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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农村建设中的婆媳关系

2009-03-26赵昌新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33期
关键词:婆媳关系新农村建设

赵昌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家庭伦理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父权制彻底崩溃,民主平等家庭伦理关系尚未形成、伦理重心下移,代际关系失衡、情感领域功利化。其中,婆媳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婆媳地位大转换、婆婆机器化、养老危机等。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婆媳双方相互调适,形成良好的接纳性、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增进城乡互通,提高服务能力、做好家庭产权安排,加强农村社会保险等。这些工作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家庭伦理关系;婆媳关系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049-03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着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和谐发展。而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又离不开每一个家庭的和睦,家庭和睦就离不开良好的婆媳关系。新农村建设以改革开放几十年物质与精神文明的积淀为基础,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就家庭伦理关系而言,我们有必要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伦理关系的变迁。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伦理关系的变迁

改革开放三十年,不但有经济体制的伟大变革、生产方式的巨大改变,也有生活方式的变化及各种社会人际关系的变迁,特别在中国广大的农村社会,家庭伦理关系的变迁更为显著。

首先,父权制彻底崩溃,民主平等家庭伦理关系尚未形成。父权制是中国漫长封建社会家庭伦理关系的主要特征,它以血缘关系为基本轴心,强调两个伦理原则:老少高低之别、男女内外之别。建国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农村家庭伦理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家长形式表现为一个生产队分配单位——户的代表者,而没有实质的权力内容,但在农村家庭伦理关系中仍发挥着决定的作用。表现在:血缘轴心没有改变,男尊女卑依然存在,子女在教育、婚姻、人生道路的选择等许多方面还依然以父命为准等。改革开放之后,现代的农业生产方式,规模空前的农村人口流动,摧毁了农村宗族权威,彻底改变了农村家庭结构;平等、信任、和谐与幸福成了家庭伦理评价的较高指标;在开放的生存环境中,传统的家庭本位观念逐渐被个人本位观念所替代;家庭基本关系的从血缘轴心向姻缘轴心转移。但是,由于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及不平衡性因素,严重影响了民主平等和谐关系的形成与健康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与社会主义文明相适应的新型民主平等家庭伦理关系,还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事。

其次,伦理重心下移,代际关系失衡。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中,青年一代更具有生存与竞争优势,他们逐渐成为农村家庭的中坚力量,老一辈农人在失去他们经济优势地位的同时也失去了伦理重心地位。另外,国家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增强了农村父辈养子继嗣的危机感,抬高了子辈的伦理地位,出现了一家人围绕“幼子”转的局面。在“父一子—孙”三代同堂的农家中,“子”是经济生活的中坚,“孙”是伦理生活的重心,“父”则降为家庭“附庸”。出现了“爱幼有余,敬老不足”甚至“爱幼弃老”的情况,代际关系失去了基本伦常。

再次,情感领域功利化。家庭伦理关系中,父子、兄弟姐妹、婚姻等各种关系,都应以感情为黏合剂。但在现实农村社会中,这些情感领域却越来越呈现功利化特征。在物质利益与亲情的矛盾冲突时,人们更倾向以物质利益决定家庭伦理关系的轻重亲疏。

二、婆媳关系新难题

农村家庭伦理关系的变化,为将来家庭难题的婆媳关系提供了一次涅槃的时机。农村妇女们(特别是青年一代),通过经济生产行为增强了自我支配能力,不断争取平等权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但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严重制约了和谐婆媳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这些问题表现如下:

第一,婆媳地位大转换。在父权制为特征的传统家庭伦理关系中,婆媳关系以“欺压”、“服从”为特征,媳妇的一切以婆婆为转移,好媳妇的标准即婆婆的好奴才。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在提高,婆媳冲突更剧烈;农村妇女地位在提高,婆媳矛盾在升级。这种矛盾冲突与斗争的结果,是婆媳的地位历史性的大转换。从前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现在是“愿当媳妇l怕当婆”。第二,婆婆工具化。在许多占据了上位的媳妇们的意识里,婆婆就是廉价的劳动机器,不用投入太多而可以收益不小。婚姻关系缔结之初,未来的婆婆较为年轻且身体健康,将来能给干农活、做家务、看孩子,那很好。可如果未来的婆婆年纪已老或身体不够硬朗,那可得考虑考虑了。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对婆婆劳动力之外的一切概不关心,将其心理感情上的需求斥责为不正当,甚至剥夺其话语权,特别对于孤身的婆婆,更是极尽剥夺之能事。还有的不同桌而餐,不同室而眠,用则招来,完则斥去。第三,养老危机。与婆媳关系密切相关的是农村养老问题。养子防老,是自古以来中国家庭中根深蒂固的观念,但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这一牢固的观念开始动摇了。在土地上滚爬了大半生的农村父辈,依靠薄地拼死力,辛苦经营,养儿育女,勉强维持,不可能留下什么积蓄来养自己的老,所依靠的当然是寄予厚望的儿子。儿子这时候却大半或全部归了媳妇,所以父辈养老的愿望能否实现最终决定权还在媳妇那里。“你没养我小,我凭什么养你老?”为摆脱养老责任,分家是较常用的一招。资料表明,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家庭分家的峰值是婚后三至四年,而后不断缩短,20世纪90年代时是婚后一年左右,目前结婚即分家的已经广泛存在。至于分家后老人的生存问题,则以不在场而搪塞。更有甚者,在结婚之前就签订婚后台约:对父母“活不养,死不葬”。据调查,保守数据显示39.3%的农村老年人生活相对贫困,45.3%的农村老年人认为生活得不到保障。

三、成因探析

这些问题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因素:婆媳关系固有的特殊性、多年思想解放的必然过程、农村特有的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家庭资源的相对缺乏、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

婆媳关系的特殊性主要在于:首先,婆媳之间不具有血缘关系,亲情全在后天培养,关系极不稳定;其次,婆媳关系是婚姻关系的间接产物,易受婚姻关系的影响,婆媳之间难以形成和保持密切关系;再次,婆媳情感集中于一人之上(儿子—丈夫),极易产生和激化矛盾冲突。这些特性决定了婆媳关系敏感而脆弱,稍有不慎则爆发冲突。

起于近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强调民主、平等、自由,并革命性的从意识形态上强调男女平等。但是这一解放的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特别又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的干扰,人们对这种解放的理解会有各种偏差。改革开放后虽不再有强烈的意识形态上男女平等的思想要求,但在实践中给了人们更多追求自由平等的机会与条件,农村妇女的权益越来越受到重视,得到实现。只是实际得利的并不是所有妇女,更多的是青年一代。一旦将这些权益专有化,那么对这种种权益的追求

必然同时伴随对她人相应权益的损害与侵犯。比如媳妇一代在强调妇女的平等权益时,往往忽略婆婆辈的妇女也是妇女,也应当享有这种权益。在强调婆媳平等的时候,则忽视年龄、体能等的实质差异,以平等之名造成新的不平等。

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特有生产方式,是一切问题存在的物质基础。目前,农村生产的特征是家庭生产、科技领先、人员流动。在科技含量日益提高的现代农业生产中,男人垄断生产的局面已被打破,年轻的妇女一代不但参与家务劳动,还直接参与甚至主导户外生产与经营,且能凭借年龄、知识结构等优势取得更优的效果。而老一代人,往往不能很快适应这一生产的要求,不能很快更新旧观念,接受新知识,从而失去了家庭生产中的优势地位。另外,科学生产与经营也使农民从一年365天捆绑在土地上解放出来,掀起了外出务工的巨流。据统计,中国农民工2007年已经达到2.26亿人。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使传统的核心家庭结构受到冲击,出现了半边型、隔代型等家庭结构模式。留守家庭的组合中主要是妇女、儿童、老人,大部分妇女是当然的财政与行政主管。并且在外出打工过程中,媳妇受更为先进生活方式与观念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对自己生活状况的不满,同时也更拉大了婆媳之间本已存在的各种观念上的差异,使她们之间的碰撞更为剧烈,甚至无法调和。

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也是造成当下婆媳关系难题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经济为中心的社会。社会经济生活中,交换观念、价值观念、竞争机制等都对人们l已有的观念形成冲击,经济理性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愈来愈发挥主导作用。家庭情感生活领域与社会经济生活领域需要一个区分与整合的过程。但人们显然缺乏这方面的经验,缺乏自我调控的能力,把两者简单的合二为一了。将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处事原则预设为一切生活的默认原则,处理家庭伦理关系时照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机制与原则,用功利的尺度来决定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是非取舍。在一个物情重于亲情的家庭里,怎能不问题百出呢?

