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额信贷组织的运作与启示
2009-10-28武宏波
武宏波
摘要:山西省临县扶贫基金会是具有扶贫和信贷双重功能的小额信贷组织。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扶贫基金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扶贫基金会建立了一套具有鲜明特色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小额贷款组织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启示。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小额信贷组织;案例分析
Abstract:The Poverty-relief Foundation in Lin County,Shanxi Province is a micro-credit organization with dual function——aiding the poor and extending credit. During the past ten years,the foundation has made a great leap forward, and meanwhile achieved remarkable social effect. It also owns distinctive features——the sou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perfect operating mechanism——which provide great inspira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cro-credit organizations in poverty-stricken areas.
Key Words:Less developed regions,Micro-credit organizations,Case study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9-0028-04
小额信贷是专门为贫困人口或中低收入人群提供额度较小的一类金融服务。经过近40年的发展,小额信贷已经成为了发展中国家缓解贫困、解决弱势群体融资难题的一种新型金融方式。但在我国,大多数的情况下,小额信贷被视为一种对穷人免费或者廉价的资助方式,结果导致小额信贷组织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小额信贷组织“昙花一现”的情况。与此形式对比的是:山西省临县扶贫基金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解决农民困难、满足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且在为贫困群体提供可持续性的金融信贷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虽然本文研究的是单一案例,但是它对理解和制定中国小额信贷的制度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扶贫基金会发展状况和评价
山西临县扶贫基金会是1993年由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山西省临县湍水头镇龙水头村成立的。2001年9月,茅于轼先生在总结龙水头基金会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在湍水头镇另外两个村湍水头和小寨上设立了两个基金会。从2005年起三个基金会由北京富平学校小额贷款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并在三个村成立了由信贷主任(会计)、出纳、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小组,以统一的运作模式、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领导,分别实施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业务,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滚动利用。截至2007年末,临县湍水头村、小寨上、龙水头村三个基金会(以下统称临县扶贫基金会)已经有工作人员7人(均由本村村民兼职),其中总监督员1人,会计(信贷主任)3人、出纳3人。
临县扶贫基金会信贷覆盖面最广时,曾经服务三个县40多个村。2006年后,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变为了集中服务湍水头村、小寨上、龙水头3个村。自1993年开始运作以来,至2007年底,基金规模达1187786元,累计客户2700户,现有客户198户;累计发放贷款1431万元,贷款余额12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3300笔,现有贷款234笔;人均贷款480元,占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3%;每笔贷款平均额度为1980元,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小额贷款覆盖了三村93%的家户,对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起到了“输血供氧”的作用。
从财务指标看,扶贫基金会实现了扶贫与盈利的目标,可持续性显现。临县扶贫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基本实现了自负盈亏、略有结余,彰显出强劲的生命力。到2007年12月末,三家基金会的利息收入总计为55.9万元,利息支出总计12.3万元,利息节余43.6万元;在利息节余支出中,营业费支出6.8万元,管理费支出26.2万元;提取风险保障金8.4万元,纳税3.3万元,实现利润11万元。
从扶贫基金会的运作效果看,它的影响力还体现在对农村金融意识的培育和稳定金融市场方面。扶贫基金会在当地投入资金100万元,相当于为三村农民人均增加可用资金500元,有效弥补了农村金融组织支农资金的不足,满足了低收入农户对资金的需求。扶贫基金会的存在,有利于规范当地金融秩序,抑制了高利贷行为。调查发现,当地的高利贷利息在2001年时为月息5%-10%,而目前月息2%-5%。扶贫基金会的“输血”机制无疑对当地农村的金融稳定起到了作用,增强了村民应对突发事件、抗风险的能力和诚信及市场意识。
二、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运作模式
临县湍水头镇是国家级贫困乡镇,但当地农民的资金需求很旺盛。扶贫基金会从扶贫和信贷功能出发,设计了适合于当地实际的小额信贷产品。基金会运作的基本情况是:
(一)目标市场
临县扶贫基金会发放小额信贷的初衷是要“以有偿支持发展生产为主,以无偿支持救急性消费为辅”,目的则是希望通过发放小额贷款的方式,为贫困农民输入金融资源,引导农民依靠劳动脱贫。
