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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六城会”大型体育场馆赛后民营化探索

2010-08-29杨风华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0年9期
关键词:民营化体育中心体育馆

杨风华

(江汉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武汉“六城会”大型体育场馆赛后民营化探索

杨风华

(江汉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武汉“六城会”场馆赛后民营化经营,是探索降低政府运作成本,提高场馆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选择必须以政府支持程度、民营经济基础及民营企业经营场馆专业化程度等因素为依据,针对类型不同的公共体育场馆采用不同的民营化模式。

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选择

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开发经营困难一直是国内外大型赛事举办地面临的普遍问题。因此,本研究通过实地调查,借鉴国内相关大型场馆民营化研究的实践和理论,结合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在赛后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武汉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有效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功能。

1 研究方法

1.1 访谈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对事业单位场馆负责人和省、市政府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政府相关部门对场馆民营化的态度及民间资本介入的意向等相关资料。

1.2 实地考察法 对武汉“六城会”修建的体育场馆进行实地调查,即:武汉体育中心游泳馆、武汉体育中心体操馆、塔子湖全民健身中心、湖北英东游泳馆、湖北洪山体育馆、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江汉大学多功能体育馆及江汉二桥训练基地综合馆,为本研究提供资料数据。

2 结果与分析

2.1 武汉市“六城会”修建的体育场馆状况 第六届全国城运会(2007年)作为武汉市有史以来承办的最大规模全国性综合运动会,拉动了武汉的年经济增长率达 2个百分点,武汉的城市建设和体育场馆建设的发展也提速8年以上[1]。武汉六城会比赛和训练场馆60个,其中比赛场馆 32个,训练场馆 28个,主要由 20个大专院校场馆、9个省属场馆、27个武汉市属场馆、4个周边城市场馆组成。60个场馆中除 20个已建场馆基本满足城运会比赛和训练需要外,对现有场馆维修改造 12个 (约 1.6亿)、新建场馆 28个 (约 18.5亿),据统计,实际总投资为20.12亿元[2]。

这包括:湖北省体育局承担了网球和水上项目比赛场馆的建设任务,新建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基地和省体育局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并根据“六城会”比赛要求对洪山体育馆、关山射击馆进行维修改造。整个新建和维修改造工程总投资 8.95亿元。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场馆设施的基础上,新建了华中科技大学新体育馆、湖北大学体育中心、江汉大学综合体育馆等 5个场馆,投资约 2.68亿元,资金由场馆所属院校负责投入。武汉市属新建武汉体育中心体育馆、塔子湖全民健身中心、江汉二桥体育训练基地综合馆 15个,改造武汉体育馆、新华路体育场 2个场馆及其他维修改造,投资约 12亿元,由武汉市政府负责投入。武汉市区属新建江岸区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场、黄陂一中体育馆 3个,改造蔡甸区树藩体育馆等 5个场馆投资约0.83亿元,由场馆所属区政府负责。孝感市维修改造孝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投资约 100万元。2.2 武汉市“六城会”修建的体育场馆赛后利用和经营状况 武汉市“六城会”体育场馆修建采用统一规划,分级负责,落实到位保证场馆顺利验收及投入比赛使用。同时,充分利用武汉地区现有场馆设施,积极整合本地资源,发挥存量优势,维修和改建部分场馆。新建及改造场馆在设计和建设上不仅考虑适应举办赛事和节会的需要,还充分考虑赛后的日常运营,来确保赛后赛事利用和居民健身需求。因而,赛后场馆转换还是较为顺利。

根据武汉“六城会”修建场馆归属和经营范围,赛后利用状况可以划分为 4种类型:第一类教育系统场馆,武汉城运会新建场馆中有近五分之一坐落在大学校园内,包括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江汉大学等大专院校重点体育场馆建设,这类场馆赛后能够直接服务于学校日常教学训练及各种体育项目的比赛要求,同时也可以为学校的文艺表演及其他活动提供场所,这类多功能体育场馆在满足体育教学训练同时,通过对外开放经营获得一定经营收益用来补偿场馆运营支出;第二类体育系统对外开放场馆,省属及市属场馆中大部分主要为训练比赛提供使用,也根据具体情况部分对外开放,但时间和场地开放有很大限制;第三类体育系统不对外开放场馆,主要是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及鄂州红莲湖水上中心,由于功能定位于竞技体育训练比赛使用,目前还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第四类是完全对外开放经营场馆,主要有武汉体育中心、塔子湖体育场馆、湖北英东游泳馆等,这类体育场馆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获得经济效益。从对各类场馆调查资料表明,“六城会”修建场馆赛后经营效果大部分处在亏损状况(见表 1)。对其经营状况不良状况进一步调查表明,下列是造成目前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缺少及专业管理企业缺乏;体育场馆服务产品多元化开发受到场地资金限制;体育场馆经营收入中非本体收入还占有较高比例,本体产业成本过高收益低;产权不清导致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新建场馆处于较为偏远城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消费市场还未形成;体育竞赛表演资源匮乏导致这类高收益体育产品缺失。

