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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放在连续统中
——Langacker修辞性语言观评述

2010-01-21

当代修辞学 2010年5期
关键词:语法结构习语构式

宋 桔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提 要 Langacker在建立认知语言学基础时,主张将修辞性语言(Figurative Language)看作常态的语言,并提出“应把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Literal Language)放置在同一个连续统中研究”的理念。本文结合汉语修辞学界关注的语言现象,对以Langacker为主的语法学者有关修辞性语言的观点进行梳理、评述,揭示修辞性语言的本质,为汉语修辞研究提供理论借鉴。

一、引 言

按照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如果说之前语法学者关注的焦点是“语言”,那么认知语言学之后,活生生的“言语”,包括以往被认为不符合“规范”的修辞性语言(Figurative Language),都进入了新兴语言理论的研究视野。

认知语法学派代表人物Langacker批判了以往的语法体系将修辞性语言(Figurative Language)①置于常态语言之外的做法(Langacker,2004:1),并提出“将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Literal Language)放在同一个连续统中”的观点(Langacker,2004:19)。

我们认为Langacker的这一认识对修辞性语言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本文将主要以他的《认知语法学基础》(Langacker,1987,2004)中关于修辞性语言的论述为核心,结合Hopper、Goldberg、Hugh Bredin等语言学者的观点以及汉语实例,论证修辞性语言的本质,为汉语修辞研究提供理论借鉴。

二、修辞性语言的地位

“认知语言学是传统语言学的一次反动”②,在《认知语法学基础》的开篇,Langacker就对以往的语法理论提出了两点批判:一是传统的形式主义语法的一些概念(如名词、动词、主语、主从关系等)定义不清;二是现行的语法体系不恰当地将修辞性语言排除在常态语言之外。在论述第二点时,Langacker进一步指出了认知语法学体系中修辞性语言的定位与功能,其核心观点如下:

Figurative language is generally ignored in current theories;at best it is handled by special,ad hoc descriptive devices.Yet it would be hard to find anything more pervasive and fundamental in language,even(I maintain)in the domain of grammatical structure,if figurative language were systematically eliminated from our data base,little of any data would remain.We therefore need a way of conceiving and describing grammatical structure that accommodates figurative language as a natural,expected phenomenon rather than a special,problematic one.An adequat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linguistic analysis should view figurative language not as a problem,but as part of the solution.(Langacker,2004:1)

(当前的语言理论一般忽视修辞性语言,至多用特殊的特设描写手段进行处理。然而(我坚持认为)即使是在语法结构的范围内,语言中也很难找到比修辞性语言更普遍更基础的东西了;如果修辞性语言被系统性地排除在研究的语料之外,那么就不会留下多少语料了。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方法来把含有修辞性语言的语法结构看作是、描述为自然的、料想得到的现象,而不是特殊的有问题的现象。一个用于语言分析的适当概念框架不会将修辞性语言看成是问题,而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以下我们将Langacker的论述归纳为两个方面:

1. 修辞性语言非“特殊的描写手段”

将修辞性语言仅仅视为“特殊的描写手段”的观点,把修辞性语言排除在语言使用的常态之外,把它视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语言修饰技巧。古罗马推崇的论辩术、亚里士多德关于言说的分类,以及中世纪圣经解释学(Scriptural hermeneutics)中将某些语言视作不可分析的特殊现象的传统等等,都是这种观点的源泉(Hugh Bredin,1992:69)。在这样的观念背景中,人们自然认为通常情况下我们是使用直陈性语言来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意图的,只是在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表达效果或者做一些特殊的描写修饰时,才需要使用修辞性语言。这样一来,修辞性语言的使用范围自然就变得狭窄了,它的存在价值也就更无足轻重,应该研究的是那些常态的、典型的语言。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语言理论都是在不考虑修辞性语言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体系的。

对此,Langacker尖锐地指出“即使在语法结构的范围内,修辞性语言也是非常普遍和基础的”。这一论断的深刻之处就在于,它指出了直陈性语言与修辞性语言截然二分是难以成立的,“语法结构”似乎源自直陈性语言,但也少不了修辞性语言。换言之,离开了修辞性语言,语法结构是无法完整、系统、有效地建立起来的,修辞性语言不仅是语言常态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普遍地活跃于常态的语言表达之中的。所以他强调,不能单纯地把修辞性语言视作“特殊的描写手段”。这里所谓的“特殊”,是从狭义的语法学立场上做出的判断,即认为直陈性语言才是具有“一般性”的、符合语法规则的语言,而修辞性语言是与直陈性语言对立的、非自然的、不符合规范的语言。

