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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胎转世 精魂犹存:评《无名的裘德》新译本

2012-03-19刘英蘋

外国语文 2012年6期
关键词:裘德译本教堂

刘英蘋

(大连民族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辽宁 大连 116600)

1.引言

翻译理论有哪些指导作用?如何评价译品的优劣?这两个问题历来是翻译界争论的核心问题。笔者在赏析文学翻译作品的时候,常带着这两个问题进行思索。最近读到世界名著《无名的裘德》一个新译本,深受启发。这个新译本是长江文艺出版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丛书中的一部,出版时间是2010年11月;译者为耿智和萧立明(以下简称“耿萧译本”)。出于对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兴趣,笔者干脆多花费了一些时间,将耿萧译本与另外两个译本加以比较,深有感触。这两个译本是:翻译名家张谷若先生的译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第一版时间是1958年9月(以下简称“张氏译本”;刘荣跃先生的译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是2004年3月(以下简称“刘氏译本”)。对译本进行比较,自己就得有个指导思想或者说评价的标准。为此,笔者不得不重温古今中外的翻译理论,把理论指导与赏析实践结合起来;本文就是这一过程的结果。

2.评价的指导思想

纵观西方翻译理论,传统的也好,当今的也好,总的说来还是追求“忠实”,也就是忠实于原文。西方传统翻译理论中,最有代表性的还是泰特勒的三原则:

(1)译作应完全复写原作的思想;

(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

(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有的通顺。 (郑延国,2009:28)

至于西方当代的翻译理论,那就是五花八门了。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已经出版了近40种国外翻译理论丛书。文学派、语言派、等值论、功能对等论、关联论、顺应论,不一而足。但在中国译界,好像引介最早的,而且比较为国人接受的,还是奈达先生的理论。奈达对翻译下过这样的定义:“翻译就是在接受语言中重新创造出与原语信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体,首先是就意义而言,其次是就风格而言。”(刘延国,2009:55-56)

我国的传统翻译理论,首先是佛经翻译的“案本”,然后是近代的翻译理论。比较受国人推崇的还是严复的“信、达、雅”。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译事的兴隆,也出现了黄药眠先生的“透、化、风”和刘重德先生的“信、达、切”。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国外翻译理论引入,为时已30余年,迄今还是如此。所以,笔者还是以学术界比较推崇的“化境论”作为评价译品的指导思想。化境是钱钟书先生提出来的。所谓化境,钱先生并不是用几个词笼统地概括他的翻译思想。他对此有详细的表述:“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如于‘化境’。”他还说:“十七世纪一个英国人赞美这种造诣高的翻译,比作原作的‘投胎转世’,躯壳换了一个,而精魂依然故我。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翻译出的东西。”(钱钟书,1983:125)看来,融贯中西的钱钟书先生,在翻译方面的思想跟西方的翻译理论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结合上述中外翻译理论,笔者不再为繁杂而花俏的、貌似新鲜而空洞的其它理论所困惑。以此来赏析和比较上述三种译本,有了点滴体会,鉴于篇幅,仅举几例如下。

3.结构难对等,译文求归化

国外语言学在中国是姗姗来迟的。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当西方语言学发展到顶峰的时候,我国还是以斯大林语言学理论作为经典,拒绝和批判西方的语言学理论。就连前苏联语言学的理论也被冠上“修正主义”的标签,加以批判。所以,那时候的外语专业的学生甚至研究生,没有几个知道索绪尔、布龙菲尔德,更不知道乔姆斯基。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现在,事情完全颠倒过来。对外语专业的学生和研究生来说,没有谁不知道乔姆斯基,而却没有几个学生或研究生知道斯大林对语言学还有研究。当代语言学认为,语言的本质不是什么工具,而是一套符号系统。这套系统包括其音系系统、形态系统、句法系统、修辞系统、语义系统等等。两种语言,在上述结构中,没有一个层面是对等。以句法为例。按照英国当代语言学权威Quirk和Leech的观点,英语有18大常用句型(萧立明,2010:71-79)。而汉语常用句型则比较多。单就主位结构句来说,就有27种。而且两种语言对句型的表述也迥然不同。笔者认为,这也许就是在翻译中,钱钟书先生提出必须“投胎转世”的根本缘由。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将《无名的裘德》第一章第一节中的一段话取出,并将三种译本的译文摘录下来进行讨论。

原文:

A little boy of eleven,who had been thoughtfully assisting in the packing,joined the group of men,and as they rubbed their chins he spoke up,blushing at the sound of his own voice:“Aunt have got a fuel house,and it could be put there,perhaps,till you’ve found a place to settle in,sir.”

