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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字句研究新视角
—— “致使-位移”构式

2011-12-22赵燕华

关键词:构式责任者句法

赵燕华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把”字句研究新视角
—— “致使-位移”构式

赵燕华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把”字句作为汉语中的一种特殊句式,它具有独特的构式义—— “致使—位移”。“把”字句的“致使—位移”构式义是以中心意义“责任者致使对象从起点移动到终点”为基础、以目标为参照点而形成的一个多义联接构式义系统。该构式义系统既强调责任者,又强调对象位移的程度和状态,而位移的终点必须得到凸显。

“把”字句;构式;致使-位移

一、以往关于“把”字句的句式意义研究及其缺陷

“把”字句作为汉语中的一种特殊句式,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施春宏 (2010)指出:“关于‘把’字句的语法意义,一直有比较大的争议。归纳起来,大体有处置说和致使说两种看法。”我们注意到,在处置说和致使说的基础上,对于“把”字句整个句式意义的概括,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变化说

薛凤生 (1994)认为,“把”字句“A把B+C”结构的语义为:“由于A的关系,B变成C所描述的状态。”

崔希亮 (1995)认为:典型的“把”字句“(A)B把/将B-VP”结构中的VP“是句子的语义焦点所在,而在VP中,语义的焦点又总是在后面的成分R上,VP是一个描述性语段,其功用在于说明B在某一行动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或将要发生的变化”。

(二)完全变化说

杨素英 (1998)认为:“‘把’字句表现某物、某人、某事经历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或者说有终结点的事件。”

张伯江 (2000)认为:“A把B V C”的整体意义为:“由A作为起因的、针对选定对象B的、以V的方式进行的、使B实现了完全变化C的一种行为。”

(三)位移说

张旺熹 (2001)认为,“典型的‘把’字句表现一个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从甲点转移到乙点的位移过程。它应该包含四个基本要素:将要位移的物体、所在起点、外力 (动力动词)、物体所移至 (移向)的终点或方向。”

这些观点都是试图从“把”字句各组成成分的语义关系来概括整个句式的语义。 “变化说”着眼于从B到C(或 VP)的变化过程,“完全变化说”是对“变化说”的一个修正,这种观点注意到了“把”字句中的B往往会发生完全的变化,而不是部分变化。如“他把酒喝了”表示“酒全都喝完了”。“位移说”主要是对动作所表示的整个事件的语义分析,着眼点在动词及其后续成分。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完全变化说”已经注意到了“把”字句的“完全变化”义,“位移说”注意到了“把”字句的“位移”义,这两种语义都不是“把”字句各组成成分所独自具有的。可以说,很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了“把”字句是一种构式,具有无法推导的构式义。但是,“完全变化说”中的“完全变化义”只是部分“把”字句才具有的,大部分“把”字句没有这样的语义,所以这种语义上的概括具有片面性;“位移说”只是对“把”字句中的补语部分进行的分析,不足以概括整个句式的语义。

有些学者将“把”字句分成主语部分、“把”后面的名词部分、动词部分分别进行语义分析,这对我们综合分析“把”字句的构式意义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如张伯江 (2000)分析出了“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和“位移性”特征,以及“把”字主语的“使因性特征”。崔希亮 (1995)对“把”字后面的动词进行了语义特征的分析,认为: “从认知范畴上看,它们是表示活动、动作、评价、感觉和生理活动的动词,而最多的是动作动词。”刘承峰(2003)对能进入“把”字句的光杆动词进行了统计。

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将论证“把”字句作为构式存在的语言事实及其构式语义。

二、“把”字句构式的存在

根据构式语法的观点,“构式”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Fi,Si>,且C的形式 (Fi)或意义 (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 (A-dele E.Goldberg 2007:4)这就是说,构式的意义是不能从其构成成分完全预测出来的,它具有无法推导的语义。

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论证汉语中“把”字句构式的存在依据。

(一)“把”字句句法上的特殊性

“把”字句在句法上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宾语是放在介词“把”之后的,谓语动词却置于宾语之后,这不同于汉语的SVO型基本句子结构。“把”字句中“‘把’字的用途在于把目的位提到叙述词的前面” (王力1985:86)。我们将“把”字句的句法结构表述为:A+把+B+VP(S表示主语、O表示宾语、VP表示谓语动词部分)。

