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产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09-08-31王璟
王 璟
摘要:尽管我国的财产保险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具备了良好的产业体系框架,而且一个金融保险产业资源共享的业务融合性的“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寡头垄断竞争格局的开放大市场逐渐形成。但不可否认我国的财产保险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是通过对我国财产保险业现状的分析,提出一些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财产保险;不足;解决方法;创新
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补偿的保险。我国《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它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大量资金,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因此财产保险业在一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保费收入稳步上升;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也相应提高;保险市场主体供给也不断增加;保险中介机构不断发展;保险监管功能得到加强;人们的保险意识进一步提高。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浪潮的推进,我国的财产保险业目前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转轨时期,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
不断深化,我国财产保险业所隐藏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了出来。
一、我国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
1.偿付能力不足是主要制约因素
根据标准普尔对中国保险市场的评估,中国财产保险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偿付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不够以及高速业务增长带来了巨额资本缺口。按照标准普尔的估计,中国非寿险(包括财险和再保险)需要增资70亿——100亿元人民币才能达到资本充足水平。而2003年中国全部的财产险保费收入也不过869亿。如果想通过利润来不断增资,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其实,正是我国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掩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因为有保费的不断流入,保险公司可以用新收取的保费来弥补原来准备金不足的亏空,这使得偿付能力不足的潜在威胁被现实中财务状况良好的现象所掩盖了。
2.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财产保险发展的重要原因
从市场准入制度来看,由于保险业长期在封闭状态下运行,保险业已成为一个垄断程度相当高的行业。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WTO的推动下,金融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开放,但总的来说国家的控制力度相当大,政策准入门槛相当高,开发度很低,开放的进度也很慢。目前的市场主体还不够多,竞争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还十分有限,已进入的企业可以充分共享行业垄断带来的利润。可以说现存的行业垄断保证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生存并使大家基本上能和平共处,但它同时也导致了整个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始终处于粗放阶段的状况,获利能力低下。虽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财产保险市场经历了由政府经办保险向商业保险的转变,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保险人的垄断市场发展到多家国内保险机构并存的寡头垄断市场,国外保险公司有限度地在中国开展保险业务。保险人以利润最大化和规模扩张为基本目标,利益驱动成为保险发展的内在动力,财务核算成为保险人加强业务管理的中心环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由独家垄断向寡头垄断的变化并未给财产保险带来新的生机,在如何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继续发展财产保险的对策方面,一些业内人士仍然没有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我为主的观念,主要建议仍是如何推动保险需求方接受现存或稍加改良的保险模式,这种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建议很难推动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3.创新不足制约后续发展
世界各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实践证明,每一次大的创新,都会带来发展的一次飞跃。因此,我国的财产保险业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用创新理论武装自己,充分利用金融创新理论,借鉴国际产险业的先进经验,更新经营管理理念,改进资源配置方式,不断提升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产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入世后,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和保险市场化的浪潮,为寻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财产保险业通过在营销制度、银保合作、家财险产品、责任险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其业务的发展。但总体来看我国产险业的创新依旧存在着创新动力不足以及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其创新很难有效满足消费群体多层次的保险需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许多公司不愿花精力去创新,推出的“创新产品”大多只是国外保险产品的拷贝或者复制,因而这些所谓的“创新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往往水土不服,成为了一种“无效创新”。二是缺乏创新所需的人才和技术。受利益机制的驱使,目前在产险公司整体的资源配置上,创新还没有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上,人力、物力的配备都显得很薄弱。产品开发部门与销售部门、投资部门的协同效应并没有充分发挥,因而难以充分把握资本市场变化给产品创新带来的机遇。三是尚未建立创新保护机制,忽视了对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严重的“搭便车”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的创新热情。
针对上述的几种问题,我们必须对症下药,提出恰当的解决方法,以促进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1.“深根固本以制天下”
我国的财产保险业目前正处于一个上升发展的阶段,还存在很多不成熟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在面对外资企业强有力的竞争的时候,我们不能急于冒进,而是要打好基础,“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新生企业要敢于加大在基础设施上的力度,打好发展基础,在基础上投入的越多,以后经营上的难度就会越少,发展就会越顺利;基础没打好,盲目上规模,就会出问题。基础打好了,再大干快上,加速发展。新生企业的发展初期可以没有直接效益(但会形成间接效益,如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机构和规模经验等),但从战略上看,则必须要有直接效益,这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效益决不能仅停留在是否有当期现金回报这样一个肤浅的水平上,而应该放在长期的基础建设上。
2.管理人才是做好企业的基础,专业人才是开拓市场的基础
保险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的素质高低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才是保险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当前保险业最稀缺的资源是人才,人才不仅是指单纯懂保险的,其实我国目前的财产保险业更缺懂企管的,懂研究的,具有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的。然而在所有人才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缺乏业务人才的问题,因此要扭转重保险技术轻管理技术的传统经营理念,树立科学管理是第一生产力的新思维。
为此,我觉得新生财产行业应该在以下个方面下功夫:1)企业从建立伊始就该不惜一切代价去垄断人才(垄断了人才就意味垄断了市场,建立了别人进入市场的障碍)。2)要打破目前存在的门派观念,破除保险圈内的近亲繁殖,让其他行业的新鲜血液尽可能多的流入到保险行业。不仅要在国内找,还要到国际上去找合适的人。3)既要注意从保险专家中培养管理人员,使之具备基本的管理技能和长远的战略思维;更要在重视将管理专家迅速转化成保险专家;还要及时从其它相关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引进专门人才,将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成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两栖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要形成以管理人才为主,以业务人才为辅的基本人才战略。
3.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加强对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随着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增长, 产险公司可运用的保险资金不断增加。但由于产险公司可用资金的使用期限大多较短, 因而在运用时应保证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资金运用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但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仍然有限。建议有关部门今后继续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其中包括探索投资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债权和股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化产品和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鼓励成立更多的专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由单一管理保险资产向综合管理社会公众资产转变。同时,这样也有利于解决我国财产业普遍存在的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加强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则需要做到1)加强制度建设。近几年保监会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资产、负债评估标准,偿付能力报告制度体系初步建成。2)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效率。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应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理。3)建立稽核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引导和推动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偿付能力管理理念的提升。4)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健全精算制度,统一财务统计口径和绩效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监管指标体系。
4.加强创新能力,保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是单纯的研究能力或开发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机会和技术机会,正确地做出创新的决策,有效地实施这一决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场的能力。创新同时是保险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
市场的创新即不断根据顾客的有效需求推出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用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市场。学习积累机制是创新的核心问题,是支持创新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创新是需要投入来支持的,必须在制度上、机制上予以解决。创新必须要围绕企业的核心专长进行而不能追时髦,更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我们不能被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挫折而吓到。展望未来,中国财产保险市场仍然充满希望。在改革开放新的形势下,我国经济将继续向好,保险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我们相信,随着保险发展创新实践的日益丰富,中国财产保险业将更加高效、稳健运行,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的宏伟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刘连生 申河《保险学原理》第五章 财产保险
[2]标准普尔2003年分析报告:《中国快速增长的保险业亟需资本》
[3]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4] 《试论新生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战略》 作者:温克
[5] 《对我国财产保险创新及创新路径若干问题的思考》作者:曹邓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07级文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