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应“以人为本”
2016-10-12
冯汉权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教学应达到的目标作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学习、发展”的重要,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客观基础仍在“人”的完整性。这告诉人们,语文教学不应脱离人类,脱离社会。要使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培养一种探索人生、探索世界的精神,胸怀一种人类观。也就是要将语文教学与人的各种需要结合起来,做到“以人为本”。
一、课程标准体现“以人为本”
1.课程标准从理念上将语文学习定位在“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上,这是对语文学习的全新理解。语文素养与语文能力不一样,“能力”能在短期的强化训练中形成,具有功利性,是一种塑造,而素养只有在长期的熏陶感染中才能逐渐形成。语文教学内容真正对学生发挥作用有一个潜伏期,这种潜伏期使人们不能立刻感受到语文教学的成效性。课程标准从人的发展角度出发,把教育重心放在人的素质、素养的养成上,这体现了语文教学的特点,体现了语文教学“以人为本”的教学方向。
2.课程标准从内容上体现了“关注人类,关注自然,理解和尊重多样文化”。语文学习不再是单纯狭义上的学习,而是在学习语文的基础上熏陶人的导向,关注人类本身的发展,关注人类社会的存亡和自然的变化。在处理民族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关系上,提倡理解和尊重,这些都体现了现代人类社会平等互尊的民主思想。同时,课程标准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提倡多元的、多角度的、动态的、过程化的评价体系,注重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几方面进行评价。这些体现了课程标准尊重学生的人本思想,较全面综合地评价了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以人为本”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创新教育的历史阶段,作为教师应清醒地认识到,“教师和学生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从‘独奏者的角色过渡到‘伴奏者的角色,从此不在是传授知识,而是帮助学生去发现、组织和管理知识,引导他们而非塑造他们”。新一代的学生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活跃的思维,对世界有独特的判断和选择。教师应从思想上把学生当作活生生的、有灵性的“人”,而不是把他们当作“知识收购站”,应从地位上把学生当作朋友,用心倾听他们的观点、见解,而不是为我独尊。
比如,在教学《愚公移山》一文时,按常规的角度,就是让学生理解愚公那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精神。但有些学生却认为,愚公很愚,这样一味地挖山不止,是不懂变通的傻瓜,他应该通过多种办法来移山。教师要为学生有自己的个人体验而高兴,并鼓励他们对课文内容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教师应与学生建立朋友式的平等合作关系,要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真正将教学重点从“教”转移到“学”上来。
三、在教学内容上注重“以人为本”
在语文教学中,学生往往会与作家的思想距离很远,难以理解作品的价值所在。要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教师应借助生活经验与人生阅历,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诱发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感悟。比如,教学鲁迅的文章,教师讲到鲁迅的作品时往往很投入,从祥林嫂到中国农村妇女的苦难经历,从阿Q到中国人的国民性,从“落水狗”到中国革命,等等,教师讲得头头是道,并乐在其中。然而当教师走下讲台后,学生却只感到祥林嫂重复讲阿毛故事的可笑,只觉得阿Q自欺欺人的愚蠢。只有通过联系实际,学生才能感受到课文对自身的指导作用,才会对鲁迅有深刻的认识。
总的说来,当今教育的主题,就是要呼唤人性的回归,关注人文精神的培养,注重人格的完善与发展。教育学生热爱生命,指导学生光大生命,发挥学生的潜在优势,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语文教师不但要懂得尊重学生,相信学生,赏识学生,宽容学生,而且要期待学生,期待学生的转变,期待学生的成功,真正实现语文教学的“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