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颜师古《汉书注》训诂术语“读曰”与“读为”探析

2011-11-16胡继明韦利锋

关键词:训诂学段玉裁古音

胡继明,韦利锋

(1重庆三峡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万州 404000;2安徽省涡阳第一中学,安徽 涡阳 233606)

颜师古《汉书注》训诂术语“读曰”与“读为”探析

胡继明1,韦利锋2

(1重庆三峡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万州 404000;2安徽省涡阳第一中学,安徽 涡阳 233606)

关于训诂术语“读曰”与“读为”的功用问题,历代学者在理解上一直存在分歧。我们通过对颜师古《汉书注》的考察,发现这两个训诂术语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所有的训诂术语并不是产生于同一个时代,每个训诂术语在不同时代以及不同训诂学家的实践运用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不能简单概括。

颜师古;《汉书注》;训诂术语;读曰;读为

颜师古在《汉书注》里使用了大量训诂术语,本文拟对“读曰”、“读为”予以探讨。

关于训诂术语“读曰”、“读为”的功用问题,不少学者都有过专门论述。例如段玉裁在《说文·示部》“畠”下注云:“凡言‘读若’者皆拟其音也。凡传注言‘读为’者,皆易其字也。注经必兼兹二者,故有‘读为’、有‘读若’。‘读为’亦言‘读曰’;‘读若’亦言‘读如’。”[1]6王力《古代汉语》:“‘读为’、‘读曰’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读若’、‘读如’这两个术语一般是用来注音。……‘读为’‘读曰’和‘读若’‘读如’的分别就在于: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则一般是用于注音,但有时也是用本字来破假借字。”[2]617-618“‘读为’、‘读曰’多出现于古书注释中,它们的作用在于表示古今字和文字通假关系。”[3]70陈绂《训诂学基础》:“这就告诉我们,‘读曰’、‘读为’基本一致,它们都表示以本字释假借字的训释角度。这正是对‘读曰’、‘读为’基本用法的概括总结。”[4]同时陈绂还特意指出:“颜师古注《汉书》多用‘读曰’,它的‘读曰’常常与‘音’的作用类似,多为标音,这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读曰’以本字释假借字的功能。”[4]156

以上诸家认为“读曰”与“读为”基本功用相同,具有表示假借字、古今字、注音等作用。但是,我们在考察颜师古《汉书注》时,却发现“读曰”与“读为”这两个训诂术语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并不仅仅是用来说明假借字、古今字;“读曰”与“读为”并非功能基本相同;颜师古《汉书注》的“读曰”也并非多为标音。下面,我们试对《汉书注》中这两个术语进行全面辨正。

一、读曰

颜师古《汉书注》共使用“读曰”191次(不计重复),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说明假借

假借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用字中的假借。《汉书》颜师古注中的“读曰”都是用来表示用字中的假借,共87次,占总数的45.5%。例如:

(1)《汉书·高帝纪》:“高祖常繇咸阳,纵观秦皇帝,喟然叹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矣!”颜师古注:“咸阳,秦所都。繇读曰徭,古通用字。”《说文 ·糸部》:“繇,随从也。”段玉裁注:“亦用为傜役字,傜役者,随从而为之者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繇,叚借为徭。”《史记·项羽本纪》:“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常为主办。”《玉篇·彳部》:“徭,徭役也。”汉贾谊《上都输疏》:“输者不苦其徭,徭者不伤其费,故远方人安。”“繇”假借为“徭”,义为“徭役”。

(2)《汉书·律历志》:“引者,信也。”颜师古注:“信读曰伸,言其长。”《说文 ·言部》:“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段玉裁注:“人言则无不信者。故从人言。

……古多以为屈伸之伸。”《集韵 ·真韵》:“伸,经典作信。”《说文·申部》:“申,神也。”段玉裁注:“古屈伸字作詘申。亦叚信。其作伸者,俗字。”《易·系辞下》:“往者屈也,来者信也。”陆德明《经典释文》:“信,本又作伸。”《荀子·不苟》:“刚强猛毅,靡所不信,非骄暴也。”杨倞注:“信读为伸。古字通用。”“信”假借为“伸”,义为“伸展”。

2.注音

这类共38次,占总数的19.89%。例如:

(1)《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共严侯吕罢师。”颜师古注:“罢音皮彼反,又读曰皮。”“罢”和“皮”上古音同为並母歌部字,古音相同。

