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经营风险及防范研究
2011-07-14李正明
李正明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与银行贷款比,典当具有抵押物广泛、时间短、速度快、贷款额灵活、信用要求低、客户使用资金的自由度更高等优势,是中小企业及居民个人较好的融资选择。而典当行,又称当铺,是专门发放抵(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1987年12月,新中国的第一家典当行——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率先成立。2010年上半年我国典当业累计发放当金103万笔,典当总额847亿元,同比增长10.6%,实现利润总额10.9亿元。其中,向48万户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当金639亿元。当金用于创业基金、支付工资、盘活资产等方面,涉及机械加工、服装加工、流动贸易、商业服务等50余种行业。业务范围主要是房地产典当、汽车典当、股票典当、黄金首饰典当。其中,前三种典当占典当总额的90%。典当已经从传统单一模式转向投资融资相结合的多元发展格局。
我国的典当行规模一般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任何风险的发生对其都是致命的。典当行业的风险种类很多,既有外部风险又有内部风险;既有法律政策风险又有经营技术风险;风险的成因有主体因素(如高级管理人员素质、一般从业者的道德品质、内部制度管理等),又有客体因素(如客户本人的诚信度、担保物市场价格趋势、贷款用途的机会效益等),同时又有政策法规、市场信用环境和竞争环境等因素。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防范对策无疑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典当行面临的经营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
1.法规风险
首先是《典当法》的缺失。《典当管理办法》(办法)只是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的一个部门规章,其权威性和约束力有限,且内容还有诸多缺陷。它不能阻止国务院其他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制订相关规章,造成部门多头管理上的混乱。当国务院其他部门及地方立法机关制订的相关规章与《办法》不一致时,是根据规范制定机关的层次还是根据规范颁布的时间先后确定其效力,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
其次是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由于没有《典当法》,典当业务不能彻底从抵押和质押贷款业务的法规中独立出来,既失去了典当业务的特色,又导致一些诸如是典当业务还是抵押质押贷款业务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有效地保护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就流质约定是否有效而言,《办法》承认其有效,而《担保法》中规定其无效。此时,该适用《担保法》还是《办法》呢?从法律效力层次看,前者的效力无疑高于后者,但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看,后者又应优先于前者。
再次是法律、法规的规定缺乏现实可操作性。在典当行的业务经营管理方面,如质押贷款发放管理、绝当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以及对当物的估价标准、赎回、变卖等具体操作上,没有明确而完整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的例子还包括:典当企业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如何;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当物经公安机关扣押后如何处理;当物毁损的处理;房地产、汽车等绝当后要求当户前来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规定等;正常的典当活动遇到有关部门的依法拒绝、阻碍和消极不作为时,典当业者如何借助典当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典当行连锁经营如何开展等。
法规风险的存在,导致典当行业务经营中违规现象较多。今年年初,随着货币政策趋紧,银行纷纷收紧信贷,一些典当行趁机坐地起价,收取当户的资金月利率达到4%以上,折算成年化利率接近50%,这几乎是《办法》中规定利率的近10倍。价值评估也由典当行单方面说了算。一些典当行则可以利用其人脉关系和手中符合贷审要求的实体企业,快速获得银行贷款,然后再将这笔钱放出去,吃中间的利差。
2.行业竞争风险
中小企业是典当行主要的服务对象。然而,随着国内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商业银行也开始起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开始简化贷款程序,加快放款速度,并推出了众多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如交通银行的“展业通”、民生银行的“民易贷”和渣打银行的“无抵押小额贷款”等。
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由此,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进入大众视野,其贷款对象是农户和微型企业,覆盖面极广,涵盖科技、加工、服务、商贸等各类中小企业,具有类似于典当行快速简便的特点,发展前景良好,已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创业板已于2009年3月31日推出。创业板市场即二板市场,针对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小型创业企业服务。它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具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差异化的融资渠道为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了相对大额的创业资金,使中小企业又多了一条直接融资的渠道。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一旦出现绝当时,典当行对当物进行销售所产生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包括绝当物没有销路或绝当物的价位风险。当社会经济不景气或当期过长时,绝当物品便可能出现流通迟滞、市场较小甚至失去市场。绝当物品的价位风险主要来源于物品绝当时,典当行变卖当物不能收回本息,这或者是由于当金过高,当户不来赎当,相当于当户将他们的财物变卖给典当行,这时即使典当行成功地卖出当物,也很难获利;或者是由于当物过期贬值导致变卖后的价钱不足以弥补典当行的当金和利息。
(二)非系统性风险
1.认识不足风险