所以“如果修辞性语言被系统性地排除在研究的语料之外,那么就不会留下多少语料了”,排除修辞性语言的研究不可能涵盖语言的全貌。这正如沈家煊(2008:6,8)所言,离开修辞问题“汉语语法没什么可研究的”,“汉语离开了语用或者修辞就很难讲语法,或者没有多少语法可讲”。以“这本书出版”、“今天冷”为例,这两个句子孤立地看不合语法,但它们在对举、回答问题等语境下却都属于正常、自然的表达,也应属于语言研究的范围。

2. 语法结构应该包容修辞性语言

Langacker认为“即使在语法结构范围内”修辞性语言也占有很大比重,在语言交际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远不是一般认为的个别的、单一的现象,不能简单地排除在语言研究范围之外。“语法结构范围内”的修辞性语言,不仅包括比喻等辞格,还包括习语、死隐喻之类的语言现象。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若没有了比喻等修辞格,我们可能无法描述他人不易体察的认知经验;但若没有了习语和死隐喻,我们甚至无法表达。此外,还有一些介于辞格和直陈语言之间的现象,例如构式语法所关注的动词的非典型用法,一些语言单位新奇的临时性用法等。以往语法结构的研究,大多只关注直陈语言,而忽视了与语言运用更加密不可分的以上各种现象。事实证明,这种观念是无法反映语言的真实存在与运作机制的。

在这样一个“广义”修辞性语言概念的基础上,Langacker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方法来把含有修辞性语言的语法结构看作是、描述为自然的、料想得到的现象,而不是特殊的有问题的现象。”对此也可这样理解:在这种包容修辞性语言的语法结构中,修辞性语言和直陈性语言都可以描写和分析,都是这种语法体系的研究对象。作为“料想得到”的而不是不可捉摸的临时的语言现象,修辞性语言可能的形式和表达语境也可以通过分析预测出来。

这样一个“用于语言分析的适当的概念框架”就是认知语法带来的新的研究理念。在这一理念中,修辞研究融入语言学研究的过程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的结构模式对修辞性语言进行了深入的观察和剖析;另一方面,分析修辞性语言时使用的方法和得到的结论成为语言研究新的突破口与切入点,有助于全面把握语言的规律。

这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新兴语法理念对新奇的、非典型语言愈来愈多的关注上。认知语言学将隐喻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通过“隐喻”构建起语法与认知的映射关系来解释普遍的语言现象;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为论证“构式本身的意义是独立于句子中的词语而存在的”观点(Goldberg,2007:1),将论述的切入点放在那些无法根据组成成分的字面含义推导出整体意义的非典型的语言现象上;功能语法学派浮现语法理论(Emergent Grammar)认为语法是语言使用中的一些经常性的用法通过量变到质变“浮现”出现来的,特别关注那些从临时的组合(如创新的修辞性用法)转变为固定的表达形式的过程。这些语言现象或许在传统修辞学中受到过一定程度的关注,但在新的语法体系中呈现出全新的价值和意义,如浮现语法代表人物Hopper所言:

The linguistic system is now not to be seen as something complete and homogeneous,in which“exceptional”phenomena must be set aside as inconvenient irregularities,butasagrowing togetherofdisparate forms.(PaulHopper,1987:148-149)。

(语言体系现在不再被视为是完善的、均质的体系,在这样的完善、均质的体系中“例外现象”被看作是讨厌的不规则现象而放到一边,而是看作与直陈性语言一起变化的有完全不同形式的新体系。)

由此可见,新语法自觉地重视挖掘和分析修辞性语言,找到了新的学术增长点。

其实,汉语学界也早就关注到了修辞在语法、词汇等研究领域中的作用。前辈学者如郭绍虞先生,他在晚年的著作《汉语语法修辞新探》中指出:“汉语的语法可说经常与修辞相结合的。结合是正常的,不结合是部分”(郭绍虞,1979:6)。当代学者沈家煊先生就在“语用法的语法化”理论框架中,指出不少语法现象就是语用法“凝固化”的结果(沈家煊,1998:4-5);还明确指出“修辞与语法并不是截然二分的,关注‘姿态横生’的修辞现象在很多时候可以帮助我们弄清语法领域中‘文理自然’的规律和动因——这种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为修辞学、语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问题,开辟了新领域”(沈家煊,2006:1)。