由于“把”字句句法位置的特殊性,其语义也必然会有特殊之处,很多学者试图从动词的内在语义、介词“把”的语义来考察“把”字句的特殊语义。这实际上是将“把”字句的整体构式义肢解开来,虽然有利于我们对“把”字的组成部分有更清楚的认识,但是并不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来把握“把”字句的语义。还有些学者尝试从语境中推导出“把”字句的语义。如邵敬敏、赵春利 (2005)认为:“‘把’的作用应该是标记一种特殊句式,并显示该句式特殊的语用意义,是个语用标记。”Adele E.Goldberg(2007:153)对于这种做法提出了异议:“我们不能由于可以从语用上推论出一个构式的意义,便就此认定该构式的存在可以预测,而不是约定俗成的。”

“把”字句的构式义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也有很多学者把“把”字句的研究视角放在了它的整体语义上。如崔希亮 (1995)通过科学的统计和分析,指出:“可以说VP是‘把’字句的核心,‘把’字句的语义焦点就在VP上,这也符合END—FOCUS的一般规律。 ‘把’的作用就是将B提到前边作为话题,而把语义焦点放在VP上。”施春宏 (2010)通过分析表示致使性语义关系的句式群,归纳出了“把”字句的特殊语法意义:“通过某种方式的作用,凸显致事对役事施加致使性影响的结果。”

(二)“把”字句具有无法推导的语义

“把”字句的有些语义是从其各构成成分无法推导出来的。王力 (1985:82)较早指出了“把”字句在语义上的独特之处,他指出:“把”字句“在叙述之中,同时表示这行为是一种处置或支配”。如张伯江 (2000)注意到“把”字句整个句式含有“完全”义,并指出“‘追究责任’的意义是句式 (construction)带来的,而不是动词带来的”。岳中奇 (2004)指出:“成事‘把’字句的语义并不是受事‘把’字句乃至其他‘把’字句所表述的‘主观处置’义”,而是具有“评议说明”义。这些语义也不是具体的语境所带来的临时义,而是“把”字句本身所具有的。

(三)“把”字句各构成成分的语义限制

很多学者注意到“把”字句的各构成成分都有语义限制。如张伯江 (2000)指出了“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和位移性特征以及“把”字句主语的使因性特征。张旺熹 (2001)较为全面地论证了“把”字句的位移图式,主要侧重于对“把”字句谓语部分的研究。

如果把上述语义限制归结为“把”字句宾语或谓语动词所固有的意义,就需要为该名词或动词设定额外的意义,这势必会增加该词的语义负担,而这是违背语言的经济性原则的。所以,“最经济的方法是把该语义限制直接归结于构式”(Adele E.Goldberg 2007:138)。

三“把”字句构式的语义表达——致使—位移

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总结及分析,我们认为“把”字句的构式义为“致使—位移”,具体表述为:责任者致使对象发生位移。

(一)“致使”义是“把”字句特殊的构式义

关于“把”字句的语义解释,无论是处置说还是致使说,都是属于致使范畴。邵敬敏、赵春利 (2005)指出:“‘把字句’实际上应该分为两类:一是‘有意识把字句’,一是‘无意识把字句’。只有有意识把字句才有可能具有处置义,而无意识把字句则根本不可能具有处置义,所以,前者也可以叫‘处置把字句’,后者也可以叫‘致使把字句’。”施春宏 (2010)也认为:“目前凡是注重于‘把’字句构造过程的分析,都将‘把’字句看作表达致使范畴的一种句法类型。”目前关于“把”字句的研究都认为,“把”字句的“致使”义不是由谓语动词带来的,而是整个句式所具有的。那么,“致使”义是“把”字句特殊的构式义还是其他句式也同样具有的意义呢?

