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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委托书坊刻书的出版*方式创新及其相关问题

2010-08-15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刻书委托书书坊

刘 方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北宋委托书坊刻书的出版*方式创新及其相关问题

刘 方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宋代刻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除了自行雕版刻书这种主要方式之外,还出现一些其它的刻书方式,其中之一就是委托商业性书坊进行刊刻的方式。此前的学界对此研究存在严重问题。通过对宋代出版史料的考辨,揭示出北宋已经出现了委托书坊刻书的新型出版方式。这对于重新认识宋代官刻、坊刻均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宋代;委托;书坊刻书;出版方式

宋代地方官府刻书存在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除了自行雕版刻书这种主要方式之外,尚有一些其它的刻书方式存在,其中之一就是官刻并非完全是由官府主持刻于官府,而是通过委托的方式,由官府所在地的商业性书坊进行刊刻。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很少引起研究者的关注,相关问题保存下来的资料十分有限应该是一个重要因素,而研究者的观念、问题意识则应该是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研究中涉及到这一问题的文章,目前只有方寿彦先生的《建阳书坊接受官私方委托刊印之书》一文(以下简称方文),[1](P97-106)该文讨论了南宋建阳书坊接受官方委托刊印之书的情况。

本文一方面通过复核方文的引文出处,揭示其引文存在的严重问题,纠正其研究结论;一方面通过详细考证和细致研读笔者发现的宋代出版史料,认为北宋已经出现了地方官府委托书坊刻书等新型出版方式。有关这种新型出版方式的研究,对于重新认识宋代官刻、坊刻均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一、既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研究宋代刻书问题,广泛查阅刻书史料过程中,认真复核了方文的四条引文出处,发现其为证明宋代建阳书坊接受官方委托刊书情况时所引用的四条南宋材料,竟然无一可以明确证明宋代建阳书坊接受官方委托刊印问题。为彻底搞清楚宋代书坊接受官方委托刻书的历史真相,笔者首先将方文的原文加以完整引用(因为方文引用材料过于简略,往往是复述或者省文),然后将方文的引文出处加以复核后全文引录于下,并做必要考证,以说明问题。

方文引用的第一条材料的原文:

宋绍兴七年(1137)晃谦之任福建转运判官,当时转运司设司建州(今建贩),他于本年刻印其从兄“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晃补之的《济北晃先生鸡肋集》七十卷,即在建阳书坊付梓。

其依据来源于清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二八。复核清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二八相关条目全文如下:

《济北晃先生鸡肋集》七十卷 明仿宋刊本晁补之撰

绍兴七年,弟谦之题曰:“从兄无咎著述甚丰,元祐末在馆阁时尝自制其序。宣和以前世莫敢传。自捐馆舍逮今二十八年始得编次为七十卷,刊于建阳。”盖其时谦之方权福建路转运判官是也。[2](P729上)

细按全文,显然没有任何刊于“建阳书坊”的字眼出现,而仅仅是“刊于建阳”。

宋刻本晁补之文集,今天已经统统失传了,但是明人的仿刻本尚能向我们传递南宋绍兴间晁谦之建阳刻本的基本面貌,这就是明末崇祯八年(1635年)苏州顾凝远诗瘦阁据宋版重刊的《济北晁先生鸡肋集》七十卷。后民国时上海涵芬楼加以影印,收入《四部丛刊》初编。此本也应该就是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所著录的《济北晃先生鸡肋集》七十卷明仿宋刊本。

此本首为晁补之自撰的《济北晁先生鸡肋集序》,次为《济北晁先生鸡肋集总目》,次为《济北晁先生鸡肋集目录》,乃各卷细目。卷七○末有牌记二行“明吴郡顾氏于崇祯乙亥(八年,1635)春,照宋刻寿梓至中秋工始竣”。最后是“绍兴七年丁巳(1137年)十一月旦日,弟右朝奉郎权福建路转运判官谦之谨题”的后跋一篇,简述了晁谦之当时编刊从兄补之文集的概况。晁谦之跋全文如下:

从兄无咎著述甚丰,元祐末在馆阁时尝自制其序。宣和以前世莫敢传。今所得者,古赋、骚辞四十有三,古律诗六百三十有三,表答、杂文、史评六百九十有三。自捐馆舍,逮今二十八年,始得编次为七十卷,刊于建阳。

显然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所引,是有省文的。但是无论如何,从全文看,仍然没有与建阳书坊有关的文字。而南宋地方路使官刻十分普遍,[3]从晁谦之的跋文,我们是无法直接得到是官刻还是坊刻的信息,更谈不上反映府治刻书委托书坊刻印的任何信息了。

方文引用的第二条材料的原文:

淳祐间(1241~1252年),赵师耕任福建常平提举,当时提举常平司也设司建宁(今建匝),所以他就近在麻沙坊刊刻了《河南程氏遗书》。

按:方氏注释其引文出处为清邵懿辰《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卷九。经笔者复核,实际上并非是邵懿辰的著录,而是邵章的续录中的补录文字:“宋淳祐丙午古汴赵师耕刊大字本。遗书外书。世谓麻沙本。”[4](P388)

复核麻沙刊刻的《河南程氏遗书》相关文献,可以发现方文存在很大问题。首先,刊刻时间是明确的,即淳祐丙午,是宋理宗淳佑六年(1246年),而不是方文所说不确定的“淳佑间(1241~1252年)”,而更为关键问题是,方文认为他(赵师耕)是“在麻沙坊刊刻了《河南程氏遗书》”,并以此作为官府委托刻书的重要证据。那么,赵师耕究竟是在建阳什么地方刊刻的《河南程氏遗书》?在四库全书本《二程文集》卷下附录中著录赵师耕麻沙本后序的全文:

《河南二程先生文集》,宪使杨公已锓板三山学官。遗书、外书,则庾司旧有之。乙未之火,与他书俱毁不存。诸书虽未能复,是书胡可缓。师耕承乏此来,亟将故本易以大字,与文集为一体,刻之后圃明教堂。頼吾同志相与校订,视旧加宻。二先生之书,于是乎全。时淳祐丙午,古汴赵师耕书。(麻沙本后序)

赵师耕在其后序中,明确提到了其刊刻《遗书》、《外书》与文集合刊的具体刊刻地点“刻之后圃明教堂”,并且还记录了“頼吾同志相与校订”的情况。不仅没有府治刻书委托书坊刻印的任何信息,而且明确记录了是官刻,是在官府后圃内的明教堂这一建筑之中。而“同志相与校订”,也正是官府刻书重视编辑、校勘工作的一个普遍现象。从赵师耕的后序,可以很明确确定这是一部刊刻于官府的官刻本,完全与委托书坊刻印没有任何关系。

在赵师耕的后序中还提到“遗书、外书,则庾司旧有之。后俱毁于乙未之火。”庾司,即路提举常平的简称。[5](P488)而赵师耕所任即福建路提举常平司,说明在他到任之前,已经有官刻《遗书》、《外书》,只是毁于乙未之火,从时间推断应该是指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显然赵师耕只是延续了前任的做法,在官府刊刻了二程的著作。这属于典型的地方路使刻书情况。

方文引用的第三条材料的原文:

咸淳三年(1267年)建宁知府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据卷末祝沫跋,是委托

“书铺张金瓯”刻梓。

方文没有提供文献出处。笔者核查《方舆胜览》,祝洙跋全文如下:

