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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质量工程背景下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探析

2012-04-29胡元聪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质量工程完善路径

胡元聪

摘 要:高校质量工程要求不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践证明,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是落实高校质量工程的必由之路。我国当前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尚存在一些问题。在高校质量工程背景下,实现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必须从建设立体化教材、夯实教学硬件设施、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以及增强学生学习能力等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完善。

关键词:质量工程;法学教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2.04.17

教育部于2007年面向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旨在优化结构、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1]。实践证明,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是落实高校质量工程的必由之路。本文所指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是包括立体化教材建设、教学硬件设施夯实、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以及学生学习能力增强在内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模式。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目的是促进法学教学改革,提高法学教师教学能力,为法学课堂教学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高校法学教学和当前我国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

一、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与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对于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实现质量工程的目标具有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改变了高校传统的教学方式

立体化教学模式改变了高校传统的教学方式,有利于教学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及教师开展个性化教学。

1.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学双方充分进行信息交流

以法学教材为例,在传统的课堂中,法学教学模式多使用平面教材,信息容量小,表现形式单一,难以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实现交互学习。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使用的是立体化教材,它能够克服平面教材的弊端,尽可能地进行信息交流,实现交互式学习,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2.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师进行个性化教学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运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将互动式在线自测、学习论坛和网络课堂集成起来,使法学教学活动网络化:教师通过网络布置、批改作业,了解各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各位学生借助网络完成作业、递交作业,请老师答疑。这样,在教师的监控与指导下,不同的学生可利用光盘教材与网络教材进行自主学习,从而实现个性化教学。

(二)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优化了高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

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所涉及的教学环境和资源是有限的,而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优化了高校课堂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

1.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可以优化高校的教学环境

基于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围绕法学教学要点设计出更多的教学相关环境,通过图文声像的一体化界面,扩大学生的信息源与知识量,使学生接触感性材料和综合情境,开辟在课堂上创设司法情境的捷径,使法学教学由枯燥乏味变得形象化、立体化,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教室就可以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2.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可以优化高校的教学资源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是教学资源的整体解决方案,其最大突破在于:在表现形式上依赖现代化的教学设备,走出了法学书本这一平面媒介的局限,使用相关文字、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各种形式来表达教学信息[2]。这些资源不仅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加感性认识,全面认识和理解法律赖以产生的社会现实和背景,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凸显了高校的教学任务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可以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

1.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作用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交互性可以保证在教师的主导下,为学生个别化学习提供可能,学生可以自主地选择学习内容的难度、进度,并可随时与教师、同学进行交流,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保证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2.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基于网络的立体化教学相对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更能体现学生的参与性,更容易实现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3],形成学生与教师交互或与计算机交互的新模式。法学课程中的一部分课程本身就是技能训练课,需要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具体案例。此时,学生的训练密度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是成正比的。例如,可以通过多媒体技术设立“模拟法庭”,让每个学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地进入“实战演习”状态,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四)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完善了高校合理的教师队伍

高校法学教学需要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学理论作指导,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及教学经验都会影响到教学效果。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样板,有利于师资队伍的建设。

1.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可以解决老中青教师之间传帮带的问题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一般是在吸收了最前沿的教学理论、总结了最优秀的教学经验以及采用了

最先进的教学手段基础之上形成的,学生和老师都能从中得到最好的学习资源,这样,年轻教师经验不足以及年老教师退休可能带来的教学质量下降等传帮带问题便有望得到解决。

2.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对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

法学立体化教学目标一方面促进了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更新,为教学模式的创新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迫使教师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自己的现代信息技术水平,以适应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需要。

总之,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为法学互动教学平台提供了开放、共享、协作、自主的网上学习环境,除了保证学习者能够习得课程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在培养学习者的信息素养、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更是体现出传统教学模式不能企及的优势,有利于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因此,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所培养的不是单一的知识型人才,而是多维度、全方位、知能并重的卓越应用型人才,能够充分满足法治社会的需要。

二、我国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立体化教材方面,建设的范围较窄,质量有待提高

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是实现高校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国高校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启动了“高等教育百门精品课程教材建设计划”,引领了立体化精品教材体系建设的潮流

。其他如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等也都将高校立体化出版纳入规划之中,其中不乏法学类的立体化教材。但是,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的课程范围不广

目前许多高校只在部分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实现了立体化教材的教学实践和示范,这些课程多是与传统计算机教学较为紧密的课程,并没有在每一门法学课程中得到全面使用。