施春宏 (2010)认为,表达致使范畴的除了“把”字句之外还有施受句 (如“阿Q踢坏了大门”)、“被”字句 (如“大门被阿Q踢坏了”)、受事话题句 (如“大门阿 Q踢坏了”)和受事主语句 (如“大门踢坏了”),它们形成一个表达致使范畴的句式群。

我们认为,施受句、“被”字句、受事话题句和受事主语句虽然在深层语义中都包含“致使”义,但是表层结构并没有凸显“致使”义,因此不能够说“致使”义是它们的构式义。具体地说,施受句的句法结构为“主语+述语+宾语”,是SVO型的基本句子结构,它只是对事件的客观描述,并不凸显“致使”义,因为谓语动词本身并不带有“致使”义;“被”字句中介词“被”的宾语一般是可以省略的,这说明“被”字句并不凸显致使者,只是对受事的被动性及其结果进行描述;受事话题句将受事置于话题的位置,是对受事的状态进行描述;受事主语句干脆将主语省去,“致使”义被忽略。张伯江(2000)论证了“把”字句主语的使因性特征,指出主语的“起因特点表明‘把’字句有指明责任者的要求,这是‘把’字句区别于受事主语句的根本一点”。

综上所述,“致使”义是“把”字句的特殊构式义。

(二)“把”字句补语部分的位移性特征

典型的“把”字句都是有补语的,“把”字句的补语部分具有位移性特征。张旺熹 (2001)将“把”字句的位移图式分为典型“把”字句的空间位移图式和“把”字句位移图式的隐喻拓展两大类。其中,前者包括物理空间层面的位移、时间层面的位移、人体空间层面的位移、社会空间层面的位移、心理空间层面的位移、范围空间层面的位移、泛方向空间层面的位移;后者包括系联图式、等值图式、变化图式和结果图式。

位移是一个从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在“把”字句的句法结构中,终点是一个必有的语义角色,而起点则可有可无。如:

(1)他把书从沙发上拿到桌子上。

(2)他把书拿到桌子上。

(3)他把房子拆了。

﹡ (4)他把房子盖了。

其中,句 (1)的位移起点是“沙发上”,终点是“桌子上”。句 (2)省略了位移起点,只有位移终点“桌子上”。房子只有先盖好了才能拆,所以“盖”可以看作起点,“拆”则是终点。句 (3) “拆”是位移的终点,该句成立;而句 (4)没有出现终点,只有起点“盖”,因此该句不成立。

至于很多学者提出的“把”字句的“完全变化”义,我们可以用“把”字句补语的位移性特征加以解释。如:

(5)他把酒喝了。

该句属于“把”字句位移图式的隐喻拓展中的结果图式,“喝了”表示酒由存在到不存在的变化结果,从变化的程度上来看就是完全变化,“喝了”意思就是“喝完了”。而例 (4)的“盖了”之所以不能作此解释,是因为没有“盖完了”的说法。因此,我们将部分“把”字句的“完全变化”义看作是“把”字句位移性特征的下位语义特征,并不是“把”字句的另外一种构式义。

四、“把”字句构式的多义性

(一)“把”字句构式的多义类型

“构式并非只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抽象的意义,而是通常包括许多密切联系的意义,这些意义共同构成一个家族。”(Adele E.Goldberg 2007:31)“把”字句构式也同样具有多义性,这种多义性主要体现在“位移”部分。(以下例句均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现代汉语语料库”。)

1.责任者致使对象从起点移动到终点

(6)实际上,他只不过是把办公室从西花厅搬到医院罢了。

(7)他们还把CBA全明星赛从赛季后移到赛季中。

(8)只是把他的任务由过去的主唱改成了贝司手。

(9)为了把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国,我们必须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再多一点的时间内,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特定结构“从/由……到……”或“从/由……变为/改成……”。

2.责任者致使对象到达终点

(10)在比赛快结束时,姚明把泰森的几次投篮扔回了半场。

(11)而我在演艺之路上却依然如故,大概真的要把这龙套跑到死了。

(12)伟大胜利要求工业战线迅速地赶上去,而且也使得省一级党委有可能把注意的中心转移到工业方面来。

(13)我把与这些领导人的关系总是放在幕后,虽然我某些时候会考虑利用一下。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特定结构“动词+回”、“动词+到”或“动词+在”。

