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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狂人王杨案深度揭秘

2009-06-07

检察风云 2009年24期
关键词:侦查员专案组

狂人王杨:想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法学博士后

文·图/荆剑

在这一反腐倡廉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中,王杨,这个曾经扬言不择手段完成资本积累,从而实现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法学博士后,无疑是案件的核心人物。

在听到法官宣布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后,一向气焰嚣张的法学博士终于低下了头。

王杨,这个曾在庭审中仍不时给审判长“授课”的法学专家,此刻是否真的悔罪服法,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在与王杨多次交手的办案检察官看来,此时,这位自称一心能八用的天才博士所懊恼的恐怕是——当初理应计划得再周密些,稳妥些;或许因为自己出于报复心理,没能克制偏执心态……

毕竟,用自己的绝顶聪明和金钱铺路,坐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那才是王杨殚精竭虑所企望的终极。

未能得逞的一场阴谋

在侦查人员调查取证期间,一场由王杨策划、以小搏大的阴谋不止一次被人提及。虽然这场策划最终夭折,未能构成罪名,但却在很多同仁心目中定格了王杨的形象。

时间回溯到2002年初,中基公司福建公司因官司面临困境,需要总公司支援。王杨发现该公司低价持有的南孚电池股份目前已升值为数千万元。因此,身为公司副董事长,王杨以帮助福建公司摆脱困境为由,私下由汪肇平从外面筹集摆平官司所需要的700万元,先转入他个人的中融信公司账户,再支付给福建公司,企图个人获取南孚电池股份。早已听到有关王杨一些不堪传闻的陈总经理机警地发现,这笔款不是来自总公司,而且王杨所持的是总公司便函,所以拒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了不得罪总公司领导,于是称,只要总公司正式下文,他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碰了钉子的王杨并不罢休,索性自己起草了一份总公司文件,要求办公室盖章,遭到拒绝后,竟上演了副董事长与办公室女职员抢夺公章的一幕丑剧。

几年后,在侦查人员调查此事时,文静的办公室主任、当年因急锁抽屉掩住王杨手指,被王杨咆哮声吓到而躲进女厕所的职员,当谈到此事时仍泣不成声:他哪里像是领导,简直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陪同王杨和某法院法官一同去过福建的一名知情人说,他当时听到王杨和法官说,他(指陈总)要是再不签协议,你就按住他的脖子让他签。

这次事件后,职代会集体弹劾了这位上任仅一年多的领导。这次打击对王杨来说是巨大的,他使用经济手段,通过后补渠道当上的北京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也因为单位拒绝在报表上盖章而不能再延续。

人们不禁会问,受过如此高等教育、身居要职的王杨为何被人称作“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在专案组侦查员多次与王杨的正面交锋和众多证人的语言中,慢慢还原了王杨的模样。

谋私利,巧换加皇仲裁案律师

其实,历数王杨的贪婪与狡猾,很多和他接触过的人心中都有一笔账。

2001年期间,中基公司与加拿大皇家银行在上海进行一次仲裁案(简称加皇仲裁案),此案的前期工作全部由中基公司法律部和中基公司上海公司有关人员完成。

王杨看到仲裁获胜在望,便凭借总公司副董身份甩开了原来代理此案的律师事务所,将与自己关系密切且为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引入,只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便将总公司奖励给上海公司的150万元扣留在该律师事务所(因加皇仲裁案胜诉,使中基公司避免了1个亿的损失。根据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奖励有关公司和个人280万元)。该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某,认为此款与王杨有关,来路不正,明确表示不参与此150万元的分配和支出,王杨便亲自填写支出单,将款交给该所一名律师由其代管(此时检察机关正在根据举报调查王杨)。