(2)《汉书·楚元王传》:“富子辟彊等四人供养,仕于朝。”颜师古注:“辟音必亦反。彊音居良反。又辟读曰闢,彊读曰疆。解在《文纪》。”“辟”和“闢”上古音同为並母锡部字,古音相同;“彊”上古音为群母阳部字,“疆”上古音为见母阳部,群见旁纽,阳部叠韵,古音相近。

3.说明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就是同一个词在古书中先后用不同的字来表示。这类共29次,占总数的15.18%。例如:

(1)《汉书·高帝纪》:“群臣说服。”颜师古注:“说读曰悦。”《说文·言部》:“说,说释也。”段玉裁注:“说释,即悦怿。说、悦、释、怿,皆古今字。”《玉篇 ·言部》:“说,怿也。”《广韵 ·薛韵》:“说,喜也,乐也,服也。”《诗·召南·草虫》:“未见君之,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说”和“悦”为一对古今字,义为“高兴”、“喜悦”。

(2)《汉书·景帝纪》:“减耆欲,不受献。”颜师古注:“耆读曰嗜。”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老部》:“耆,耆从旨,即有嗜义,故古字以耆为嗜,后乃加口旁耳。”《庄子·齐物论》:“鸱鸦耆鼠。”陆德明《经典释文》:“耆,市志反。字或作嗜。”《说文·口部》:“嗜,嗜欲,喜之也。”《荀子·非十二子》:“无廉耻而耆饮食。”杨倞注:“耆与嗜同。”“耆”和“嗜”为一对古今字,义为“喜好”。

4.说明同源词

同源词是指由同一词源派生出来在音义两方面都有相互联系的一组词。这类共 26次,占总数的13.61%。例如:

(1)《汉书·爰盎晁错传》:“丈五之沟,渐车之水。”颜师古注:“渐读曰瀸,谓浸也,音子廉反。”《广雅 ·释诂》:“渐,渍也。”《荀子 ·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杨倞注:“渐,渍也,染也。”《史记·孝武本纪》:“治大池渐台。”张守节正义引颜师古注:“渐,浸也。”《说文·水部》:“瀸,渍也。”《广雅·释诂》:“瀸,渍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二引《字林》:“瀸,渍也。”“渐”上古音为从母谈部字,“瀸”上古音为精母谈部字,从精旁纽,谈部叠韵,古音相近。二者为一组同源词,共同的意义核心“浸渍”为这组同源词的核义素。

(2)《汉书·成帝纪》:“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颜师古注:“湛读曰耽。”《诗·小雅·鹿鸣》:“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毛传:“湛,乐之久也。”陆德明释文:“字又作耽。”《玉篇 ·耳部》:“耽,乐也。”《诗·卫风 ·氓》:“于嗟女兮,无与士耽。”毛传:“耽,乐也。”《尚书 ·无逸》:“惟耽乐之从。”孔安国传:“过乐谓之耽。”《韩非子·十过》:“耽于女乐。”“湛”和“耽”上古音同为端母侵部字,古音相同。二者为一组同源词,共同的意义核心“浸沉”为这组同源词的核义素。

5.说明连绵词

连绵词也称连绵字,连语,大多是由两个音节联缀而成不可分割的单纯词,同一个连绵词通常有多种写法。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十六:“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说者望文生义,往往穿凿而失其本指。”[5]407这类共6次,占总数的3.14%。例如:

(1)《汉书·扬雄传下》:“从者仿佛,骩属而还。”颜师古注:“车不安轫,未及止也。日未靡旃,不移景也。仿佛读曰髣髴。”《说文 ·髟部》:“髴,髴若似也。”段玉裁注:“许无髣字,后人因髴制髣。”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仿佛,古文作‘肪胇’。《声类》作‘髣髴’,同,谓相似,见不諦也。”钱坫校正:“《说文》作‘仿佛’。”《楚辞·远游》:“时髣髴以遥见兮,精皎皎以往来。”洪兴祖補注引《说文》:“髣髴,见不諟也。”连绵词“仿佛”,也作“髣髴”,义为“似乎”。