三、修辞性语言的种类

Langacker所说的修辞性语言包括习语(idiomaticity)、隐喻和语义扩展(semantic extension)。(Langacker,2004:1)

在习语方面,以往的语法体系认为习语具有“不可分析性(unanalyzability)”和“单一的固定形式(a single fixed form)”,与其他语言单位不同。认知语法则认为,绝大多数习语在语义上皆可分析,相当一部分还在句法上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Langacker,2004:24-25)。

所谓习语是“不可分析的”,即认为习语是一个习语块(idiom chunk),其意义不可分析为组成成分的意义。认知语言学认为“可分析性是个程度问题”(analyzability is a matter of degree)(Langacker,2004:24)③,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为分析习语“The cat…out of the bag(消息泄露了)”,Langacker构建了如图1的对应关系:

图 1:习语的解释结构图(引自 Langacker,2004:93)

图中的“允准结构”(sanctioning structure)指语言创新时词汇库可以提供的结构;“目标结构”(target structure)是需要表达的具体场景中实现的语义结构。④在修辞性语言中,“允准结构”和“目标结构”对应于“直陈性语义”与“修辞性语义”,各包含语义和语音两个层面。

在语音层面,“允准结构”与“目标结构”是一致的,在图中用一个双向实心的箭头表示;在语义层面,“允准结构”与“目标结构”是不一致的,体现在[猫(cat)]与[消息(Information)]、[包(bag)]与[容器(concealments)]间的语义差异上。使“允准结构”与“目标结构”在语义层面产生联系的关键是[出来(out-of)]与[出来(out-of’)],前者是空间域的概念,后者是抽象域的概念,虽然所在的认知域不同,但存在共性,构建的都是一条从“内”到“外”的轨迹。这条轨迹要求两个发生关系的个体,一个可以作为容器,一个可以沿着从“内”到“外”的轨迹运动,是轨迹在“允准结构”与“目标结构”间构建联系(Langacker,2004:93-95)。

所谓习语的“单一固定的形式”,即指习语的各个组成部分是按照一定的线性规则排列(in a specific linear order),改变表面的线性顺序或插入其他成分都会影响到整体语义。然而,Langacker认为:

We can plausibly suppose that this configuration of relationships might be recognizable even when anaphora disrupts the normal shape of an idiom,or when its components words are split up and used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such that they do not form a contiguous linear sequence.(Langacker,2004:25)

(我们似乎可以假设,即便因采用首语重复法而破坏习语的通常形式,或者当构成习语的词在语法结构中被隔开使用,而无法形成相邻的线性序列,这些关系形成的配置仍可识别出来。)

他引用Gorbet(1973)和Bresnan(1978)相关研究中的语料论证了习语形式的非单一固定性:(例 1-3 均转引自 Langacker,2004:24-25)

(1)After making no headway all morning we finally made some in the afternoon.

(整个上午我们都没有什么进展,到下午终于有了一些。)

(2)We didn’t make the amount of headway that was expected of us.

(我们没有取得人们期待我们获得的进展。)

(3)Unfortunately,we made what the president considered to be insufficient headway on that problem.

(不幸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所进展,但这些进展总统认为还不够。)

以“make headway”(取得进展)这个习语为例,以上例句中,虽然在该习语中添加了词语“no”(不),短语“the amount of”(大量的)甚至一个分句“what the president considered to be insufficient”(总统认为不够的那些),或者像例句(1)那样在后半分句省略了习语的部分词语“made some in the afternoon”(在下午取得了一些),这些都不会影响这个习语作为整体被识别出来。Goldberg(2003)和Goldberg&Jackendoff(2004)也曾把这种现象作为词项可填充(lexically-filled)的单位讨论过,国内一些学者则把它作为一种框填现象进行了研究(详见下文)。

对语义扩展,Langacker分析了它的特征和范围:

Semantic extension is invariably based on some perception of similarity or association between the original(sanctioning)sense of an expression and its extended sense.Observe that the basis for extension is not limited to core specifications that would be appropriate in a dictionary entry,but may lie at any distance from this core within our encyclopedic knowledge of the designated entity.(Langacker,2004:157)