两年后,王杨又唆使该事务所按照协议起诉中基公司,以索取剩余的130万元。无暇顾及民事诉讼的中基公司再次败诉,但此时账面上已无款支付。王杨便向法院提供其任职时所掌握的中基公司资产信息,指引执行法官到中基公司浙江公司将价值700余万元的股份拍卖了300余万元。按照裁定,中基公司应支付中进律师事务所146万元(加罚滞纳金),此款被法院划拨给事务所之后,王杨又改变此前各分得一半的要求,提出自己做了多一半工作,要多分一些。于主任对此感到反感,说,你什么时候用钱自己来拿。

2004年期间,王杨在北京潘家园市场购得几块和田玉石,电话通知于主任付款55万元。同时,他精心设计了付款人(出纳员)、供货人、中间人几方依次见面,但唯独自己不出面。他深知孤证不能为证,王杨的贪婪与狡诈由此可见一斑。

王杨的自我表白

审讯时王杨滔滔不绝,直言不讳,只是闭口不谈正事。为寻找其作案动机,刘忠光和专案组侦查员决定不打断王杨的“自我表白”。

王杨说,自幼时父母受政治冲击,他从小独自生活在北京,养成了他孤僻、偏执、强悍的性格。那时他花一、二元钱就能让全班同学都听他的。高考时,因为疏忽漏答了一整页的试题,而只能被北京钢铁学院录取,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而后他更加发奋读书,直到博士后出站,期间他在多所高校任教,先后创办了两家律师事务所。

王杨说,他与史某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她太会体贴人了,王杨在她身上找到的是一种恋母情结,是因为意外怀孕他们才不得不结婚。由于王杨提出,不得干涉对方私生活的要求,史某远走他乡,一去就是八年。可爱的女儿继承了父亲的聪明智慧,而得到王杨万般喜爱。

1996年,王杨在烟台结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关某。关某是王杨的师妹,北京钢铁学院毕业后分配到烟台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相识,从此这位痴情的女人便与王杨形影不离。

痴心女眼中的王杨

作为关某名下中融信公司仅有的一名“员工”,关某按照王杨的指令操作了中融信公司和李某股票账户中所有的股票交易,王杨在望京买了房子供其居住。

在抓获王杨的当天,就是她和王杨两个人躺在家中的地板上,不开灯、不拉窗帘,不接电话,不理睬敲门,伪装成家中无人,此时的关某已濒临预产期。也就是在十几天前,她刚刚与跟史某办理完离婚手续的王杨正式结婚。根据专案组人员的分析,这是王杨的又一伎俩——当得悉汪肇平被“双规”后,他深知面临调查,为保全财产,才作出与史某协议离婚的决定。

王杨被拘留后第六天,关某为其生下一子,未出满月,关某为保护王杨,逃避调查,就将孩子丢给年迈的父母而销声匿迹,一走就是两年多。

2008年1月7日晚,王杨案在济南开庭的前一天,关某被抓获归案。

在关某眼中,王杨有偏执倾向,每天早上出门前系鞋带都要反复多次直到满意。每天晚上他都要靠在床头为自己的明天做计划。第二天,如果实现了自己的计划,他则会十分苦恼,因为他没有超越自己。王杨说过,别人一心不能二用,但他不同,他能同时做八件事,并且把每一件事都做好。话虽夸张,但关某证实,王杨的确每天电话不断,处理各种官司。王杨说过,只要他得知某家公司或银行出现危机,他就直接去找这家单位的一把手,短短的时间内,他就能把危机的根源,面临的困境以及摆脱危机的几套方案向对方表明。对方顿悟后,会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支付给他,他出售的是概念,是智慧。

随着侦查案件的进一步深入,关某的说法在很多人那里得到验证,在一些人面前,王杨凭借其缜密的逻辑思维和精准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能将黑的说成是白的。■

王杨的狂言语录

王杨曾妄言:“共产党是独裁的政党,政府是独裁的政府,中纪委是非法组织,公检法的人全是社会渣滓,警察更是土匪。”