2.3 武汉市“六城会”修建的体育场馆赛后民营化探索

2.3.1 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经营模式理解 根据湖北省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截至到 2003年年底,湖北省共有各类标准体育场馆共有 15 773个,投资总额为 507 441.46万元,体育系统共有 461个,占 2.92%,教育系统共有 10 837个,占 68.71%,其他系统共有 4 475个[3]。由表 2中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湖北大中型体育场馆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单位自筹,这些资金基本可以归属于由政府财政支出。武汉举办“六城会”场馆建设融资途径未采用社会资本参与形式,全部来源于公共资金投入。因此,目前湖北现有省体育场馆主要是由公共财政投资,性质上属于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馆作为政府投入的一项公共体育设施,其基本功能是面向社会开放,提供群众健身产品、服务运动训练和竞赛,为国家培养体育人才,但我们不能否认,通过市场经济追求场馆的经济效益是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有效方式。

表 2 湖北省标准体育场馆各系统财政投入比例(%)

“六城会”以后,政府部门面临如何有效地经营这些公共资源,减轻财政负担,以获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解决这些难题时,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可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民营化的理解,民营化大师萨瓦斯认为:“从广义上讲,民营化可以界定为更多地依赖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它是在产品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的作用,增加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4]也就是说,将传统上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由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多样化的安排来承担。在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及经营中引入民间资本,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合理性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使得政府、市场及社会在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运营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而实际上,“六城会”场馆在后期经营中已经进行了民营化探索,可以称为部分民营化。如 2008年5月武汉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凭借大型体育场馆专业化的管理经验和优势,成功接管武汉沌口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以后,又与湖北省体育局成功签署了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全年物业管理中标金额为 130.5844万元[5]。

2.3.2 国内外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方式有 3种类型:第一种为休闲式公共体育场地的经营模式。欧洲一些国家的运动俱乐部所属运动场地,均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并交由当地俱乐部全权管理运作,政府不再投入经费。俱乐部一般实行会员制,费用适中,其经营最大的原则是达成收支平衡并促进俱乐部发展;第二种为商业性公共体育场地的经营模式。由政府投资兴建大型体育场馆,并交由私营集团经营,主要针对职业联盟赛事,以此促进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其经营最大原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如:美国得克萨斯州政府投资建造的大型体育馆交给休斯敦火箭队作为主场经营,该篮球俱乐部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费用;第三种是PPP公私合作模式,包括:(1)建设 -营运 -转让(BOT);(2)建设 -转让 -经营 (BTO);(3)建设 -拥有 -经营 (BBO)。即政府通过与中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政府机构设立项目,中标公司负责以各种方式筹集资金,建设基础设施,通过收取设施服务费用进行营运赚取利润。

国内部分场馆也借鉴国外经营经验进行了民营化积极探索。如:2004年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由政府投资 1亿,通过公开招标,委托西格集团经营管理,按企业化模式运作。西格集团投资 600万元用于内部装潢和设施配置,每年向政府部门上缴委托经营管理费100万元,并以 15%递增,从而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08年奥运会,包括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京乡村赛马场等,以及会议中心、奥运村等配套设施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由中标公司投资建设并获得 30年特许经营权。

2.3.3 对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取向的分析 笔者对湖北武汉部分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经营者、事业单位场馆负责人和省、市政府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调查对象对采用民营化改革持赞同态度的为 18.0%,不赞同的占 82.0%,不赞同者远远高于赞同者。不赞同的原因主要是:担心政府部门采用民营化方式会失去对公共体育场馆的控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担心私营部门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损害公共利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民营化后对于场馆人员的就业分流问题;由于场馆投资巨大,营运成本过高,民营部门资本投入有限而导致经营者投机行为造成经营不善;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以及所有权经营权的不明晰等体制问题限制民营资本进入公共体育场馆领域。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在地方性的公共产品中推行民营化有一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民营化的实施需要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及经济环境的完善与成熟。西方民营化的实践表明,政府的大力支持、丰富的制度资源、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公共产品民营化改革得以成功的必备条件[6]。实际上,政府部门对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需要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民营化并不代表私营化,而是公私合作关系的体现。