(语义扩展的基础都是对表达形式的原始(允准)义与扩展义之间的相似或联想关系的感知为。应注意到,扩展的基础并不限于类似于字典中词条的核心说明,而是该词条的核心词义为中心、百科知识范围内的一个任意大的范围。)

这里的“百科知识”(encyclopedic knowledge),相对于其他简单的概念领域,是描写某一个语义结构时涉及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知识系统,是认知语法学的重要概念(沈家煊,1994:13)。而所谓的语义扩展,不限于词典释义中的“核心”说明,而是以之为中心,扩展到“百科知识范围内的任意大的范围”。

这种语义扩展对形成临时的创新用法(a novel usage)有重要作用(Langacker,2004:70)。以“the person is an ostrich(这个人是一只鸵鸟)”为例。“鸵鸟”这个词在词典中的核心释义是指一种高可达3米、颈长、头小、嘴扁平、翼短小、不能飞、腿长、善走、卵生的大型鸟类。鸵鸟奇特的外貌和行为方式不是该词的核心义,但是百科知识的一项,在一定条件下,这一特质就会被识别或激发出来,从而实现语义扩展。该例中“A是B”就是激发这一特质的句法结构。直陈性语言“笔是一个可写字的圆锥体”揭示的是“笔”的核心词义描述的特质,而修辞性语言“这个人是一只鸵鸟”揭示的是“鸵鸟”在百科知识中的隐性特质,“允准结构”语义层的“鸵鸟”用来象征(symbolizes)“目标结构”中“具有怪异的形象和有趣的走路方式的人”,这样,语义在百科知识范围内实现了扩展,形成了语言的新奇用法(Langacker,2004:69-70)。

由上述可知,Langacker以习语和语义扩展为例,论证了修辞性语言可分析、可改变形式以及与直陈性语言之间不可截然二分的事实。英国学者Hugh Bredin(1992)则从区分修辞性语言、直陈性语言、修辞性语义(Figurative Meaning)与直陈性语义(Literal Meaning)两组概念入手,指出了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的关系:

If we return now to the antonymy of the literal and the figurative,we can see at once that there is no contrariety between the two notions when they are predicated of language,but only when they are predicated of meaning.(Hugh Bredin,1992:69)

(如果我们回到“直陈性”和“修辞性”这对反义词,我们马上就会发现,当它们断言语言的属性时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只有它们断言意义的属性时才是对立的。)

因此,Bredin也认为两者不能截然二分。从历时角度看,修辞性语言可演变为直陈性语言:通常认为是直陈性语言的现象最初是修辞性语言,因长期使用,其中原有的修辞性语义逐渐被磨损,直陈性语义随之加强。例如“night fell”(夜幕降下)、“a statement from the White House”(白宫的言论)等,这些短语在产生时都是纯粹的修辞性语言,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no doubt this wad originally a picturesquely figurative use of words,but it is so no longer)。他(Hugh Bredin,1992:80)指出:只有当修辞性排斥单义(univocacy)⑤和惯常义(conventionality)时,修辞性与直陈性才对立。关于单义(univocacy)和惯常性(conventionality),Bredin的定义是:

An expression has literal meaning whenever,firstly,it has only one meaning on each occasion of its use,and secondly,it can be used repeatedly,with this same meaning,in different passages of discourse.The first of these conditions is often called univocacy,and the second conventionality.(Hugh Bredin,1992:72)

(一个语言表达式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具有直陈义:第一,在每一种使用中都只有一种意义;第二,可以在不同的话语语段中重复使用而意义不变。第一种情况常称为“单义”,第二种情况被称为“惯常义”。)

所以,当“夜幕降下”和“白宫的论调”具有了单义和惯常义,即可以脱离语境,表达明确固定的语义时,它们就成为了“死喻”(dead metaphor),也就成为直陈性的语言。

结合以上从共时和历时角度对修辞性语言性质的分析,我们将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的关系图示如下:

图2 :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关系图

可接受语言是自然表达中可以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语言,与不可接受语言相对。修辞性语言和直陈性语言组成可接受语言,其中修辞性语言又可根据稳定性和是否具有可脱离语境的含义分为创新的临时修辞语言和稳定的固定修辞语言。图示中的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间,不可接受的语言与临时修辞语言间、不可接受语言与可接受研究间都不是截然二分的,存在着可能的演变轨迹和连续统关系。

