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学中比较法的应用
2010-02-18赵素香
赵素香
中学地理知识涉及面广,对初学者来说,大量的地理概念、规律、特征等常常不易分辨、掌握。笔者在实践中体会到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新知识、复习巩固旧知识,前后形成一个统一的知识体系。下面举例说明比较法在教学中运用的几种形式。
1 对比法
把分别独立的几个地理事物或现象,并列到一起进行对照。了解它们之间的个性和共性,让学生既能掌握全部知识,又能了解各自特性。例如,在讲“五种基本地形”时,一要充分运用各种地形图,让学生把所学知识巩固在地图上;二要多采用对比法,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解、记忆。
2 借比法
在教学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比较抽象的地理事物或现象,为了让学生能够理解,只靠简单的语言文字表达很难得到效果,如果借用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现象来比喻,可以使抽象的地理事物或现象具体化、形象化、简单化。例如,通过书本受挤压变形,来说明褶皱的形成原因。再如,在讲地震时,可以用炸弹的爆炸力与杀伤力的关系来说明、引导,这些抽象难懂的知识运用借比法讲述,能引起学生兴趣,再简单的一解释,学生就听得明明白白,易于消化。
3 类比法
在课本中,有些教学内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此时可以借助以前学过的内容来学习新的知识。例如:在讲英国时,教师可通过列表与日本进行比较,达到“求同存异”的教学目的。
4 联想法
在教学中,有时为了避免难点过分集中,在编排时,有意把相互联系的知识点没有全部放在一章中,而是分散到各章、节。教师在讲课时,可以联系以前的内容进行比较。例如:有关地球外部力量对地球影响的知识点,就分散到世界分区地理中讲述。流水地形安排在“东南亚”中,风成地形安排在“西亚和北非”,冰川地形安排在“西欧”。最后将学过的知识联系起来进行对比,得出完整而又科学的结论。
5 专比法
在讲课时,为了明确某一地理事物或现象的特点,同另外知识点进行逐一对比,如我国的四大工业基地的全面对比。又如对中国的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的自然经济特征进行比较:1)比较两个地区的气候特征、地形特征;2)比较两个地区的交通、资源分布;3)比较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综上所述,地理教学中比较法只有运用得当,注意选择比较对象和比较方法,就能取得好的效果。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地理事物都可以相互比较,应该根据教学需求而灵活运用,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