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俗中女性参与的社会性别观察:雨卜苗族村寨的个案
2010-08-15梁小丽
徐 莉,梁小丽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民族习俗是特定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所创造、积淀和广泛流传的生活文化。民族习俗是规约个体社会化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折射出特定民族、特定文化对男性、女性的社会性别期待。对于生活场域主要限定在边远地区民族村寨里的女性来说民族习俗是影响其行为特征的重要因素。从降临到人间的那一刻起,这里的女性就面临着与男性截然不同的社会期待,各种习俗塑造了女性在生活、生产、宗教、艺术、恋爱婚姻以及生育等场域中的角色行为及心理特质。从民族习俗这个视域来探讨生活在特定民族文化的中女性角色,概括其行为特征,透析女性的角色地位是我们了解和把握女性,推动民族地区女性社会参与及两性平等的重要途径。
广西融水雨卜村位于我国南方的大苗山,是一个以苗族和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落,其中苗族占全村总人口的95%。全村总面积9.7平方公里,总人口1508人,共366户。耕地面积894亩,其中水田604亩,人均水田为0.3亩,以梯田为主,林地面积10451亩,人均林地为6.9亩。总体来说,这里的人均所得田地足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所以,外出打工的人员并不是很多。大多数留在家中过着传统的生活。
一、苗族习俗中的女性角色
苗族的习俗很多,体现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家庭生活和村落生活中男性和女性分别所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有很大不同,这对生于斯、长于斯的男性和女性的成长与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
(一)生产生活习俗中的主内者
家庭生活习俗是苗族各类习俗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苗寨,家庭中夫妻分工普遍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同时家里面的大事由男的主持,小事则由女性来完成。在这个传统的民族村寨里,男性都很注重自己在家庭中一家之主的地位。55岁的A大伯就强调自己是一家之主,家里的事情当然是要由他做主。比如家里子女上学问题,盖房及大开资的事情等就由男性来做主,而繁忙的家务活如洗衣、做饭、带孩子、喂牲畜等都是女性做,但并不等于说女的就不用干农活、重活。
在雨卜村很多家庭中女性没有决定权但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事务。首先,做家务是女性的责任。这在村寨里大部分的家庭都是女性来完成家务。在夫妻俩共同完成家里重要的事务之后,男人就可以坐着休息等着女人做饭、洗衣服了。比如N阿姨家这几个月都在建房子,一大早夫妻俩就早早起床喝点油茶就到新房子那边干活了,中午12点多当丈夫和小叔休息了,N阿姨就知道该回家做饭洗衣服了。忙完家务就又和丈夫一起去做建筑活。在苗寨,喂养孩子是女性的责任。我们在N阿姨家看到,中午12点半她5岁的孩子正坐在木地板上吃饭,看到我们来她就一边和我们聊着一边照顾着给孩子添饭菜。整个吃饭的过程中,N阿姨都是一会给孩子添饭菜,一会给餐桌上的男人拿点什么东西。忙碌与利索的她对当下的角色不仅接受与认同,同时也极为适应。