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产品兼顾扶贫和信贷功能。根据是否记息分为两类,一是“计息贷款”,指用于发展生产,如买化肥、农药、工具、仔猪、出门打工、经商等的小额贷款,期限6个月,要付利息。二是“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治病治伤和帮助困难家庭的子女就学,期限一年,不付利息。但从2005年起所有基金贷款都要收取利息。基金会发放贷款的范围也比较小,产品的发放对象为基金会所在村庄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居民。
(二)贷款利率和服务费用
基金会小额信贷产品利率的确定是根据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由茅于轼先生和各基金会会计协商决定上下浮动。不论贷款期限长短,在一段时期内都执行统一的利率标准。2006年1月1日前按年息10%的利率计算,2006年1月1日后调整为年息15%。以月为单位计算借款利息,不足15天的按半月计息;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全月计息,借款逾期后,加收应交纳利息的20%作为“超期处罚金”;2006年10月1日后新发生的借款,借款逾期后,按照年息的20%收取逾期借款利息,不再加收应交纳利息20%的利息罚金。
服务费用按用途分别从基金利息收入中提取。一是工资的提取。基金会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制和离职金补偿制。工资计算:月工资=职务工资+工作量工资。职务工资按照工作的性质、承担责任的大小,会计每月120元,出纳每月85元,评议员每月60元。工作量工资按照上季度末账面上的基金总数来计算。每一万元每月提取14元作为工资。其中,会计50%,出纳30%,评议员20%。工龄工资(离职金)在退出基金会时发放。每工作一年,按退出时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多发放一个月工资。二是办公、杂费用的提取。按照每月每万元(基金)10元的标准提取基金(总数按照本季度末的数据为准,每季度提取一次),同时实行实报实销。
(三)贷款的担保形式、额度、期限
基金会的贷款额度小、周期短。该基金会规定,贷款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最高只能贷五千元。每笔贷款一般在几百元至一千元之间,最多不超过五千元。借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基金会的小额信贷是无抵押、无担保的。扶贫基金会贷款采取家庭成员联合签字、共同贷款的方法来保证贷款的安全,一般要求是夫妻双方同时在场共同签字,达不到夫妻双方签字要求的借款户,也可以由父母或兄妹联合签字,不需要他人担保或其他财产做抵押。
(四)贷款的投放和回收
基金会贷款手续十分简便,一般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各村基金会贷前审核会集中审核批准即可发放。投放流程是:首先,农民提出借款申请。这要以家庭为单位,与配偶协商同意后,由夫妻二人出面共同签字,在会计处办理借款手续。接下来,付款经三人小组(至少二人,其中一人必须为会计)同意,办理借款手续。最后借款人在会计处办理借款手续后,到出纳处凭付出传票领取现金。基金会对3000元以下的贷款,要求有两人签字,3000元以上要求三个人签字;对5000-20000元试验性贷款必须报总部批准。
贷款到期时,由基金管理小组提前一周通知借款客户,一次性办理借款的回收业务;如不能一次性还清可分次还款,但不得超过两次。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评价
临县基金会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价是与其风险管理体系结合起来的。一是确定信用户。借款户在向基金会借款期限到达之日前,主动到基金会办理还款或付息手续的,即为“信用借款户”;借款户在向基金会借款期限到达之日后,接到基金会书面的“限期还款通知书”之后,一周之内仍未办理还款或付息手续的,即为“非信用借款户”。二是基金会还每年在村里组织村民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公布信用户、非信用户名单。三是将每年的12月设立为“诚信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村民的舆论给贷户施加压力。
(六)风险控制方式
基金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地理、风俗等情况,以社区类信贷组织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为主,充分发挥道德制约功能。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使道德约束得以强化:一是贷款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执行,家庭成员联合签字;二是贷款和借款者的信用、品德挂钩,基金会要求借款户要文明礼貌,对违法乱纪者不予贷款。三是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对信用户优先贷款,对未按期还款户张榜公开。四是开展“诚信节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增进了村民的信用意识。
贷款投放和回收的相关操作规程体现出了扶贫基金会风险控制的严格要求。此外,基金会发放贷款后,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由监督员(或会计)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扶贫基金的使用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的借款人姓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村别等。
扶贫基金会在风险贷款的责任追究上规定借款户因故无力偿还时,借款户要写出申请,由管理人员审查,湍水头镇镇长审核,茅于轼先生批准,方可免去借款本利的50%,其余50%由管理小组按比例赔付。
为了防范借款人因意外身亡而造成的无法收回的借款损失,基金会从利息收入中,每年分二次(6月30日和12月31日)按当日的基金总数各提取1%。这样的风险控制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减少了放贷中的随意性,为资金安全增加了较为坚固的“防火墙”。
三、扶贫基金会运作的启示
扶贫基金会把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服务性质和扶贫性质结合起来,重点针对贫困农户提供贷款。它的成功经验,为小额贷款组织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树立了较好的榜样。
