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橡胶袋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的应用
2012-04-11张玉娟刘蓉张晓静
张玉娟 刘蓉 张晓静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室,江苏 常 州213003)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LC),因其具有安全、创伤小、痛苦小,对腹腔脏器干扰小、住院时间短、术后恢复快等优点,成为治疗胆囊良性疾病的首选治疗方法[1]。在临床上得到迅速推广普及,但也有本身的不足之处。如胆囊结石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医生会尽量避免胆囊破裂,可是在取出胆囊过程中由于频繁掏取胆石,经常发生胆囊破裂,导致大量结石及胆汁散漏腹腔,除了造成腹膜的化学性刺激外,更是造成穿刺孔感染、腹腔脓肿以及继发性肠梗阻的潜在原因。因此,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有效防止胆囊破裂与患者的康复密不可分。我科2008年9月~2011年5月对382例胆囊炎胆囊结石患者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采取用自制橡胶袋取出胆囊,均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我科2008年9月~2011年5月对382例胆囊结石患者在全麻下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其中,男230例,女152例,年龄28~72岁。急性结石性胆囊炎152例,慢性结石性胆囊炎230例,临床表现均有右上腹疼痛或压痛,无黄疸,B超和CT检查证实胆囊结石,胆总管无扩张。
1.2 橡胶袋制作方法 器械护士根据胆囊大小取一只无菌71/2橡胶手套,将五指并拢后用一把中弯血管钳在指根部夹紧,取一根慕丝线紧贴中弯扎紧,在结扎线上端0.5cm处用剪刀剪去五指即成一口袋形状。
2 护理
2.1 手术前准备
2.1.1 术前访视 术前1d巡回护士到病房访视患者,发放手术室健康教育手册,嘱患者术前禁食12h,禁水6~8h。
2.1.2 设备的准备 检查电视摄像系统、显示器、冷光源、气腹机、CO2导管及CO2钢瓶、高频电刀车、吸引装置是否完好。
2.1.3 腔镜器械的准备 术前1d将所需腔镜器械打包后送环氧乙烷或低温等离子灭菌备用,用物包括:气腹针1个、10mm Trocar 2个、5mm Trocar 2个、转换头1个、30°镜头1个、胆囊抓钳2把、分离钳1把、腔镜剪刀1把、电凝勾1把、钛夹施夹器1把、Hem-O-lock钳1把、吸引器1个、电凝线1根、气腹管1根、光源线1根。
2.2 手术配合
2.2.1 巡回护士的配合 术前将摄像系统一套置于病人右侧头边,病人入手术室后,仔细核对病人信息,建立上肢静脉通路,上肢外展不能超过90°,协助麻醉师进行全身麻醉,待医生消毒铺单完毕,协助医生连接各腔镜管道、连线,打孔完成后,取头高足低位10°~20°,向左倾斜30°体位,该体位有利于显露手术野[2],术毕,将腔镜各连线按序绕好,电视系统擦拭后推仪器室备用。
2.2.2 手术步骤及器械护士的配合
2.2.2.1 待医生消毒铺单完毕,递11#刀片在脐下缘做弧形切口,刺入气腹针后连接气腹管,缓慢建立气腹,压力10~15mmHg。
2.2.2.2 递10mm曲卡置入腹腔,此孔为观察孔。
2.2.2.3 在窥镜监视下于剑突下2cm置入10mm曲卡称主操作孔,曲卡头端套以转换头。
2.2.2.4 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2cm置入5mm曲卡称辅助操作孔,放入分离钳;手术难度较大时,可于右侧腋前线胁缘下2cm置入5mm曲卡作为辅助操作孔,放入小抓钳 。
2.2.2.5 解剖胆囊三角,游离出胆囊管和胆囊动脉,在距离胆总管0.5cm的胆囊管近端,置2个Hem-O-lock,远端置1个钛夹,用腹腔镜剪将其断离,胆囊动脉近端可置一个钛夹,单极电钩切断。
2.2.2.6 于距肝缘<5mm处切开胆囊浆膜,游离切除胆囊暂放于右侧膈下,用电钩电凝胆囊床,减少出血。
2.2.2.7 将剑突下的曲卡取出,放入制作好的橡胶袋,将胆囊放入橡胶袋后用分离钳夹闭橡胶袋边缘并送至主操作孔下。
2.2.2.8 主刀用组织剪扩张剑突下主操作孔后,用环钳夹持橡胶袋边缘拉出,向外展开橡胶袋口并固定,常规剪开胆囊,吸尽胆汁,取出结石,最后连橡胶袋一起取出。
2.2.2.9 检查胆囊床及残端有无出血,如无则解除气腹、取出器械,充分排除余气后撤去曲卡,碘伏消毒并缝合切口。
3 体会
通过临床比较,自制橡胶袋具有大小合适、弹性适中、操作中不易破裂等优点。通过临床实践,自制橡胶袋在胆囊结石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的应用是成功而有效的,既节约了手术时间,又减少了相关的并发症,还为病人节省了手术费用。自制橡胶袋不仅可应用于腹腔镜胆囊手术,还可用于妇科腔镜手术,如:卵巢囊肿、卵巢畸胎瘤、小的子宫肌瘤剥出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制橡胶袋还可应用于泌尿外科的腔镜手术,如:肾肿瘤的切除、肾囊肿去顶术、输尿管切开取石术等,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刘勇峰,张延清,高峰.腹腔镜胆囊切除术1 260例[J].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2005,8(4):253.
[2]郑成竹.微创普通外科全真手术[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