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兰彬与晚清海外华工的保护
2011-08-15张勇
张 勇
论陈兰彬与晚清海外华工的保护
张 勇
晚清以来,许多华工被拐骗出洋,饱受虐待,而总理衙门的设立和外交机构的完善使保护海外华工成为可能。首任驻美、西班牙、秘鲁公使陈兰彬通过一系列外交手段进行干预,一定程度上达到维护国家主权、保护侨民利益的目的。关键词:陈兰彬;晚清;海外华工
鸦片战争后,在暴利的驱使下,沿海口岸非法招工活动日益猖獗,大批华工被送往海外。随后,有关华工在国外遭受残酷虐待的消息传回国内,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将保护海外华工合法权益措施的制定提上议事日程。
陈兰彬(1816-1895),字荔秋,广东省吴川县人,出身进士,他带领中国第一批留学生赴美留学。随后出任中国首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使节,成为清末著名的外交家。在海外华工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陈兰彬出使海外,试图通过外交途径来保护海外华工的权益。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晚清政府的海外华工保护及相关侨务政策多有研究,然而对于这位公使关心侨胞、保护海外华工、推进中外关系改善等方面的情况却鲜有提及。
一、陈兰彬与古巴华工受虐事件
古巴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在开发过程中大量使用华工。据统计,从1847年到1872年,运往古巴的华工为114081人,到1874年只剩58400人。华工在古巴像奴隶一样被奴役、被虐待。这种非人道的虐待,引起了西方正直人士的关注,他们通过舆论对这种苦力贸易进行了抨击。而华工在航行途中和在古巴所受虐待的情形也不断地传入国内,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并通过外交途径与西班牙政府沟通。当时的西班牙政府对于虐待华工事件一口否认,“所言马尼拉、夏湾拿凌虐工人之事,恐有不实。”[1]并且以清政府背约拒绝其招工为由,要求清政府赔偿其损失。“凡有国背约款而教他国人吃亏受苦,其赔偿之事是不能托。”[1]545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认识到,如果不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清政府于是决定彻底调查古巴华工受虐事件。
通过一番外交努力,西班牙政府最终同意中国派员对虐工事件进行调查。“贵衙门若能指定何处、何人凌虐工人,确有实据,本大臣定当查明,重治其罪,以明事非本国所愿。”[1]5411873年,弈訢等提出派陈兰彬前往古巴调查古巴华工受虐事件,“思现在选带学生出洋肄业委员主事陈兰彬,距日国不远,如令就近往查,尚属简易。”[1]549同年9月,陈兰彬率领以英国汉口税务司马福臣和天津海关的法国税务司吴秉文为副使的调查团前往古巴调查。之所以聘外人为副使,是因为马福臣、吴秉文“两人都会说官话,并善于阅读中文”[2]。这也为中国调查团树立了一个公正的形象。在当时中国国力极度衰弱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极为重要。只有这样,陈兰彬的调查才有保证,才能取得列强的最终认可。
陈兰彬三人调查团及其中国助手于1874年3月17日到达哈瓦那。陈兰彬首先拜访了当地的西班牙官府以及许多西方国家的外交代表。“二月初二日见古巴将军及夏湾拿(哈瓦那)知府、局绅后,陆续见英、法、俄、美、德、瑞、丹、荷、奥、比、意各国领事。 ”[1]579随后,陈兰彬调查团从3月20日开始一直工作到5月2日,对古巴当地的猪仔馆、工所、种植园和监狱等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在调查中他们发现,古巴华工受虐情景十分严重。“司员兰彬同税务司福臣、秉文等面加讯问,据各华工供禀,系有中国被拐骗来着居十之七八。船上数月,打伤、自尽、死亡已不止十分之一。