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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有关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2009-08-01任政权杨成文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年12期
关键词:套期保值

任政权 杨成文

[摘 要]套期保值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较普遍的应用,但在我国则是刚刚兴起。本文结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简单介绍了套期保值有关的概念,并讨论了套期保值的确认计量,然后结合实例,详细阐述了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具体应用及其会计处理。

[关键词]套期保值;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2.007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12-0020-03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准则对套期保值进行规定。类似的业务参照的是2001年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积极吸收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内容,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因此可以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既迎合了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又实现了国际趋同。

一、套期保值(hedging)的有关概念

(一)套期保值的定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显然,风险的存在是套期保值产生的重要原因。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也就是结果与预期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可能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当处于不利情况下时,套期保值有助于转移风险。

与IAS 39相比,我国对套期保值的定义明确规定了套期与风险的关系,指出套期与风险是息息相关的。而与金融工具的投资套利相比,套期保值是以锁定交易价格、规避风险为目标,而不是以纯粹的获利为目的。

(二)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1.套期工具(Hedging Instruments)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这里的衍生工具(Derivation Instruments)主要是指远期合约(Future)、期货合约(Forward)、互换(Swap)和期权(Opition),以及具有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作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该衍生工具具有作为套期工具的条件,即该衍生工具具有企业以外的合同方;其次,该衍生工具要被企业指定为套期工具。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衍生工具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一般应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2.被套期项目(Hedged Items)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1)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2)一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的组合;(3)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

对定义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引起风险的内容可以是单项项目、组合项目和组内项目。因此,库存商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预期商品销售或购买、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

(三)套期会计方法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结合新准则和套期会计方法的定义可以判断,我国的套期会计运用的是综合套期会计方法。该方法要求,作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被套期项目则按照所承担的风险分为公允价值风险和现金流量风险。对于公允价值套期,衍生工具利得或损失在变化期间的盈利与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损失或利得一起确认;对于现金流量套期,衍生工具套期有效性部分先在其他全面收益中报告,当被套期项目影响盈利时再转入盈利,衍生工具套期无效性部分直接在盈利中报告。

二、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

(一)公允价值套期(Fair Value Hedges)

新准则中规定:“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它可以归属于特定的风险并影响所报告的净收益。例如,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对固定利率债务公允价值变动的套期避险。

在公允价值套期条件下,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皆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套期工具的计量分为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两种情况: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时,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当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时,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对于被套期项目,其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例1]20×6 年1月1日,长城公司为规避所持有存货甲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工具合同(即衍生工具乙),并将其指定为20×6年上半年存货甲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衍生工具乙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项目存货在数量、质次、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均相同。20×6年1月1日,衍生工具乙的公允价值为零,被套期项目存货甲的账面价值和成本均为800 000元,公允价值是900 000 元。20×6年6月30日,衍生工具乙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0 000元,存货甲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3 000元。当日,长城公司将存货甲出售,并将衍生工具乙结算。长城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衍生工具乙和存货甲的公允价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长城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则长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元):

(1)20×6年1月1日,对存货甲进行套期保值: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甲800 000

贷:库存商品——甲800 000

(2)20×6年6月30日,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均发生变化,并在当日出售了该存货:

借:套期工具——衍生工具乙 20 000

贷:套期损益20 000

借:套期损益23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甲23 000

借:银行存款87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77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77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甲777 000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套期工具——衍生工具乙 20 000

从上面的会计处理可以看出,由于长城公司采用了套期保值策略,从而规避了存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但由于该项套期还存在着“无效套期损益”3 000元,从而会对长城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产生3 000元的影响。因此,从整体来看,由于长城公司对存货甲进行了套期保值,虽然半年中该存货公允价值发生了下降,但仍有97000元的预期毛利额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现金流量套期(Cash Flow Hedges)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现金流量套期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为: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例2]2005年4月1日,A上市公司决定采用衍生工具对库存商品(成本总额为180 000元)预期出售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进行套期。当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为零。套期期间结束时,库存商品的预期出售数量为100件,预期售价为2 100元;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上升2 700元,库存商品实际售价总额下降1 9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套期开始时:

借:被套期项目180 000

贷:库存商品180 000

(2)套期结束时:

借:套期工具2 700

贷:资本公积2 700

借:资本公积1 900

贷:被套期项目1 900

(3)销售商品并净额结算金融工具:

借:银行存款208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8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78 100

贷:被套期项目178 100

借:银行存款2 700

贷:套期工具2 700

借:资本公积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00

从上面的会计分录可以看出,由于A上市公司对其库存商品的相关现金流量进行了套期保值,因此虽然出售时存货的实际售价总额下降了,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的上升有效地弥补了这部分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Hedges of a Net Investment)

会计准则规定:“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新会计准则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为: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例3]假设中国的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取得美国的B公司45%的股权,净投资为2 000 000猆SD,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1 USD=7.60 CNY。据预测,人民币极可能年内继续升值。为了避免人民币可能升值带来的损失,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借入4年期美元贷款2 000 000 USD,贷款年利率10%,美元贷款为非衍生工具。2007年1月1日,B公司对境外净投资累计结算损益为零。假设2007年12月12日,B公司宣布并发放现金股利200 000USD,当时的美元汇率为1 USD=7.44 CNY,2006年12月31日,B公司报告当年净收益400 000 USD,A公司对B公司损益表结算的平均汇率为1 USD=7.50 CNY,当日的汇率为1 USD=7.40 CNY。

从例题中可以看出,A公司是运用非衍生金融负债对B公司的净投资进行了保值。2007年12月31日,作为套期工具的美元贷款因人民币升值而减少,假设全部为有效套期,调整贷款账面价值并将产生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

借:套期工具——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4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000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而言,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当企业处置境外投资时,将累计的变动额从权益中转出,与处置损益、境外报表累计折算损益一起计入处置当期的损益。

三、结束语

随着近几年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以及近期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是经济危机,我国面对的各种国际经济风险在逐步增大。如何对资产规避风险、保值增值是我国会计人员所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而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性与复杂性。笔者认为,在相关准则及指南完善的情况下,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在与风险直接相关的金融工具方面的素质,加大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3] 企业会计准则研究组.200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金融工具和财务报表分册[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4] 周英.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思考[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12).

[5] 张国欣.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J].现代商业,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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