有的典当行“认物不认人”,过分强调当户是否有抵(质)押物,并且抵(质)押物是否足值,不问当金去向、用途及其还款来源,始终认为变现当物是补偿当户不归还当金风险的不二法门。但是,在今天公众强力谴责诚信缺失和抵(质)押物变现途径不畅的社会背景下,现在的典当行若再毅然决然地恪守“认物不认人”的经营观念,而不践行“既看物又看人”的风险防控原则,就会产生风险防控上的漏洞。对于今天的典当行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于物、而是来自于特定法制和道德伦理环境中的人。
2.业务操作风险
(1)估价风险。典当行在当物的估价上面临着两难选择:估价过高,就会造成死当、弃当增多,风险转嫁给典当行;估价过低,则业务来源减少,影响典当行的经营成果,同样带来风险。
(2)保管风险。典当户赎当之前,当物被保管在典当行的仓库里,典当行有义务稳妥完善地保管好当物。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的120%进行赔偿。目前不少典当行租用临时廉价仓库,仓储条件极差,不具备起码的应急设施,潜在风险令人堪忧。
3.人才风险
典当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在典当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人才始终是处于第一位的资源,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不但要求品行端正,而且要有敬业、奉献精神。不但要有丰富的经验,而且要有专业技能、广博的知识。知识包括管理知识、法律知识、金融证券知识、房地产知识、车辆知识、历史知识、高科技知识等等。
然而,典当行业一直扮演着银行业务的补充角色,因此地位不高,身份被边缘化,难以吸引到专业的金融人才。我国现代典当业正处在不断发展中,缺乏专业人员问题日益突出。除了湖北经济学院和天津南开大学已开办典当专业之外,其他高校里还没有开设该专业。目前典当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教育,甚至没有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精通各类专业技术、能准确评估物品价值的人员更少。因缺乏专业人才,典当行经常会出现鉴定、估价、误收赃物、财务、档案等方面的失误,对自身和中小企业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这严重制约了典当行的发展。
二、典当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对策
1.针对政策、法规风险
国家应尽快明确典当行的性质,尽早出台一套完善的典当业发展的法规、条例,明确界定其设置条件和要求,对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组织章程、利率和当期等实行规划和管理,防止无序竞争。对典当业经营的最低限额、实收货币资本数额、费率标准、资产负债比例、利润分配方式及物品变卖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维护当户与典当行双方的利益,使典当行的业务经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典当行要强化法制意识,坚持守法经营,不为厚利所动。对可疑物品要求手续齐全,谨防涉赃。此外,要杜绝超业务范围违规经营风险,禁止违规经营。
2.针对行业竞争风险
首先,典当行业应充分发挥与扩展其优势,确保或扩大行业特色;其次,应在中小企业和百姓中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和百姓了解、熟悉和运用典当融资。这样,典当行业才能在多元融资领域中占一席之地。
3.针对市场风险
随时洞察经济动态,主动把握市场脉搏。在经济活跃期加大投入,扩大经营,增加积累,以丰补欠;而在低迷期来临之际,及时果断地处理死当物品,减少损失。
(二)非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对策
1.针对认识不足风险
以当户诚信调查为中心,建立当户诚信档案,支持当户理性投资行为,重视当户第一还款来源;在此基础上,以抵(质)押等担保形式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保证。只重视当物担保价值充分性而忽视当户第一还款来源的做法是舍本逐末的风险处理方法。
2.针对业务操作风险
典当行、典当行业协会、全国典委会和证券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要密切配合,制定出一整套比较健全、合理和切实可行的步骤,以保证各方面的利益。当品估价一家吃不准时,需由公司的高级估价师会同行业专家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风险评估小组共同估价,形成统一价格。
典当行还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首先,建立岗位风险责任制。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风险责任,对已办理的放款,要立即着手进行清理,及早收回贷款;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强制收回,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损失。其次,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当物和质押物品的实物鉴定、价值评估、真伪识别、复核验收等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避免将当物以假当真、以次充好、押价过高等现象的发生。对那些变现能力弱或有行无市的物品,尽可能少接或不接。最后,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加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防范工作,并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典当风险基金。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典当放款台账记录和客户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做好满月催收工作。此外,要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典当行也要克服自身融资难的问题,扩大资金来源和经营范围。具体措施包括:银行贷款、同业拆借、吸纳社会资金、代客理财、委托放款。通过重组、联合、多元投资、连锁经营等方式,适时地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
典当行必须通盘考虑仓库的设置,当物存放地点、保管人员素质、检查制度等,以防范自然风险。
3.针对人才风险
要制定典当从业人员标准,明确典当从业人员资质。要启动和推进典当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鉴定、评估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对金银珠宝、汽车的鉴定评估,培养出一批具有执业资格的鉴定师和评估师。具体途径可以采取山西典商的学徒制、伙计制和身股制,举办进修班、研讨班,组织出国考察,高等院校的金融专业开设典当专业方向等。实施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吸引和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