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中心地的内涵及成长机制研究
2010-07-19何调霞
何调霞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管理系,江苏 无锡 214153)
一、旅游中心地内涵
1.旅游中心地与旅游中心城市的关系
通过对已有旅游中心地相关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目前相关研究大多以旅游中心城市为研究对象[1-6],而专门研究旅游中心地的成果相对较少[7-9]。事实上,旅游中心地由旅游中心城市和旅游中心镇两部分组成。
旅游中心城市是某一区域的政治、文化、经济、交通和旅游中心,在区域旅游中居于龙头和中心地位;除拥有一定数量的旅游资源外,其本身也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
旅游中心镇一般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一定水平的旅游接待能力,是区域的交通枢纽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收入是其主要的经济来源;旅游中心镇可能本身拥有旅游资源、或自身就是旅游吸引物、或其周边分布着较高知名度的旅游景点。如位于四川西北的川主寺镇,是通往九寨沟、黄龙风景区和川西北大草原的必经之路,也是九(九寨沟)黄(黄龙)机场的依托镇,藏羌民族风情是其最大的旅游魅力,现已发展成为集吃、住、游于一体的高原旅游集散中心镇。黄山市汤口镇紧邻世界遗产地黄山风景名胜区,是重要的旅游中转中心,现已成为拥有6000余张接待床位的旅游集散镇。此外,儋州市兰洋镇、北京怀柔区怀北镇等,都属于区域旅游中心镇。
因此,旅游中心地和旅游中心城市是既联系又区别的两个概念。所有的旅游中心城市都属于旅游中心地,而旅游中心地并非都是旅游中心城市,两者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2.旅游中心地内涵
综上所述,旅游中心地是指自身或周边拥有一定的旅游资源,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旅游业居于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城镇中心(中心城市或中心城镇),是区域内旅游业发达、旅游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渗透和带动周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为区内旅游吸引物和区内外旅游者提供综合服务功能的城镇中心。旅游中心地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通道。由旅游中心地的概念可以看出,作为旅游中心地,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城镇中心。即区域内拥有一定数量的旅游资源,旅游业发达或比较发达,旅游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的中心城市或中心城镇。
其次,必须是综合性城镇中心。即旅游中心地是区域内的旅游中心、经济或政治文化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
再次,必须是多功能综合发展的城镇中心。旅游中心地必须具有强大的吸引、内向辐射和外向开拓能力,能够向区域内旅游吸引物和区内外旅游者提供方便的接待、管理、交通、信息等服务功能。
二、旅游中心地的类型
旅游中心地按照其所依托资源的特点、所依托城镇的功能和性质,可将其分为5类。
1.风景型旅游中心地
风景型旅游中心地以拥有独特的、风光绮丽的自然山川、湖泊水域,尤其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或世界自然遗产而闻名,属于自然观光型旅游目的地。一般而言,此类旅游中心地的旅游形象和城市名片主要与这些景物联系在一起。如桂林、泰山、黄山、张家界等都具有上述特征。风景型旅游中心地具体还可细分为山岳型、海滨型等类型。
2.文化型旅游中心地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城市旅游的魅力所在。一方面,一些历史文化名城作为旅游目的地已经历久弥新,如北京、西安、苏州、曲阜、敦煌、平遥等;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城市旅游的文化内涵,当前很多城市都在有意识的强调或突出历史文化,如武汉、泉州、绍兴等。
文化型旅游中心地最有价值的吸引物往往是没有被现代的、外来的风格影响的“古旧”内容,被破坏的越少,价值越高。但文化型旅游中心地的一个特点是旅游者和当地居民、旅游从业人员混杂在一起,没有严格的独立空间,在少数民族地区,在古民居、古村落等地,这一空间现象尤为明显。
3.经贸驱动型旅游中心地
主要指经贸联系广泛,经济腹地发展较快的旅游城市。此类旅游中心地因经贸的广泛联系带来了人员的大量流动和集聚,从而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很多工农业商贸中心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倾向于选择转型道路建设旅游中心,即在城市建设中创造主题公园、影剧院等景点来吸引游客。如深圳的“锦绣中华”、“世界之窗”,常州的中华恐龙园等。如果转型期间有历史或自然资源可供利用,则会有助于旅游中心的定位。如因遍及全国的“温州城”而闻名的“民营温州”,依靠境内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使其发展成为浙南的区域旅游中心。
