轮车

何智

如果你是茶叶,那么我就是开水,然后,我就泡你。

这话很有寓意,有点搞笑。我既不是茶叶也不是开水,我是泡茶的人。抓了一大把茶叶,倒上开水,穿过窗户望过去,是一片无遮无拦、干净碧蓝的天空。初冬暖阳,这样的环境,很适合发呆。

办公室在20楼,我常想象自己坐在云端里的样子。是的,20楼,这么高,如果去掉围墙,的确是悬在空中了。

因此常有些恍惚,觉得上班的时候是摇晃的。事实是这座大楼建造得很结实,估计就是12级以上的台风也不会使它动摇。

很想找一个词来形容我目前的生存状态,“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得过且过”……太俗套,毫无新意。无聊地在电脑前百度了一个下午,“摇摇晃晃”这个词跳入了我的眼帘,映入了我的脑海。是的,摇摇晃晃,正如我的生活,我的感觉。

于是在这样一个适合发呆的下午,我守着一杯浓茶,回到那些个摇摇晃晃的日子。

摇摇晃晃的日子是从一辆破三轮车开始的。

我一直希望成为那辆三轮车的驾驭者,虽然那辆车已经很破,发动机抖得厉害,并且经常打不着火,我又没有驾照,可我还是想。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有驾照,可是一直没有车开,甚至连一辆破三轮车都没有,可是我很想开车。

四舅开着那辆车,很神气的样子。穿过镇上大街的时候,他把油门踩的很大,以致于刹车时不得不站起来,猛地踏下去,然后听见刺耳的刹车声,轮胎与柏油路面摩擦的味道也迅速地弥漫开来。

有一天晚上我把它偷了出来。一个人推到巷子外的马路上。但是不知道怎么把它打着火。我拎着摇把研究了大约十分钟,很快找到了窍门。

晃着我的膀子,三轮车喷出了黑烟,YAHOO!我把自己想象成浪漫主义时代的骑士。上车、踩刹、挂档、加油、松离合……三轮车闷闷地窜了出去。

车子拼命地晃,所以我也得拼命用尽双臂的力量来把握它,虎口咧咧生痛。兴奋和激动掩盖了忐忑和害怕,我的三轮车在天刚黑下来的镇里跑了三圈,最后安然无恙地返回家。

会开车,就等于成了男人。事实上我一直离男人的阶段很近,只是没有成为开车的男人。

现在应该来说说我和四舅的生意。我们每天开着三轮并非是去兜风,而是为了全家的口粮去奔波。

后来看周星弛的《大内密探零零发》,有一句台词我看一次乐一次。周星弛叼着烟卷,提着一把硕大的猪肉刀,号称“作为一名刀客,必须刀不离身”,然后痞气十足地说:“我是一杀猪的。”

呵呵,你猜对了,我和四舅做的生意就是这个。如今猪肉这么贵,没变成猪实在有点可惜,但是成为一个杀猪的也是一个很有钱图的职业。所以在那个时候每当有不认识的人问我是做什么的时候,我毫无恬耻地斜起眼睛,像星爷那样酷酷地告诉他:“我是一杀猪的。”

“闹钟一响,赶快起床,提着裤子上茅房,上完茅房,开着三轮,我们一起去下乡。”哈哈,当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了。

上面的一段是我的起床歌,当然不敢当四舅面唱。四舅有点莫名其妙,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可老婆又怀上了。怀了就怀了吧,打掉就行;不打就不打呗,生下来就是,政府顶多罚他几万块,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可问题是四舅妈怀孕后得保养、得躲到山里去生孩子,于是就没人帮他抓猪了。应该说这四舅妈以前也是一杀猪的,至少兼职杀猪,当然生孩子才是正事。这事有点搞笑,我心底里称他们为“中超”分子。一次到四舅家去打牌,赢了他几百块,四舅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这几天没事吧?不要回去了,明天帮我去做点事,你是当过兵的,干这事正合适。

我爱看四舅莫名其妙的样子,因为那样看起来他比我还要傻。忘了说了,那年我29岁,四舅34岁。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屠夫兼“中超”队长四舅的帮手。

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我一直认为没有什么比在睡梦正香的时候逼迫自己起床再痛苦的事了。当兵时就这样,退伍了还这样,操!所以现在我很爱睡懒觉。