3.责任者致使对象很快地到达终点

(14)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大厨早已把烟一扔,人已蹦出去。

(15)他把那本材料重重地往地上一摔,狠狠地骂了一句。

(16)谁知宰相把脸一沉,主考官噤若寒蝉。

(17)她把头发打前额往后一挽,草草束成个大发髻。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特定结构 “……一 +动词”。

4.责任者致使对象处于完成状态

(18)我把弓拧紧,在马尾毛上抹了一些松香。

(19)它出去觅食时,总是小心谨慎地先把虎仔藏好,防止被人发现。

(20)只要给我两三年时间再死,就可以把书写完。

(21)我们的工作是把光复大街打扫干净。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特定结构“动词+形容词性补语”。

“把”字句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即谓语动词是光杆动词。刘承峰 (2003)总结了能进入“把”字句的光杆动词共有45个:撤销、颠倒、俘虏、逮捕、开除、克服、扣留、扭转、抛弃、切除、养活、抹煞、镇压、摆脱、暴露、包围、充满、铲除、出版、打倒、打破、得到、断绝、发表、放弃、放松、粉碎、加强、降低、夸大、浪费、没收、排除、缩小、淘汰、推翻、忘记、消灭、消除、削弱、延长、引诱、展开、泄露、阻止,并指出这45个动词之所以能够独立充当“把”字句的谓语部分,是因为它们“在表‘影响性’之义上是自足的”。也就是说,这些光杆动词本身就已经表达了“致使对象处于某种完成状态”的意思,由此我们将这类带光杆动词的“把”字句的语义也归为此类。

5.责任者致使对象结束

(22)不过到那时候,我和灵芝这两个当老师的早就把我们自己一点底货卖完了。

(23)眨眼工夫,张贺林把两碗米饭和一盘青菜吃光了。

(24)这样就会迫使敌人把弹药用尽,并把他们限制在一个有限的地区。

(25)离开这里并把钱都花没了之后,又怎么办呢?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特定结构“动词+完/光/尽/没”。其中,这种语义关系下动词后补语的“完”表示“结束”,而“把”字句构式义为“责任者致使对象处于完成状态”时的补语“完”表示“完成”,即属于岳中奇 (2004)所提出的“成事‘把’字句”。

6.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短暂或微弱的影响

(26)今天不排练了,回去把小脸洗洗吧。

(27)你如果能把那一天的日程改一改,用谈话来代替跳舞,那一定有意思得多。

(28)乔尼回到战斗机上,迅速把将要发生的事在头脑中预演了一遍。

(29)一进屋门,梆的一下子,不知道什么东西把脑袋给碰了一下。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动词重叠结构“VV”、“V一V”或“动词+一+动量词”。

7.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较为充分的影响

(30)他把地图上所有的陆块都进行了比较研究。

(31)把绝对星等和它的目视星等加以比较,便能算出这颗造父变星离我们有多远。

(32)至今在我国西南的苗族、侗族中还流传着女娲的神话传说,并把她作为本民族的始祖加以崇拜。

(33)后来,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又把这个原理作了进一步推广。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形式动词+动词”结构。

在这里,如果我们将“加以比较”和“比较一下”进行对比,就很容易看出“加以比较”表示的是比较得比较充分,而“比较一下”只是作出尝试,使对象受到的影响比较短暂和微弱。

8.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运动趋向上的影响

(34)唐太宗不记旧恨,选用人才,而且鼓励大臣们把意见当面说出来。

(35)有时我抛下拖网,等网满得都要断了就把它拉上来。

(36)他好像想说什么,我把耳朵凑上去。

(37)尽管发生过动摇,但他还是在高级指挥员的位置上把武装斗争坚持了下来。

表达这种语义关系时,“把”字句位移部分在句法上一般表现为“动词+趋向补语”结构。

(二)“把”字句构式多义类型之间的关系

“把”字句构式的多义类型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它们通过多义联接①“多义联接描述构式的某个特定意义和以该意义为基础的扩展意义之间的语义关系的性质。”(Adele E.Goldberg 2007:72)而成为“把”字句构式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的多义联接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 “把”字句构式多义联接关系图