他的人生三大志愿是:一是读书就要把书读到最好(指获得最高学历);二是赚钱就要把钱赚到最多;三是做官就要把官做到最大。

在被逮捕之后,王杨还给专案组人员上了一堂“政治经济学”课。王杨说:在中国,处级干部有一百万元资产就够了,局级要有一千万,将来他当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部级)至少要有1个亿的资产作为支撑。他还说,他曾经给政法口不少领导人物送过钱和物,别人进他们的办公室是敲门,我是推门。别人是求他们办事,我是让他们办事,我们是平等主体。

他声称:自己和四、五十个优秀女人发生过关系,其中有一、二十个心甘情愿为其堕胎,这些女人中,有的是某大公司CEO,有的是国外某大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战争时期美女爱英雄,和平时期美女爱的是像他这样的财富英雄。同时,他表白他的“三不做原则”:一是违法犯罪的事不做;二是违反道德的事不做;三是不该拿的钱不拿。

6000万元世行贷款

化公为私的来龙去脉

文/阿宁

国家“审计要情”初揭犯罪

故事的引发源于国家审计署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领导的一份“审计要情”。“要情”反映,金瓷公司于2003年7月、9月期间,分两次将刚从国内两家大型企业收回,本应纳入世界银行贷款专户的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以委托理财的形式转入投资公司账户,使国家财产面临极大风险。经领导批示,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因其中涉嫌职务犯罪,此线索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查办。

2005年6月,中纪委责成某大集团公司纪委对金瓷公司总经理汪肇平实施“双规”。 59岁的汪肇平,原国家计委科技司副司长,1992年调任某大集团公司下属金瓷公司和信泰珂中心两家国有公司任总经理(正局级),父母及岳父均为军队高级干部,家庭背景极为复杂。

2005年8月19日,在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确定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了“8·19”专案组,指派刘忠光等检察官负责侦办这起案件。

在基本摸清上述公司脉络和初步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刘忠光和专案组侦查员决定接触汪肇平。

汪肇平:都是王杨让我落到这步田地

初步接触并不顺利。傲慢自大的汪肇平只承认于2003年7月和9月,分别批准同意将本应上缴财政的世行贷款以委托理财的形式转借给投资公司。但同时又表白,这件事是公司领导班子决定,是公司与公司之间正常借贷行为,目的是使这笔提前收回的世行贷款升值,以弥补支付“贴水”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问到为什么要将款借给投资公司时,汪肇平一脸懊悔——

因为国家审计署查出问题后他即被停职,此时他才认识到这件事后果的严重性,并不断地与北京某民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王某、孟某联系,要求他们尽快还款,甚至恳求对方。但得到的答复是资金已用于多个项目的投资,目前无法收回,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搞得汪肇平整日坐卧不安,几个月内憔悴许多。

他说,不应该听信王杨的话,都是因为王杨,他才落得这步田地。

王杨是金瓷公司的副总经理,据汪肇平说,在得知两家国企准备提前归还世行贷款的消息后,就私下里对他说,这笔钱可以先收回来,不入贷款专户,因为要替企业支付提前还款的“贴水”部分,可以先把这笔钱委托给一家有这实力的公司去管理、经营,赚到的钱不仅可以支付“贴水”还可以给公司创造利润,而且对方公司也不亏待你。

一向专横跋扈、胆子大、耳朵根子软的汪肇平被王杨忽悠了。而他不知道,王杨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目的是为了实现他个人巨大的利益。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案组及时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进行汇报,上级领导认为,情况紧急,应立即对所有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王杨:这件事是金瓷公司班子会决定的,按司法解释不应构成犯罪

2005年8月30日,专案组侦查员将投资公司总经理孟某传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问讯后对其以涉嫌挪用公款(共犯)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也就是在同一天,正在回家途中的王杨发现印有“检察”字样的警车出现之后,突然快速驾车逃离了侦查员的视线,经多方查找,在望京地区王杨的另一所住处发现其车辆,但狡猾的王杨对专案组侦查员的敲门、喊话置之不理,也不接听电话,伪装成家中无人。