先君子游戏翰墨,编辑《方舆胜览》,行于世者三十余年,学士大夫家有其书,每恨板老而字漫尔。益部二星聚临闽分,文昌实堂先生吴公漕兼府事乃遣工新之,中书朔斋先生刘公府兼漕事又委官董之。厥书克成,两先生赐也。惟重整凡例,拾遗则各附其州,新増则各从其类,合为一袠,分为七十卷。本朝名贤不敢书其讳,依文选例,谨以字书之。此皆先君子欲更定之遗意。洙又尝记先君子易箦时语:“州郡风土,续抄小集,东南之景物略尽;中原吾能述之,圗经不足证也。”且朗吟陆放翁絶笔之诗曰:“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堂堂忠愤之志,若合符节。厥今君王神武,江东将相又非久下人者,雪耻百王,除凶千古,洙泚茟以俟,大书特书不一书,铺张金瓯之全盛,于《胜览》有光云。咸淳丁夘季春清明,孤从政郎新差监行在文思院洙谨跋。[6](P1238)

通读祝洙跋的全文,可以发现方文所谓“咸淳三年(1267年)建宁知府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据卷末祝洙跋,是委托‘书铺张金瓯’刻梓”说法的重大错误。

首先,咸淳三年(1267年)不是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的时间,而是刊刻完成和祝洙写跋的时间。跋文中提到的漕,即漕司,是转运司、转运使的简称。据《福建通志》卷二十一福建转运司转运使:“吴坚、刘震孙、李伯玊、黄万石、冯梦得、雷宜中、曹元发,俱咸淳间任。”《福建通志》卷二十五宋知建州军州事:“吴坚、刘震孙、李伯玉、黄万石、冯梦得、雷宜中、曹元发、赵崇鐖,以上俱咸淳间任。”显然,吴坚、刘震孙先后任职福建转运司同时兼知建州军州事,由吴坚开始刊刻《方舆胜览》,而离任的时候尚未完成,继任的刘震孙继续刊刻并且在咸淳三年(1267年)完成。因为宋代地方官任职时间短,而《方舆胜览》篇幅比较大,前任任期内没有完成,后任继续刊刻最后得以在自己任期内完成。因此,在刊刻完成后的咸淳三年(1267年),祝洙写跋,特别加以感谢。

但是方文的重要错误还不止于此。方文说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据卷末祝洙跋,是委托‘书铺张金瓯’刻梓”,从上述引用祝洙跋的全文,显然是对于祝洙跋的误读。祝洙跋中“大书特书不一书铺张金瓯之全盛”,依据施和金点校,应该断句为“大书特书不一书,铺张金瓯之全盛”。这个断句,根据上下文的文义是正确的。祝洙跋中记叙其父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因南宋时期北方已成为敌国领土,故有所欠缺。因而引用陆游著名诗歌期盼早日收复北方失地,使残缺的金瓯重新实现“金瓯之全”。而祝洙则等待这个时刻的到来,他要“大书特书不一书”来“铺张”“金瓯之全”这一盛事。而方文显然是没有读懂原文,误断原句为“大书特书不一,书铺张金瓯……”,从导致有“书铺张金瓯”之误解。但是,即使是误断原句,也完全看不出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与书铺张金瓯有何关系?祝洙跋能够成为官府委托刻书的证据?因此,方文说吴坚、刘震孙刻印祝穆的《方舆胜览》一书,“据卷末祝洙跋,是委托‘书铺张金瓯’刻梓”,不仅是误读祝洙跋,而且是在误读基础上的妄断。完全没有任何文献依据。

方文引用的第四条材料的原文:

宋周辉《清波杂志》卷四载:

淳熙间,亲党许仲启官麻沙,得《北苑修贡录》,序以刊行。许仲启名开,字仲启,南徐(今江苏丹徒)人,干道二年(1166年)进士。他是提举茶事的转运司官员,转运司设司府城,生产贡茶的北苑也在府治所在地的建安,当然不可能在远离府城数十公里的麻沙任职,但他的书却在麻沙刻印,周辉把这两件事揉在一起说,虽然说错了,但却无意中透露了府治刻书多委托麻沙书坊刻印的一点信息。

核查引文无误。[7](P154)但是即便周辉说错了,许仲启不是在麻沙任职,但是从周辉《清波杂志》原文只能知道许仲启在建安任职的时候,为《北宛修贡録》做序,并且刊行了。我们既不知道是官刻还是坊刻,更不知道官府与书坊之间有什么关系。因此“无意中透露了府治刻书多委托麻沙书坊刻印的一点信息”的说法,真是不知道从何说起?