2.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的质量有待提高

目前许多高校均在进行法学立体化教材的编写,但是从现状来看,仍然缺乏一支高水平的法学立体化教材编写队伍,编写的法学立体化教材还不能充分满足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需要。存在的现象是仅仅把各种新技术当作教学改革的“花架子”,或者只是简单地将纸质教材的内容复制到其他介质的教材上,难以真正满足法学立体化教育技术的需要。

(二)教学硬件设施方面,财政投入仍然不够,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应用”的现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高,是“质量工程”的一个重要理念。因此,教学硬件设施的配套与完善是高校实施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但是距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全面实现仍有差距。

1.教育技术上的财政投入仍然不够

计世资讯的研究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教育行业IT投资总规模为304.8亿元,比前一年增长了11.8%[4],但仍然不足。相比之下,美国每年用于教育技术的经费就占教育开支的5%(约130亿美元)。显然,我国当前教育技术上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需要。

2.教育技术中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应用”的现象

调查显示,在各类高校信息化经费预算中,硬件经费预算是37.5%,其次为软件经费预算(18.0%)[5]。同时,64.7%的高校认为,技术支持和服务人员不足导致教师无法有效地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52.1%的学生指出,校园网内网络安全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网络在教学、科研中的正常使用[6]。由此可见,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应用的基础设施还存在不足,必然会影响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实现。

(三)在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现代教育技术观念仍显落后,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法学教师不断更新现代教育技术观念、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是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重要基础。现实存在的问题是法学教师在运用立体化教学模式方面仍有不足。

1.部分教师尚未摆脱以教师为中心的陈旧教学观念的束缚

这部分教师对如何在多媒体技术条件下有效地组织法学课堂教学仍感困惑,有的教师因为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繁重,也不想采用这种新的教学模式,因而新技术到了他们手中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调动课堂气氛或者课后布置作业的新手段,并没有真正起到转变法学教学模式的作用。

2.部分教师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教师的现代教学技术素养不够

这部分教师对于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功能认识不够,在实践中,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和实施效果有限。因此,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思想和方法的落后,没有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革新教学模式方面的功能和作用[7]。这些问题也同样影响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效果。

(四)学生学习能力方面,对学习方式的转变不适应,学习主动性不强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学生的学习方式是以集中化、整体性、主动学习为主[8]。学生既然是学习的主体,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就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因此,换个角度来说,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教学对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体现为部分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没有确立,自我探索习惯没有养成。

1.学习方式的转变使得部分学生不能马上适应

由于我国大部分高校的学生从小学至高中一直接受的是传统教学方式,往往比较依赖教师,自觉性不够强[9]。他们仍习惯于传统的填鸭式、应试式教育,到了大学突然要求他们利用多媒体进行自主式、探索式学习,部分学生不免会有些不适应。

2.学习方式的转变使得部分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强

随着法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课内教学时数的缩减已成趋势。与此同时,更充分地利用课外时间,加大课外自主学习的分量,拓展个性化教育的空间,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成为必然。然而,部分学生不愿意发挥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只是愿意被动地等待老师的“灌输”。甚至一些自制能力差的学生在网络教学过程中进行QQ聊天、玩网络游戏、听网络音乐等,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高校质量工程背景下完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路径选择

根据质量工程的要求,建设立体化教材、夯实硬件设施、提高技术手段、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教学素养、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学习主动性已成为当前高校法学立体化教学工作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是完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前提

立体化教材建设是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变革的需求。早在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文件中就强调,我国高等教育应该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把各种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媒体和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立体化教材”。质量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就是“加强新教材和立体化教材建设”。因此,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之下,立体化教材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寻求先进教学思想的指导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不断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其中有很多优秀的教学改革成果,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采用先进的教学思想作为指导,广泛吸纳教学改革的优秀成果并大力推广应用,使法学立体化教材建设站在时代之巅,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潮流,从而为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提供重要基础。

2.组织高素质的编写队伍

构建法学立体化教材体系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要编写出符合法学学生学习特点的、以传统纸介质教材为基础,以学科课程为中心,以多媒介、多层次的教学资源和多种教学服务为内容的结构性配套衔接的立体化教材,就需要懂得法学教育规律、了解法学教育改革的专家,需要熟悉计算机、网络、现代教育技术的技术专家,需要明确课程目标、教学目标和了解学生的教师,还需要编辑、出版发行专家[10]。同时,法学立体化教材的最大特点,是要融汇教材内容和教师的教学思想、方法和思路等资源。

3.突出立体化教学的服务功能

法学教材都应该有网络上的交流环境,为广大教师提供信息交流、学术讨论等提供服务,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授课。对学生来说,则在教学支撑平台上所提供的自主学习空间实现学习、答疑、作业、讨论和测试,也可以对教材建设提出意见。这样,就可以在编辑、作者、出版社、教师、学生之间建立起一个以网络为纽带、以数据库为基础、以网站为门户的立体化教材建设与实践体系,用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和优质的教学服务促进教学改革[11],从而为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服务。