侦查员在楼外坚守一天一夜。最终,急于了解外部情况的王杨还是接听了由侦查员刘忠光用孟某手机拨打的电话,报明身份后,通过长时间的教育工作,迫使王杨自己走出家门,上了守候已久的警车。

但面对询问,王杨气焰极为嚣张。

先是声明自己于2003年5月之后就不再是金瓷公司的人了(因一年聘期已满尚未续聘),金瓷公司的任何事情与自己无关。在专案组侦查员出示了在案发前几个月他领取工资以及副总经理职务补贴的证据后,他又说,6000万元的事情与他无关,是汪肇平决定把钱借给人家的,汪肇平是法定代表人,责任应由他承担。转而又说,这件事是金瓷公司班子会决定的,按着司法解释不应构成犯罪。

随即,他甚至给专案组侦查员上了一课,从犯罪构成角度阐述了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看来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次日,王杨被送进了北京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张副总:王杨执意要在电话中给我念协议,被我拒绝

这只是紧张调查工作的开始,随后,专案组侦查员不分昼夜的调取相关证据。从金瓷公司他们了解到,所谓班子成员实际上就三个人,一个是汪肇平,一个是王杨,另一个是主管公司日常工作的副总张某。

在接受专案组侦查员询问时,张某说:汪肇平资格老,一贯独断专行,他一手托两家公司,平时很少见到他,只是每周二的上午到金瓷公司办公,其他时间都在忙信泰珂中心投资的几个项目。王杨也只是每周二上午来公司,其他时间根本见不到人。

在问及6000万元借给投资公司的情况时,张某说,早在2003年初的时候,两家大型国企与金瓷公司洽谈,为减少财务成本准备提前归还6000万元世行贷款,这件事他和汪肇平汇报了,但不知王杨怎么得知了这个消息。

半年后,两家企业分别将3000万元打入金瓷公司,令他不解的是,这两笔钱没有转入贷款专用账户(只能进不能出的01账户),而是打入为此新开的一个账户。按照世行贷款管理规定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而就在这期间,王杨破天荒地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汪总初步决定,要把6000万元借给一家投资公司做理财经营,双方已经拟定了协议,现在要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正在成都出差的张某非常惊讶,心想,这么多年老汪什么时候征求过我的意见,他对王杨说,我只负责贷款回收和日常工作,这件事不要对我说,王杨执意要在电话中给他念协议,被张拒绝。

2003年7月,在张回京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他见到王杨领着一个瘦瘦的人(孟某)进了汪肇平的办公室,汪肇平看了看孟某拿来的已经签字并盖章的协议正本,只叮嘱了对方一句,你们一定要信守承诺,管好、用好这笔钱。对方保证后,汪肇平便在协议上签了字。之后,将协议递给张某后说,老张你看看,这样行不行。张某接过协议扫了一眼,看到年回报率是8%,就放下了协议。随后,王杨带着孟某到办公室盖了公章,并从财务领走了一张3000万元的转账支票。

一个月后,第二笔3000万元资金刚进入金瓷公司不久,一张转账支票又像上次一样被孟某取走。

接住6000万元,投资公司另注新公司

专案组侦查员从调取的协议上发现,与金瓷公司签订协议的公司并不是投资公司,而是北京某公司。

汪肇平说:这是因为王杨向他说过,投资公司为了切实管好、用好这6000万元,单独注册了北京某公司,专门负责投资和管理,以避免与投资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发生联系。

天真的汪肇平哪里知道,这正是王某(留美经济学博士)和王杨精心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汪肇平放心的把钱借给他们。同时,这样做也是为了掩人耳目,因为一年前投资公司刚刚通过“拍卖”形式买到了中基公司的办公楼,因资金拮据,以及中基公司为追讨办公楼正在进行民事诉讼而未付款。另一个目的,王某心里最清楚,将来一旦资金发生意外情况无法归还,作为北京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孟某可以对他形成保护。

风险抉择:彻查王杨

6000万元委托理财的调查结果不容乐观。两位“特殊人物”按事先约定,将此说成是集体研究决定,是一种违规行为,虽然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但仍不能回避结案时的起诉风险。那么是追回款项就此了结,还是深挖细查,追寻犯罪的蛛丝马迹?