从图1我们可以看到,“把”字句构式的中心意义为“责任者致使对象从起点移动到终点”。以这个中心意义为基础进行扩展,便有了“把”字句构式的多义结构。中心意义略去位移的起点,便有了“责任者致使对象到达终点”之义。“责任者致使对象很快地到达终点”是“责任者致使对象到达终点”的一种情况,是为了凸显到达终点的速度很快。到达终点也就意味着动作的完成,于是,中心意义又进一步发展为“责任者致使对象处于完成状态”。 “结束”是“完成”的一种状态,构式义“责任者致使对象结束”是“责任者致使对象处于完成状态”的下位语义类型。责任者致使对象发生位移,则必然会使对象受到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对象受到影响的程度或方式又是不同的,于是中心意义又发展为“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短暂或微弱的影响”、“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较为充分的影响”、“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运动趋向上的影响”三种语义类型。

五、结论

从“把”字句构式的多义类型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心意义“责任者致使对象从起点移动到终点”是物理空间层面的位移,强调的是从起点到终点的位移过程。对位移终点的凸显导致了“责任者致使对象到达终点”意义的出现,此时位移的起点被忽略。对到达终点的速度的强调又导致了“责任者致使对象很快地到达终点”意义的出现。

“把”字句构式义从物理层面到其他层面的语义引申主要是以目标为参照点的。由对对象存在与否的关注,出现了引申义的分化。“责任者致使对象结束”,强调对象已经消失;而“责任者致使对象处于完成状态”和“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影响”则强调对象仍然存在,但对象的存在状态不同。前者的存在状态为完成,后者的对象并没有处于完成状态,只是受到责任者动作行为的影响。由目标受影响程度的不同,又可区分为“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短暂或微弱的影响”、“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较为充分的影响”以及“责任者致使对象受到运动趋向上的影响”,这是从受影响的程度和趋向来做的划分。

综上所述,“把”字句构式义既强调责任者,又强调对象位移的程度和状态,而位移的终点必须得到凸显。

[1]崔希亮.“把”字句的若干句法语义问题[J].世界汉语教学,1995,(3):12 -21.

[2]刘承峰.能进入“被/把”字句的光杆动词[J].中国语文,2003,(5):422.

[3]邵敬敏,赵春利.“致使把字句”和“省隐被字句”及其语用解释[J].汉语学习,2005,(4):11-18.

[4]施春宏.从句式群看“把”字句及相关句式的语法意义[J].世界汉语教学,2010,(3):291 -309.

[5]宋玉柱.处置新解[J].天津师范学院学报,1979,(3):84-85.

[6]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7]薛凤生.“把”字句和“被”字句的结构意义——真的表示“处置”和“被动”[M]//戴浩一,薛凤生.功能主义与汉语语法.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34-59.

[8]杨素英.从情状类型来看“把”字句(上)[J].汉语学习,1998,(2):10 -13.

[9]杨素英.从情状类型来看“把”字句(下)[J].汉语学习,1998,(3):10 -12.

[10]岳中奇.成事“把”字句的句法形式及语义[J].语文研究,2004,(3):7 -12.

[11]张伯江.论“把”字句的句式语义[J].语言研究,2000,(1):28 -40.

[12]张旺熹.“把”字句的位移图式[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3):1 -10.

[13]Adele E.Goldberg.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A New Perspective of Studying the Bǎ-construction:“caused-displacement”Construction

ZHAO Yan-hua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Culture and Education,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541004,China)

The Bǎ-construction is a special construction in Chinese,which has a special consrtruction meaning:“caused-displacement”.“caused-displacement”construcion meaning of the Bǎ-construction is a polysemy system,which based on the central meaning“something or somebody responsible for the thing caused the object to move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end”and the situation of the object.The construction meaning system put emphasis on something or somebody responsible for the thing,and on the degree and the situation of the moving object.However,the end of moving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e Bǎ-construction;constructions;caused-displacement

H14

A

2095-0292(2011)04-0053-06

2011-05-13

赵燕华,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词汇、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 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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