1. 临时修辞语言

临时修辞语言注重创新性和陌生感,传统修辞学中的辞格和各种临时性的新奇用法都属于临时修辞语言。Langacker将产生临时修辞语言的过程称为语言创新(Linguistic Creativity),分为两种:一是在句法规则约束下的创新(rule-governed creativity),二是改变词项和故意违反句法的创新 (the adaptation of lexical items to new situations,and the willful violation of grammatical rules)(Langacker,2004:71)。

第一类是符合句法规则的修辞性语言,如明喻、拟人、对偶、排比这样的辞格,相对稳定,属于被规则化了的创新,具有一定的能产性。

第二类是通过改变词项和故意违反句法形成的修辞性语言,尚不具有能产性。我们可以用构式语法中构式义(Constructional Meaning)和词汇义(Lexical Meaning)的相互作用来解释这类临时修辞性语言的产生机制。在语言创新中,当两类意义发生冲突时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构式对词项进行“压制”(coercion):抑制或剪去(cut)不一致的部分,凸显与构式相一致的意义,从而消除冲突;另一种是句子呈现出语义异常(Goldberg,2007:54-57)。前者形成临时的新奇用法,后者则形成无法理解的句子,属于“不可接受语言”。

首先用Goldberg(2007)举过的一个例子来看:

(4)Pat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able.(帕特喷嚏纸巾到桌下。)

该例中动词“sneeze”(喷嚏)只有一个凸显的参与者角色,即打喷嚏者,并不具备致使义。当这个动词进入“致使-移动”构式后,构式义和词汇义发生了冲突,构式对词项“sneeze”(喷嚏)进行压制,迫使动词“sneeze”(喷嚏)的参与者角色发生变化而与构式的论元角色相一致,变得符合构式对论元角色的要求,实现了新奇用法。

此类非典型用法一般表现为构式对词项的论元结构、体意义、具体组合对象的压制。如:

(5)窗外,月光在漂白着苍茫。(周庆荣《月光在漂白着苍茫》)

(6)我把自己塞进婚姻的“小鞋”(《武汉晨报》20100415)

例(5)中的动词“漂白”通常有施事和对象两个论元,其中的对象论元应当是具体事物,如“衬衣”、“牙齿”等,但本例中的对象论元是无形态的“苍茫”;其次,“漂白”是一个动结式动词,动作“漂”结果为“白”,一般没有持续体,本例中“漂白”后接持续体助词“着”。“漂白”在体意义和论元组合上都与构式存在矛盾,压制机制导致了这一修辞性语言现象。例(6)用的“把”构式通常要求施事对受事有处置动作,但该例中处置的主体与处置的对象是同一个,不符合“把”构式对论元的要求,因之出现压制。在此过程中,一个“我”成了两个“我”(一个主我和一个宾我,主我审视、控制宾我),通过这一新奇用法表达主体自我分离、自我矛盾的修辞性语义。⑥

2. 固定修辞语言

固定修辞语言指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又含有修辞性语义,但尚不具备完全的单义和惯常义的语言成分,以广义的习语为最重要组成成分。习语的类型丰富多样。从习语可以是一种词项可填充单位(Goldberg,2003;Goldberg&Jackendoff,2004)的观点出发,可把习语按是否具有能产性分为两类:整体性习语和框填式习语。前者无须赘言,后者应受到更多的关注。

Langacker就曾指出习语具有“形式可变”的特点:

An idiom may be recognized as a unit that is to some degree independent of a specific overt morphemic arrangement,even if one such arrangement is far more familiar and hence more“usual”than the others.(Langacker,2004:25)

(一个习语可被看作是一个单位,这个单位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某个特定的显性语言形式排列,即使某个排列是更加熟悉的因而比别的更“一般”。)

在Langacker看来,习语作为语言的“单位”,可以是一种模式、一种框架,它独立于某个具体的习语形式,尽管它是对某个习语的具体形式进行替换、充填后形成的,是从这些形式中提取出来的。当然,最初的那个形式可能更加为人们所熟知,也是更加一般的形式。人们在使用习语的过程中,如果可以替换其中的某个成分或者填充进不同的具体词语形式,这样的习语就是一个能产性的框架了,也就是Goldberg(2003)和Goldberg&Jackendoff(2004)所说的“词项可填充单位”。

