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要大声读出来
2011-12-29王艳华
新课程·上旬 2011年20期
摘 要:新课标指出:“小学各个年级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从自读感知阶段朗读的“量”,精读领悟阶段教师指导的“巧”和诵读表达阶段学生朗读的“情”三个方面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朗读;感知;领悟;表达
一篇课文的教学一般可分为自读感知、精读领悟和诵读表达三个阶段。自读感知阶段是基础,诵读表达阶段使学生对课文得到整合和深化。因此,我们教师在重视点拨、指导的同时,更应重视多给学生自由阅读的机会,让学生自己去感知体味。
一、自读中感知,要有“量”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我们教师急于完成教学任务没有给学生充分的阅读时间,学生只是一个听者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读者,他们体会到的“情”、感悟到的“理”无非是老师个人的读书心得、体会。因此,教师一定要把读书、思考的时间还原给学生,让他们多读读书,让学生通过眼前所读到的文字自己去体会、去领悟,而老师只要退至后台充当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指导者”。
二、精读中领悟,重在“巧”
阅读仅停留在学生的自悟自得上是远远不够的,“阅读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细心咀嚼课文中的语言,让他们自己动脑筋,经常比较、揣摩,养成习惯。”学生的水平毕竟是有限的,教师应该根据学生掌握的情况,有重点、有目的地给予点拨、引导。当然教师的点拨应以学生的读为根本,以学生自己的领悟为主。教师的“点”必须“点”在关键之处,“拨”必须“拨”在疑难之处。
三、诵读中表达,在于“情”
真正的阅读,是与文本作者心灵的沟通与对话,是由一个生命进入另一个生命的融合重建过程。而一篇文章内涵的思想情感真正由作者“移情”至读者,非得靠有感情地反复诵读。因此,教师要教给学生一定的阅读方法,多给学生提供朗读的机会,通过朗读,化无声文字为有声语言,让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读出其中的深层含义,感悟文章的真谛,达到“情自心中来,情自口中出”的美妙境界。
“多读作品,多训练语感,必将能驾驭文字。”我们语文教学应该先“读进去”,然后再“读出来”,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读书,让他们在读中理解,读中感悟,读中抒情,让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角。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李亚英.叶圣陶论语感.
(作者单位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毕家0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