在雨卜村几乎全部的生产劳动女性都是参与的,包括种田、收割、植树、伐木等等。在这里,4月下旬到5月上旬就开始种田插秧,男女都全部投入田间劳动。妇女并没有因为其繁重的家务活而免除这一工作,每到这个时候妇女都会早早起床做好饭菜,然后背上小的孩子和丈夫一起下地。因为山冲水冷,香粉乡适宜糯米的生长,苗家人也习惯吃糯米,因此糯米成为主要的农作物。但是糯米的收割却是一件相当复杂的工程,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收割时必须是人工收割,用一种称为摘刀的生产工具。摘刀用破镰刀做成,专门用来摘糯米、小米等。用时套在手腕上,每次可以摘1~2根。妇女在这个方面相对于男性来说更擅长,妇女每天可以摘100斤左右,但男的一天只能摘60斤左右。再加上谷物成熟的9月,男人一般都要到山里伐木、拉箱,所以说在这一个生产劳动中,妇女担当了主要的任务。苗家人还习惯种芋头和木薯等杂粮,在收获季节10月到11月份的时候男子又要进山,收芋头、木薯的劳动又自然落到妇女的身上。可见,在收割这个主要农事方面女性起了主要的作用。种植竹林和杉树是这里的主要林业生产,种植竹子和杉树这一重要的农事也多是妇女的工作。4月清明前后,各家各户的妇女就会三五成群挑着秧苗前往自家的竹林和树林去植树。伐木是一项体力活,寨里的男人说在以前还是生产队的时候都是男性进山的,可现在没到伐木的时候几乎每家每户的女人都要跟随丈夫到山里和他一起伐木、扛木头,大的扛不动就扛小块的或者是树枝。
纺织和刺绣既是苗族的传统手工艺,更是苗族的家庭手工艺,是苗族女性的绝活。苗族妇女做这些活儿的时候从不请外人加工,成为自给性的家庭手工艺,加上香粉乡现在旅游业的发展这些手工艺品也可以添补上一点收入。苗家妇女从事这些工作的效率是很低的,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一般来说不搞家务从天亮到天黑每天只能织一丈布。但苗家妇女做这些活儿是不从农事分离出来的,总是在不耽误农事生产的前提下利用晚上或空闲时间来做。农闲时男人到处闲逛的时候,苗家妇女们就会呆在家里不厌其烦地织布、刺绣,且很多女性并不认为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做这些手工艺是一种牺牲。
(二)宗教礼仪习俗中的局外人
苗族宗教信仰体系包括神灵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这些宗教信仰形成了一些苗族的生活习俗及生产生活中的禁忌。在苗族神灵崇拜的一个重要宗教活动就是祭社。每年2月份村里人都必须去祭社,不限定在哪一天,主要是根据日历来看哪天是社就由苗王组织大家一起去祭拜。一般是由苗王寨老组织向村里筹钱,每家出几块去买一头猪,每家每户还要自己拿出糯米饭、米酒到社(村前一个小亭)来祭拜,祭拜完就把那头猪杀了给大伙聚餐。据当地人讲春社是一家派一个人作为代表去参加,主要还是男性去。芒篙信仰在雨卜村是“外来物”,但芒篙节也是苗族很隆重的一个传统节日。芒篙舞是民族表演节目中最有特色的苗族传统舞蹈,这个舞蹈源于传统节日“芒篙节”,跳芒篙舞时主要是男的跳,女的也可以跳,男的必须披稻草戴面具,但女的随便穿什么衣服都可以。竖芦笙柱是最能体现苗族信仰体系的重大仪式。芦笙柱是指在苗寨中心场地竖立一根柱子,柱子上头镶着一只鸟,一条龙盘绕身上,龙头位置还插上一对牛角。芦笙柱竖立起来后就是祭拜活动,祭拜是男性在桌子边烧香、烧纸钱,而女性和小孩只能在正面烧香。
在雨卜村还保留着很多与鬼有关的仪式,还有沟通人类与超自然力量的师公和苗王。苗王在苗族民族习俗活动中具有较高的地位,苗王不仅是坡会、“打同年”时的芦笙对的领队,还是对本民族传统特别了解的少有的人。苗族在族里还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主要有对族源的描述及传递;组织红白喜事以及对村里公共事务的参与。现在苗王的组织功能已经由村委会代替,但是一些传统的事务如搬迁前的仪式、起房子、红白事都是由苗王来组织。师公是联系鬼、神和人之间的“桥梁”。在苗族苗王和师公这些重要角色的担当者只能是年老的男性,在这些领域女性是被排除在外的。[1](PP.104-118)
在苗寨,芦笙和踩堂舞是苗族的重大节目,男人们穿上女人们为他们制作的民族服装后就各自拿着自己的芦笙围着芦笙柱来回摆动着身子吹起芦笙,妇女和女孩子们则在男人围成的圈子之外围成一个圈子跳起芦笙舞来。对于跳芦笙舞的过程中习惯于男内女外的队形,女性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在意。对此,我们采访了当地的一位老伯:
问:您知道为何在踩堂时,吹芦笙的男性要在更靠近芦笙柱的内围,而女性则是在男性的外围离芦笙柱比较远的地方吗?