因而我们可以把习语分为两类,一种是具有具体形式的整体性习语;一类是在此基础上提取出来的框填式⑦习语。后者可以实现为无穷多个具体的表现形式或者变体,以至于人们会忘却它赖以提取的那个原初形式,变成一种纯粹的框架,例如,“一VP1就VP2”(“一喝就醉”、“一上课就犯困”)、“V来V去”(“跑来跑去”、“考虑来考虑去”)等,在现代汉语自然语言中都是常用的有高度能产性的框架,已很难追索其原初的具体形式。但在流行语中,这种框填式习语的原初形式向框架演变的过程,则有可能清晰地表现出来,比如,框填式流行语“V的不是X,是Y”具有无数的具体形式,但最初可能源自网络帖文“哥吃的不是面,是寂寞”;而“信X,得Y”的表达形式也不胜枚举,如“‘信’农行‘得’底部”(《中国证券报》2010717),始自网友调侃明星李宇春的“信春哥,得永生”。

3. 从修辞性语言转变为直陈性语言的成分

George Lakoff和 Mark Johnson《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 We Live By,1980)标志着认知语言学隐喻理论的正式诞生,通过对语言中大量的“死喻”的研究,突出强调语言中隐喻的普遍性及隐喻是一种思维方式的理念,从根本上颠覆了人们对隐喻的传统看法。

如果将George Lakoff和Mark Johnson定义作为思维方式的“死喻”作为一个广义范畴的话,由修辞性语言转变为直陈性语言的“死喻”就是一个狭义的范畴。当某种死喻因为长期使用而稳定下来获得了即使脱离语境也明确的、被社会广泛接受的含义,即具备单义和惯常义时,就标志着它已经进入了直陈性语言。Hugh Bredin(1992)把“死喻”分为三类:

语源死喻(etymological metaphors)存在于单词的词源和演变历史之中,固着在单词的词义上,是无法复活的“死喻”。如“metaphor”(隐喻),它是由“meta”和“phor/pherein”组成的。“meta”有“改变”、“转移”的意思,而“phor/pherein”表示一种容器,因此,metaphor就指将一个物体放入“新容器”,后演变为表达新的语言思想,通过认知方式在源域与目标域间建立认知关系的过程。汉语中有很大一部分词的源自死喻,如“酝酿”的原义是酒材料加工后的发酵过程,现用来表示事前考虑或切磋协商使条件成熟的过程。

隐含死喻(buried metaphor)与词汇的众多义项相关,当一个义项与其他的义项差异很大,几乎无法建立联系时,这一义项就被认为是死喻。如“to fall”(下落、进入)可以表示自然落下,也可以表示进入某种境界,后者是死喻;“to run”(跑)表示人跑步的动作,也可用于描述一个过程,后者是死喻。这种死喻与语义的变化和引申相关,且已经进入词典。汉语中有大量用身体部位隐喻物体某个部分的死喻,如“瓶颈”、“山腰”、“椅子腿”等,也经过长期的使用固定下来并进入了词典。

以上两种死喻,只有在谈论到它们的来源或依据时,人们才能感知到其中的某些修辞性特征,在日常使用中已经完全无法辨识出修辞性语义与其中的修辞动因,已成为直陈性语言。

第三类惯常死喻(conventional metaphor)指的是那些仍然可感知出某些修辞性特征的语言现象,它存在于每个人日常的用语之中。如“iron”(铁)的核心意义是“质子数是26的化学元素构成的金属”,在“an iron will(意志坚强)”、“iron discipline(纪律严明)”中,“iron”已是惯常死喻。这种死喻与第二类死喻的区别在于,惯常死喻的语义不能在所有的语境中自由地重复,它仅限于某些短语,还没有进入词典,仍具有某种修辞性特征,是连续统中与修辞性语言关系最密切的群体,处在两者的交接位置。汉语中的惯常死喻形式丰富,如来自时间隐喻的“抓紧时间”、“春天到来”、“耗费生命”;来自空间隐喻的“放在心里”,“这本书里面”等等。从共时层面和语言交流中看,这种语言已经具有了单义和惯常义,所以还是归为直陈性语言。