(2)《汉书·宣帝纪》:“分刌节度,穷极幼眇。”颜师古注:“幼眇读曰要妙。”《汉书·中山靖王刘胜传》:“今臣心结日久,每闻幼眇之声,不知涕泣之横集也。”颜师古注:“眇音妙。幼妙,精微也。”扬雄《长杨赋》:“抑止丝竹晏衍之乐,憎闻郑、卫幼眇之声。”《老子》:“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连绵词“幼眇”,也作“幼妙”、“要妙”、“要眇”,义为“精微”。

6.说明异体字

所谓“异体字”是指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相互替换的字。这类共 3次,占总数的 1.57%。例如:

(1)《汉书 ·萧望之传》:“今将军规橅云若管晏而休,遂行日仄至周召乃留乎?”颜师古注:“橅,读曰模。其字从木。”《说文·木部》:“模,法也。”段玉裁注:“《汉书》亦作橅。”《集韵·模韵》:“模,《说文》:‘法也。’亦作橅。”《小尔雅·广诂》:“模,法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声类》:“模,法之也。”“橅”和“模”为一对异体字,义为“规范”、“法式”。

(2)《汉书·贾谊传》:“下无倍畔之心,上无诛伐之志。”颜师古注:“倍读曰偝。”《说文 ·人部》:“倍,反也。”段玉裁注:“此倍之本义 ……倍之或体作偝。”《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倍奸齐盟。”孔颖达疏:“倍,即背也。违背奸犯齐同之盟也。”《集韵·队韵》:“背,违也。或从人。”《礼记·坊记》:“利禄先死者而后生者则民不偝。”“倍”和“偝”为一对异体字,义为“背叛”、“违背”。

7.随文释义

此类共2次,占总数的1.04%。

(1)《汉书·礼乐志》:“明德乡,治本约。”颜师古注:“乡,方也。言王者之威,取象雷电,明示德义之方,而治政本之约。约读曰要。”《孟子·公孙丑上》:“然而孟施舍守约也。”赵岐注:“以施舍要之,以不惧为约要也。”焦循正义:“约之训为要,于众道之中得其大,是得其要也。”此以“要”释“约”,义为“要领”、“关键”。

(2)《汉书·高帝纪》:“项羽为无道,放杀其主。”颜师古注:“杀读曰弑。诸弑君者,其例皆同。”《说文 ·殳部》:“杀,戮也。”《尚书 ·康诰》:“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孔安国传:“言得刑杀罪人。”《集韵 ·志韵》:“弑,杀也。自外曰戕,内曰弑,或曰杀。”《易 ·坤》:“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左传·宣公十八年》:“凡自内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杜预注:“弑、戕皆杀也。”此以“弑”释“杀”,虽义为“处死”,但感情色彩不同,“杀”是个中性词,使用范围较广,“弑”是个贬义词,用于“下杀上”。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颜师古《汉书注》“读曰”这一训诂术语主要用来说明假借字(占总数的45.02%)、表注音(占总数的19.89%),说明古今字(占总数的 15.18%),其次是说明同源词(占总数的13.61%),偶尔用来说明连绵词(占总数的3.14%)、异体字(占总数的 1.57%),再次是随文释义(占总数的1.04%)。

二、读为

颜师古《汉书注》共使用“读为”12次(不计重复),其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说明假借

此类共4次,占总数的33.32%。例如:

(1)《汉书·田叔传》:“汉与楚相距,士卒罢敝。”颜师古注:“罢读为疲。下亦同。”《说文 ·网部》:“罢,遣有罪也。”段玉裁注:“罢之音亦读如疲,而与疲义殊。《少仪》:‘师役曰罢。’郑玄曰:‘罢之言疲劳也。’凡曰之言者,皆转其义之词。”《广雅·释诂》:“罢,劳也。”王念孙疏证:“罢与疲同。”《广韵·支韵》:“罢,倦也。”《左传

·昭公三年》:“庶民罢敝。”《说文 ·疒部》:“疲,劳也。”段玉裁注:“经传多假罢为之。”《玉篇 ·疒部》:“疲,乏也。”《左传·成公十六年》:“奸时以动,而疲民以逞。”“罢”假借为“疲”,义为“疲劳”。

(2)《汉书·景十三王传》:“后游雷波,天大风,建使郎二人乘小舩入波中。”颜师古注:“波读为陂。雷陂,陂名。其下云入波中亦同。”《说文 ·水部》:“波,水涌流也。从水,皮声。”段玉裁注:“又假为陂字,见《汉书》。”《说文·阜部》:“陂,阪也。一曰沱也。”《广雅·释地》:“陂,池也。”《说文 ·阜部》:“陂,阪也。”段玉裁注:“陂与坡音义皆同。”《淮南子·说林》:“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而一顷之陂可以灌四顷,大小之衰然。”高诱注:“畜水曰陂。”“波”假借为“陂”,义为“池塘”。