答:这个很容易理解啊,村里的妇女在平时只要一有空就是为自己和女儿做踩堂用的民族服装,花了一年的时间精心做出来的服装就总想好好表现一番,在外围跳舞大家才能看得见漂亮的衣服啊。
这样的解释在我们看来是有些牵强的,但是当地的老百姓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并没有表现出异议,只是一代代按传统沿袭下去。
苗族女性对其民族的音乐舞蹈表现出一种由衷的热爱及天赋。当笔者问到63岁的L奶奶日常生活中的娱乐时,她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们娱乐就是看电视,而最喜欢的节目是民族文艺节目。一个5岁的苗族女孩子兴致勃勃但又稍微腼腆地给我们唱了一首传统苗族歌谣,优美的旋律通过这嘹亮悦耳的童音展现了出来,小女孩一脸幸福的样子使我们也能感受到她唱苗歌时的愉悦和兴奋。由于女性对民族音乐舞蹈的挚爱,虽说生活相对艰难可也常常为她们自己的音乐和舞蹈创造很多的机会。2008年的三八妇女节她们就自己筹钱买了音响设备及舞蹈化妆用品联合另外一个村的妇女举行了一次属于她们自己的晚会。之所以说是她们自己的晚会是因为整个晚会筹办的人员除了一个录像的是男性,其他的包括演员、主持人、场务都是这两个村的妇女、年轻女性及小女孩,整场晚会的观众也主要是没有节目的女性或者是一些年迈的妇女和女孩子。整个三八妇女节,男性始终是不参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特别为女性准备什么礼物之类的,只有女性的自娱自乐和自说自话。由此可以看出,在重大活动中女性的局外人角色。
(三)恋爱婚姻习俗中的等待者
芦坡会、走寨、坐妹等是苗族的主要恋爱仪式,这给当地的青年男女相知相爱提供了机会,为婚姻奠定了基础。每年的“芦坡会”,地点在芦坡坪,芦坡坪位于一个半山腰上。在上山的必经路上,挂着女孩子们亲手织的香袋,里面装满了糖果和糯米饭。芦坡会上的男孩子们,看中了哪家的女孩子就去摘那个女孩子的香袋。按照旧习俗,如果被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孩子拿走了香袋,也得认定他是自己的丈夫。现在演变为男女娱乐的一种方式,拿走香袋的男孩子不一定是看中那个女孩子,也许只是逗着玩。[2](PP.69-74)
春节的“走寨”,也为女孩子和男孩子的交往提供了一个互相认识的机会。“坐妹”是苗族男女交流的一种最为开放的方式,并不仅仅是谈恋爱的意思。现在“坐妹”的方式有所改变,就是“坐妹”的场所不一定要呆在家里的火塘边聊天、打油茶,更多的年轻人是到外面去溜达。
苗族有的婚姻习俗主要体现为“不落夫家”,也就是女孩子在出嫁后如果没有生养孩子就一直在娘家住,而丈夫也经常到娘家做帮工,据村里一个55岁的老汉讲现在这个寨里还有60%的人家遵循这样一个习俗。女孩子结婚后,并不是马上到夫家住,而是等到她生孩子才到夫家,结婚前用的衣物包括箱子、织布机、被子、银器以及衣服等都会留在娘家。如果女孩子三五年不生孩子这些衣物还是留在娘家。
在生育仪式方面,这里的苗族相对于其他地区的苗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女方怀孕,男方会通知女方家长,给其营造一个开心的环境,并自我承诺会照顾好女方,叫女方父母放心。在孕妇怀了一个月或45天后,杀一只鸡、小猪或者小鹅给孕妇吃,请师公做法,保佑母子平安。或者杀一只鸡,找一根带枝叶的竹尖,意味着母子常青。[1](PP.80-81)
孕妇在苗家人的很多场合都是一种忌讳,比如在结婚仪式中有一个“抢旗”的规矩,旗是用一根竹子做的,去砍竹子的人必须是女孩子的兄弟,父母尚健在且家中没有孕妇的;扛旗的旗手也必须符合这个条件。
生育观念方面,过去的苗家人重男轻女的观念也特别严重,但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以及经济发展打工族的出现,重男轻女的观念有所减弱。生育教育方面,通过对苗族妇女的访谈,我们发现她们没有接受过正式的生育教育,自己父母也不会直接传授生育知识给子女,而往往是从老人或者旁人学到一些肤浅的生育知识。在苗寨有一些不生育的夫妇会去庙里向菩萨求子,如果还是求不来没有生养子女夫妻俩就会到医院去检查。如果是男方身体有问题,女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有问题,男方往往会和女方退婚另外再娶以实现传宗接代。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再嫁的几率就很少,所以不能生养的女性的最好命运就是男性不嫌弃女方,两人商量领养孩子来维持家庭和婚姻。
二、苗族习俗中女性角色分析
从社会性别视角看,苗族习俗中的女性角色受制于传统习俗的规约,但同时,时代的进步以及苗族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年轻一代的眼界开阔了,自我意识增强了,表现出与年长者的种种差异。而生活于当下的苗族女性无一不遭遇着自我期待与社会期待落差的角色冲突。
(一)传统习俗对苗族女性的规约