在方文中所引用的数条证明建阳书坊接受官方委托刊印书籍的材料,均属于南宋时期,即便材料无误,也仍然是反映的南宋的情况,从学术的严谨性而言,不能够简单说成宋代的普遍情况。而复核方氏引证的四条材料,不仅没有一条可以证明所刊刻书籍确为坊刻的资料,更是与官府委托书坊刻书问题风马牛不相及。

二、北宋委托书坊刻书出版方式及其相关问题述

方氏引证的四条官府委托书坊刻书的材料虽然均不成立,但是官府委托书坊刻书的情况,在宋代则是的确存在的。笔者在检阅有关资料之时,查找到在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中保存有明确的官府委托书坊刻书的文献证据,在其著录的刊刻《薛许昌集》十卷下,著录了张咏序:

……薛君诗千余篇,小得全本,咸平癸卯年,余移自咸镐,再莅三川。岁稔民和,公中事简。会同列引满酬诗,因议近代作者,合出薛集。谨将十本。五言七言二韵至一百韵,凡得四百十八篇。爰命通理太常博士王好古、太子中允乞伏矩、节度推官韦宿、从长参校。依旧本例,编为十卷,授鬻书者雕印行。用字未尽精,篇亦颇略。与夫世传讹本深有可观。宿年乙巳秋八月日枢密直学士尚书刑部侍郎知益州兼兵马钤辖张咏序。[8](P789-790)

咸平癸卯为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乙巳为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在张咏为《薛许昌集》所做的序中,张咏记叙了他“命通理太常博士王好古、太子中允乞伏矩、节度推官韦宿、从长参校。依旧本例,编为十卷”,完全是官刻书籍在刊刻之前,进行认真编辑、校勘的普遍做法。然而书籍校订完成之后,却没有在官府刊刻,而是“授鬻书者雕印行”。这是确凿无误的官府委托书坊刻书并且发行的文献证据。张咏委托书坊刊刻的《薛许昌集》十卷,应该为张咏任职所在地的成都书坊刻本。

这一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张咏为刊刻《薛许昌集》撰写的序,作为北宋出版史的重要文献,确凿无疑地反映了北宋时期官府委托书坊刻书的情况。

而张咏委托书坊刊刻的《薛许昌集》十卷,则在时间上是反映了北宋时期刻书、出版的重要历史事实。并且从委托刻书的比较具体的过程、环节和流程上,也大致反映出是由官府首先编辑、校勘,然后委托书坊雕版、印刷和发行。后面的这几个印刷出版环节,是交由商业性书坊来承担和完成的。

宋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诗集类上著录有:

《薛许昌集》十卷

唐许昌节度使薛能撰,会昌六年进士。[9](P572)

所著录的《薛许昌集》十卷,与张咏委托书坊刊刻的《薛许昌集》十卷合,或许就是这个刻本。

官府委托书坊刻书,一是可以大量节省人力、物力和精力。二是可以大大降低印刷成本。而这两个方面都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的确是一个省时、省力和省钱的好的刻书方式。

事实上,北宋时期的成都、汴京、杭州等地,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发达的商业性书坊刻书,特别是成都,从历史文献和考古出土实物两个方面,都反映了从晚唐五代以来,其商业性书坊印刷、出版就已经十分发达。1944年4月,在成都望江楼附近的一座唐代墓葬中出土了晚唐时成都龙池坊卞家刻印之《陀罗尼经咒》。唐禧宗中和三年(883年)时随唐禧宗入蜀的中书舍人柳玭在其《柳氏家训序》中称:“中和三年癸卯夏,奎舆在蜀之三年也,余为中书舍人。旬休,阅书于重城之东南,其书多阴阳杂记、占梦相宅、九宫五纬之流。又有字书,小学,率雕版印纸,浸染不可尽晓。”[10]柳玭所称信为实录。英国人斯坦因(M ark Aurel Stein,1862~1943年)从我国敦煌千佛洞盗走的大批古代珍贵文物典籍中,有浅黄色历书残页一张,系雕版印刷,长26厘米、宽8厘米,页上印有“剑南西川成都府樊赏家历”及“中和二年”等字样,可为物证。