2.3.4 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经济基础 据统计,1980年至 2006年,我国民间投资增长 26%,高出国有投资 8个百分点。到 2005年底,湖北省私营企业户数达到 129 029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 004.9亿元。全省各类民营经济总投资达到1 739.7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 2 834.75亿元的 61.3%,是国有经济投资的 1.59倍[7]。应该说,近年来,随着民间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湖北民间投资规模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意愿不断增强,这就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当然,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体育场馆经营还需要以专业化场馆营运企业成熟程度为基础。

2.4 武汉市“六城会”修建的体育场馆赛后民营化模式选择 体育场馆经营大致可以分成公有公营、公有民营、混合所有民营、民有民营这 4种基本模式。中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模式是一个从公有公营到民有民营的渐进过程和 4种模式长期同时存在的多样性过程[8]。由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社会性、公益性特征,完全由私人提供,政府要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对政府而言,公有公营到公有民营是更为稳妥的制度安排选择。从公有民营来看,国有体育场馆的财产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只是经营权让渡给企业经营层、民营企业或民间机构,产权归属性质未变,只是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对于武汉体育馆、洪山体育馆及英东游泳馆这些类型的大型场馆可以由原有事业单位自主经营逐渐过渡到采用公有民营的委托经营方式;而对于武汉体育中心、塔子湖体育中心等采用企业化经营的大型场馆,可以考虑选择公私合作投资的混合所有民营的经营模式。通过混合所有民营经营模式,形成股份制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市场化经营。对于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教育系统大中型场馆,有条件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其前提是场馆资源相对丰富及有相关成熟运作公司介入,专业公司必须在保证学校教学训练及体育活动基础上进行全方位的对外经营;对于江汉二桥训练基地综合馆、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及鄂州红莲湖水上中心等体育系统场馆可以采用部分民营化模式,可以实行清洁、保安、商铺、场馆维护、广告等部分项目合同外包形式,达到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管理者数量,提高生产效率目的,并在保证满足训练比赛情况下逐步实现自主经营。

3 结论与建议

(1)民营化是一种公私合作关系的制度选择,武汉“六城会”修建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探索,是降低政府运作成本,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选择必须以政府支持程度、民营经济基础及民营企业经营场馆专业化程度等因素为依据,针对类型不同的公共体育场馆采用不同的民营化模式。

(3)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必须明确其公益性和经济性,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追求的公共利益并非就是“平均主义”,而是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维护社会公平、公正。通过民营化服务大众,使公众能够平等地、充分地享用这些公益性的场地设施,从中获得发展。

(4)由于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特征,政府要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政府主导,民营经营的公有民营模式是大型场馆民营化更为稳妥的制度安排选择。

[1]六城会:真正的明星是武汉[N].楚天都市报,2007-11-02.

[2]六城会场馆建设进入“收官”阶段[EB/OL].http://zt.cjn. cn/6thcitygame/lchxw/200705/t389347.h tm.

[3]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 [EB/OL].http://www.chinasfa.net/tyjs/3tycg/ qgglty.htm,2005-01-11.

[4]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6:1,128.

[5]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EB/OL].http:// www.bidcenter.com.cn.

[6]赵全军.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在 -中国的适用性问题.理论与改革[J].2005,1:70-73.

[7]湖北省统计局.2005年湖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stats-hb.gov.cn/structure/xxgk/tjgb/ qstjgb.htm.

[8]杨风华.我国城市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民营化改革的认识[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11):15-17.

Tentative Study into Individually Runn ing Grand Sports Venues after the Competition ofW uhan"L iuchenghui"

Yang Feng-hua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Jianghan University,Wuhan 430056)

The trial of individually runningWuhan"Liuchenghui"sports venue after the competition is a successful and effective experiment to reduce the governmental running cost and improve the venuemanagement benefit.The choice of the model for individually running the public sports venuesmust be based on the degree of government support,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 and professional level of individually-run enterprises.Different models should be adopted to run different types of public sports venues.

sports venue,individually-run,model choice

G80-05

A

1001—9154(2010)09—0016—04

book=16,ebook=182

G80-05

A

1001—9154(2010)09—0016—04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2008q148)

杨风华(1973—),男,湖北武汉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

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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