夏天还要好一点,三两下就可以将衣服穿上。冬天……我靠!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冬天岂能怕穿衣?况且四舅已经在门外摇响了破三轮,如同吹响了上战场的号角,想躲是不可能的了。

寒风凛冽,世界一片寂静,我们的三轮车在黎明前的夜色掩护下,驶向两旁站满大杨树的村庄。

现在我常常把那作为一个诗意的场景来回忆,因为现在的我觉得很孤独。

车熄火的时候,天刚好亮。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四舅怎么会把火候掌握得这么好。后来四舅告诉我,来得早了,喂猪的还未起床;来晚了,喂猪的早就把猪喂得肚满肠肥了,难道你愿意花大价钱买那一大堆猪大便?

换到现在我肯定会对我的四舅说我对他的景仰之心如……但是绝对不是因为上一段他说的最后那句话。而是他把那些人统一称为“喂猪的”,让我觉得比较有创意。喂猪的,一个很有钱图的职业,嘿嘿,我没有去干真有点可惜。

我很佩服四舅对猪的研究,他甚至只看一眼,就能知道这头猪几斤几两,能出多少净肉,能有多少赢利。我就不行了。

我没有工作,打牌也经常输,找对象人家也总是看不上我“当了N多年兵没有分配工作?”想起就蛋痛,分配了工作还来这乡里相亲?!操,早他妈上酒吧约会或是宾馆开房去了。

把一大车挤得“哼哼唧唧”猪猡拉回家,差不多就是下午了。实在是不愿意与这帮不讲卫生的家伙为伍,但是没有办法,所以回家的路上我只好爬到用钢筋焊成的车棚上。四舅开得慢的时候,我会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检阅似的凝视前方的道路,颇似胡主席阅兵。

把猪赶进圈,我可以有大约三到四个小时属于自己的时间。会洗一个澡,然后到街上去,经过巷口的时候,会买上两元钱一包的香烟。我现在不抽烟。但不证明我没抽过烟。现在看着办公室那些半大小子们抽烟时幼稚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抽烟哪是你们那样抽的,到口里就吐了出来,轻描淡写的。

真正的抽烟应该是这样,深吸一口,用舌头压进口腔,然后让烟雾吞进肺里,透过某种渠道然后从鼻孔里再出来……当然这个过程应该做得很帅的。

我就常常盘腿坐在街边的红白两色护栏上,低着头,抽着廉价的香烟,头发很长,这样刚好可以垂下来,自我感觉很酷。偶尔被一个女孩盯了一眼,心里便直高兴。

“靠,你一杀猪的,装什么酷?老老实实地做杀猪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你。”我经常这样嘲笑自己,就像偶像周星驰背台词一样。

就像我嘲笑自己写诗一样。对了,你没有看错,我写诗。有没有搞错?!我告诉你,没有搞错,我真的写诗,我不否认自己是一个杀猪的,但杀猪也有写诗的权利。

“靠!你一杀猪的,还写诗?老老实实烧杀猪锅去吧你。”所以有一天我把写了几年的诗全扔进杀猪锅底下烧了。

如果那条猪在天有灵,估计那条被杀的猪也会觉得自己死在一个后现代主义诗人手里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在天黑进家门之前先把烟头掐了,因为我知道一场杀戳运动即将开始,我将穿上皮靴,扮演杀手的角色。

不对,我不是杀手,我顶多算得上杀手的帮凶。真正的杀手是四舅,我从来都不愿意把雪白的刀子插进猪的喉咙。我要做的是把一条白白胖胖的猪从圈里赶出来,提到一条木凳上,四舅提前面,我提后面,抓住臭哄哄的脚压住白花花的肚子,四舅就用尖刀去捅猪的喉咙,木凳下放个盘子接猪血。

