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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旨归

2009-11-28冯东飞刘飞轮

理论导刊 2009年8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价值观

冯东飞 刘飞轮

摘 要: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价值观,是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目标,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现实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道德理想,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8-0055-03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它是一种立足于尊重人和开发人的价值取向。与此同时,只有在实践中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如通过法制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基本权利等;才能真正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我们应该以马克思唯物史观和人学理论为出发点,廓清和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一、“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哲学解读

价值、价值观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哲学问题,是一个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不管一个人乐意不乐意、自觉不自觉,价值观的形成都是每个人在一生中不可回避的事情。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其研究重点的演变与社会的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古代哲学主要是研究本体论,着重解决关于世界的本原问题;近代哲学以研究认识论为主要内容,着重解决存在与意识、实践与理论、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观、历史观和世界观的问题;现代哲学面对的是人类生存的难题,因而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价值与价值观的研究领域。(注:当然,在这里我们说现代哲学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价值与价值观的研究领域,并不意味着古代哲学、近代哲学研究中不涉及价值与价值观问题,而只是说它们不是古代哲学、近代哲学主要研究对象。)在这里我们通过对“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进行哲学解读,并进一步说明这一价值观是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旨归。

关于“价值观”一词在《辞海》中被表述为,“关于价值的一定信念、倾向、主张和态度的系统观点。它起着行为取向、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尺度的作用。表现为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职业价值观、生活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等。受到主体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具体的、历史的。”[1]787这就是说,人们在反映客观对象时,总是基于实践的社会需要带着一定的主观倾向和需要,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受一定的价值观支配,即实践主体的价值观对实践活动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对此,马克思曾说过:“人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2]202这也就是说人的活动的整个过程,就是围绕着“观念地存在着”的目标或蓝图而进行的,受特定的价值观支配着的,即实践主体的价值观对实践活动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有怎样的价值观就有怎样的实践活动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指导实践主体的价值观是不同的。人类社会发展已表明,在现代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受“以物为本”、“以人为本”这两种形式的价值观为指导的。

当然,要真正地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基本内涵,首先须从“以物为本”的价值观说起。关于“以物为本”,张奎良教授认为“所谓物本”(即:以物为本)就是指把物或者自然界视为世界的基础和本原,认为世界的一切都是由物或者自然界派生出来的,这实际上是一种物质或自然本体论。[3]显然,张教授是从世界本来就具有先在性出发,在马克思所说的在任何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存着”[4]77,这一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出发,来论证“以物为本”具有先天的优势,它的优点在于观察和实践的客观性原则,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但这一理论在指导社会发展之中,也往往会导致过渡强调经济增长问题,而忽视社会、人的发展问题。显然,这一发展理论就价值观的角度而言就是“以物为本”的价值观。我们认为“以物为本”的价值观就是对旧有发展模式的概括,它认为:发展=经济增长(即:发展就是经济增长,只要经济实现了增长,其它一切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具体地说,就是在旧有的片面追求GDP指标的发展观影响下,发展的内容过分集中地表现于经济增长方面,发展的效果集中地体现在基础设施等物化成果的增加上。实践证明:在“以物为本”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在“发展=经济增长”的这一方略指导下,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中,从而使一些拉美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陷入了发展的悖论和困境之中:其具体表现为,其一,它造成了人的片面化发展,使人在生产中被异化为只剩下残肢断臂的机器人,在精神生活中则被异化为不再向往新的生活方式、不再对现有社会进行批判的失去了否定性、批判性维度的单面人。其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较为严重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现象等。其三,对人的生存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巨大发展的同时,“以物为本”的价值观也给我们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方面这一价值观将“权力”、“法律”、“官位”都“唯物”了,即变成了“商品物”、“货币物”、“股票物”、“资本物”。随着市场经济之草创,“官本位”和“钱本位”或“权为本”和“以物为本”的价值观如漆似胶地粘到一起。以权捞钱,以钱买官,钱权交换,官商勾结时有发生。时下我国的“矿难”不断攀升,症结何在?原因是这些“合法”和“非法”的“采矿股分公司”多有官僚的股份,“官矿勾结”的野蛮采掘,使不合法不合格的矿井被确定为“合法合格”,至于矿下,在他们眼里统统是“物”,死个人像死匹马。矿难时他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其实他们想的是自己的“乌纱帽”和“股份”。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一价值观的指导下,使我国生态环境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我国也是世界上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生态系统非常脆弱。特别是在90年代以来在中国大地上相继发生1998年南方地区严重洪水泛滥、2003年发生非典事件等,都展示了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

