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2009-10-26韩焕忠
韩焕忠
近日拜读戴立勇博士《现代性与中国宗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3月出版,463千字,以下行文中简称“戴著”)一书,此种感觉尤为强烈。戴著第一部分中对“现代性”、“后现代性”、“全球性”等问题的探讨,揭示了宗教当下的社会情境、哲学语境和生存处境。戴著指出,以合理化或“麦当劳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性”确立了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的至高地位,经验实证主义大行其道是,科学开始进入人们世界观的领域之中,人们对现世的幸福、世俗的价值梦寐以求;“上帝死了”,宗教被“除魅”,不得不撤出世俗生活的圈子,‘宗教完全变成了个人的事情。而在以“消费”为主导的生活情境“迪斯尼化”的“后工业社会”里,人们开始对理性主体表达强烈的不满,各种非理性的情绪得到肯定和张扬,理性的大厦遭到解构,人们有了闲暇从事各种活动,只是由于“好玩”,于是基督重新降临人间,不过不是作为救世主,而是带着“后现代性”的光辉回到了人类生活的迪斯尼乐园之中。“全球化”使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庄,那些“互不相属”的人们开始“比邻而居”,大梵天、释迦牟尼、孔子、摩西、基督、穆罕默德也凑到了一起,济济一堂,教徒们“在宗教间成为教徒”,“宗教间对话”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戴著认为,生活的激烈变化只是导致宗教存在情境和方式的改变,却没有取消宗教存在的可能性,人作为一种感情的存在物,奔波在“难堪”、“羞愧”、“烦”等各种“情以”中,体验着“豪迈”、“消沉”、“惆怅”等各种“情由”,自然需要寻找到一种“高峰状态”对自我的存在进行积极的自我肯定,或是需要体会世界的“空灵”以实现精神上的“逍遥”,从而达到他的“情安”。戴著通观西方社会的各种宗教理论,提出处于后期现代社会的西方宗教具有教会、教派、宗派、膜拜四种类型,而他对宗教符号和语言的思索,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为宗教间对话寻求确定意旨的意味。戴著的这种探讨,固然是为下文就要进行的对中国宗教的考察奠定理论基础,但这也是一个中国宗教学者对西方学术界相关理论进行的一场检阅,带有他多年来游历北美的切身体验,本身就具有独立的学术价值。
戴著的第二部分是利用现代性理论对中国宗教进行的考察,从作者的撰述意向看,这一部分应是本文的主体,也是最有启发性和最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众所周知,儒佛道“三教”是中国文化的三大支柱,其中佛道二教是宗教(Religion),这似乎已成为学术界的定论,中外学者少有异议。但儒教是不是宗教则颇成问题,一度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虽然持否定意见者人数众多,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都有一大批非常有名的学者支持和赞同这一观点。戴立勇将他们的观点综合起来,佐以自己的心得体会,明确肯定儒教“可以纳入”宗教”的范畴之内。说儒教是宗教,那么就要面对中外学者对儒教“超越性”不足的批评,这实际上意味着须对主张“爱有差等”的儒教具有宗教资格进行必要的论证。对此,戴立勇一方面承认对个我的超越是一切宗教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又非常机智地指出,对个我的超越有多种形式,不能站在基督神学的立场上以一例万、以偏概全。更有进者,戴著认为,将“爱有差等”理解为依照血缘的亲疏逐次递减本身就是对经典文献的一种“误读”,其真实的含义是爱有不同的种类。因此,戴立勇博士主张,规定儒教仁爱差等格局的血缘伦理既没有“堵塞”儒教的超越之路,也没有儒教之爱在外推的过程中消耗殆尽,因“情境”的不同而激发出来的不同种类的“仁爱”反倒使儒教的“仁爱”较之基督教的“博爱”具有更强的可实践性品格。为了夯实此论,作者还提出了一个“会堂-丛林-江湖-教门(邪教)”的模式,作为对中国宗教社会形式的类型学的解释。从家族祠堂到朝廷庙堂,自然都是“儒家”发挥其“宗教”的所在。作者还对不同时段里中国宗教现代性的特征进行了考察,为此还创造性地提出了“长期现代性”、“共和国现代性”、“全球现代性”三个范畴,指明了中国“多元”宗教的历史事实和“多元主义”的发展趋向。
据方立天老师的序文可知,《现代性与中国宗教》一书就是戴立勇在其博士论文——《现代性背景下的中国宗教》(2006年5月在中国人民大学通过答辩)的基础上修改、润色而成的。戴立勇博士阅读广泛,思维活跃,擅长辨析,勤于参访,从不急于求成,故其学术视野非常开阔,在中西互诠中进退自如,左右逢源,使中外理论实现“无缝对接”,且其行文的语气正如他平日晤谈,有思想深度,又不失轻松、幽默。阅读之后,可以引发关于中国宗教问题的诸多思考,增加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理解,深化对中国社会生活历史的认识。可以说,戴著是一部非常富有启发性和可读性的论文。但我对对戴著的赞叹欣赏,乃至艳羡,并不意味我完全赞同他的学术观点。如,在儒教是否为一种宗教问题上,笔者就持否定立场。“宗教”在西方也是一个极具“现代性”的学科范畴,是西方人走出基督教世界,认识到其他文化具有自身价值的结果,但将东方思想文化统统置于宗教系进行研究则仍不免以自身的文化传统考量他人的偏见。儒佛道虽并称“三教”,但三者在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归属于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机构进行管理;在标志着中国政治生活现代性的共和国机构中,儒教也没有被纳入宗教管理机构的权限范围之内。这意味着是戴著对儒教是宗教的论断即便学理无误,也只能是一种“后现代性”的思维推断,而缺少历史的证明。戴著关于中国宗教具有“会堂一丛林一江湖一教门(邪教)”的类型学阐释虽可矜为创获,在笔者看来似有泛化宗教概念、模糊“宗教形式”与“神道设教”间的区别之嫌。虽然有如此之类观点的不同,但笔者还是感觉到,阅读戴著,就像与戴立勇博士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学术争论,就在面红耳赤的争论中,使我的看法得到整理和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