2.随文释义

此类共2次,占总数的16.67%。

(1)《汉书·司马相如传》:“且齐东陼巨海,南有琅邪,观乎成山,射乎之罘,浮勃澥,游孟诸,邪与肃慎为邻,右以汤谷为界。”颜师古注:“邪读为左,谓东北接也。”《广韵·麻韵》:“邪,不正也。”《洪武正韵·遮韵》:“邪,亦作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随部》:“左,《仪礼·士相见礼》‘入门左’疏:‘凡门出则以西为右,以东为左。入则以东为右,以西为左。”《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邪与肃慎为邻,右以汤谷为界。”正义:“邪谓东北接之。”颜师古此以“左”释“邪”,义为东北相接之处。

(2)《汉书·昭帝纪》:“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光知时务之要,轻繇薄赋,与民休息。”颜师古注:“耗,损也,音火到反。减读为减省之减。”《说文·水部》:“减,损也。从水,咸声。”《广雅 ·释诂》:“减,少也。”《文选·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减”有多个义项,颜师古用“减省之减”来说明“减”在《汉书》中的意义。

3.说明同源词

此类共2次,占总数的16.67%。

(1)《汉书·食货志》:“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颜师古注:“视读为示也。”《说文 ·示部》:“视,瞻也。”《书·泰誓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墨子·辞过》:“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玉篇·示部》:“示,语也,以事告人曰示也。”《诗·小雅·鹿鸣》:“视民不恌。”孔颖达疏:“古之字,以目视物,以物示人,同作视字。后世而作字异,目视物作示傍见,示人物作单示字,由是经传之中,视与示字多杂乱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视,叚借为示……《汉书》多以视为示,古通用字。’”“视”上古音为禅母脂部字,“示”上古音为船母脂部字,禅船旁纽,脂部叠韵,古音相近。二者为一组同源词,共同的意义核心“看”为这组同源词的核义素。

(2)《汉书·扬雄传》:“入洞穴,出苍梧,乘巨鳞,骑京鱼。”颜师古注:“京,大也,或读为鲸。鲸,大鱼也。”《尔雅·释诂》:“京,大也。”《诗经 ·大雅·皇矣》:“依其在京。”毛传:“京,大阜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莫之与京。”杜预注:“京,大也。”《说文 ·鱼部》:“蝕,海大鱼也。《春秋传》曰:‘取其蝕鲵。’鲸,蝕或从京。”段玉裁注:“此海中鱼最大者。字亦作鲸,《羽猎赋》作京。京,大也。”《左传 ·宣公十二年》:“取其鲸鲵而封之。”杜预注:“鲸鲵,大鱼名。”“京”上古音为见母阳部字,“鲸”上古音为群母阳部字,见群旁纽,阳部叠韵,古音相近。二者为一组同源词,共同的意义核心“大”为这组同源词的核义素。

4.注音

此类共2次,占总数的16.67%。

(1)《汉书·王子侯表》:“句容哀侯党。”颜师古注:“句读为章句之句。”《说文 ·句部》:“句,曲也。从口,丩声。”段玉裁注:“古音总如鉤。后人句曲音鉤,章句音屦。又改句曲字为勾。”

(2)《汉书·王褒传》:“虽伯牙操递钟,逢门子弯乌号,犹未足以喻其意也。”晋灼曰:“递音递送之递,二十四钟各有节奏,击之不常故曰递。”臣瓒曰:“《楚辞》云:‘奏伯牙之号钟’。号钟,琴名也。马融《笛赋》曰:‘号钟高调’。伯牙以善鼓琴,不闻说能击鼓也。”颜师古注:“琴名是也,字既作递,则与《楚辞》不同,不得即读为号,当依晋音耳。”