4.枢纽型旅游中心地
枢纽型旅游中心地为区域内重要的旅游节点和枢纽中心,也称为节点型旅游中心地。此类旅游中心地除拥有良好的区位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外,一些旅游中心地本身有一定数量的旅游资源或城镇本身就是旅游吸引物,如省会城市和旅游交通枢纽城市,以及一些处于交通节点的旅游镇,尤其是民族风情浓郁的旅游中心镇等均属此类。还有一些旅游中心地本身并没有旅游资源,在区域内仅充当旅游集散中心的作用,是区域内重要的旅游中转中心、住宿、交通等接待服务中心,如汤口镇。
5.综合型旅游中心地
综合型旅游中心地是一定区域内的集聚辐射中心,是旅游中心地类型结构中最完善的一类,也是城市发展旅游业最终要达到的目标。在区域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其既是所在区域的旅游中心,同时也是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我国著名的旅游中心城市多为综合型旅游城市。一般来说,区位好,处于经贸往来的节点,有大量的文化旅游资源且自然风景条件优越,旅游经济内容丰富,旅游功能相应比较突出,不仅是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也是重要的旅游中转地和客源地。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西安、青岛、哈尔滨、长沙、武汉等。当前在我国旅游经济发展中起核心作用的多为这些旅游中心城市及城市群体。
应该指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接待服务实施的完善,已经很难单纯地将某一旅游中心地归并为上述某一类,大多数旅游中心地兼有以上两种或多种类型,旅游地功能综合化将是旅游中心地发展的基本趋势。
三、旅游中心地的成长机制
在旅游功能占主导地位的城市,旅游业在地域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随着旅游设施越来越多的与其他空间单元交织在一起,一些城市逐渐发展成为区域内的旅游中心地。在这一演变过程中,旅游中心地受多种因素综合作用,成长机制复杂。本文从推动旅游中心地成长的一般机制和特殊机制角度探讨旅游中心地的成长机制(见图1[10])。
1.旅游中心地成长的一般机制
(1)旅游规划——旅游中心地成长的导向机制
图1 旅游中心地成长机制示意图
旅游规划是旅游发展的纲领和蓝图,对旅游业发展具有战略指导意义。旅游规划可分为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区的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地区(地级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县级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景区(点)规划。一般来说,不同层面的旅游规划对旅游中心地的旅游定位、发展目标等的导向作用不同。如省级旅游规划会针对省内城市的旅游实力和旅游资源特色等,确定各自不同的旅游发展目标、方向以及彼此相互协调的旅游策略,宏观调控和指导全省旅游业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省内城市的不同旅游定位代表各城市旅游发展的序列和级别。总之,旅游规划对协调旅游中心地间的关系、促进各级旅游中心地有序发展等,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2)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中心地成长的催化机制
拥有一定数量的旅游资源是成为旅游中心地的必备条件之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的巨大社会经济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各方旅游资源开发的积极性。自1998年中央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无疑为旅游资源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旅游资源的价值具有多重性。首先,旅游资源具有独特、无可替代的审美和精神文化价值;其次,具有潜在经济价值,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为一个较大范围带来经济效益,如可以提高所在地的知名度,增进就业等;第三重价值是直接经济价值,即短期内可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如旅游服务收入、门票收入等。旅游资源不同的价值对应于不同的利益主体,但总体来看,旅游资源开发的社会利益远远大于其他利益,旅游资源开发是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增加旅游投资和收入的有效手段之一。
(3)交通设施——旅游中心地成长的推动机制
交通是连接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的纽带,是旅游者能否顺畅进入旅游中心地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交通建设能加强区域可达性,促进区域之间与区域内部的联系与交流,增强客流的辐射力与流通力,重要的交通干线和枢纽设施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旅游中心地的规模和发展方向。铁路、公路或航空港等的建设会改变城市目前地的交通可达性,使城市的旅游发展速度和规模逐渐超越周边旅游城市,成为区域内的旅游中心地。