我做的还有解构的活儿。通俗地说,就是把杀死的猪进行分割,瘦的放一起,肥的放一起,骨头放一起。

这样的工作通常要进行一夜。冷冰冰的天气,亮晃晃的刀,刺骨的寒风……有时候很羡慕那条躺在热水锅里的裸体猪,临死还能躺在热水里,真是幸福。

困极的时候,便跑回屋里躺一会。那一点点时间无异于身处天堂,酣香的睡眠比任何东西都珍贵。但只要外面一有声音,即使做着再美的梦也要跑出去,继续开始工作。

我知道小李他妈的飞刀是怎么练成的了,就是在这种半睡半醒之间练成的。

天亮了,院里猪体横沉。发动我们的破三轮,装车,要在清早的时候送到30公里以外一个冷库里。

虽然穿着大衣,但30公里的路程足以使一个人冻成冰棍。排队,验货,过秤,取钱……一切结束了。驾上三轮车,我和四舅逃亡一样的呼啸着飞奔出门。四舅开始表演他的飞车绝技,我在车厢里张开双臂,绝对比泰坦尼克里的那个杰克帅十倍。

通常回家的路上我和四舅会去一家小的路边饭店,因为很熟悉,四舅会把留下的一块好肉扔给老板,然后不用很长时间就会有香喷喷的酒和菜上来。

是的,早上我们也喝酒吃肉,杀猪的,不用赶着去上班而匆匆吃点米粉包子豆奶。我们有的是时间坐下来烤着火慢慢喝酒,像水浒里的哥哥们一样,那时我最爱听的一句话就是四舅带点恶狠狠的味道说:“来,喝!”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会看见两个差不多大的男人在那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很像草莽的英雄。

四舅一餐喝得一斤米酒,我只喝啤酒,五瓶不在话下,在车上想尿尿的时候一手扶车一手档下扶枪,一路洒来,酷得路人流鼻血。

我以一个杀猪的身份在那里湖吃海喝着,没有一点思想,觉得自己像个白痴。是的,没有思想的白痴,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做得到,这其实就是离幸福最近的日子。

喝了酒的白痴其实很适合做一名杀手,哪怕只是一个杀猪的杀手。我有这体会,因为我就这么捅了一条猪。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喝得二晕二晕的时候,一个丑陋的五旬农夫走了过来,要猪不?

什么猪?四舅问。他做这行十多年了,陌生人找上门来肯定不是什么好买卖。

丑陋的农夫鄙夷地笑了,只怕你没胆要?

喝了酒的白痴有什么不能干?我们跟那农夫来到了他的猪面前。

是条男猪,专门配种的。这畜生三百多斤,两米多长,肚皮下的阳物一尺来长,十分剽悍。这厮活了六七年,骑过的女猪无数,猪子猪孙不知填饱了多少人的肚子,倒也算为人类朋友做过贡献的。可问题是男猪先生现在没了活干,如今喂母猪的人少了,它最近一次过性生活是在两个月前,每天还要吃一大坨食,拉一大坨屎,既浪费又不环保,很不符合如今绿色、低碳经济的要求,主人便起了杀心。

还是不要吧,这肉,卖不出去的。我说。

慢着。四舅一声大喝,掏出两张红票子扔在桌上,对农夫说,去烧一锅水,老子帮你解决了!

无奸不商,这样的货也要,难怪四舅妈连生两女孩。对不起,我绝对没有贬低女孩子的意思,我家倾城就是一个漂亮聪明的丫头,我只是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四舅这种不义的买卖,原谅我书读得不多。

男猪先生在劫难逃,阿弥陀佛!

且慢,事情没那么简单。这男猪活了二千多天,估计再过三五载就是猪八戒猪悟能大师的徒弟,唐僧唐御弟的徒孙了,岂能轻易被我们这些个没思想的白痴放翻。我们赶过来赶过去,这厮就是不就范,口吐白沫、呲牙咧嘴地朝四舅冲来,幸好四舅躲得快,要不小弟弟都难保。

快帮忙啊。四舅大叫。

我刚从野战部队退伍,虽说子弹打了几百颗,但都是打草靶子,连只会跳的兔子都没有射杀过,此时看这男猪如此骁勇,我恐不是对手,伤到了小弟一辈子就玩完了。

可男人就是活张面子,“男人必须对自己狠一点”,广告商就是精明,一语戳中了男人的要害。必须出生死手了,否则四舅肯定奚落何某人这兵白当了。

我左手拿勾,右手拿刀,蹲好马步,稍息立正,面相庄严,屹立猪前。靠!你们还笑我,杀头猪至于这样吗?等等,你又不是杀手,你懂个P。你天天上班前还集合念什么企业愿景呢,懂不,行有行规,据说四舅在成为屠夫之前,先拜了观音菩萨,再拜了关老爷,再拜……反正好多手续了,你懂的。

扯远了哈,说时迟那时快,男猪先生朝我冲了过来,它总是这招,不顾一切地冲。待它张开嘴朝我咬来之时,我飞快地把勾子往它嘴里一塞,一把提起,右手的刀往它的喉咙狠狠地插进去然后飞快地抽出!