5.说明古今字

此类共2次,占总数的16.67%。

(1)《汉书·元帝纪》:“遭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应劭曰:“虖韩邪单于愿保塞,边竟得以安宁,故以冠元也。”颜师古注:“据如应说,竟读为境。古之用字,境竟实同。但此诏云‘边垂长无兵革之事’,竟者终极之言,言永安宁也。既无兵革,中外安宁,岂止境上?若依本字而读,义更弘通也。”《说文 ·音部》:“竟,乐曲尽为竟。”段玉裁注:“曲之所止也。引申之凡事之所止。土地之所止皆曰竟。毛传曰:‘疆,竟也。’俗别制境字,非。”《说文新附·土部》:“境,疆也。从土,竟声。经典通用竟。”席世昌《读说文记》:“境,《汉书》俱作竟。竟,尽也,疆土至此竟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礼记·曲礼上》:“入竟而问禁。”“竟”和“境”为一对古今字,义为“边境”;“边疆”。

(2)《汉书·货殖传》:“然其赢得过当,愈于孅啬,家致数千金,故南阳行贾尽法孔氏之雍容。”颜师古注:“瘉读为愈。愈,胜也。”《说文·疒部》:“瘉,病瘳也。”徐锴系传:“今作愈字。”段玉裁注:“凡训胜、训贤之愈,皆引伸于瘉。愈即瘉字也。”《汉书·艺文志》:“彼九家者,不犹瘉于野乎?”《广雅 ·释言》:“愈,贤也。”《玉篇 ·心部》:“愈,胜也。”《论语·公冶长》:“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愈,犹胜也。”“瘉”和“愈”为古今字,义为“胜过”、“超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颜师古《汉书注》中“读为”这一术语主要用来说明假借字(占总数的33.32%),其次是随文释义、说明同源词、古今字、注音(各占总数的16.67%)。

颜师古《汉书注》“读曰”、“读为”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作用名称假借字 注音 古今字 同源词 连绵词 异体字 释义次 %次 %次 %次 %次 %次%次 %读曰 87 45.02 38 19.89 29 15.18 26 13.61 6 3.14 3 1.57 2 1.04读为 4 33.32 2 16.67 2 16.67 2 16.67 0 0 0 0 2 16.67

从上表可以看出,段玉裁、王力、赵振铎、陈绂等对这两个训诂术语的分析和概括,并不具有穷尽性和周遍性,也不是亘古不变的规律。术语是人类运用科学知识进行判断、推理和逻辑思维的结晶和重要标志,是人类思想史和学术史的重大创获。任何学科都有一套专门的术语,体现出该学科的发展水平和成就。中国传统语言学之训诂学术语是古代训诂学家训诂实践的产物,是他们对训诂条例和训诂方法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但是,所有的训诂术语并不是产生于同一个时代,每个训诂术语在不同时代以及不同训诂学家的运用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不能简单、笼统概括。由于中国传统训诂学并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术语,不同的训诂学家所使用的同一术语往往所指不同且随意性比较大,造成后人在理解上的困惑。“总结看来,‘读曰’、‘读为’与‘读若’、‘读如’在汉代,尤其在郑玄等名家的注释中,界限分明,很少混用。但到了后代,注释者不解其意,经常混用,这两组术语的界限已不甚分明。这说明,术语是有其时代性的。”[4]163因此,我们在研究前人的训诂术语时,绝不能脱离训诂术语在每个时代以及具体训诂学家的具体实践,只有在充分占有、分析材料的基础上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既不能盲从,更不能主观臆断、望文生训。所以何九盈先生指出:“对古代语言学著作中的一些常见的名词术语要进行一番彻底的研究,基本名词术语搞不清,我们就难以对古人的学术成就做出准确的评价。”[6]5我们深以为是。

[1]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 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 赵振铎.训诂学纲要[M].成都:巴蜀书社,2003.

[4] 陈绂.训诂学基础[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

[5] 王念孙.读书杂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6] 何九盈.中国古代语言学史·前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H13

A

1671-511X(2011)03-0106-04

2009-09-18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颜师古《汉书注》训诂研究”(10XJA740001)成果之一。

胡继明(1963—),男,重庆忠县人,文学博士,重庆三峡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西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猜你喜欢

训诂学段玉裁古音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校订《古今韵会举要》探略
论中国训诂学与经典阐释的确定性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古音在某部”的解析
《韵补正》“不合者”研究
训诂术语的比较分析
評述清代段玉裁古音學研究
從上古文獻看白一平—沙加爾上古音構擬
談白一平—沙加爾上古音体系的幾個問題
《段玉裁传》阅读训练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一曰”训诂内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