专案组侦查员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提审王杨过程中,他曾企图用重金收买专案组侦查员的反常举动和有关王杨的种种传言,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警觉。

果然,在追查6000万元去向过程中,侦查员有了新的发现。第一,进入北京某公司的6000万元全部转入投资公司账户。其中,有3000余万元用于投资了几个项目,而这几个项目均与王杨有关。第二,有2200万元用于投资公司支付中基公司办公楼的购楼款,而这笔“拍卖”交易则是王杨私下操作的。第三,作为金瓷公司副总经理的王杨却极力反对投资公司将6000万元归还给金瓷公司。

面对这些反常现象,专案组侦查员敏锐地察觉到,6000万元绝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这中间一定隐藏着更大的罪恶。

两万元敲门砖,跻身国企副总

经几个月的外围调查,询问了数十名有关证人,证实王杨自1998年底,经原冶金部某干部与汪肇平相识,两万元钱的见面礼博得了汪总的欢心。当时只是律师身份的王杨,本想成为汪肇平负责的两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因已有人选而未实现。王杨便与汪肇平商量准备注册一家公司,希望信泰珂中心入股,但不用出资,汪肇平同意。

随后王杨便将从外面借来的90万元打入信泰珂中心,再转入工商部门注册专户。这样,新注册的中融信公司股东里就有了信泰珂中心,占股份45%。该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史某,王杨之妻,占股份45%,王杨占10%。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史某当时长期在日本、新加坡教学,对注册公司之事毫不知情,王杨实际占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几个月后,王杨就巧言说服汪肇平将国有资金1500万元以协议形式借给了中融信公司。

王杨用其中的1000万元随即投入火热的证券申购市场,余下的钱用于炒股。王杨凭借天赋和运气,采用这种借鸡生蛋的方式,在短短的一年当中,就成了百万富翁。

后来,在接受专案组讯问时汪肇平交代,王杨获利后陆续给了他个人50余万元的好处费。

携“利刃”逼近“挣扎的大象”

就在王杨力博汪总欢心,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时,中基公司根据国家规定要与外经贸部脱钩,自找婆家,希望挂靠在某大集团公司下面,王杨便利用汪肇平与某大集团公司总裁叶某的密切关系从中促成此事。

中基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后来才逐步看清楚王杨的工于心计,在接受专案组询问时,他们都认为,此事全部系王杨一手运作成功,对汪肇平所起的关键作用全然不知。

而当时该公司总经理薜某更是非常感激,一口答应了王杨事先提出的,一旦运作成功,让王杨进入中基公司领导班子的要求。就这样,王杨作为高级法律人才被引进中基公司,任命为副董事长(相当于副局级),主管公司法律事务。

当时的中基公司由于历史和经营等原因,正如一头在病痛中挣扎的大象,资产雄厚但官司缠身。公司全体人员都寄希望王杨这名高级法律人才能将公司解危难于水火。但是他们想错了,王杨正是看准这一时机进入中基公司,他随身藏了一把利刃,目的是一刀刀的割肉。

两次谎拍,300多国企员工下岗、分流

王杨进入中基公司时,办公大楼正因连带官司被湖南法院查封,总公司下属二级公司经理万某是湖南人,在当地颇有一些关系,王杨带着薜总和万某专程去了长沙。通过上层关系使法院解除了对办公楼的查封,并减少了100余万元的罚款。事成后,王杨授意万某向薜总提出奖励的申请,薜总欣然应允。但40万元奖励款刚进入二级公司的账户即被王杨要走了一半。