一股腥臊的热血喷了我一脸!估计连僵尸看了都要蛋痛三分,一旁的四舅和农夫惊得目瞪口呆。罪过啊,我和这猪先生无怨无仇,说不定还吃过它哪个曾曾曾孙的肉,为何做如此不义之事啊?!

我是被逼的!又是周星驰的台词,他妈的,他的台词总是那么经典,很适合用来形容男人。杀手就是这么成长的,杀个人也不过如此,况且人比猪轻,血也少,特别是当你恨死这个人的时候,一刀从细细的脖子上抹过去,快感瞬间流遍全身。

此事让屠夫四舅对我侧目,很长的一段时间总说龙凤街上只有一个真正的男人就是他外甥我。顺便再说下那条男猪的结局,喝了酒的我们骑着破三轮把它拉到县城一个黑加工厂,估计它会变成香肠、腊肉或巴西、新疆烤肉什么的,香喷喷的,女孩子最喜欢吃了。

二千块啊,四舅嘴都笑烂了,当即甩了八张给我,我一晚麻将输得清白溜溜。说真的,那时我只想过平静的生活,安心地杀猪赚钱,娶一个漂亮的乡下老婆,就这样算了。

但后来我的思想发生了一点转变。说来人真是不可琢磨。有时认定了自己是个窝囊废,有时又觉得自己还不是那么的甘于平凡。

我的转变也完完全全因为一件小事。又一个冬夜,我和四舅去村里收猪回家。回来时快要半夜了。四舅停下车来问我:“你渴不渴?”

“干吗?”

“这里有一片红薯地,去嚼几根吧。”

“去就去!”

那时我的思想境界远没有现在这么高,也没有在嚼完人家的红薯之后在田埂上压几块钱的觉悟。

我和四舅就坐在人家的瓜地里,用刀将地刨得稀烂,专找大的吃,四舅还装了一大袋说是带给他老婆。

车停在乡村大道的中央,月亮悬挂在天上,虫子在草丛里鸣叫着,我嚼着味道并不怎么好的红薯,抽了几根烟。

我不想就这么嚼别人的红薯,说不定这是一个七十岁的老大爷种的,我爷爷就这个年纪还在种菜,他准备卖点菜钱过年,再拿一百元压岁钱给我,然后便开心地咧开无牙的嘴笑。

四舅说,上车了。我不语,蹲地上狠狠抽着烟,然后狠狠地挫灭烟头,狠狠地对四舅说:“我不想杀猪了,我要去找工作。”

那晚的三轮车是我开回家的。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开它了,所以我开得很稳,猪们躺在车厢里肯定很舒服。

把猪赶进圈,我的杀猪生涯就结束了。天一亮我就上了街,给自己买了从里到外崭新的衣服,而且内衣全部是雪白颜色的。然后把自己泡在浴池里,几乎用光了一块肥皂,把指缝都洗得干干净净。

我身上是清香的肥皂的味道。

穿上衣服,我看着镜子,那个人,头发湿漉漉的,穿着雪白的衬衣,文质彬彬的样子,完完全全不像一个杀猪的。我笑,镜子里的人也笑。

一个月后我进城在一家企业做文案,西装革履地出入办公室,人模人样的,身上再也没了猪的味道,再也没有摇摇晃晃的感觉,我以为自己就是一个城里人了。

我的故事结束了,但那种在三轮车里摇摇晃晃的感觉总是没有结束。

杯子里的茶已经凉了,我端起来一饮而尽。在日记里,我写过这样一句话:“喜欢看书,喜欢写文字,喜欢喝茶,我是不是一个很有品味的人呢?”没有一个人回答过我这个问题,我想破了脑袋也不会想出来的。现在我不酗酒,不抽烟、不开车,不当杀手的帮凶,我坐在办公室,可我仍然有摇摇晃晃的感觉。

以后的日子,还是摇摇晃晃的吗?是和从前一样还是另有改变?

路在自己腿下,可我摇摇晃晃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方向渐渐模糊了……

责任编辑⊙裴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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