苗族的传统习俗至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雨卜村这个边远苗寨中的男女老少,制约着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1.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
在苗族的家庭中主要事务的决定权主要在男性,包括家庭的经济计划、生产计划及教育等,而女性往往处于从属的地位。比如在儿女的教育问题上往往表现为女性被边缘化的状态,很多家庭中丈夫和妻子的受教育水平是同等的,但女性对子女的教育一般是不能涉足的,不是不想只是没有话语权,老人和男人都觉得“妇人之见”不足以参考。可见,在家庭中女性往往是处于一种从属于丈夫的状态。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还突出表现在女性的行为都是围绕着男性来展开,大事由男人主持是必然,而小事情也要围绕男人来做。凡事都是以男性为主,男人是家庭的太阳,女人和孩子则是围绕着太阳转的星星,男人永远是中心。
“母以子贵”是女性从属于子女的最好体现,“不落夫家”的习俗把生育作为女性身份认可及地位确定的主要因素,苗家女在夫家的身份要得到认可在夫家有一定的地位不仅仅是通过结婚这样一个仪式,更为实质的是生孩子。为丈夫生儿育女才能是夫家的人,可见生养子女对女性家庭地位的确定和巩固是至关重要的,从属于子女的出世以及生活也是苗家女性的一大特征。
2.女性在村社中的边缘地位
在苗寨最为隆重的民间舞蹈“芦笙舞”中处于核心位置的,能靠近芦笙柱的人是芦笙手,而这都是男性,女性只能在外围;芒篙舞是民族表演节目中最有特色的苗族传统舞蹈,一般是男子来跳,女子当配角;在宗教习俗中,在重要的宗教活动中女性都只是担当配角。苗王和师公也是苗族宗教中的重要角色,是有沟通人类与超自然力量的主要人物。苗王和师公在苗寨具有非常高的地位,这些重要角色的担当者只能是年老的男性,对于女性来说这是她们绝对不能涉足的领域;在生育习俗中,孕妇在苗家人的很多场合都是一种忌讳,这实际上就是把孕妇当作一种霉气的征兆。可见,在这个传统的民族村寨里,女性的边缘化还是较为普遍的。
(二)苗族女性中的代际差异
年轻一代与年长者之间的差异是我们在调查中对苗族女性群体的深刻印象。在村落中,可以看到童年期的苗族少女无处不表现出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及对未来生活的浪漫设想。苗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民间艺术塑造了苗族女性的多才多艺以及浪漫多姿的情怀。苗族少女对生活具有一种天生的浪漫情感,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现实生活的种种不如意使得她们日益变得现实和惆怅。
J是一个11岁的苗族女孩,在对她的访谈中,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这个机灵的孩子纯真的心愿,一种充满童话故事中无比浪漫的情怀。
“你的理想是什么呢?也就是你长大以后最想做什么?”
“我想当演员、歌星,让大家都喜欢我。”
和苗家少女的浪漫情怀相比,苗家的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却更多地表现出一种现实及对现实生活冷漠的态度。当我们谈到个人教育问题和外出发展的问题时,Z奶奶说,“想啊,但我家钱不多,只能是我哥读”,这个带着无奈表情的回答让我不由地对她的人生感到一种惋惜。
在雨卜村,很多50多岁的女性的生活范围多数只限于本乡,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通过和她们的谈话我们体会到苗家年轻女性对城市多多少少都是有所向往有所期待的,但现实让她们不得不只能呆在这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逐渐接受了生活的严峻现实,曾经少女时期的浪漫已一去不复返,对外面的生活也越来越表现出一种冷漠。
苗家年轻女性的行为经常会表现出一种既传统又现代的特征,在传统文化习俗和现代文化观念的相互渗透及融合中也往往会出现一种冲突。23岁的Y给我们展示了苗族年轻女性这样一个介于传统与现代中的“过渡人”现象。她们乐于接受新事物,如看电视、看影碟,但她们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民族文化根深蒂固的熏陶,最喜欢的电视节目都是舞蹈和唱歌,特别是她们民族的舞蹈和音乐,这是她们民族的根,也是她们的灵魂寄托。但总的来说,苗族年轻女性更多表现出现代性的行为特征,不仅在观念上而且行为上也是如此。苗族女性在逢年过节的日子里,都会穿上民族服装,打扮得艳丽夺目。以前有些说法是说戴上银首饰能驱鬼避邪。但现在苗族女性戴银首饰的很少,就是过年时候戴上的银项链、银帽子也只是为了美观,而不注重它驱鬼、避邪的功能。在平日里她们也不戴手镯,认为戴手镯干活不方便,所以也不会为了避邪而戴了。连她们最为擅长的刺绣、做衣服现在也不是自己做了,而是绣背带、绣被套就拿去卖。