迨装到夏湾拿发卖为奴。其买在人家店铺者无几,业经受虐。至买入糖寮者,人数较重,尤为凌虐不堪,其工夫过重,其饮食过薄,其做工时刻过多,其被棍撞、鞭打、锁闸等诸般荼毒又最甚。递年各处打死、伤死、缢死、刎死、服毒死、投水死、投糖锅死者累累不绝。现时折本、坏脚、瞎目、烂头、落牙、缺耳、皮开肉裂指请验伤者已复不少,凌虐实迹人所共见。况工满合同年限之后,工主多不给满工凭据,仍勒令再做数年或十数年,依然照常受虐,倘不肯允,即送工所锁押修路,并无工银,与官监人犯一律,务使华工必由工所出雇与商人,立新合同,俟其满日复送工所,如此者至再至三,各华人不但不得回国,并不得自行觅工。且自咸丰十一年二月后来者概不发满工执照,人人可以拘拿,照旧有执照之华工,无论在途,在室,巡役等随时搜验,常照常将执照收毁,送入工所,受虐更属无穷。”[1]580
陈兰彬对于华工所受的这些苦难都进行了认真的记述,他还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计共录得口供一千一百七十六纸,又收得一千六百六十五名口禀贴八十五张。”[1]581这些证据揭露了华工在古巴苦难生活的各个方面——或被贩卖为奴隶,或被施以各种酷刑,或被迫做工以至严重伤亡,有力地证明了华工在古巴确实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为清政府日后与西班牙政府谈判,保护华工、挽回华工权益提供了有利佐证。
当然,陈兰彬的调查也遭到了西班牙政府的阻挠和干涉。当陈兰彬准备出发之时,西班牙政府要求派两名西班牙代表来协助,不过此建议遭到了总理衙门的拒绝。陈兰彬在古巴展开调查时,也受到当地官员的限制。对于陈兰彬所查的结果,西班牙殖民政府以种种借口予以否认。比如,针对陈兰彬调查团中有美国人一事,西班牙署理公使以“兹接该岛总督由通信发来回信,据云实有其事。其人系陈委员由美国总京华星墩地方所雇,后至古巴岛时,此人亦与随员等同查招工一事情形等语”为由向中国政府照会[1]574,“特预为言明,所有在古巴岛查办一切事故,本署大臣均皆视若无,徒为虚费。”[1]575妄图对陈兰彬等人的调查结果予以否认。
1874年5月8日,陈兰彬调查团离开哈瓦那前往美国撰写报告。报告于1874年10月20日完成并于年底呈给总理衙门。这份报告详细说明了华工在古巴的受虐情形,并附有大量的证据。总理衙门遂“将这份报告连同证据文件送交五大国公使,向他们简要介绍调查团的调查情况,从而使中国在谈判中处于稳固的地位。”[2]122与此同时,总理衙门还广泛刊印和散发该报告的内容,以证明西班牙当局是有责任的,应对古巴华工受虐事件负责。由于证据确凿,加上总理衙门的努力,西班牙政府不得不取消了赔款要求。清政府也最终于1877年11月17日同西班牙政府签订了拖延六年之久的有关移民问题的条约。其后中国在哈瓦那设立领事馆,从而达到了部分保护古巴华工相关权益的目的。显然,陈兰彬在该事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陈兰彬与美国华工保护
华人对美国西部的早期开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华人人数的增多以及美国1873年后相继出现多次经济萧条,在企业被垄断、工人遭剥削的情况下,华人就成了白种工人发泄怨恨的替罪羊。而华人“外表特征与众不同,穿着民族服装,保留着梳辫子的习惯,他们的传统习惯都是西方人难以捉摸的,因此也就容易被当作攻击的靶子。”[3]在这些特殊的社会文化历史因素的作用下,美国西部爆发了一系列的排华运动,广大华工热切盼望祖国给予他们保护。
1878年6月1日,陈兰彬离沪赴美,出任首任驻美大使。在美国,他保护华人的第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华人集中的城市设立领事馆。加利福尼亚是美国华人较集中的地区,由于加州的黄金资源日益枯竭,工作难找,当地的爱尔兰白种工人对华人产生嫉妒,他们采取了强硬的排华立场,袭击华人,企图将华人从该州逐出。在当时,其他国家的移民工人都受到了他们所在国领事的保护,而华人因缺乏保护往往成为牺牲品[4]。