张氏译文: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先前曾满腹心事的样子,帮着收拾行李来着,现在也跟那几个大人站在一块儿了。他看着他们都直摸下巴,就开了口,开口的时候,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脸上还一红。他说:“我老姑太太有一个盛燃料的屋子。很宽绰。老师,你好不好先把那架钢琴放在那个屋子里,等到你在新地方安置好了,再来把它搬走?

刘氏译文:

一个满怀心事的11岁男孩一直在帮老师收拾行李,这时来到三个大人中间,在他们摸着下巴时清楚而响亮地说(听到自己的声音脸都红了):“我姑婆有个堆燃料的大房子,也许可以把钢琴放到那儿,等你有了住房再搬过去,先生。”

耿萧译文:

一个一直在无微不至地帮助教师收拾行李的男孩,这时来到大人中间,看到他们抓腮犯愁,便大胆说话了:“老师,我姑奶奶有间堆放燃料的大杂屋,也许可以把钢琴搁在那,等你有了住房再搬去不迟。”听到自己竟如此大声说话,小孩自己都脸红起来。

原作者哈代是一个建筑师出生的作家,小说的结构像建筑屋一样十分平稳。这里是让小说的主人公裘德第一次向读者亮相。为了突出这个人物,哈代用了一个十分复杂的掉尾句来勾起悬念。比较三个译文,我们不难看出,刘氏的译文比较拘泥于原文的结构。但这样做,很不适合汉语的表达习惯。比如说,由blushing构成的-ing从句,在英语句法结构中是一个状语,表示伴随情况。但汉语没有这种句法结构,因此得另作处理。同时,将呼语“先生”至于句尾,也不合汉语的口语。再者,英语speak out有两个意思:一是说话坦诚,而是声音大(speak frankly and loudly),并没有“清楚”(clearly)的意思。我们再分析一下童年裘德的心理。他红脸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犯了习惯规矩。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大人想的事和干的事,小孩不得插手。由于他忠于自己的老师,就不顾一切了,所以红脸。这种因果关系,如果保持原文的句法结构,译文就无法表示出来。在这些方面,张氏的译文就处理的比较好,但是译文过于冗长,不够简洁。译文太罗嗦,还带来其他问题,比如说,“先曾满怀心事”就违背了原文的意思。其实裘德一直满怀心事,这从下文就看得很清楚。他在送走了老师回到井边取水时,都在缅怀自己的老师。再仔细阅读耿萧的译文,我们可以看出,原文结构上的痕迹就很少,译文更符合汉语表达的习惯,也就更合中国读者的口味。

4.语域需讲究,译文方得体

语域(register)是当代语言学的一个术语,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所用的口语和书面语的不同风格。比如说,英语有庄严体、正式体、协商体、非正式体和亲昵体五种。语域还指一个特定群体所用的特殊语言变体,比如说因职业的不同或共同兴趣不同而选择的用语(王宗炎,1988:321)。裘德的生活环境几乎是全方位的。所以他接触的人很杂,有家乡的亲人,自己的心上人,自己的结发妻子,同行业的石匠,大学的教授等等。裘德想摆脱自己的职业,刻苦学习,企图求得圣职,成为上等人。为此,他曾冒昧地给基督寺的泰斗们写信,想求得他们的忠告。有天他果然收到一封回信,原文如下:

T.Tetupheny

上述回函出自当时的高级知识分子之手,所用的正式体,例如I venture、your own sphere、your faithfully等用语都体现了这一点。三个译本都注意了这一点,现实录如下:

张氏译文:

裘德阁下:大札领悉,至感兴趣。据阁下所称,既身为工人,则谨守本分,安于旧业,较见异思迁,于世路成功上进,自有更多机会。冒昧进言,尚乞采纳。

太图费奈启

刘氏译文:

先生:来信收悉,颇觉有趣,据先生所言,你乃一工人。既如此,窃以为理应坚守旧业,安于本分,而不应好高骛远,另辟蹊径,惟如此,你才会更有成功之机会。冒昧进言,仅供参考。

你忠诚的提·特图弗勒

耿萧译文:

裘德先生钧鉴:

来函收悉,甚感兴趣。据先生称,现以工匠为业;恕我直言,安分守己,固守旧业,将比另有他图为佳。吾之拙见,祈采纳为感。

太图费奈谨启

以上三种译文虽然都注意到了语体,笔者认为张氏的译文和耿萧的译文比较符合汉语的书面语;但后者显得更为简洁。当代汉语修辞学认为,“以记叙为特征,实用为目的的公文语体,不追求语言的华丽,不讲究语言的艺术化。准确性,简洁性,规格性,是它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王希杰,2004:432)。刘氏的译文稍逊色。比如说,英语的代词照应是一种粘着手段(cohesive device),但是汉语重意合而不重形合。因此,刘氏的译文中保留了原结构,即将you反复译成了“你”。再者,落款也太西化,比如说“你忠实的……”中国人是很少这样写的。

5.风格需切合,韵味才犹存

风格是指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流派或一个人的文艺作品所表现的主要思想特点和艺术特点。哈代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时期的代表作家之一,时代特点、民族特点和流派特点跟同时代的作家是大同小异的。所以翻译他的作品,译者一般都是注重探究他个人的风格,也就是他的思想特点和艺术特点。正如耿萧版“导读”作者张旭博士所指出的,哈代很多作品都是揭露资产阶级道德、法律和宗教观的伪善性质,比如说,长篇小说《苔丝《还乡记》和短篇小说《儿子的否决权》等等。《无名的裘德》更是如此。从艺术特点而言,很多文艺批评家说,哈代的小说可以称作“人物环境小说”。也就是说,哈代常常将小说的主要人物置于一定的环境之下。换句话说,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感情变化常常受到环境的影响。把握这些特点,译出的东西就更能切合原文的风格。下面来看小说一个重要情节,也就是主要人物出现了婚变。哈代将主要人物及其情感变化设置在沙氏屯这个特定的乡镇。

沙氏屯是一个山镇,像一般的山城一样,房屋建筑按山峦体势而分布。这里与众不同的是,教堂建在山顶上。这个地方自然环境也不好,最糟糕的是缺水。它虽然是一个历史名镇,然而日见萧条。经济崩溃,民风开始败坏。哈代在第四章为故事的情节做铺垫,一开始就用了很多笔墨,来描述这种环境,其中一段如下:

This difficulty in the water supply,together with two other odd facts,namely,that the chief graveyard slopes ups up as a roof behind the church,

and that in former times the town passed through a curious period of corruption,conventual and domestic,gave rise to the saying that Shaston was remarkable for three consolations to man,such as the world afforded not elsewhere.Bit was a place where the churchyard lay nearer heaven than the church steeple,where beer was more plentiful than water,and where there were more wanton women than honest wives and maids.It is also said that after the middle ages the inhabitants were too poor to pay their priest,and hence were compelled to pull down their churches,and refrain altogether from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a necessity which they bemoaned over their cups in the settles of their inns on Sunday afternoons.In those days the Shastonians were apparently not without a sense of humor.

三个译本对全段的翻译如下

张氏译本:

除了水的困难,这地方另外还有两种奇特之处:一种是,它的主要教堂坟地在教堂后面一直往上坡着,好像屋顶一样;另一种是,这个市镇曾有过一段时期,寺院和人家都特别腐化;由于这三种情况,于是就流行起一句话来,说沙氏屯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因为它可以给男人有三种安慰,都是任何别的地方上找不到的,在那儿,上天,则教堂尖阁远,而教堂坟地近;止渴,则白泠泠的水少,而黄酽酽的酒多;寻芳,则幽香静艳稀,而浮华浪蕊繁。又有人说,中世纪以后,那儿得住户都穷得养不起牧师了。所以没有法子,只好把教堂折掉,把集体礼拜上帝这件事完全取消:这种势不得已的办法,是礼拜天下午他们坐在酒店里的长椅子上一面喝酒一面感叹惋惜的。显而易见,那时候沙氏屯人很有幽默感。