而老年人则更偏向于传统,对其民族中的一些事物具有深厚的感情,如传统手工艺、信仰和祖先等,这是她们存在于这个现代社会的精神支柱和情感依托。老年人与手工艺的情缘更深,老年的妇女们可以回忆以前经常做的纺纱、织布之类的事情。现在她们年纪大了,孩子成婚出嫁之类的事情,她们还是亲手纺纱或织布,做一些被单、被套,纳一些鞋垫,做一些精美的刺绣作为儿子的结婚礼物或者女儿的嫁妆。[1](P204)
在雨卜村的J奶奶家我们说想了解一些关于苗族传统的东西,她马上就给我们展示了她亲手做的保留良好的一套苗族服装,还帮我们试穿了一下,包括肚兜、上衣、裙子、裹脚带、还有腰带等一件件帮我们穿上。告诉我们穿着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衣服上面图案的由来以及关于穿上民族服装的热闹节日等等。整个过程中J奶奶始终处于一种情绪高昂的状态中,对自己亲手做的这件艺术品始终投注相当赞赏的目光,对苗族刺绣的自豪感溢于言表。传统中,苗族手工艺特别是刺绣一向是衡量女性能力的标准,J奶奶正是这样一个常年熏陶浸润于苗族传统文化中的典型代表。
(三)苗族女性的角色冲突
角色冲突是指角色的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发生严重的偏离,并由此导致了人们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再扮演这种角色的困惑与迷离。[2](P30)
苗族文化背景下的社会对女性的角色期望相对而言是比较传统的,温驯勤劳、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及男主外女主内等都是要求每一个被称为贤妻良母的女性所必须做到的。但现实中的苗族女性对自我的期望并非如此,她们更希望的是自己在家庭的地位更为重要,且与男性趋于平等。也希望自己涉足的领域不仅在家庭而是扩展到社区甚至整个社会。在现实中社会对苗族女性的期望往往比女性自己能应付的更多,在繁重的家庭事务包括做饭、喂牲畜、带孩子等都是自己一个人完成的多,而到了耕种、收割的时候又要跟着男人一起下田,这些要求使得很多女性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就是限于家庭,从属于丈夫,但现实中的女性对自己的期望却远远不止这些,更多的女性要求独立以及参与领域扩充到社会。苗族女性对已有的角色时刻表现出一种服从,但也包含着一种抗争。当问到教育问题,贾嫂子的回答是无奈的但语气中又渗透着一种坚定:“如果我有能力无论女儿儿子我都要送去读书。”
知识女性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表现出自我期望和社会期望之间的冲突。首先,这种冲突表现为女性的求学经历上。J老师是一位小学老师,她给我们说了关于她的读书历程、生活以及工作,她和我们说到:“我们父母一共有两女三男,我是老二,父母开始也不给,但我自己争取要读,不读书就没有机会发展自己,也想做个老师让更多的女性有机会读书。”J老师给我们介绍说她求学过程中的种种艰辛和压力。一方面是来自于重男轻女的观念压力,父母及村寨里的人都觉得她一个女孩子去读书是浪费的,嫁出去了就是别人的人了,甚至自己有时都觉得是这样子;另一方面是来自于经济方面的压力,没有多余的钱支持孩子特别是女孩子读书是非常普遍的。
其次,知识女性在现实生活中自我期望和社会期望之间的冲突还表现在工作上。H老师谈到工作中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家长和社会对老师的期望过高,很多家长觉得孩子送到学校学习就是老师的事情了,学不好就是老师的责任。贺老师还给我们说到:“现在工作的困难主要就是留守儿童很多,我们就多关注这些孩子,也因为很多家长认为孩子交给了学校就是老师的责任了,家长就不管了,所以我们的责任就更重了。”由于学校教学设备以及自己自我提升机会的缺乏,且教学中新知识更新的速度快,很多女性教师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担当不起教学的角色了,也认为教育的责任不是仅仅有老师就能承担得起的。可作为一个老师,教好学生是家长和社会的期望,也是自己的希望,其中的种种冲突是不言而喻的。
民族村寨中的女性参与状况是衡量民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两性平等与社会公正的重要依据。在苗族女性的毕生发展过程中,她们对于村社事务以及家庭事务的参与的程度、所处地位以及拥有的资源,在很大程度由传统的习俗制约着,但同时,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为扩展女性的生活空间与参与程度、为促进女性的全面发展破冰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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