正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的新阶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迅速发展趋势和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特别是抗洪抢险、抗击非典的重要启示,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成为21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这里着重谈谈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这一问题。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核心思想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5]281这一价值观实际上是对我们过去一度所奉行的或自发流行的“以物为本”的价值观的纠偏。其包含的主要内容是:

首先,“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就是把人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地位,把人的发展作为发展的本质、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标志,把满足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于人在社会发展中的所处的地位问题,马克思一再地说“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6]118,“历史不过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6]118-119,马克思指出了人所具有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奋斗目标就是为了人的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提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实践人本思想,它认为,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济增长的目的不是“物”本身,而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完整、充分、和谐的发展。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觉、自愿和自主的发展,是人格的完善;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各种需要、能力、素质的整体发展;人的充分发展是摆脱各种限制,使自己的各种正当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人的和谐发展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我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发展。在这样的发展基础上,人的尊严和自由才会得到充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会真正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目的。

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真正地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应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对此,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佩鲁曾说“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7]这不仅是发展的“中心”,也是发展的“目的”,更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佩鲁提出的为一切人的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评价发展尺度和发展目的的观点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这种关注中心由客体移向主体,标志着发展观的一个质的转变。显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佩鲁的“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与中国的具体现实相结合,认为在我国“以人为本”就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把人民群众作为最高的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把现实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道德理想。这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中所说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应该是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理念作为价值取向,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作为价值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得失的基本价值标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总之,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认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为了人的一切的发展(即:人的全面发展);而且也是为了一切人的发展(即: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

二、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旨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抉择、时代的要求,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因此,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理应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正确的指导方向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明确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回答了“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它进一步确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念明确地、完整地概括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这一价值观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理想,明确指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乃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本质规定,发展了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并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作了既具中国特色又体现时代精神的科学界说。它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新理念,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具体化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它在继承邓小平提出和论述的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人的发展的标准,把人的全面发展的状况、进程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根本标志和最高尺度。这也就是说,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又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要力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侧面。因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它要求努力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要求人们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要求实现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则富的创造者与发展成果享有者的统一。所以,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实现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

同时,《决定》中又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因而,“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六个方面的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总概括,其内容都是围绕“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展开的。所有这些,不仅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也从不同层面真正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精神内涵。

其次,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构建和谐社会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到以“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一者是一致的,都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体现。因此,在价值实践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不仅科学反映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当前形势下更加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不仅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旨,切实解决“为谁发展”的问题,还要努力寻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力量,切实解决“靠谁发展”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联缺一不可的,实质上体现着发展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从第一个方面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明确要求把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即根本目的,在发展中始终坚持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解放人;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从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第二个方面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阐明了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干好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证,是推动改革开放事业顺利进行的巨大力量,继承和发展了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观点。因此,这种使目的与手段辩证统一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始终认为广大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力量。

与此同时,《决定》又强调,必须“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我们应该紧紧围绕如何使全体人民在这两个方面更好地协调起来,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使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方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内在要求,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需求,使和谐理念和党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上成为新时期团结人民、鼓舞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当前我国在“三农”、“低保”和下岗工人在就业等民生问题上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是以崭新的面貌和气势确保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所以,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总之,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就是把人作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目标,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现实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道德理想,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因此,这一价值观必然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旨归。

参考文献:

[1]辞海[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张奎良.物本·人本·以人为本[J].东岳论丛,2006(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7][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陈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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