四、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是一个连续统

Hugh Bredin(1992)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直陈性和修辞性语言是在所有的情况下相互排斥(mutually exclusive),还是在某些情况下相互排斥?”(Hugh Bredin,1992:70)。Langacker给出了回答,他反对将修辞性语言与直陈性语言作简单的二元对立,他把这种二元对立,与共时与历时(synchrony vs.diachrony)、语法与词汇(grammar vs.lexicon)、词法与句法(morphology vs.syntax)、语义与语用(semantics vs.pragmatics)、合乎语法的句子与不合乎语法的句子(grammatical vs.ungrammatical sentences)、涵义与本义(connotation vs.denotation)等的二元对立都归入“虚假的对立”(I regard all of these as false dichotomies)(Langacker,2004:18),并分析了造成这种“虚假对立”的原因:

One way to produce a false dichotomy is to focus solely on representative ex-amples from the two extremes of a continuum:by overlooking intermediate cases,one readily observes discrete classes with sharply contrasting properties.(Langacker,2004:18)

(产生“虚假对立”的原因之一就是仅仅关注从连续统的两极找到的典型例子:忽视那些处于中间态的实例,倾向于观察离散的具有鲜明对比特征的实例。)

这也就是二分法的弊端。直陈性语言与修辞性语言等概念范畴之间孤立、分散的状态是与语言事实不符的(Langacker,2004:18-19)。在认知语法看来,“语言现象是个程度问题,规范和不规范的语言、语法范畴的划分、词义的范畴、词类的区分等,都是程度问题”⑧,他们都构成连续统(continuum)。换言之,以往的语法体系把修辞性语言和直陈性语言对立起来,只看到了连续统的两端,既无法认清修辞性语言的本质,也无法彻底研究直陈性语言,更不用说语言的全体。相反,认知语法自觉地把修辞性语言与直陈语言就放在一个连续统之中,以动态的眼光平等地看待两者,将语法与修辞研究融合起来,也关注到了导致“连续统”渐变的因素(Langacker,2004:19)。

汉语学界已有学者注意到修辞性语言与直陈语言的连续性。屈承熹(2008:16)指出:“语法规则可视为语言研究的骨骼,而修辞研究则是把骨骼变成血肉之躯,这样才能将语言研究合成为一个有生命的活体”,强调了两者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刘大为(2008)也提出:“语法结构不过是抽象层次最高的修辞结构,修辞结构则是为了满足一定的修辞动因而发生了变异的语法结构”⑨,强调了两者的动态变化。

Langacker为代表的认知语法学派将修辞性语言视为自然的、常态的语言,并在方法论上将修辞性语言和直陈性语言放置在同一个“连续统”中,以连续统概念观察所有语言现象,力求全面地把握语言。这改变了以往语言理论对修辞性语言的定位,也为修辞与语法研究的结合、对修辞性语言的探索指明了方向。

注 释

①Literal language,国内学界也翻译为非修辞性语言、指称性语言。Figurative language也译作比喻性语言。

②、⑧引自齐振海、张辉《认知语法基础(I)理论前提·导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4页。

③关于习语可分析性的问题还可参见Langacker的Space Grammar,Analysability,and the English passive(Language,1982(58):52-80)。

④根据《认知语法学基础》的第2.1.4.2节-第2.1.4.4节的论述:从已有的表达库中找到并建立起来的结构,叫做“允准结构”(sanctioning structure);投射到需要表达的具体场景中实现的语义结构,叫做“目标结构”(target structure)。“允准”(sanction)指的是语言结构与所表达的事物、场景之间的关系,需要的允准结构和实现的目标结构之间一致时,即“完全允准”(full sanction);不一致时是“部分允准”(partial sanction),“部分允准”就是原型范畴中的非典型情况。

⑤[英]戴维·克里斯特尔编、沈家煊译《现代语言学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75页)将“univocality”翻译为“单义性”,本文采用该译法。

⑥据刘大为教授复旦大学2009年“修辞学研究”课程讲义。

⑦这里的“框填”的含义可参看辛仪烨《流行语的扩散:从泛化到框填》(载《当代修辞学》2010第2期)和俞燕、仇立颖《框填式流行语何以如此流行?》(载《修辞学习》2009第2期)。

⑨转引自屈承熹《合则双赢:语法让修辞更扎实,修辞让语语法更精彩》(载《修辞学习》2008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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