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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力”如何畅通表达

2009-04-29

高校教育管理 2009年5期
关键词:治学治校委员会

2009年7月10日,沈文钦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 如何处理学术与行政的关系,这是世界各国大学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早期的大学一般规模都不大,往往实行“教授治校”的制度。蔡元培任校长时期的北京大学,由教授们组成的评议会不仅掌管专业设置、学位授予等学术事务,同时还负责经费预算、机构设置等行政事务。和早期大学不同,今天的大学是一个规模庞大的体系,机构复杂、事务繁多,必然要求有专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行政人员,教授的管理职责也从治校转为治学。学术与行政走向分化之后,两者间的矛盾也就产生。 学术委员会是学术权力的重要表达渠道,其本质是教授治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核心原则,教授治学原则的精髓在于,体现学术权威的教授应该在学术事务当中拥有最后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当今大学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和学术权力表达渠道不畅等问题的情况下,学术委员会的制度弥足珍贵。现代大学的进步依赖于制度的创新。近年来,我国高校在制度方面不断突破旧藩篱,进行了不少创新性的尝试,例如,北京大学所实施的讲师和副教授也可以指导博士生的制度、我国多所高校实行的自主招生制度,等等。从制度改革与制度创新的意义上讲,吉林大学的学术委员会制度之一: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职务的改革值得借鉴。其他高校也需要自我审视,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真正落实教授治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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