陈兰彬在了解这种情况后,立即向清政府上奏,并推荐五品衔花翎保升主事容曾祥为参赞。清政府应陈兰彬的请求于同年设立旧金山总领事馆。旧金山领事馆的成立对保护美国西部华人的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样,应陈兰彬之请求,夏威夷商董会于1880年成立。一年后,商董会升格为领事馆,陈国芬被任命为首任领事[2]156。
陈兰彬保护华工的第二个重要举措就是采取强烈的外交抗议。1880年10月31日,科罗拉多首府丹佛发生了一起反华暴乱。该市的警察控制不了动乱,作为“安全措施”,却把所有华人关押三天。这次暴动的结果是一名叫吕杨(音译)的华人被杀,数人受伤,财产损失达二三万美元[2]231。
事件发生后,陈兰彬拜会美国国务卿,对丹佛事件提出了强烈抗议,要求赔偿受害者损失,要求美国政府对华人的生命财产提供更有效的保护。11月10日,陈兰彬再次照会美国国务卿,重申了上述立场,同时他还指示中国驻旧金山领事调查这次暴乱。而美国政府对此一再推诿回避。陈兰彬在抗议无效的情况下,于1881年1月21日根据领事傅列秘详尽调查丹佛事件所收集到的证据,向美国国务卿送去了一份措辞强硬的急件。该件重申了华工在这次暴乱中所受的损害,要求“贵大臣妥速设法善为保护该处华人,并饬地方官严拿不法之徒,按法惩治,所失财务,并为赔偿。查该处侨寓华人遵通商条约来贵国贸易工艺,一但惨遭扰害,致资财散失,难以安生,应如何秉公核办,以儆效尤而安商旅,是在贵国与地方官之主持得当焉。”[5]但陈兰彬的正当要求遭到了美国新任国务卿詹姆斯.G.布来恩的拒绝,陈兰彬为保护丹佛事件华工的努力最终付之东流。但是,在弱国无外交的情况下,陈兰彬的这种抗争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三、结语
晚清华工问题是伴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入侵、中国的海禁逐渐松弛而逐渐产生的,它见证了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的过程。晚清贫弱的国力使国家没有强有力的后盾来保护自己的子民,这就使得中国外交官的努力很难有成功的机会。另一方面,中国的外交家缺乏必要的国际法等外交专业知识,这也使得他们在处理外交具体事务中难以得心应手。需指出的是,对海外华工的保护是随着中国外交的逐步近代化而发展的,尤其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建立,中国才有了专门的外交机构,才开始对海外华工施行保护。
作为一个传统的士大夫,陈兰彬的外交活动暴露了他对世界的陌生。但是,他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意识,这使他在外交活动中奋力抗争,无怨无悔,锲而不舍。抗争虽然以失败居多,但主要是由于清政府国力衰弱,缺乏强有力的后盾造成的。陈兰彬毕竟开了海外华工保护之先河。此外,透过陈兰彬处理华工问题的个案,我们也可以看到清政府在历经一系列的外交纠纷之后,逐步由被动转为主动地采纳近代国际关系的行为规范与惯例,并最终纳入到近代国际体系之中。
[1]陈翰生.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1辑[G].北京:中华书局,1985:541.
[2]颜清湟.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晚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1990:121.
[3]麦美玲,迟进之.金山路漫漫[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39.
[4]陈兰彬.使美纪略普通古籍[M].60.
[5]朱士嘉.美国迫害华工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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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1999(2011)08-0121-03
张勇,平顶山学院(河南平顶山 467000)教师。
201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