2001年5月25日,王杨在公司班子会上侃侃而谈,说公司要想避免将来办公楼和资产被法院再次查封,就必须将办公楼通过假拍卖的方式转到信泰珂中心名下代持,由他说服汪肇平帮忙。

在骗取公司信任后,他便开始策划了第一次拍卖活动。他将中基公司价值近1个亿的办公楼低价评估为2200万元(不含地价),而后又通过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某拍卖公司帮助,使信泰珂中心通过游戏般的所谓“拍卖”得到了办公楼。而购楼的全部费用2370万元由中基公司支付。这种自卖自买的方式似乎并没有给中基公司造成损失,但却给日后的办公楼丢失埋下了伏笔。

侦查人员从中发现,代理中基公司进行此次“拍卖”的是金某星房地产咨询公司,而该公司经理李某自幼与王杨就是朋友。凭借职业敏感,侦查人员意识到“拍卖”过程中必有猫腻。果然,进一步取证发现,此次拍卖,拍卖公司收取了佣金11万元(5%),评估单位只收取费用5000元,公告费4000余元,全部费用不足12万元,与中基公司实际付出的170万元相差甚远。那么,差额部分是被李某公司占有还是被王杨个人侵吞?

要查清这一问题,李某是关键。面对询问,李某显得异常反感,说:检察院找我多次了,怎么还没完没了了?

侦查人员明确告知,王杨已被逮捕,有关事实需要核实。

经过长时间耐心地说服教育,李某终于说出真相:王杨曾利用拍卖公司账户,将中基公司170万元公款以代理费名义转出,除去正常的费用12万元和给他的10万元酬谢之外,余下的148万元全部按照王杨旨意转入李伟名下的股票账户,由王杨和关某炒股,并授意他作伪证。侦查人员迅速搜集了相关书证,但由于王杨的否认和当时随从王杨的关某已出逃,暂时影响了此笔犯罪事实的认定。

2002年3月,王杨约汪肇平吃饭,大骂薜某之后,他说,信泰珂中心替中基公司代持办公楼的事情已被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察觉(实为王杨电话告知),法院正准备追究信泰珂中心协助中基公司隐匿、转移资产的刑事责任。汪肇平惊慌失色地问道:你当时不是说这样做不违法吗?王杨道:此一时,彼一时,要想摆脱责任,就必须在法院调查此事时,放弃对中基楼的持有,把楼退给拍卖公司重新拍卖。汪肇平因顾及与中基公司的兄弟情谊,说,那得向薜某打个招呼,被王杨制止。说:如果你现在和薜某联系,就证明你们串通一气,这是构成犯罪的。同时他又说:中基公司已无力回天,将来会有一家有实力的公司收购这幢楼,人家不会亏待你的。

一起陪同吃饭的赵某后来证实,这次王杨对汪肇平再次说起,将来有了钱,先把子女送到澳洲学习,买块地,建个牧场,退休后和子女们生活在一起……

在王杨的软硬兼施下,汪肇平又被王杨忽悠了一把。他哪里知道,王杨已和投资公司王某商量好,不出3000万元就可以让他得到这幢楼,王某与孟某经实地考察后一致认为此楼经改造后有数千万元的利润空间,同意了此笔交易。

2002年5月12日,在王杨幕后操控下的针对中基楼的第二次“拍卖”在几分钟内就结束了,信泰珂中心的代表象征性地举了第一牌,投资公司的孟某举了第二牌就成交了,价格是2750万元(加了500万元楼基座地价)。之后,王杨通过电话把消息告诉了薜某。听完电话后,薜某一下子瘫坐在老板椅上。300多名曾为国家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国企员工顿时失去了家园。直接导致了公司日后的破产,全体员工被迫下岗、分流,给社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压力和无法统计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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