(4)城市接待水平——旅游中心地成长的保障机制
城市是旅游活动的接待服务中心,在旅游空间联系中发挥着中转和辐射的强大功能。城市的接待水平不仅能够反映区域经济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还代表城市的旅游综合实力。有一定容纳力的接待设施是旅游中心地顺利开展旅游活动的重要保障,接待设施的分布范围、分布密度、档次、接待能力等决定着旅游中心地的综合实力和等级。
(5)旅游经济——旅游中心地成长的激励机制
旅游经济发展是旅游中心地发展演变的根本动力,不仅可以直接创汇、吸引大量劳动力,而且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更多的间接收入,并带动旅游城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伴随城市旅游经济的持续发展,吸引来的旅游资金不断转换为投资,反过来又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和产业结构产生影响;不断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又引起旅游者和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的集聚,循环反复,旅游经济强化了旅游中心地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因此,旅游中心地与旅游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旅游经济的发展为旅游中心地的成长提供了财政支持和根本动力。
2.旅游中心地成长的特殊机制
(1)旅游需求
旅游需求是人们在特定生活和经济条件下对旅游产品的愿望和要求,是人们对高层次生活标准和生活方式的—种追求。旅游需求的产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条件。从客观上讲,旅游需求是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力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工作压力的加大,人们外出旅游需求渐高;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使人们的旅游需求变为现实成为可能。人们个性的差异,生活背景、文化素质等的不同,决定了旅游需求的多样化。旅游者千差万别的需求与旅游业的供给之间是否匹配,是旅游中心地开发旅游产品和配置资源的原动力。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旅游者对目的地的选择上的差异性。为招徕旅游者,管理者往往需要研究和分析不同方案,并在产品开发策略、旅游接待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
(2)旅游竞争
在旅游业发展初期,区域内仅有个别城市成为旅游中心地,由于知名度有限,吸引力不足,客源市场仅局限在小区域范围内。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多个旅游中心地开始出现,旅游地之间在客源、线路、市场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旅游中心地为求得自身发展,必然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组织方式、旅游产品销售策略、宣传手段等方面下功夫,注意提高自身的旅游产品质量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档次,使自己的旅游软、硬件尽量能够适应不同旅游者的要求,以加强同其他旅游中心地的竞争。竞争使旅游中心地的实力得以增强,间接地促进了其的发展壮大。
(3)旅游政策
区位、旅游资源、旅游者等要素对旅游中心地的影响是稳定的,在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下,旅游中心地循序渐进的发展壮大,旅游中心地的规模和综合实力的发展演变也是渐次推进的。当城市的旅游发展拥有新的特殊政策时,旅游业发展就会面临新的机遇。如我国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以来,许多省(区、市)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纷纷编制旅游规划等,促进了旅游中心地的发展。
应该说,作为一种敏感性产业,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安全隐患等不可抗力都会影响旅游业的正常发展。一般而言,当发生诸如此类安全问题时,此时的旅游政策会限制旅游业的发展。如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和长江下游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我国国内旅游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和近距离;2003年受SARS疫情影响,一段时期内的出入境旅游被禁止,少数非疫情区的旅游活动也仅被限于省内短距离范围。受诸如此类安全和特殊政策的影响,往往一些属于交通枢纽中心的高级别旅游中心地的发展被抑制,而一些省域范围内的地方旅游中心地却因为旅游者的集聚而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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