北宋委托书坊刻书的重要史料,除了上述张咏委托书坊刊刻的《薛许昌集》十卷实例之外,笔者还在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中发现了一条在迄今宋代印刷出版史研究的论著中尚未被发现、注意、引用和研究过的一条北宋委托书坊刻书的重要出版史资料。而在这一重要出版史料中,北宋时期委托书坊刻书的出版文化现象再次得到证实:

南华真经新传二十卷旧抄本

宋王雱元泽传

无名氏刊板序曰:王元泽待制庄子旧无完解,其见传于世者,止数千言而已。元丰中,始得完本于西蜀陈襄氏之家。其间意义渊深,言辞典约,向之无说者,悉皆全备焉。予是时锐意科举,思欲独善,遂藏箧笥。盖有岁年。前一日宾友谓予曰:“方今朝廷复以经术造士,欲使体现皆知性命道德之所归。而庄子之书实载斯道,而王氏又尝发明奥义,深解妙旨。计其为书,岂无意于传示天下后世哉。今子既得王氏之说,反以秘而不传,则使庄氏之旨,终亦晦而不显也。与其独善于一身,曷若其传于天下,与示后世乎?”予敬闻其说,乃以其书,亲加校对,以授于崔氏之书肆,使命工刊行焉。丙子岁季冬望日序。[11](P510)

这是一条北宋委托书坊刻书的重要出版史料。从无名氏刊板序中,无法明确判断是私人委托书坊刻书还是官府委托书坊刻书。但是北宋时期委托书坊刻书情况的证实,特别是在委托出版的环节、流程方面,先由委托人编辑、校勘好之后,委托给商业性书坊进行刊刻和出版、发行,其完整的刻书过程则同样是明确、清晰的。与张咏委托书坊刊刻的《薛许昌集》十卷的情况完全相同。

按:在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年)之后的丙子岁,应该为1096年,宋哲宗绍圣三年丙子,而这也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况。哲宗改元绍圣(1094~1098年),就是要接续宋神宗进行的改革。此条无名氏刊板序,不仅是北宋印刷史、出版史上的一条重要文献资料,而且也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北宋从元丰到绍圣这一时期相关的政治与科举方面的历史情况。

北宋从元丰到绍圣这一时期,虽然只有短短的20年左右的时间,却在政治上经历了变法与否的反复:从宋神宗全力支持下的王安石变法与新党的全面得势与旧党的退隐;宋哲宗元祐(1087~1094年)时期高太后听政,司马光为首的旧党的重新上台,全面否定王安石变法;再到宋哲宗独立亲政改元绍圣(1094~1098年),新党重新上台,贬斥旧党,恢复王安石变法的反复。

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科举考试的变革,罢诗赋而专用经义。宋哲宗元祐(1087~1094年)时期高太后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重新上台,全面否定王安石变法,科举考试也恢复诗赋取士。到宋哲宗独立亲政改元绍圣(1094~1098年),新党重新上台,贬斥旧党,恢复王安石变法,而在科举取士上又罢诗赋而专用经义。这一历史情况在南宋时期不同类型的文献中均有所反映。宋李心传撰《建炎杂记》甲集卷十三《四科》条:

祖宗以来,但用词赋取士。神宗重经术,遂废之。元祐兼用两科,绍圣初又废。[12](P261)这是南宋著名史家的历史记录。而宋周必大撰《文忠集》巻二十《苏魏公文集后序》云:

至和、嘉祐中,文章尔雅,议论正平,本朝极盛时也。一变而至熙宁、元丰,以经术相高,以才能相尚,回视前日,不无醇疵之辨焉。再变而至元祐,虽辟专门之学,开众正之路,然议论不齐,由兹而起。又一变为绍圣、元符,则势有所激矣。葢五六十年之间,士风学术凡四变,得于此必失于彼,用于前必黜于后,一时豪杰之士,有不能免,况余人乎。[13]

这是南宋著名高官兼学者,从北宋学术史的发展角度叙述的科举内容变化影响学术发展的情况。而宋葛立方撰《韵语阳秋》巻五中记录:

荆公以诗赋决科,而深不乐诗赋……熙宁四年,旣预政,遂罢诗赋,专以经义取士。盖平日之志也。元祐五年,侍御史刘挚等,谓治经者专守一人而略诸儒传记之学,为文者惟务训释而不知声律体要之词,遂复用诗赋。绍圣初,以诗赋为元祐学术,复罢之。[14](P524)

这是南宋诗人兼文学理论家从北宋文学发展的角度,反映的科举变迁影响文学的情况。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新学的著作开始得到刊刻。清人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记录了宋哲宗独立亲政改元绍圣的第二年(1095年)印刷、出版情况:

正月十七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尚书洪范传》,解释九畴之义,本末详备,乞雕印颁行,以便学者。从之。

三月九日,龚原言,赠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其子雱所撰《论语孟子义》,(乞)取所进,木雕印颁行。十一月八日,龚原请下王安石家,取所进《字说》雕印,以便学者传习。从之。[15](P2260)

王雱撰《南华真经新传》正是在这个政治、学术和出版背景下,在宋哲宗绍圣三年丙子(1096年)刊刻出版的。无名氏序中所谓“方今朝廷复以经术造士,欲使体现皆知性命道德之所归”云云,就真实反映了宋哲宗绍圣时期科举变迁的历史事实。

北宋委托书坊刻书,一方面反映了官刻、坊刻书籍的多种方式的存在,打破了长期以来对于宋代官刻、坊刻的固定认识,无疑是宋代印刷、出版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新发现。一方面也反映了宋代商业性书坊日益繁荣。书坊在刻书领域所具有的专业化、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对于重新认识和评价宋代书坊刻书,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1]方寿彦.建阳书坊接受官私方委托刊印之书[J].文献,2002(3).

[2]清·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二八)[M].//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九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

[3]谢水顺,李珽着.福建古代刻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林应麟.福建书业史:建本发展轨迹考[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4.

[4]清·邵懿辰,邵章续录.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卷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5]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7.

[6]宋·祝穆.方舆胜览[M].祝洙增订,施和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3.

[7]宋·周辉,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4.

[8]清·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卷一一二)[M].//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

[9]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M].徐小蛮,顾美华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0]宋·无名氏.爱日斋丛抄(卷一)[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清·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二八)[M].//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十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

[12]宋·李心传.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M].//甲集卷十三《四科》条.北京:中华书局,2000.

[13]宋·周必大.文忠集(巻二十)[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宋·葛立方.韵语阳秋[M].//清·何文焕辑.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0.

[15]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Abstract:Variousways of engraved book publication appeared in the Song Dynasty.In addition to the main method of official engraved-book publication,there appeared some other publication methods, one of w hich was to entrust business book houses to publish engraved books.There have existed some w rong view s about the ways of engraved book publication in the academic world.By studying the published histo rical documents in detail,we can come to a conclusion that there appeared a new method of entrusting business book houses to publish engraved books,w hich has a great significance fo r us to recognize official and p rivate engravings.

Key words:Song Dynasty;entrust;p rivate house engraving;methods of publication

[责任编辑 陈义报]

The Entrusted Publication of Engraved Books in the North Song Dynasty and Its Relative Issues

L IU Fang
(School of Literal A rts,Huzhou Teachers College,Huzhou 313000,China)

G239.29

A

1009-1734(2010)04-0001-06

2010-06-01

刘方,教授,博士,从事宋代文学与宋代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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