刘氏译本:

这一供水的困难,加上另外两件奇特的事实—即市镇的主要教堂墓地从教堂后面倾斜上去,陡直得像个屋顶,以及早些时候它曾经历了一个特别的腐化时期,无论是在隐修生活上还是家庭生活;从而产生了如此说法:沙氏屯由于给了男人三种慰藉而引人注目,这些慰藉是举世无双的。在这里,教堂墓地比教堂尖塔还要接近于天国;在这里,啤酒甚至比水还多;在这里,放荡的女人多于正直的妻子和少女。还据说,中世纪以后这里的居民们太穷了,连牧师的薪水都负担不起,于是不得不拆毁教堂,克制自己,完全放弃了集体礼拜上帝这件事。他们必须这样做,为此只好在礼拜天下午去酒店里,坐在扶手的木制高背长椅上喝酒哀叹。在那些日子里,沙氏屯人显然也并非毫无幽默感。

耿萧译文:

除了用水困难外,沙氏屯还有两个极其特别的地方。其一是,主要的教堂墓地,都在教堂后面,一直陡峭地往上走,看上去像全镇的屋脊。其二是,过去这里的寺院和人家都特别腐化。这三种情况,使沙氏屯流行着一种说法,说这地方十分了不得,对男人来说有三种安慰,其他地方无处寻觅:因为在这里,要去天国,路更近,教堂尖塔不能比;要想喝酒,酒比水,哗啦直流更充沛;要想潇洒,贤妻少,荡妇多而更妩媚。还有一种说法,到中世纪以后,居民穷得连牧师都养不起了,所以只好把教堂拆掉,把礼拜取消,星期天下午,坐在酒店的长椅上喝酒,一边喝,一边叹息。那时这里的人,显然不乏幽默感哟。

仔细阅读三个译本,我们可以看出,刘氏的译本太紧扣英语的句子结构,因此显得生硬牵强。当代语篇语言学告诉我们,每个民族的思维模式是不同的,因此表现思维的手段也就不同(萧立明,2010:82)。有人说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从译文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如果过于紧扣原文的结构,汉语表达就会出现问题。比如说,译文中,“这供水的困难,加上另外两件奇特的事实……”后面用了分号,接着是“因而产生如此说法”。这种表达是不符合汉语的基本句法的。死扣原文的字句,译出来的东西也意思含糊。比如说,原文中的the churchyard lay nearer than the church steeple其实是一种修辞手法,即提喻(synecdoche)。所谓提喻,是指以整体代个体或个体代整体,也指抽象代具体或具体代抽象。对此修辞格,最好译出喻义,张氏的译文和耿萧的译文都做到了这一点;因此读起来就顺畅得多。不过,张氏的译文在个别词语上也过于紧扣原文。比如说,将slopes up生硬地译成汉语的动词“坡着”。耿萧的译文是采用转译的技巧,效果就好些。

如前所述,哈代描写这个市镇是为了以后的故事情节做铺垫,如此同时,他的行文也带有冷嘲热讽的口气。品读上述三段译文后,笔者觉得,耿萧的译文更能保留这种风味。

6.结语

西方学界泰斗奈达说翻译是用译语再创原语的意义上和特质上的自然对等体,那么文学翻译的特质是什么呢?笔者以为,这种特质就是文学作品固有的特征:以形象化的语言来表达思想、情感和风格的艺术。所以文学翻译不是一个以字换字、以句换句的简单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形象思维过程。所以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关于这一点。我国学界泰斗郭沫若先生说得好:“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这不是一件平庸的工作,有时候翻译比创作还要困难。创作要有生活体验,翻译却要体验别人所体验的生活。”(陈福康,1992)总之,“投胎转世”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这种投胎转世必须做到“精魂依然故我”才能有真正好的译作。

[1]郑延国.翻译方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钱钟书.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C]//翻译理论与翻译技巧论文集,北京:1983:125.

[3]萧立明.英汉比较研究与翻译[Z].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

[4]王宗炎.英汉应用语言学辞典[Z].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5]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6]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外音教育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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