(一)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组织可以商业化运作
作为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其首要目的是扶贫,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扶贫和商业化经营并不矛盾。可以说,商业化经营是手段,扶贫是目的。小额信贷机构不是对资金需求者进行简单的慈善性捐助,而是期望通过商业性贷款,提高借款人的生产能力并产生商业性回报,从而实现小额信贷机构的自我维持和商业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实现小额信贷扶贫的目的。
对于小额信贷机构发放的贷款,村民知道与政府的扶贫款是不同的,它需要偿还。在此压力下,村民就会动脑筋寻找可以获得利润的项目进行投资,在当地种植业发展空间不足的情况下,农民会转向农业以外寻找机遇,从而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也无形中培育了农民的商业观念和市场意识,增强了在进行金融交易过程中必须守信用讲诚信的理念。
扶贫基金会的运作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基金资金来源从无偿捐赠到付息基金的转变,印证了扶贫基金的商业化趋势。1998年8月前,基金会的资金全部为无偿捐赠,金额为36240元。随着农民信贷需求不断增长,无偿援助、捐赠逐步不能满足贷款需求,使基金陷入勉强维持的困境。此后,茅于轼先生探索建立了按期限计息“付息基金”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分期限为付息基金计息,基金入账满一年的按年利率4%计息;基金入账满半年而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2%计息;基金入账不满6个月的,不计付利息。对应得利息而投资人不提取的,经与投资人协商后,转入投资人投资本金。对不付息基金的收入定期公开。付息基金的引入,使基金规模迅速扩张。2007年底,基金规模达到118万元,其中付息基金超过了无息基金。扶贫基金会在付息基金、计息贷款的使用管理中以息付息、以息促转、以息扶贫的机制,极大增强了投资人的合作扶贫意愿,吸引了当地农民的存款,保证了扶贫探索的顺利开展,也再次体现了扶贫基金会扶贫济困的根本宗旨。
(二)在欠发达区实行较高的利率有其合理性
从扶贫基金会的情况看,它的年利率为15%,是高于农村信用社利率,低于高利贷利率水平的。基金会为什么定这么高的利率呢?首先从其运作成本看,较高的利率水平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据测算,如果不考虑扶贫支出等无偿捐赠,扶贫基金会的办公杂项支出、工资支出和提取的风险保障金等正常支出约占到利息节余的74%。也就是说,在基金会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基金会的贷款利率至少要达到13%才能覆盖它正常的最低运作成本。如果考虑到其他的一些隐含成本,则要收取更高的利率才能维持扶贫基金会的继续运作。因此可以说,扶贫基金会当前收取15%的利率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贷款利率。其次,从农户角度看,如此高的利率,为什么农户依然能够接受呢?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村民和贫困农民无法获得低利率贷款,只有较高利率才能使小额贷款真正到达比较贫困者手中。另一方面,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利率毕竟低于高利贷利率。而且村民在使用利率较高的小额贷款之前就普遍产生了预期收益,觉得能够付得起利息。这个时候,农户在乎的是能否获得贷款,而不是贷款的利率水平了。其实,似乎只有能够维持或高于当前的利率,扶贫基金会才可以向更边远、更贫困的地区延伸其服务。这种结论,对于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组织也是具有借鉴意义的:如果小额信贷机构设计合理,管理良好,并收取维持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利率,小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向贫困农户提供可持续的贷款服务。
(三)小额信贷产品设计需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扶贫基金会的信贷产品小额化、周期短,无担保和抵押,主要是基于基金所在地是欠发达地区,村民绝大部分都处于贫困状态,家庭底子薄,缺少抵押物,同时也得不到外界的担保。而且农民没有信贷经验,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经营活动,只适宜从事风险小、易操作、周期短、见效快的小型项目的实际考虑。以贫困户为例,此类村民一般将资金用于家庭种植业、养殖业的垫本支出和后续支出,还有的是为外出打工、做小买卖筹措费用等。这些借款一般所需贷款金额不大、期限不长,村民还本成功率较高,而且贷款成功后,信贷的示范效应也随之显现出来。
基金会贷款范围小,风险控制以道德约束为主,并且注重培植信用文化,确保信用贷款安全回收。临县扶贫基金会把基金会成立日设立为“诚信节”,每年组织活动,通过宣传基金会管理条例,信用借款户的十项要求,信用户、非信用户的确定和处理办法;公布信用户、非信用户名单,公开借款账和扶贫资金发放情况;公开享受教育扶贫补助的教师名单;开展诚信宣传,在村子显要位置张贴标语,出“诚信节专刊”板报,宣传“人人都讲信用,大家都得好处”及“谁不讲信用,谁就不会有好结果”的道理,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这些活动给信用借款者及其家庭带来了较高的社会评价和心理收益,在提高了借款者还款自觉性的同时,也起到了公示先进的激励效果。而且贷款户名单公示、家庭成员联合签字、未按时还款户张榜公布等措施,是建立在信息相对透明的基础上,符合中国农村重诚信、守道德的国情,对小额贷款组织在贫困地区的发展树立了较好的榜样。
(四)小额信贷组织小型化
临县扶贫基金会的运作实践表明,组织机构小型化是民办小额扶贫信贷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如果在欠发达地区推广,必须规模较小,相互独立。规模以一个机构覆盖一个村为宜。小额信贷组织贷款、还款都在村内进行,需要的时间和精力不多;对农户贷款审批手续虽然多,但农户之间都相互了解各自的情况,又是在村里进行,可以利用休息时间进行,需要经费相对较少;对贷款农户的监督,都可以在日常交往中进行,不需要专门的时间和经费。这样不仅降低了各类信贷风险,也降低了贷款组织的操作成本,有利于小额贷款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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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代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