(二)夯实硬件设施、提高技术手段是完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保障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如果学习还只是局限于课堂,学生的知识结构就无法跟上更新速度,法学创新人才教育更是无从谈起。质量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是:“积极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平台建设,建设面向全国高校的精品课程和立体化教材的数字化资源中心。”因此,利用法学立体化教学手段开发课程资源,培养学生自我扩充知识结构的意识和能力,是落实质量工程的又一个关键环节。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夯实完善硬件设施

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因此,必须以现代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和开发工具为基础,配置起开发的软硬件平台,建设起教育信息化的“主干道”和“车站”,应用先进的资源建设技术、工具和手段,为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服务。

2.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

法学立体化教学应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作用,尤其是利用不同媒体的优势。首先,教学信息应用多媒体显示,为学生创设多样化的情景;其次,建立友好的交互界面,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例如,法学试题库可以提供在线测试、自动阅卷和评价功能;法学案例库能使师生方便地检索、浏览、下载典型案例;再者,建设超媒体超文本链接,提供多种法学教学信息进程结构,满足不同学习者的信息需求[12]。

3.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方向是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从而为课堂教学服务。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网络是教学的工具,网络是教学的资源,网络是教学的环境[13]。通过教学服务专用网站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交流的场所,每本法学教材都应该有网络上的交流环境。由此可以在教师、学生之间建立起一个以网络为纽带的立体化教学与实践体系,从而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促进教师教学观念转变、提高教学素养是完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基础

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之一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根据建构主义理论,教师已经由信息的提供者变为获取信息的指导者,是任务和问题的展现者。教师的作用不再是讲授“事实”,而是帮助和指导学生在特定领域中建构自己的经验[14]。因此,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要求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努力转变教学观念

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对教师的最大影响还是在教学观念上。教师需尽快转变教学观念,即树立起全新的法学立体化教学理念,主动投入到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中,由知识提供者变成学习的引导者和启发者,并且积极引导学生踊跃参与其中。

2.积极改革教学方法

除了法学立体化教学理念的树立之外,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发现式学习、探究式学习、协作式学习,从而培养学生掌握信息化社会中的学习能力[15]。同时,在引导过程中必须结合法学学科的特点,依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选择、评价、设计、使用不同的教学媒体,逐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3.充分发掘教学资源

法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信息技术的开展,学习新的技能已经是新时期高校教师的一门必修课[16]。大量的法律网站、法律信息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教师可以在课前利用校园网或互联网指导学生筛选网站和信息,帮助学生提高查询资料的能力;也可以在多媒体课件中建立超链接,在课堂教学中直接展现和利用网络资源;同时还可以建立个人博客或利用校园网络,发布教学指导或辅导资料,从而充分发掘教学资源为教学服务。

(四)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学习主动性是完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保证

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之一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情景和“合作学习”对意义建构的重要作用,强调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来支持“学”,强调学习过程的最终目的是完成意义建构[17]。因此,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适应学习方式的转变

进入大学,学习方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法都要进行调整。尤其是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学生要主动适应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信息素养和自主意识,提高对立体化教学模式的适应能力,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实现由学习过程中的他主性、被动性、依赖性状态,转变为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状态。

2.逐步增强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注重学生对学习的参与过程,强调创造性地解决问题[18]。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旨在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课外时间要自己安排。因此,逐渐地从“要我学”转向“我要学”,学会生动活泼地学习,学会勤于思考。

3.不断提高网络学习能力

埃德加?莫兰认为,人类不仅需要学习,而且需要学会如何学习[19]。网络学习能力是指从互联网络中获取信息的能力。网络环境下的教学资源、信息资源永远是开放的,传播媒介是多向交流的,传递系统是多媒体的,知识是跨越时空限制的[20]。因此,在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就更需要学生不断提高网络学习能力,从而保证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下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的提高。J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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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Three瞕imensional Teaching Model of Law in the Quality ProjectHU Yuan瞔ong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Abstract:

“The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Project” requires continuingly and comprehensively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higher education.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the three瞕imensional teaching model of law is conducive to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and is the only way to implement “the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Projec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Chinas current three瞕imensional teaching model of law.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Project”, the three瞕imensional teaching model of law must be realized byconstructing the three瞕imensional materials, strengthening the hardware facilities for teaching, improving teaching standards and enhancing student learning, and so on.

Key Words: the quality project;law teaching;three瞕imensional teaching model;improvement suggestions

本文责任编辑:邵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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