家庭资源的相对缺乏,往往是婆媳开战的直接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农村经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但是,一方面,城乡差距没有随农村经济的繁荣而缩小反而在不断拉大,这无疑严重刺激着农村人的心灵。另一方面,物价快速增长,农村家庭上学、看病、生活费用等支出庞大,造成家庭资源的相对缺乏,形成一种收入不少,维持艰难的生活局面。婆媳之间,谁能占有更大份额的家庭资源,谁就能更好保障自己的生活。二者间的资源争夺可分四个阶段:一是订婚时,媳妇狮子大张口,婆婆无可奈何,忍痛割爱。二是结婚时,提条件签协约,婆婆忍气吞声。三是分家时,互不相让,大动干戈。四是婆婆老时,媳妇守财,以致老无所养。

农村婆媳关系如此,中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统计资料表明,中国人口男女性别比差异显著。受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生率下降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影响,1970年后出生的男性人口将面J临严峻的婚姻形势。2005年末,中国总人口为130756万人。其中,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100:100。中国男女比例的失调呈现逐年加剧的态势,“1982年为108.5:100,1987年为110.9:100,1990年为1113:100,1995年为115.6:100,2000年为116.9:100……截至2007年7月,中国男女人数相差3700万。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中国男女人数相差将突破一个亿。”娶不到老婆的中国男人,绝大多数是穷人。物以稀为贵,明白了这一点,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遭受百般刁难后,婆婆还能忍气吞声了。

婆媳关系不和谐,一则直接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引起家人的习惯性排斥,造成人们心理上对婚姻生活的警戒与担忧。再则影响到邻里风气,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及整个国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三则不利于对后代的教育,贻害无穷。

四、调节农村婆媳关系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一是婆媳双方要相互调适,形成良好的接纳性。婆媳之问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初,就应确立一家人意识,将对方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求同存异,相互信任。这就要求当事双方角色定位要准确,对角色的权利义务认识要恰当。适当调整彼此的预期,清楚婆婆不是娘,媳妇不是女,不要苛求对方能骨肉相怜,应做到亲而不密,疏而不远。婆婆爱儿,媳妇爱夫,都是真爱之情,但婆媳之间有的只是应当之情,是出于义务的规定。只要婆媳双方能换位思考,对自己稍加克制,许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婆媳关系并非永不化解的坚冰。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经济是基础,发展经济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方略。根据当下农村生产的特点,应在巩固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同时推广实行规模化生产。促进园人员流动而产生的土地流转,归并零星分散的土地资源,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整合各个小的生产单位,形成有组织有层次的综合管理与经营。充分利用现代发达的信息交通条件,为农业增产增收而信息共享,互利互惠。同时,农村文化建设不可忽视。当前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就是个良好的契机,但是对于党的干部而言,一定防止这项工作的形式化、程序化。如果只是将新农村建设理解为修路、刷墙、建个小广场,是十分肤浅的。新农村建设更重要的应在于农村国民素质的提高,在于使九亿农民具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产生活素质,具有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水平。在每个乡村都应长期开展文化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评议、奖励机制,从外部环境影响人们的思维,调节农村家庭伦理关系积极健康发展。三是增进城乡互通,提高服务能力。同是中国公民,城乡之间应加强联系,合作共赢,逐步消除城乡壁垒。当前特别要提高党政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既要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便利,又要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单位之间应有密切联系,便于了解与管理,共同努力消除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应注重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务工人员的整体流动,逐步解决留守问题,弱化家庭矛盾,有利于调节婆媳关系,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四是做好家庭产权安排,加大农村社会保险投入。为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艰难的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固然是首要任务,同时应做好农村家庭的产权安排,解决家庭内部合理配置资源问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老人在年老时得到应得的财产资源,安度晚年。另外,如前文所述,由于农村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出现养老危机、尤其是一些高龄老年人体弱多病,缺乏养老保障,生活照料无依靠,生活状况堪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险的投人与监管,以土地保障为基础、以社会保障为依托逐步改变传统养老方式;建设更合乎乡村现实需要的养老机制与设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赡养和照料老人的独生子女应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等形式的物质补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于民于国都将功在当下利在千秋。

总之,改革开放,向人们展示更加光明的前景,呈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更多发展的契机。协调婆媳关系,建设和谐农村家庭伦理关系,是建设新农村的应有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经之途,是建设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的必要环节。我们应抓住契机,从物质、精神、法制诸方面促进婆媳关系和谐,促进农村家庭伦理关系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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